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劳动法学习
一、被派遣员工与派遣机构需签订合同的类型?
被派遣员工签订的合同主要分为:劳动合同、劳务协议、实习协议三种;
(一)具备法定主体资格的被派遣员工与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
(二)不具备法定主体资格或采取项目外包方式使用的被派遣员工应与派遣机构签订劳务协议;
(三)用工单位使用应届毕业生的,派遣机构应与学生本人签订实习协议。
二、被派遣员工如何解除劳动合同?
对劳务派遣职工来说,辞职存在着两种形式,即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五条对此的规定是:“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务派遣职工若向劳务派遣单位提出辞职,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务派遣单位,但在试用期内辞职可提前3日书面提出。劳务派遣单位接到通知后,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实际用工单位。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①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
②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③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④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⑤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另,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三、被派遣员工权利受到侵害之后如何追究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在劳务派遣单位派遣过程中,如果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在劳务派遣单位或用工单位任何一方不履行义务,而法律又有相应规定的时候,派遣职工可以要求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四、出现劳动争议,被派遣员工应该起诉哪家单位?
劳务派遣法律关系中,是由劳务派遣单位与被被派遣员工订立劳动合同,由被被派遣员工向实际用工单位给付劳动,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单位与被被派遣员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被被派遣员工与劳务派遣单位之间。
最新出台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对于上述情况做出了新的规定,其中第二十二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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