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案例】“儿童模仿烤羊”,应反思什么? ? 经典案例 ? 文库 ?

【全球财经案例】

【事件介绍】

男童模仿灰太狼烧伤同伴 喜羊羊制片方判赔4万

因模仿《喜羊羊与灰太狼》情节,江苏的7岁男孩平平与4岁弟弟安安被同伴绑在树上点火烧成重伤。兄弟俩将同伴及动画片制作者广东原创动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告上法庭。

19日上午,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人民法院对此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点火孩子的父母承担60%的责任,赔偿15.7万余元;动画片制作公司承担15%的责任,赔偿3.9万余元。

事发

模仿动画片两男孩严重烧伤

平平、安安家住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石榴街道麻汪村。今年4月6日下午5点多,兄弟俩与10岁的邻居顺顺在村边树林里模仿动画片《喜羊羊与灰太狼》中烤羊肉串的剧情,做“绑架烤羊”游戏。顺顺把平平、安安绑在树上,并点燃了地上的树叶。经诊断,平平全身多处烧伤40%,安安全身烧伤80%。5月7日,兄弟俩因病情危重转至北京市304医院继续治疗。

事发后,兄弟俩的家人将顺顺和广东原创动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告上法庭。他们认为,被告公司未做“危险动作,禁止模仿”等安全警示,导致心智不成熟的儿童模仿并造成严重伤害,根据民法通则和侵权责任法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请求法院判令两被告赔偿前期医疗费26.4万余元,同时判令广东原创动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在动画片中增加安全警示字幕等补救措施;判令动画片制作人在全国性报刊公开赔礼道歉。

庭审

原告举证灰太狼被煮过839次

5月17日,东海县法院依法受理此案,并于6月18日开庭审理。

在庭审调查阶段,原告方将1到170集《喜羊羊与灰太狼》动画片中容易被儿童模仿的暴力危险镜头,做成5分钟的短片,在法庭上播放,称“在动画片《喜羊羊与灰太狼》全集中,灰太狼被平底锅砸过9544次,被抓过1380次,被煮过839次,被电过1755次……”配合孩子们的证言,原告方以此证明兄弟俩受伤系模仿绑架烤羊游戏所致。

顺顺的家属认为,兄弟俩也应该为点火造成的伤害承担部分责任。

广东原创动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则当庭出示了动漫制作资质、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据。该公司表示,其制作的《喜羊羊与灰太狼》内容健康活泼,获得省级大奖,具有国家广电总局和广东省政府批准的国产动画片发行资质。在本案中,他们制作动漫不构成侵权,模仿动漫剧情与兄弟俩受到伤害没有因果关系,所以他们不应承担法律责任。

判决

点火孩子父母赔15万余元

法院指出,顺顺已经年满10周岁,年龄比7岁的平平和4岁的安安略大,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而平平和安安均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顺顺的认知能力和行为控制能力相对较强,对造成的损害所起的作用也相对要大。因此,顺顺对两兄弟造成的损害依法应由其父母承担。

法院综合案情,确定顺顺的父母承担平平、安安损失的60%,即157009.58元。

另外,法院指出,兄弟俩参与了模仿游戏,其监护人没有尽到相应的监护责任,也应承担相应责任。

制作公司被判担责15%

对于制作公司,法院指出,该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制作《喜羊羊与灰太狼》动画片,传播对象主要是未成年人这个特殊群体,其在制作、传播相关音像制品时,应主动严格审查、过滤未成年人不宜的情节和画面,并负有提示风险、警戒模仿的注意义务。

该动画片中存在暴力情节和画面,对本案未成年人的行为认知产生了不良影响,误导本案未成年人模仿其情节,导致两男童被烧伤的严重后果。虽然该片的制作、发行经过了行政许可,但实际造成了损害的客观后果,该后果与公司的发行行为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因此该公司没有尽到应有的注意义务,对损害事实存在过错。

法院结合因果关系及过错程度,确定该公司承担15%责任,即赔偿39252.39元。

双方态度

原告律师法院判决恰当

宣判后,记者联系到受害孩子一方律师,连云港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苗红伟。苗律师称,此案的当事人和受害者都是未成年人,全社会都应该予以保护。《喜羊羊与灰太狼》动画片所面对的受众,是未成年人这种特殊群体,但其中却存在大量渲染暴力的情节,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民法通则的原则,所以法院判决是恰当的。

同时苗红伟律师指出,这个案件,在某种程度上讲实际是一个公益性案件,对未成年人起警示作用,让未成年人的家长、学校、相关服务机构都来关注,让未成年人的权益能够得到更好保障,“此案意义重大,对未成年人利益,对动画片制作及立法都是里程碑。”

被告公司将会提出上诉

广东原创动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公关宣传总监吴惇告诉记者,对于判决结果,该公司表示遗憾,将会提出上诉,“案件的因果关系、逻辑关系都不存在。不能说你看了一部动画片,就怎么怎么样,这是没有逻辑的。”

吴惇称,针对这个案件,目前全社会、众媒体都在关注他们公司是否承担责任,但却缺乏对真正受害者本身的关注。他表示,公司对于受害孩子是深深同情的,但是因为陷入了这个官司,所以公司不好做什么,目前只能呼吁全社会关注受害者本身,给予帮助。

吴惇同时表示,公司一直很注重企业社会责任,希望对儿童进行积极、正面精神灌输,“我们前段时间还发起了绿色动画的倡议”,他认为“把未成年人的成长责任推给动画片是不正确的”。

专家分析

法官较多考量未成年人保护因素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周友军副教授认为,该案中,顺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实施了侵权行为,应当由他的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平平、安安参与了模仿游戏,其监护人没有尽到相应的监护责任,这是否可以适用《侵权责任法》第26条和第27条规定的过失相抵规则,从而减轻或免除加害人一方的责任?理论上讲,过失相抵能力就是识别能力,也就是说,受害人只要对危险的发生有识别能力,就可以认定其对于损害的发生或扩大具有过错,从而可能减轻加害人一方的责任。平平、安安分别仅为7岁和4岁,不具有过失相抵能力,所以,不能适用过失相抵规则。

另外,监护人没有尽到监护责任,是否可以导致加害人一方的责任减轻?这涉及到监护人的过错是否可以视为直接受害人的过错,从而适用过失相抵规则的问题。对此,理论上争议较大。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赵正与尹发惠人身损害案如何运用法律政策的函》(1991年民他字第1号)持肯定的观点。本案一审判决,与最高人民法院的立场相同,也认为监护人没有尽到监护责任,可以减轻加害人一方的责任。

就动画片制作公司而言,其是否负有提示风险、警戒模仿的义务呢?从被告的角度来看,应当考虑动画片制作公司作为经营者的经营自由、动画产业的发展等因素;从原告的角度来看,应当考虑未成年人的保护。本案一审法官较多地考量了未成年人保护的因素,认为动画片制作公司负有作为义务。

司法和行政监管的力度应该加大

北京市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佟丽华称,目前儿童影视剧、游戏市场中,暴力、色情等不当言行,确实比较普遍,司法和行政监管的力度应该加大,以此来保证文学作品对未成年人成长能够切实起到促进作用。

对于本案,佟丽华认为“社会意义重大”,任何企业都应该担负起社会责任,这个判例出来以后,企业应该更多地思考,怎么让自己的产品有利于社会。

“灰太狼”遭模仿被判赔冤不冤?

“灰太狼”被罚冤吗?任何文化作品都具有引导功能,只是引导的方向不同、程度不同。儿童动画是一种特殊的文化作品,其传播对象主要是未成年人这一特殊群体。鉴于未成年人的心性特点,制作方除了要遵守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的规定,还要遵守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要考虑到作品对未成年人行为认知的影响,主动审查、及时提示、修改删减不适宜面向未成年人的情节和画面。

可在《喜羊羊与灰太狼》里,大量充斥着暴力情节和画面。而且,制作方并没有进行任何的风险提示。这三名孩子,两人8岁,一人5岁,缺少基本的鉴别力。从行为的因果关系看,如果没有“喜羊羊”的暴力画面,那么这三个孩子就不会去模仿,就不会发生“三个小伙伴”的悲剧。这一意义上,“灰太狼”被罚一点都不冤。

有人讲,自己也是看动画片长大的,也看到了暴力画面,怎么没有变成“十恶不赦的坏人”。未成年人可能受影响,但不是所有人都会受影响,更不是所有的影响都可能升级为行为。行为是多种因素叠加的结果,如果一部动画,真的造成了普遍的影响,那就是“魔剧”了,任何一个国家都不会允许其上映。而且,因为模仿动画人物而受伤的新闻并非孤例,早前就有媒体曝光4岁男孩学蓝猫受伤,5岁女童模仿奥特曼撑伞从6楼跳下。一次是巧合、两次是偶然,类似事件层出不穷,难道还不应该引起重视吗?

还有人称,国外动画也有暴力画面。确实如此,现在的儿童动画片似乎进入了死胡同,没有暴力就变得不会拍动画。但在对暴力的渲染上,存在个体差异;而且,国外动画片有着严格的分级制度。拍过动画电影《洛克王国之圣龙的心愿》等的导演于胜军曾指出,“美国有专门针对6岁以下儿童的‘绿色动画’标准,保证为孩子们提供健康安全的信息。”安全不仅指语言、行为,还有色彩、音乐等,比如孩子的视网膜发育不健全,看动作快的动画片会导致眼睛流泪、眨眼等疲劳现象。像《猫和老鼠》这样的经典,因其含有“把猫尾巴砍断”等画面,严禁6岁以下儿童观看。可现在,无论是“喜羊羊”,还是“光头强”,都是想看就看,甚至不想看也只得看。

“灰太狼”被罚,不仅指向了分级缺失,而且指向了路径依赖。前者需要尽快构筑“防火墙”,出台动画分级标准;后者需要制作方化解“能力危机”,摆脱“暴力倾向”,不走靠暴力吸引眼球的邪路。这一意义上,“灰太狼”被罚一点都不冤。不解决这个问题,就会有更多的国产动画“引火烧身”,国产动画业也难有美好未来。

儿童模仿“烤羊”,不只制片方该反思

一桩看似寻常的案件逐渐画上了句号,但由此带来的反思不可轻易停止。

首先,制片方应当深刻反思。动画片深受儿童欢迎,它本身是一门学问、一种艺术,任何一家负责任的公司,都应当考虑儿童的实际情况,充分揭示可能产生的风险。但就近年来的动画片来看,可谓良莠不齐、泥沙俱下,《喜羊羊与灰太狼》中的“烤羊”、“煮羊”、“平底锅打人”等情节,《熊出没》中的“见鬼”、“臭狗熊”、“去死”、“笨蛋”等脏话,让人倍感暴力和粗俗;受到争议的《虹猫蓝兔七侠传》,更是因内容过度暴力而被央视停播。这一切,都在迫使动画片制作方审视自己的理念、方法,将责任担在肩头,而非弃之脑后。

其次,家长也需自我反思。在儿童烧伤同伴的事件中,作为监护人的父母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未成年人的监护权是义务,更是责任。在不少国家,如果父母将12岁以下子女单独留在家中而发生意外,轻则会失去监护权,重则会受到审判。但在我国,很多父母虽然懂得“不让儿童独处”的道理,知道有义务和责任为孩子提供监护,但在执行起来常常陷入“知易行难”的怪圈。

同时,该反思的还有教育者。必须承认,儿童心智尚未成熟,模仿是他们的一种基本学习方式。当动画片的暴力情节呼啸而来的时候,教育者在做些什么呢?或是简单粗暴地予以禁止,或是将其定义为“弱智影片”,对儿童的行为不予理睬,这显然不是睿智的做法。“教育,要先走进孩子的心灵。”只有当教育者蹲下身子,以孩子的视角审视这个世界的时候,才会明白孩子的所思所想,而后“对症下药”给予适当的引导。

“儿童是祖国的花朵,更是世界的未来。”要让他们健康成长,绝不只是家长、老师的努力就能实现的,这不仅需要政府部门、社会组织通力协作,拿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帮助那些有心无力的家长解决孩子独处的难题,更需要文化部门创作生产更多优秀精神文化产品,引导孩子们在良好的文化氛围中成长。

别让“模仿烤羊”式悲剧重演

动画片中的情节与理念,越来越影响到孩子。在受众眼里,媒体所呈现的内容很可能被认为是现实生活的镜像式反映,有人寄望于从中找寻价值和意义,未成年人更容易借助榜样定位,尝试角色扮演。他们因好奇模仿可能招致伤害,也正在引起各方关注。

而时下,以电视、网络为代表的媒体类型中,一些暴力、粗俗、不文明内容充斥。一些网站的页面上闪动着粗俗至极、不堪入目的广告内容,影视剧中不时出现的暧昧场景、色情镜头,以及对吸烟、酗酒及暴力手段、犯罪细节的过度渲染……“很黄很暴力”的内容尤其与公众对动画片本该纯洁向善的定位和期待格格不入。

在“模仿绑架烤羊致伤”案发生不久后,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即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国产动画片内容审查的紧急通知》,一些国产动画片也因涉及暴力、危险情节、不文明语言等因素被责令整改。整改后,除对情节内容作了适当修改外,还在播出有可能被模仿的情节和画面时,加上了“动画情节切勿模仿”的字幕提示。事后的亡羊补牢当然值得肯定,但如何从源头上避免更多人受到暗示、让伤人害己的悲剧不再重演?

影视制作公司应首先担负起更多的社会责任,在提升剧目自身创意和吸引力、获取经济利益的同时,也要兼顾情节内容的潜在影响,重视剧目播出的社会效益。2013年10月,多家动画制作和播出机构曾联合发出号召全行业承诺不制作、播出暴力失度、语言粗俗的动画片的倡议,期待这样的行业自律能渐成气候,形成良好的行业风尚。

网络、电台、电视台等各级各类媒体,应严把审查关口,制定严格的准入机制和审查程序,做到有底线有原则,不能打着振兴国产剧目的幌子擅自降低准入门槛,真正为受众提供值得信任的传播平台。

这方面,国外可资借鉴的经验不少,比如韩国设有“媒体分级委员会”,将动画分为全年龄、12岁以上、15岁以上与18岁以上几个级别;日本除了将动画按年龄、性别细分之外,还按播出时段分类为全日时段动画和深夜动画。值得欣慰的是,有媒体报道,我国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年内将出台国产动画片内容标准,对暴力、低俗、危险情节和不文明语言做出严格限制。

努力摒弃媒介暴力“模板”,让影视领域回归纯净,为未成年人提供优秀向上的文艺作品,这是我们共同的责任。

【启示与思考】

儿童模仿动画片里面的情节并酿成严重后果的事情并不罕见,但状告动画片制作公司的并不多,而能够让其赔偿的就更少见了。这是一起新型的“产品质量”案,又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特殊保护与动漫创作自由标准之间的平衡,所以引发了公众的热议。

未来再遇到类似问题,可能会有更多的人选择状告动画片制作公司,而判赔的可能性也大大增加。不过,也不必放大这一判例的意义。

从另一个角度看,这个案例也具有一定特殊性。“灰太狼”被判赔,主要是因为当事孩子的模仿行为比较具体。不仅从行为上,而且在表述上,都基本上比较容易认定他们是模仿了这部动画片的情节。但现实中,很多时候一些儿童的模仿行为并不能确定到底受哪部动画片的影响,法院在认定上就会比较困难。而且,国家有关部门对《喜羊羊与灰太狼》和《熊出没》的勒令整改,也是该判决的特殊背景。

同时,还必须冷静看到,在此案的责任划分中,动画片制作公司只承担了15%的责任,而点火孩子的监护人承担了60%的责任,另外25%的责任由原告儿童家长自己承担。换句话说,主要责任在于孩子的监护人,而动画片制作公司只是承担了一小部分责任。这说明,不管是大环境——因为现在可模仿的不当情节实在太多,还是从这一个案来讲,防止儿童模仿不当情节的责任,都必须由监护人承担。

在电视电影没有分级制度的情况下,随处可见的暴力情节难免会对儿童产生不良影响。而国内动画片中一些暴力情节的审查和整改,有时也仅是标注“切勿模仿”的提醒,未必能彻底杜绝。事实上,将所有的暴力情节全部挤出动画片,这也不不太可能。显然,问题的关键是大人如何引导孩子们。

欢迎继续关注经典案例。

(转载请注明来源:宣讲家网站71.cn,违者必究。)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江苏儿童模仿灰太狼烧伤同伴一审宣判:动画公司被判担责15%
【素材运用技法之九】主题三:多向解读:4、“灰太狼”烧同伴
《喜羊羊》酿悲剧:别让动画患“暴力依赖症”
如果动画分级了,奥特曼会消失吗?
男童模仿动画片烧伤同伴 制作公司被判担责15%
儿童模仿“灰太狼”烧伤同伴案宣判 制片方担责15%|动画片|制作公司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