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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法治襄阳建设工作要点
2016年,法治襄阳建设要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届五次全会、法治湖北建设现场会和市委全会精神,开拓创新、打造“依法行政示范区、公正司法满意区、社会治理创新区、全民守法和谐区”,为建设汉江流域中心城市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保持“全省一流,全国领先”地位。
一、完善法治襄阳建设工作机制
1、完善法治襄阳建设的领导体制。进一步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各方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法治建设责任落实机制。进一步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市、县两级党委定期研究部署法治建设。进一步完善法治建设10个专门指导工作机制,发挥分类指导作用。加强党委法治办建设,工作人员编制配备落实到位,确保法治建设工作由专门机构承担、由专门人员落实。(责任单位:市委办、市委法治办、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2、完善法治襄阳建设“1+5+N”工作机制。市委法治办牵头抓总,市委督查室、市人大内司工委、市政府法制办、市委政法委和市司法局分别负责依法执政、科学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普法与全民守法等领域法治建设,各部门负责推进本系统法治建设,每季度召开一次各部门联席会议,及时掌握动态,安排工作。(责任单位:市委法治办、市委督查室、市人大内司工委、市政府法制办、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
3、完善党委依法决策机制。加强党委新型智库、律师顾问团建设,严把决策前法律咨询关口,做到决策行为与程序于法有据。严格党内法规执行、追责工作。(责任单位:市委办、市纪委、各县(市、区)党委)
4、编制法治襄阳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编制新一轮法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把市委十二届十次全会决定的工作任务责任化、项目化、路径化。力争在4月份市人大审议通过,9月开展人大视察,推动分层分级全面启动。(责任单位:市委法治办、市人大办)
5、完善人大政协督导机制。完善人大、政协法治城市建设常态化工作推进机制,有针对性地组织专题视察和询问,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责任单位:市人大办、市政协办)
6、完善法治襄阳建设考核机制。建立完善科学的法治襄阳建设指标体系、考核办法,建立领导干部述法制度,落实考核与1+5+N法治建设工作体系、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与述法同步运行。提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法治建设考核激励惩戒功能。(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法治办)
二、探索完善地方立法工作
7、强化党委领导。健全党委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制度。建立立法工作重大事项向党委报告制度、重大问题由党委统筹协调的机制。(责任单位:市委办、市人大办)
8、完善立法程序。健全完善法规审议和法规草案表决程序相关制度。审议通过并执行《襄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襄阳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工作规则》、《襄阳市地方性法规立项工作规定》等制度规范。(责任单位:市人大办)
9、完善立法多元参与机制。建立健全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相关制度。加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遴选确定本级基层立法联系点,组建立法顾问组,建立地方立法研究基地。(责任单位:市人大办)
10、编制并落实立法计划。科学编制年度立法计划,认真组织实施,确保立法工作有序推进。做好《汉江襄阳段水资源保护条例》、《襄阳古城墙保护条例》2部首批法规草案的调研、起草、审议、表决和法规报批工作,切实提高立法质量。(责任单位:市人大办、市政府法制办及相关部门)
三、全面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11、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完善政府内部决策规则,对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完善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决策咨询制度、决策风险评估制度、合法性审查前置程序制度,实行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政府法制办、各县(市、区)政府)
12、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试点工作。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纲要。按照行政组织和行政程序法规制度,推进政府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政府法制办、市编办)
13、全面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巩固全域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管委员会、综合执法委员会改革和建设成果,力争在全省有重大品牌效应。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全面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落实《襄阳市政务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建设实施方案》、《襄阳市政务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建设实施细则》,加强行政审批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编办、市行政审批局、市发改委)
14、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规范执法行为。制定《襄阳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以全面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为龙头,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坚持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等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直执法单位)
15、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整合工商、税务、城管等部门信息设施资源,加快推进社会公共信息平台建设,推动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信息共享,建立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强化案件移送和执行监督。(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公安局、市中院、市检察院、相关市直执法部门)
16、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向社会全面公开政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推动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三公经费”、行政执法单位执法信息等方面的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政务信息中心、各县(市、区)政府)
四、全面推进司法公信力建设
17、全面落实司法改革工作。推进落实司法责任制,建立检察人员职业保障各项制度,继续完善人员分类管理各项措施和人财物省级统一管理各项规范,按照新的体制机制,进一步理顺各级工作关系,抓好日常工作运行。(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法院、市检察院)
18、大力推进司法信息化建设。依托现代化科技手段,推进司法信息化建设,依法及时公开执法司法依据、程序、流程、结果和生效法律文书,进一步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提升司法透明度。(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
19、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深入贯彻省、市委优化法治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的意见,加大建设性执法司法工作力度,深化开展“千名干部进千企”活动,为企业开展法律体检,有效应对经济下行压力。(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
20、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行政诉讼案件行政主体出庭应诉、履行生效裁决等情况。(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政府法制办、市法院)
21、全面实施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全面深入实施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工作,提高办案效率,保障人民权益。(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
五、全面深化基层创建工作
22、探索建立示范项目和法治创建体系。制定并实施法治创建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完善与文明创建联动推进、分类指导、典型培育、公布示范名单等工作机制,扩大创建覆盖率。强化牵头单位指导职能,全面复制推广全省现场会示范点经验,大力争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诚信守法企业、法治学校、法治单位等法治创建活动,形成法治创建的襄阳标准、襄阳效应。(责任单位:市委法治办、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经信委、市国资委、市教育局)
23、健全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和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点建设,健全律师进社区和村级法律顾问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24、推进基层组织依法治理。发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典型引路作用,不断健全村民自治制度,推动村(社区)依法自主管理公共事务。健全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保障职工参与管理和监督的民主权利。(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总工会、市经信委、市国资委、市商务局)
六、全面提升公民法治信仰
25、提升党员干部法治素养。落实《襄阳市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的办法》、人大任命干部逢晋必考法等制度,建立完善党校学员学法及旁听职务犯罪庭审等制度,促进领导干部为官先学法。在县(市)区领导班子和立法、执法、司法部门领导班子调整补充工作中,注重选拔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优秀干部。进一步加强立法、执法、司法部门干部和人才交流。(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大办、市人社局、市司法局,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26、完善普法工作机制。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活动,落实宪法宣誓制度。认真编制并组织实施“七五”普法规划,积极做好“七五”普法开局工作。深化“法律六进”活动。落实国家机关“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主体责任,形成普法工作常态化。(责任单位:市人大办、市司法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直相关单位)
27、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加强在户外显示屏、高速路口、建筑工地围栏等进行广告宣传力度,形成法治宣传常态化。进一步完善法治文化阵地等法治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新媒体新技术在传播法治文化中的积极作用。各级各部门结合实际,大力开展法治演讲、法治书画展览、法治文艺演出等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责任单位:市委法治办、市委宣传部、市城建委、市城管局、市房管局、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七、全面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28、依法化解社会矛盾。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对接”机制和信访工作法治化,强化交通事故、劳动人事争议等8类专业调解委员会职能。畅通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政府法制办、市信访局、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
29、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依法治理。着力完善人防、物防、技防结合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集中治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影响安全生产、损害生态环境、破坏网络安全等重点问题。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全面推进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建设。(责任单位:市政法委、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
30、办好平安法治惠民实事。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继续办好平安法治惠民十件实事。
附件:2016年全市平安法治惠民十件实事
附件
2016年全市平安法治惠民十件实事
序号
项目
内容
责任单位
1
全面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根据工作需要向执法人员配发执法记录仪,对执法全过程进行文字、音像记录,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
市政府法制办、市直行政执法单位
2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推行行政执法信息全面公开,保证至少有15家市直行政执法单位行政执法信息上网公开。
市政府法制办、市直相关行政执法单位
3
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
以老河口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为蓝本,每个县(市、区)建设一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加强硬件设施建设,推动法治教育基地建设提档升级。
各县(市、区)政府
4
评选文艺作品,宣传法治文化
组织高校、中小学学生开展法治漫画、法治公益广告、法治微电影创作活动;组织本地作家、公益人士开展法治文艺作品创作、演出活动。
湖北文理学院、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文联、襄阳广播电视台、市城建委、市文体新广局,协办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5
法律“云”服务平台建设
推进“互联网+法律服务”,依托市政府信息中心建成襄阳法律云服务中心,形成并完善应用、支撑、管理三大平台建设,形成全市法律服务“大数据”,开发运用襄阳法律云服务手机APP应用软件,完善“襄阳法律服务”微信公众号建设,形成公共法律“云”服务网络。
市司法局,协办单位:政务信息中心
6
律师进社区规范化建设
规范律师进社区活动,市区149个社区实行全覆盖,全市命名20个示范点,确保执业不满5年的律师全员参与,每周有1天、每月不少于4天进驻社区现场办公(5-8个小时),律师进社区补助经费保障规范有力。
市司法局,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7
社会治安举报奖励
建立社会治安举报奖励制度,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维护社会平安法治的积极性。
市委政法委(综治办)、市公安局
8
农村视频监控系统建设
推进农村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力争覆盖面达80%。
市委政法委(综治办)、市公安局
9
综治维稳信访联动中心建设
规范县、镇、村三级综治维稳信访联动中心(室)建设,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和矛盾化解渠道。
市委政法委(综治办、维稳办)、市信访局,协办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10
开展社会公益法治服务
构建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服务体系,为处于特定困境的未成年人提供法治保护、精神性、发展性关爱帮扶。
团市委,协办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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