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旷世奇才说范蠡

高低不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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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范蠡 政治家 军事家 理财专家 优秀品德 旷世奇才

分类:史海蠡测

近日读《史记·越王勾践世家》,对勾践没啥新认识,倒是范蠡让我产生了兴趣。司马迁很有意思,写过越王勾践之后,接着就写范蠡,而且,写范蠡的篇幅比直接写勾践的篇幅(《越王勾践世家》中有两段是些勾践死后其子孙治越终至灭亡的事)相差无几。越王,春秋之霸主也;范蠡,越王之臣属也。司马迁居然将两者并列于一篇之中,可见其对范蠡是格外垂青了。

司马迁如此垂青范蠡是有道理的。无需翻阅其他资料,单《越王勾践世家》中的有关材料,就足以说明范蠡确实是旷世奇才。

春秋时期,诸侯争雄。勾践即位后虽挫败了吴国的入侵,射伤吴王阖庐至死,但越国并非强国,非但无法与秦、楚、齐、晋等强国抗衡,就连毗邻的并不怎么强大的吴国,也对越国虎视眈眈,欲报杀父之仇。勾践不自量力,欲先发制人,“先吴未发而伐之”。这时,范蠡表现出了一个政治家的智慧。

范蠡谏曰:“不可。臣闻兵者凶器也,战者逆德也,争者事之末叶。阴谋逆德,好用凶器,试身于所末,上帝禁之,行者不利。”

越王不听范蠡之谏,大败而归,“以余兵五千人保栖于会稽”,被吴王夫差紧紧包围。无奈之下,问计于范蠡。范蠡再次以政治家的智慧为越王献计。

范蠡对曰:“持满者与天,定倾者与人,节事者以地。卑辞厚礼以遗之,不许,而身与之市。”

建议“卑辞厚礼以遗之”不难,后世若干朝代的和亲政策就都是如此。但在“卑辞厚礼”无效的情况下敢于建议“身与之市”,则非有大政治智慧不可。说范蠡是政治家,应该是实至名归。

勾践卧薪尝胆若干年,越国终于强大起来。吴王夫差馋杀伍子胥后,急欲报仇的勾践召范蠡曰:“吴已杀子胥,导谀者众,可乎?”——所谓“可乎”,就是“可以攻打吴国了吗”?范蠡的答复是:“未可。”为什么范蠡不同意此时攻打吴国?看下面这段文字就明白了。

“至明年春,吴王北会诸侯于黄池,吴国精兵从王,惟独老弱与太子留守。勾践复问范蠡,蠡曰:'可矣。’乃...伐吴。吴师败,遂杀吴太子。吴告急于王,王方会诸侯于黄池,惧天下闻之,乃秘之。”

这一战,勾践未能灭亡吴国,因为吴国国力并未因杀伍子胥而大大削弱。只待四年后,“吴士民罢弊,轻锐尽死于齐、晋”,越方大破吴,“留围之三年”,“复栖吴王于姑苏之山”。吴王夫差想让勾践仿效自己当年在会稽赦勾践那样“赦孤臣之罪”,勾践“欲许之”,被极具政治智慧的范蠡制止。在勾践还犹豫不决的时候,范蠡当机立断,“乃鼓进兵”,对吴国使者说:“王已属政于执事,使者去,不者且得罪。”最终,吴王被迫自杀,越国彻底灭亡了吴国,“乃以兵北渡淮,与齐、晋会于徐州,致贡于周。周元王使人赐勾践胙,命为伯。”“当是时,越兵横行于江、淮东,诸侯毕贺,号称霸主。”

由此观之,范蠡应该是越国最高军事指挥官。他凭借自己卓越的军事才能,指挥越国军队灭亡了吴国,完成了勾践称霸天下的霸业。说范蠡是军事家,也应该是名副其实。

范蠡还是非凡的理财专家。他功成身退,离开越国时仅“装其轻宝珠玉”。到齐地后,变更姓名,“耕于海畔,苦身戮力,父子治产。居无几何,致产数千万”。其后,为“齐人闻其贤,以为相”,而范蠡以为“久受尊名,不祥”,“乃归相印,尽散其财...间行以去,止于陶,以为此天下之中,交易有无之路通,为生可以致富矣。于是自谓陶朱公。复约要父子耕畜,废居,侯时转物,逐十一之利。居无何,则致资累巨万。天下称陶朱公。”

“居无几何,致产数千万。”“居无何,则致资累巨万。”范蠡的理财本领不能不叫人钦佩。此前,我曾以为范蠡就是经商发的财,现在看来并非如此。“耕于海畔”,“复约要父子耕畜”,说明范蠡是以农业和畜牧业为基础,同时“侯时转物”,即同时从事商业。范蠡的经济头脑还表现在他只“逐十一之利”。薄利才能多销,多销就能累积厚利。更让人钦佩的是范蠡始终是通过自己的诚实劳动致富。“苦身戮力”,“废居”,就是证明。

集政治家、军事家和理财专家于一身,就已经很难得了,然而,范蠡的优秀品质还远不止于此。请看以下事实:

勾践初败于吴,卧薪尝胆时,“欲使范蠡治国政,蠡对曰:'兵甲之事,种不如蠡;镇抚国家,亲附百姓,蠡不如种。’”勾践“于是举国政属大夫种,而是范蠡与大夫柘稽行成,为质于吴。二岁而吴归蠡”。

“勾践以霸,而范蠡称上将军。还反国,范蠡以为大名之下,难以久居”,遂“为书辞勾践曰:'臣闻主忧臣劳,主辱臣死。昔者君王辱于会稽,所以不死,为此事也。今既已雪耻,臣请从会稽之诛。’勾践曰:'孤将与子分国而有之。不然,将加诛于子。’范蠡曰:'君行令,臣行意。’乃装其轻宝珠玉,自与其私徒属乘舟浮海以行,终不反。”不但不返,而且“自齐遗大夫种书曰:'蜚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越王为人长颈鸟喙,可与共患难,不可与共乐。子何不去?’种见书,称病不朝。”

从这些事实可以看出范蠡的如下优良品质:一是忠诚。对越王,忠于君臣之道;对文种,忠于朋友之谊。二是没有权欲,也不贪图名位。三是有知人之明,也有自知之明。四是洞明世事,深知“大名之下,难以久居”。五是行事果敢决断,绝不迂腐。

翻番历史,历朝历代,能臣良将实在多,而得以善终者少。尤其是开国功臣,多以被自己曾经效忠的主子杀戮告终,往往令人感叹唏嘘不已。而范蠡却能功成身退,其后又在经济领域创下至今还被人称道的奇迹,其主要原因,就在于他不但有出众的才干,而且有卓越的品质。

司马迁写范蠡传记时,用了不少篇幅写了范蠡的一件家事。范蠡有三个儿子。第二个儿子杀了人,囚于楚。范蠡认为:“杀人而死,职也。”——杀人偿命,这是常理。但他又说:“吾闻千金之子不死于市。”于是,“告其少子往视之”。他的大儿子认为范蠡这样做“是吾不肖”,要自尽。范蠡无奈,只好改让大儿子去。他给自己的一个叫庄生的朋友写了一封信,并黄金千溢,嘱咐大儿子:到楚国后,把信和千溢黄金都交给庄生,听凭庄生去办。范蠡的大儿子到达后,按照范蠡的嘱咐,把信和千溢黄金都交给了庄生。但没听庄生的话立即回家,而是逗留在楚国,用自己私下携带的数百黄金贿赂楚国掌权的贵人。庄生家里很穷,但为人廉洁正直,“自楚王以下皆师尊之”。他收到范蠡的信和千溢黄金后,交代妻子:这千溢黄金以后要归还范蠡,不许动用。然后“闲时入见楚王,言'某星宿某,此则害于楚。’”并告楚王“独以德为可以除之”。楚王于是预备大赦天下。范蠡的大儿子听说楚王将大赦,以为“弟固将出也,重千金虚弃庄生...乃复见庄生”。庄生知其意,将千溢黄金交还范蠡的大儿子。庄生认为自己被范蠡的大儿子玩弄,“乃入见楚王曰:'臣前言某星事,王言欲以修德报之。今臣出,道路皆言陶之富人之朱公之子杀人囚楚,其家多持金钱贿赂王左右,故王非能恤楚国而赦,乃以朱公子故也。楚王大怒...令论杀朱公子。明日遂下赦令。’”范蠡的大儿子“竟持其弟丧归”。

这实在是一件很悲哀的事,“其母及邑人尽哀之”,然而,范蠡却“独笑”。他说:“吾固知其必杀其弟也。彼非不爱其弟,顾有所不能忍者也。是少与我俱,见苦,为生难,故重弃财。至如少弟者,生而见我富,乘坚驱良逐狡兔,岂知财所从来,故弃之,非所惜吝。前日吾所为欲遣少子,固为其能弃财故也。而长者不能,故卒以杀其弟,事之理也,无足悲者。吾日夜固望其丧之来也。”

司马迁行文至此,叙事戛然而止,也不对此事作任何评论。然后人读此,则更加深了对范蠡才能、品德的了解,范蠡的形象也更见丰满、生动。

我钦佩范蠡的才华,更钦佩他的品德。一个人,修身,齐家,治国均能做到极致,称其为旷世奇才,不是至为恰当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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