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有房产,其中一方死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手续应该按照如下方式办理,供参考:
01、哪些房产能继承?哪些房产不能继承?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122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据此可有以下解读:
①哪些房产能继承?
已取得合法产权的城镇房地产,包括住宅、商铺、写字楼、公寓、仓库、车位、厂房之类的房地产。当然,虽暂时还未取得产权,但通过合法渠道购买,签署了买卖合同,并已网签备案的房地产权益,也是可以依法继承的。
依法建盖,取得合法产权或合法审批手续的农村宅基地自建房,也是可以依法给继承人继承的,没有法律障碍。
对于处在城乡结合部的小产权房,如果原始取得小产权,具有合法手续,原则上也是允许继承的,但不能办理权证过户手续,可以合法占有、居住和收益。
②哪些房产不能继承?
比如,违章建筑、违法建筑。不管是在城市,还是在农村,如果房产是违章、违法建筑,都是应该被拆除的,不能继承。
再比如,流转取得的小产权房,属于法律禁止转让的房产,目前也是不能给继承人继承的。至于以后政策怎么处理小产权房?暂时不清楚。
02、能继承的房产,属于死者遗产的范围是什么?
根据《民法典》第1153条规定,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白话就是,夫妻共有房产,在其中一方死亡后,开始办理继承手续时,先分出一半产权给在世一方配偶所有,剩下的一半产权才是死者的遗产。
也就是说,夫妻共有房产,一方死亡后,50%的产权份额是遗产。
01、确定继承方式
根据《民法典》第1123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抚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白话就是,人不在以后,他的遗产应该按照遗嘱、遗赠、遗赠协议优先办理;没有这三类的情况下,才按照法律规定办理。
02、如何判定死者生前是否立有遗嘱?
实践中,有三个方式:
①查询房产档案
就本地来说,针对房产订立遗嘱、遗赠、遗赠协议之后,不动产管理部门都要求立遗嘱人去档案室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便于后期依照遗嘱内容执行,防止遗漏。
后期人不在之后,继承人可持不动产证去档案室查询,据此可初步筛查房产是否立有遗嘱。
②向亲友落实
遗嘱虽然是比较私密的行为,但立遗嘱人往往会在订立遗嘱之后,向遗嘱执行人、受益人、村委会、居委会之类的单位告知房产已订立遗嘱。
实践中,向这些亲友或单位落实遗嘱事宜,也是比较常见的一种落实方式。
③发布公告
比如,采用登报的方式,向潜在的、可能知道情况的不特定人员落实。
03、确定继承人范围
现行《继承法》和即将于明年施行的《民法典》对法定继承人范围是有差异的,尤其是在代位继承上。
根据《民法典》第1127条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01、继承手续如何办?
一件正常的法定继承案件,往往通过以下步骤完成:
①家庭会议
有继承权利的人聚在一起,讨论遗产如何分配?
比如,男方不在了,女方、子女和男方父母(爷爷、奶奶)坐下来,讨论房子该怎么办?哪些人要房子,哪些人要钱?如果都不要房子,怎么变现分钱?之类的问题。
②准备资料
准备办理继承公证手续需要的证明材料。比如,死亡证明,派出所开,或者死亡医学证明、火化证、墓穴证之类的,亲属关系证明、房产证、结婚证之类的。
③办继承公证
所有继承人一起,带着准备好的证件和资料,去公证处申办继承权公证。
④产权过户登记
办完公证手续,拿到公证书,连同不动产证和其他资料,继承人一起去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继承产权手续就算办完了。
⑤遗产交割
如果部分人继承,部分人放弃,部分人拿现金,还涉及房产交割问题,根据继承公证意见处理就行。
一般来说,家庭会议商量妥当之后,就可以派一个代表去公证处咨询继承公证手续和材料清单,准备好资料,预约好承办公证员,届时一起去办公证就可以了,公证办完就去过户,领完证基本就完事了。
02、需要注意些什么?
从我承办的继承案件看,容易出现争议的地方主要是两个:
①房产产权份额分割
一般来说,夫妻共有房产,一方不在了,另一方的遗产往往就是50%的产权份额。如果死者父母健在,独生子女的,继承人就只有4个人,平均分配50%的产权即可。
有时候,配偶和子女会忽略死者父母继承遗产的权利,有时候又是剥夺在世配偶继承遗产的权利;当然,有时候老人中的一人后于死者死亡的,又涉及死者兄弟姐妹转继承的问题。
产权份额如何定?
原则上均等分配,如果大家都同意,也可以不均等分配,或者还有其他的分配方式。
②证明材料的准备
人事档案健全的死者,准备亲属关系是比较容易的;人事档案不健全的死者,亲属关系证明是继承手续的一道坎!很多案件就是倒在这道坎上,最终无法办理。
针对这项手续,我特别建议自由职业者,在达到一定年纪后,主动订立遗嘱,将房产产权做一个安排,便于继承人以后办理继承手续。
综上所述,继承手续还是比较复杂的,牵扯的人比较多,需要准备的资料也多,稍微有哪里扯着,继承事宜就要拖下来。建议产权人在适当的时候,早做安排,省得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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