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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览罗马平民反对贵族的斗争

 

全览罗马平民反对贵族斗争
———解析罗马共和国早期平民反对贵族斗争的根源、过程、特点

本文摘自:首都师范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作者:高克冰

    摘要: 罗马结束王政时代后,进入了共和国时期。在罗马共和国阶段,执政官、元老院、人民大会构成了罗马共和国政治体制的主体,其中元老院贵族握有很大的权力,是罗马共和国政治体制的核心。从这一方面上看,罗马共和国是实行贵族共和制的国家,但另一方面与古代雅典国家类似,罗马共和国也有不少民主的因素,其中,平民通过反对贵族斗争争取到的政治、经济、分得国有土地以及召开平民会议等权利都是罗马共和国民主因素的具体体现。在罗马共和国初期,贵族在政治上对平民进行剥削、压迫,使得平民在政治上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在经济上,平民的债务奴役负担和土地债务负担沉重,无法分得罗马国有土地。于是,平民为了争得权益,通过各种形式掀起了反对贵族的斗争,并最终取得胜利。那么,我们就从对罗马平民和贵族两个阶层的来源及他们之间的斗争根源的分析、平民反对贵族斗争的具体过程和重大时间的叙述、平民反对贵族斗争的特点以及透过斗争给我们的启示四个方面,来剖析纵观罗马共和国早期平民反对贵族斗争的全貌。
    关键词: 平民概念和成分; 政治经济斗争; 公民权; 撤离; 立法; 民主

    一、对罗马平民和贵族两个阶层以及二者为何斗争的解读

    研究平民反对贵族的斗争,就需要首先来分析罗马平民阶层的由来,即罗马平民的成分和平民的概念。在这个问题上,一般有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第一种就是说平民和贵族是罗马氏族部落内部分化的结果,平民从来就在共同体中。公元前7 世纪,罗马社会生产力提高,氏族内部财产逐渐分化,在罗马自由民中形成了贵族和平民两大集团。具体来说,处于王政时代的罗马在那时已经普遍使用了铁工具,农业也得到迅速发展。手工业与农业开始分离,社会分工的发展使人们之间的交换活动日益频繁,随之而来,罗马氏族公社也逐渐瓦解,出现了家长制家庭,一些大家族利用手中的权力将很多财产变为私有,成为富裕家庭,进而成为贵族。而在另一方面,破产的贫困氏族成员失去了土地等财产,从贵族那里领到份地,战时以亲兵身份随贵族出征,平时为贵族服杂役,同时贵族要保护他们的人身等安全。这一部分破产的氏族成员就称作“被保护人”。而有的成员因为负担不起土地等债务而不得不以人身来担保,他们就成为债务奴隶。这就是第一种观点,也就是说罗马平民是罗马氏族内部分化的产物,也就是说那些破产的罗马氏族成员构成了罗马平民阶层。如果这个结论成立的话,从这个观点出发,我们就可以得出罗马平民反对贵族斗争的实质就是罗马社会公民内部穷人与富人、特权阶层与非特权阶层之间的矛盾斗争,“可以说,这不是一场非公民阶级争取在共同体中占有一席之地的斗争,平民和贵族同为罗马公民。它主要是富裕平民为争取获得政治特权而开展的运动”。以上就是第一种关于罗马早期平民来源的观点及其得出的一些看法。

    第二种观点则与第一种大大不同,这种观点认为罗马平民的最主要构成是外来移民,它根据世界各地的民俗学材料,就是说刚刚从氏族社会废墟上产生的早期国家的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相互关系的确立,往往源于氏族社会基于血缘关系的内外区分,这种区分直接造成了氏族部落共同体内部成员与外来者之间的对立。早期罗马的社会结构以氏族-家族组织为基础,氏族组织中既有尊奉同一祖先的氏族成员,也包括依附于氏族的被保护人;在氏族组织之外,存在着大量自由的、居住在城邦以内的、但与氏族组织无血缘关系的外来移民,这些外来移民就构成了罗马的平民阶层,也就是说罗马平民的主体组成部分显然是外来的。从这种观点出发,平民也就不在罗马氏族共同体之中了,没有公民权,这是平民与贵族之间发生冲突的根本原因,由此看,平民的斗争本质上是为争取公民权而进行的斗争。19 世纪的历史学家古朗日、蒙森都持这种观点。恩格斯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起源》一书也是以这种观点为基础的:“他们是人身自由的人,可以占有地产,必须纳税和服兵役。可是他们不能担任任何官职;既不能参加库里亚大会,也不能参与征服得来的国有土地的分配。”

    以上就是对立的两种观点,目前,关于罗马平民阶层是怎样形成的问题,尚无定论。一般认为,罗马的平民是由外来移民、被罗马征服地区的居民和“被保护人”融合而成的,以外来移民为主体的组成部分。由于开始时,罗马公社交通便利,土地肥沃,经济较为发达,经济的发展吸引了许多临近部落的民众,这些外来移民构成了罗马平民的主体。后来,罗马为了获得土地财富进行对外征服战争,那些被征服地区的居民成为罗马平民的另一个来源,他们都没有罗马公民权。随着财产的分化,一些“被保护人”也进入平民的行列,平民阶层不断扩大。平民主要从事农业劳动,有的也经营一些商业和手工业,他们对国家负有服兵役和纳税等义务。平民因为生活所迫,不得不向贵族租地和借债,又因为交纳不上地租、还不起借债而沦为债务奴隶。平民的人身自由和政治经济权利受到极大束缚。他们为了获得政治经济上的权利,摆脱沦为债务奴隶,避免失去自己的土地,在罗马共和国早期掀起了轰轰烈烈地反对贵族的斗争。

    分析完平民的概念,我们再来看平民的对立面-贵族。罗马共和国实行的是贵族共和制,也就是实行贵族专政,元老院的贵族处于罗马政权的核心位置。罗马贵族不仅是政权的执掌者,还是财富的占有者,是剥削压迫阶级。这些贵族掌握有国家政治权力,比如选举、当选执政官等权力,而且掌管着国家的土地、河流和战利品等财物。在罗马共和国早期,在贵族操纵的国家机构中,王政时期军事民主制的残余还存在,血缘关系在决策中的影响依然还有,贵族解释的习惯法仍然发挥很大作用。从这些方面看,贵族在当时是保守势力,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罗马社会的发展。而我们根据贵族占有财产的多少,对贵族进行具体分析。由氏族长转变而来的大贵族,极力维护氏族旧制,反对任何改革;而与小商业和手工业有密切关系的一些中小贵族,虽然也反对平民分享政治权利,但在一定程度上希望进行些改革,以缓和阶级矛盾,发展商业手工业经济。所以,贵族内部也有矛盾和分歧,这无疑对于平民联合起来反对贵族的斗争极为有利。

    经过以上平民和贵族两方面的解读,我们知道,在罗马共和国早期,平民是当时被压迫、被剥削的阶级,贵族则是压迫剥削阶级在政治上平民没有选举权、被选举权,不能当选执政官和进入元老院,无权与贵族通婚。在经济上,平民不能参加罗马国有土地的分配,没有享受战利品的权力。随着罗马经济的发展,大多数平民沦为债务奴隶,要求废除债务奴役制,要求分得土地,而少数人由于经营商业手工业变得较为富裕,然而他们在政治上仍然无权,要求政治上获得权力。于是,平民就开始了反对贵族的激烈而持久的斗争。

    事实上,因为罗马平民阶层在王政时代末期就产生了,所以,罗马平民反对贵族的斗争在罗马王政时代末期就已经开始了,这个标志就是王政时代末期塞尔维乌斯的改革。塞尔维乌斯时期,为了适应罗马氏族公社不断解体的趋势,进行了一些重要的改革,极大地改变了罗马的面貌。首先,以四个地域部落取代了原来的氏族部落,使罗马进入了国家阶段;其次,以财产多寡为标准划分了五个等级的百人队,即森都利亚大会,森都利亚大会成为了罗马的人民大会,拥有立法、对外宣战等权力。通过这次改革,以地域部落取代了氏族血缘关系,以财产多寡替代了门第出身的高低作为评判标准,这样以来,就大大削弱了氏族贵族的势力。但这次改革终究还是有利于贵族的,贵族的许多权益并没有被触动,而破产贫困的平民并没有获得多少好处,因为是以财产多寡为标准来划分等级,摩尔根说:“塞尔维乌斯改革使贵族政治和特权大维突出,他们趁机大幅度地剥夺人民支配政府的权力,并将这种权力交给富人。”这样以来,贵族阶级拥有了更大的权力,平民和公民的权力被贵族压制甚至被剥夺,这就不难解释为什么罗马共和国初年平民反对贵族的斗争会如此激烈而持久。经过塞尔维乌斯改革,罗马正式进入国家行列,进入罗马共和国时期,形成了以执政官、元老院( 元老院在王政时代是罗马社会的咨询机构,在罗马共和国早期、中期,元老院的贵族则成为罗马共和国政权的真正决策者)、人民大会为主体的贵族共和制政体。顾名思义,贵族在这个政治体制中占有主导地位,这里的人民大会包括特里布会议和经过塞尔维乌斯改革后形成的森都利亚大会。森都利亚大会虽名义上是最高权力机构,但实际上受五等级中由贵族组成的第一等级的控制,所以,它的实际权力也掌握在贵族手里。平民阶层处于无权地位,于是就发起了反对贵族以争取权利的斗争,而罗马共和国早期平民反对贵族的斗争又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平民以争取政治权利为主要斗争目标;第二个阶段自颁布《李锡尼———绥克斯图法》开始,主要围绕债务、土地等经济上的问题展开。通过对两阶段平民反对贵族斗争的目标来分析,平民在罗马共和国早期,首先渴望的是得到政治的一些权力,比如说选举权、被选举权、有权自己召开平民会议以保护自己的切身权益以及选举出保民官的权利,平民们深知只有在政治上翻了身,才能有权维护他们的权益、权利,有权制定有利于他们的政治经济决策,做真正的主人。从第二阶段的经济斗争目标上来看,我们不难看出,罗马平民阶层最希望实现的是债务奴役制度的废除和能够分得公有土地得以生存、发展。从根本上看,罗马平民反对贵族的斗争归根结底是为了自身的生存权、发展权的抗争,生存权、发展权是公民权中最根本最本质的内容,不管是人身债务奴役制的废除也好,要求分得公有土地也好,都可以看作是经济上的动因在根本上萌发进而极大地促进、带动了罗马平民激烈反对贵族的斗争。阿庇安在《罗马史》里也主张罗马共和国时期阶级斗争的根源就是土地等经济上的因素。政治上的斗争既是为了争取政治上的权利也是为一些关于废除债务奴役制等其他解决经济问题的一系列法令的颁布做准备。由此看,两阶段的斗争虽然侧重点不同,但是两阶段是相互促进、相互贯通、相辅相成的。以上是从总体上对罗马平民反对贵族斗争的两个阶段进行的分析,下面就透过罗马共和国早期平民反对贵族的具体的事件和过程来直观地审视、理解、分析这一持久的斗争。
    二、对罗马平民反对贵族斗争的具体过程和重要事件的分析

    公元前510 年,罗马王政时代结束,罗马开始进入了共和国时期,也步入了早期的奴隶制社会阶段。在罗马共和国早期,政权为元老院贵族和执政官所垄断,平民阶层虽然构成了罗马军队的主力,但他们在政治上无权,经济上不能参加公有土地的分配,而且背负着沉重的债务奴役,不准许与贵族通婚。而在罗马共和国初期,罗马国家正遭受着外部强敌的进攻,北部有伊达拉里亚、高卢人的进攻,此外还有埃魁人、沃尔斯奇人的进攻,外族人的攻击严重威胁着罗马贵族政权的安危。而当时维系贵族统治的正是由罗马平民组成的一支军队,所以当罗马平民的要求得不到满足、要求获得权益时就会发动“撤离运动”。所谓撤离是指当罗马遭受外族进攻时,平民举行兵变,将自己组成的队伍撤到罗马附近的地区,前两次是撤到了罗马附近的圣山上,这样,贵族就会因为得不到平民军队的援助和支撑而被动挨打,也就是说平民以撤离的斗争方式向贵族们提出要求。第一次撤离运动发生在公元前494 年,平民通过此次撤离争取到了选举保民官的权利。保民官的意思在字面上看就是为了保护平民的权益不受贵族的侵害。最初设2人,后来发展为10人。平民获得选举保民官的权利是罗马共和国早期平民政治斗争的第一个重大成果。保民官有权保护平民的合理权益,维护了平民的利益,是平民斗争的重要胜利,同时也完善了罗马国家的国家机构设置。但保民官那时毕竟还是不是一个罗马国家的正式行政机构,只能说是一个民意机关,权利也毕竟有限。由贵族操纵的元老院和同样由第一等级公民控制的森都利亚大会仍然处在罗马政权的中心。平民反对贵族的政治斗争任重而道远。

    斗争在继续,公元前471 年,平民发动第二次撤离运动。这次撤离运动的成果是平民取得召开平民会议的权利,关于平民会议的定义和解释:“平民会议是由保民官主持召开的平民部落大会,它以部落为单位,主要功能是选举平民保民官和平民市政官,也可进行立法或审判活动,通过的决议称平民会议决议。”这样除了森都利亚大会和库里亚大会以外,又有了保民官主持的平民自己负责决策的会议,这是平民反对贵族斗争的又一重大胜利。平民会议的权力主要包括有权选举保民官、有权通过保护平民利益的决议。蒙森:“第二次撤离平民有效的反对了阿庇乌斯十人委员会的专权统治,平民可以选举自己的执政官,并且争取了和贵族通婚的权利。”自此,平民有了自己当家作主的场所和机构。这一召开平民会议权利的获得又是平民反对贵族斗争的一个里程碑式的事件。可以说,前面选举保民官权利的获得为召开平民会议创造了一些条件。平民会议自从召开后,在罗马政治生活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平民会议的决定对罗马国家政治生活也有较大的影响,和选举保民官权利的获得类似,平民会议的召开也完善了罗马国家的国家机构设置,推动了罗马国家的民主进程,推动了罗马社会的发展。在这里,同样是关于平民会议的内容,我们可以联系后面平民反对贵族斗争的一项重要内容,也就是公元前287 年《霍腾西阿法》的颁布实施,规定平民会议的决议对所有公民全部有效。到那时,平民会议得以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平民的公民权也获得充分发展。到第二次撤离运动时,罗马平民反对贵族的斗争的方式一直以撤离和起义暴动为主,而很少有通过立法的方式来进行斗争这样的局面到了十二铜表法的颁布后发生了重大转变。两次撤离运动,使平民争得了选举保民官与召开平民会议的权利。但罗马的氏族残余还是较为浓厚,罗马的法律仍然是习惯法而不是成文法,那么贵族就可以任意解释甚至歪曲习惯法来欺压平民,损害平民的权益。所以,平民通过第三次撤离运动,迫使贵族制订了成文法,即《十二铜表法》。十二铜表法虽承认债务奴役制,实质上是保护贵族的私有财产,但它以明确条文公布出来,这样就限制了贵族在司法上的专横,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广大平民的利益。从平民反对贵族斗争的形式上看,《十二铜表法》的实施也是平民斗争形式的一个重大突破和进步。因为像这样立法的形式更能从根本上在基础建设上去维护平民的利益,以成文法的形式去规定、约定也会更加有效更加有威慑力。在此之后,公元前445 年,平民获得与贵族通婚的权利,公元前444 年,平民又取得了可当选执政官的权利。这两点平民斗争的成果和经过斗争后平民取得的与贵族同样的政治权利,使得上层平民逐渐与原有贵族合流,其结果就是贵族和平民范畴和概念的变化。此后,所谓贵族就是原有贵族和上层富裕平民构成的新的统治阶级;平民就是指下层自由民。上层平民与原有贵族的合流,使得罗马共和国的社会统治基础进一步扩大为罗马国家的对外扩张创造了极为有利的条件以上就是平民在政治上反对贵族的斗争。通过斗争,平民获得了选举保民官、召开平民会议等政治权利,这些政治权利的获取使得罗马奴隶制社会在贵族制的主体上显现出更多民主因素,诸多新机构的出现也使得罗马共和国国家机构的设置更趋合理、完善,国家机器的运转更加有条不紊,也大大地缓和了罗马平民与贵族之间的矛盾,有利于罗马的对外扩张的进程

    上面是有关平民反对贵族的政治斗争的分析。而追溯起平民反对贵族斗争的根源,我们需要把眼光转回到经济斗争领域,也就是斗争第二个阶段平民争取经济权利的斗争上面。这一阶段,平民反对贵族主要是因为分不到公有土地、人身债务负担沉重等经济原因,当然,也可以看作是整个斗争的决定因素。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认为,经济决定政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物质资料生产方式决定社会历史发展进程。所以,我们用这一理论结合当时罗马平民自身生活的窘迫和贫困,比如说分不到公有土地、随时可能沦为债务奴隶等,就不难得出经济动因是罗马平民反对贵族斗争的根源这一观点。事实上,罗马平民反对贵族的高潮也在这一时期,平民反对贵族的斗争不仅在继续而且深入向前发展。这一阶段的斗争主要是围绕土地问题、债务问题和担任高级官职以及平民会议的权限等方面展开的,以争取经济权利的斗争为主要内容。公元前367 年,经过激烈的斗争,《李锡尼———绥克斯图法》被通过,主要内容有:平民所欠债款一律停止付息,已付部分作为偿还本金计算,未付欠款,分三年还清。这一规定大大减轻了平民的债务负担,显示了对平民经济权益的尊重和对平民利益的保护;占有公有土地的最高限额为五百犹格,这样就防止了贵族和富有公民肆意兼并土地,使更多渴望得到公有土地的平民获得了土地,进而他们的生存权就有了保障,社会地位也会随之提高,社会秩序更加安定和谐也会促进罗马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社会整体进步;在两名执政官中,应有一名由平民担任,这一点规定是平民政治斗争的延续,上边提到了平民有权当选为罗马执政官,而在这则规定了执政官中必须有平民,平民的政治地位更加提高。

    《李锡尼———绥克斯图法》的制订,并没有彻底解决债务问题,废除债务奴役制度的斗争仍在向前发展。公元前326 年,平民经过努力,通过了波提利阿法。它规定:债务人只能以其所有财产而不能以其本人以及其子女对债权人负责,即取消了人身抵债的制度;释放因债务而被奴役者。这个法案的公布,实际上等于废除了债务奴役制度,意义久远。它使罗马平民从此免除了沦为债务奴隶的威胁,促进了罗马社会秩序的稳定,自由民和奴隶之间的界限日益明确,罗马国家也走上了奴役外邦奴隶的道路,这更激发了罗马国家要求对外侵略扩张的野心和欲望,是罗马进行对外扩张的一个诱因。

    平民斗争的最后一个里程碑式的标志性事件就是霍腾西阿法的制订。公元前287 年,平民又掀起了一次撤离运动。在这次运动中,平民出身的独裁官霍腾西阿制订了一个法案,规定平民会议产生的决议,不需要元老院批准,对全体公民就具有法律效力。法案的公布标志着平民会议取代了森都利亚大会,成为最高立法机关,平民的公民权获得充分的发展,这也标志着平民反对贵族斗争的胜利结束。
    三、罗马平民反对贵族斗争的特点
    叙述分析完了罗马平民反对贵族斗争的整个具体过程和重要事件,那么,我们下面就从前面的叙述分析中提取概括罗马平民反对贵族斗争的特点:

    第一,斗争方式的多样性。在叙述斗争过程的开始我们提到了撤离运动,罗马平民通过撤离运动来要求贵族满足他们提出的要求,撤离运动实际上也可以看做是一种变相的平民武装起义,这就是平民反对贵族斗争的一种方式。此外,当平民还不起债款时,他们有时候会通过手段进行逃债,这也是一种反对斗争方式,而自十二铜表法开始,平民通过各种努力使立法机关通过立法制订法案的方式来维护和实现自己的利益和斗争目标,这也是很重要的一种斗争方式。此外还有其他一些斗争方式,从中我们可以看出罗马平民反对贵族斗争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斗争方式的多样性,各种斗争方式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相互带动相互支持共同推动了罗马平民反对贵族斗争的胜利向前不断发展的进程。

    第二,斗争的持续性和激烈性。罗马平民反对贵族的斗争从罗马王政时代末期就已经拉开了帷幕,即由公元前6 世纪持续到公元前3 世纪。从时间跨度上看,罗马平民反对贵族的斗争具有长期性和持久性,这也是斗争的另一个重要特点。那么为什么斗争会呈现出持久的特征呢? 罗马平民斗争目标实现的艰巨性和斗争需要不断向前推进的规律性以及贵族势力的顽固与固守使得罗马平民反对贵族的斗争会呈现出持久性。此外,平民的斗争不仅持久,而且异常激烈,这就与平民生活的贫困和对获得公民政治经济权利的急切渴望息息相关。由此,归纳出罗马平民斗争具有持久而激烈的特点。

    第三,斗争的阶段性。在其他一些地区奴隶制社会初期也有平民反对贵族斗争,但因为时间短等原因,并没有明确的斗争阶段可以进行划分。而罗马的斗争带有极为鲜明和明确的斗争阶段性,在第一阶段斗争目标主要是争取政治权利,时间上以公元前5 世纪中期为界点,这个时间以后的斗争就转移到了为争取分得土地以及要求分出债务奴役制等相关经济问题的层面上了。罗马平民斗争阶段性的凸现也在另一个侧面说明了罗马平民反对贵族斗争的高度组织性和有效性,这也使罗马平民反对贵族的斗争在世界古代史的阶级斗争上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享有较高的研究价值。

    四、罗马平民反对贵族斗争带给我们的启示

    以上是总结的罗马反对贵族斗争的一些特点,那么,透过平民斗争,它又带给了我们哪些启示呢? 首先,罗马平民反对贵族的斗争符合历史发展趋势,代表了历史进步潮流,债务奴役制度的废除使罗马走上了奴役外籍奴隶的道路,使自由民与奴隶的界限渐渐明朗,促进了罗马公民集体的巩固和罗马国家统治基础的扩大,平民分得公有土地的权利的获得,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土地兼并,巩固了小农经济基础,同时也保证了罗马军队的兵源,促进了罗马奴隶制社会不断向前发展,而保民官、平民会议等官职和机构的设置完善了罗马的国家机构设置,推动了罗马国家机构更加有序地运转,这些方面的斗争成果都代表了历史的进步方向,具有及其深远的意义。

    其次,罗马平民斗争中折射出一些可贵的自由、民主、共和精神。在斗争中,平民的民主意识、权利意识萌发并不断觉醒,平民们为民主权利( 主要包括选举权、被选举权、召开平民会议、当选执政官等) 的获得付出了艰苦而持久的努力斗争,其中的民主要素虽然无法和繁盛的雅典民主政治比拟,但它同样对目前中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有着很大的启发和帮助。那些在平民斗争中所体现出的民主精神以及在艰难漫长的斗争过程中进行的民主建设和对国家机构的不断完善的经验,都值得我们认真去学习和借鉴。第三,罗马平民反对贵族的斗争过程也是罗马国家的国家机构不断完善趋于合理的过程。罗马共和国形成的执政官、元老院、人民大会的政治运转机制对后来启蒙运动时期的“三权分立”的国家上层建筑的理论有很大的启发,马基雅维利曾说过:“平民与贵族的斗争是保持罗马自由的主要原因。每个城邦都分成平民和贵族两派,双方的冲突结果有利于城市产生自由的立法。正是平民保民官的设立才使罗马共和国更完美!”。

    最后,我们也可以将罗马平民反对贵族的斗争与雅典公民的斗争来进行横向的比较,雅典民主政治发达,所以雅典公民主要通过和平、合法的斗争去争取权利,雅典的历届执政官也基本上都主张扩大、发展民主政治,提高公民大会的地位,而在罗马平民的斗争中则既有和平斗争,也有武装起义性质的抗争,这是当时两个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和不同的发展道路和特点联系在一起的。

    通过以上罗马平民反对贵族斗争的原因、阶段、过程、影响、特点以及给我们的启发各个方面的阐述和分析,我们全景式地了解和理解了这一载入辉煌历史史册的光辉斗争,分析这一斗争的相关内容对于我们梳理清整个罗马共和国时期的历史线索以及理解、研究斗争前后历史事件都大有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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