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据媒体报道,宝山海事局成功查获排放控制区设立以来的第一起船舶未按规定使用低硫燃油案件,并按法定程序进行了相应处理。
据了解,近日,宝山海事局执法人员在对停靠上港集团罗泾港码头的某巴拿马籍外轮进行港口国监督检查时,发现该轮一系列机器参数与报警记录有问题,船方低硫燃油转换操作的真实性存疑。随即,执法人员开展了详细的现场检查和燃油取样。在事实面前,该轮船长和轮机长对在上海港停泊期间未按规定使用燃油的违法事实予以承认。
而在4月份,上海闵行海事局开出了上海港首张船舶排放控制区罚单。停靠在闵行三林三鑫码头的“恒大26”轮未留存船舶供油凭证及燃油油样。几天后,舟山海事局也查处了开出未按规定使用低硫油的船舶,成为长三角排放控制区巡查执法的又一案例。靠泊马迹山码头的塞浦路斯籍散货船“EKA-TERINI”(叶卡特琳娜)轮在靠岸停泊期间没有使用硫含量≤0.5%m/m的燃油,且未采取其他有效替代措施。
据《中国航务周刊》记者了解,长三角两省一市先于全国实行强制的船舶排放控制制度。自4月1日起,船舶靠岸停泊期间应使用硫含量≦0.5%m/m的燃油,海事部门将加大对到港船舶的检查力度,严控靠岸使用燃油硫含量。
上海港排放控制区自2016年4月1日设立以来,海事部门不断加大对到港船舶的检查力度,严控靠岸使用燃油硫含量,已将该项目检查纳入海事局危防部门日常检查范畴。
来源:东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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