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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集团母公司要通过多个子公司交叉参(控)股同一家孙公司?

举招商证券为例,股权结构图摘自该公司2012年报第47页(随手找到的例子,不一定按照该例子讨论,希望有普遍特征的答案)。我个人想到的是:1、通过多个公司参股规避对股东(控股、10%股份以上股东等)的要求。2、原股权设计历史遗留问题,不想理清或理清工作不顺。

【知乎用户的回答(47票)】:

@少少流邀,这是个好问题,之前没来得及回答。

猫叔已经讲得很完整了,我补充几个案例吧。

1. 集团没钱(对应猫叔第5点)

有一家集团公司,想要在一家子公司下设立一个孙公司,用于统一整合集团内的能源类业务。但是子公司现在手头拿不出这么多钱,母公司也不够,但是集团还有其他好几家子公司拥有足够的现金,加起来是足够的。

这样的话如果要设立孙公司,有两个方案:

  • 方案一:让集团其他子公司将现金分红给母公司,母公司增资子公司,子公司用补充的资本设立孙公司;

  • 方案二:集团其他子公司联合投资,设立孙公司。

上述两个方案有什么差别?

  • 一个是时间和流程。方案一,一共要走三个流程,而方案二只需要一个流程,从操作的复杂程度和时间来看,明显方案二较优。

  • 一个是利益。如果采用方案一,其他子公司出钱出力,到最后啥也没落着。而采用方案二,各个子公司还能占一部分股权。

2. 模糊股权结构(解释下评论)

有些集团喜欢低调行事,不希望自己的股权结构太过明晰被人查出来自己的意图,于是在中间层成立了一大堆的子公司,再通过子公司分别去投资参股有真正实业的孙公司。通过股权结构的变换实现资产的腾挪。这方面的典型代表,应该就算德隆和明天了吧。

之前曾经有一篇报道《起底明天系》,报道非常深入,其中就有关于明天系股权结构的报道,当时也掀起一阵关注。后来报道删的删改的改,好多都没了。找了一下,发现金融界的专题倒还在,可以参考一下。

链接:起底明天系:神秘巨鳄如何潜行?

【猫大叔的回答(25票)】:

1、什么叫屁股决定脑袋,很多时候决策也没那么复杂,可能就是领导一句话而已;

2、多头投资会让业务方增加安全感,比如有什么债权问题,可以多找几家;

3、新成立一家子公司,新的业务,手上没人管理,正好下属企业业务相关,也可能有渠道的优势,所以让他们投资,方便他们管理;

4、为了增加某公司实力,让他们在外面忽悠时方便点,可以和人说,我们在外有多少多少投资之类;

5、集团掌控力弱,没钱投资,让下面投资也有集资的意思;

6、为了防范各种风险,主要见与民企;

7、补充一点,很多企业一开始是没有集团,可能就是都在一个行业,或都归一个部委厅之类的机关管理,该机关要成立什么新公司时会要求下属的企业一齐出资,再后来,改制了,成立了集团,就成了这个样子。

【知乎用户的回答(6票)】:

首先,我认为这种多头持股(不知道该怎么叫,但是叫交叉持股好像不妥)的现象应该不是刻意为之,而是自然发展的结果。我想到了三种情况:

其一,招商证券这个例子(以下内容来自年报披露)。

看了一下年报中的历史沿革,招商证券原为招商银行证券业务部,最早独立成为企业法人的时候注册资本为2500万,招商银行全资持有。后来经过几次增资扩股和多次股权转让,2001年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4亿,股东40家。2009年上市前注册资本32亿,未提及股东变化,应该还是原来那些股东;公开发行35亿多股。按照发行股份的数量和现在招商局集团的持股比例,上市前40家股东应该都是招商局集团内部的公司。从2001年改制到2009年上市之间有8年时间,招商局集团不至于为了规避对大股东的监管要求提前这么久来布局。至于具体股权转让的原因,作为外人无从知晓,猜一猜的话,可能的原因如下:

1、原股东没钱或不愿意对该公司增加投资。1998年招商证券注册资本增加至8亿,招商银行没有新出资,仅以原净资产出资,占30%股份,招商局轮船等其他11家企业以货币资金出资占70%股份。

2、集团母公司对业务板块进行调整。2000年至2001年间招商银行所持有的股份全部转让给集团下属的其他控股公司,应该就是这个情况。招商局金融集团的网页上可以看出来现在银行和证券是两个并列的业务板块:欢迎光临招商局金融集团有限公司

其二,在新公司组建时就由多个不同的子公司出资。

当一个集团要在某个领域开展新业务的时候,会由旗下相关的,能够提供有用资源的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之所以不由集团母公司或某个子公司直接100%出资组建,首先母公司可能没钱;其次集团内部其实并非如外人看起来那样铁板一块,各个子公司甚至部门都有自己的利益诉求,在新公司中所占有的股份就是互相博弈和协调的结果。

其三,通过股权的转让来达到特定目的。

另外一个可能的原因是集团想要增强某子公司的实力,以达到获取银行授信之类的目的,而把别的子公司的部分股份通过注资或出售的方式转让给该子公司。

【Abee的回答(0票)】:

鸡蛋不能都放在一个筐里。

一个子公司卖了,其它子公司还能做到对孙公司控股。

【祁雨奇的回答(1票)】:

说说我的看法。一句话“方便利益输送,可以避税,决定利得者”。

原文地址:知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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