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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岳飞:“中兴十三处战功”无他,为何升迁那么快?

出于某种不可告人的政治目的或当权者的需要,历朝历代史书都存在篡改历史、歪曲事实、矜功欺世、掩过自恕的现象,尤以宋金史书为最。南宋曾经两次大规模篡改历史,销毁御札(皇帝写给臣子的指示、信函等,不是正式的圣旨)、部堂公文、往来牒报、重要书信等关键史证,一次即秦桧秦熺父子掌权时期(前后共19年),另一次即史弥远史嵩之叔侄当政时期(前后达30年)。这两次大规模篡改的对象集中在两类历史人物身上:一类是岳飞、韩侂胄等抗金名将,另一类即秦桧、史弥远等南宋权臣。

特别是史书对岳飞的记述,同一件事,这部史书是这种说法,那部史书是那种说法,自相矛盾之处比比皆是。时至今日,反对岳飞者搬出各种史书证明岳飞言过其实,支持岳飞者也引经据典证明岳飞实至名归,双方引用的居然都是史料,这让吃瓜群众如堕迷雾。笔者不想论证史书的真伪,那是史学家几万乃至几十万巨著说的事,在这里我只提出疑问,大家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吧。

宋高宗传位孝宗后不久,1166年南宋朝廷评定“中兴以来十三处战功”,张俊、韩世忠、吴玠、刘琦、杨沂中甚至岳飞部将李宝等都赫然在列,唯独没有岳飞。反对岳飞者据此认为这是后世统治阶级出于政治目的而蓄意拔高岳飞,因此提出“岳飞是吹出来”的论调。

宋朝国史《续资治通鉴》记载:“孝宗乾道二年(1166年)甲午,将显著战功十三处,立定格目。张俊明州……前五处依绍兴十年(1140年)指挥。李宝密州……后八处依绍兴三十二年(1162年)指挥。”《通鉴》为什么要多此一举注明“依绍兴某年指挥”?这是什么意思?原来,“前五处依绍兴十年指挥”是时任宰相秦桧给朝廷报的功劳簿,而“后八处依绍兴三十二年指挥”是时任宰相陈康伯给朝廷报的功劳簿!因为秦桧死后其党羽万俟卨、沈该、汤思退先后接任宰相,直到1161年秦熺病死,南宋朝廷才摆脱了秦桧一党的控制。1162年陈康伯为相期间,呈报皇帝的后八项战功,岳飞部将就占二项!南宋国史编者用“依绍兴十年指挥”几个字,很巧妙地告诉后人:这是秦桧报的,并非真实历史的反映!

(南宋名相陈康伯)

无论是宋人史书还是《金史》,对于岳飞的升迁却惊人一致:“建炎元年(1127年)九月乙卯,王彦及金人战,败绩,奔太行山聚众,其裨将岳飞引其部曲自为一军。”这是岳飞首次出现在史书中,当时他还没有职务(裨将并非官衔)。此时的张俊已是御营后军统制、观察使这样的高级武官,而韩世忠在平定苗刘兵变后高升武胜军节度使、御营左军都统制,比张俊的职务还要高。

“绍兴四年(1134年)八月壬寅,以飞为清远军节度使、湖北荆襄潭州制置使。……绍兴五年(1135年)二月丙子,以飞为镇宁、崇信军节度使。”仅用不到八年时间,岳飞就升为武将的最高军衔节度使,还兼两个军区的节度使,这已经和兼三个军区的节度使张俊、韩世忠并列了,他们三人的职务均相当于现在五大战区的司令官。

“绍兴七年(1137年)春二月丁巳,以飞为太尉、湖北京西宣抚使。……绍兴九年(1139年)春正月壬辰,加飞开府仪同三司。……绍兴十年(1140年),夏六月甲辰朔,以韩世忠太保,张俊少师,岳飞少保并河南、北诸路招讨使。”太尉已是武将中的极品,开府仪同三司则更上一层与宰相同级,少保更是位列三公了,而名列“中兴十三处战功”的宋高宗心腹大将杨沂中此时才刚接替岳飞任太尉。

仅用十三年时间,岳飞就从一介布衣升至武将顶级并位列三公,与张俊韩世忠同列,排在杨沂中刘光世之上。张俊、韩世忠两人是宋高宗的救命恩人,张俊、杨沂中、刘光世则是宋高宗的心腹大将,他们身居高位不难理解。岳飞既没有救过宋高宗的命,也不是宋高宗的心腹,如果没有卓越的战功,他是怎么升上去的?难道是岳飞与秦桧同流合污,靠金国暗中扶持登上高位?难道是岳飞摆了N次“史上第一宴席”、贿赂宋高宗秦桧谋取了高位?既然岳飞凭战功升迁,为什么史书很少记载他的战绩?这难道不是有人蓄意篡改历史、泯灭岳飞战功的明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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