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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人物形象的客观性(五)


《红楼梦》在艺术描写中体现形象客观性原则的艺术手法不止一种。其中有一种很特别,那就是作者采取很独特的叙述方式,或准确、或故意不那么准确以致似是而非地提出对人物行为、心理、性格的评介、解释;这种叙述笔法不但与白描手法旨趣大异,也与一般小说叙述语言大不相同,也许是别书所无,或极少见的。耐人寻味的是,在《红楼梦》中这种本来与形象客观性原则相反的叙述笔法,却与客观性原则相成。这就需要我们加以探究。
一般地说,在中国古典小说中,由作者通过叙述语言对人物的行为、心理、性格作出解释和评价这种艺术手法,是用得不多的。但也有,主要是在重要人物出场时用。就《水浒传》和《三国演义》而言,有些人物第一次出场时,常有一段小传、一幅肖像、一节基本性格概述以评介人物。多数情况下,或者由人物自报家门(如张飞、关羽的出场),或者由其他人物为之介绍(如宋江出场由茶博士介绍,李逵出场由戴宗介绍,诸葛亮出场由司马徽、徐庶介绍);也有以作者叙述语言作出评介的(如晁盖、西门庆出场,刘备、曹操出场)。也有些重要人物出场是没有这类“小序”而直接进入情节的。除此之外,作品叙事行文的几乎全部篇幅,都是用情节和人物行动来表现性格,通过作品叙述语言予以解说的时候就很少了。
在这个问题上,外国小说的艺术传统与我们不同。外国小说作家是普遍运用作者的叙述语言来对人物作评介和解释的,不但在人物初出场时,而且在情节发展过程中,随时对人物的行为、心理、性格作出分析、说明。这是他们塑造人物形象的一种重要的艺术手段。
毫无疑问,《红楼梦》继承的是用行动来表现性格的中国古典小说的艺术传统。但我们也应看到,《红楼梦》给我国古典小说艺术传统带来了新内容。其中一点,就是在《红楼梦》的叙述描写方式中,分析性、评介性的因素、手法都增加了。它除了采用人物内心独白来解释人物行动的心理依据外,还创造了心理分析的手法,例如第二十九回“痴情女情重愈斟情”中,对贾宝玉与林黛玉感情纠葛的大段分析,第三十四回“情中情因情感妹妹”中,对林黛玉接受贾宝玉赠帕后喜、悲、笑、惧、愧的心理分析,等等。用对话来评介人物性格、行为、动机的手法,也更被重视了,而且创造了新的形式,例如第六十五回兴儿所作的对凤姐的长篇分析评介,第四十三回茗烟对宝玉祭金钊的解释说明,等等。至于对作者评述语言的运用,也比《水浒》、《三国》丰富得多,下文可见。这些,都表现出曹雪芹对我国古典小说现实主义艺术传统、经验、技巧的发展,也表现出曹雪芹在自己的艺术实践天地里创造了和外国小说技巧有某种一致性的叙述描写方法。
现在我们要说明的是,曹雪芹在《红楼梦》中通过作者叙述语言评说人物行动、心理、性格的笔法,具有一种既不同于我国小说评介人物的传统笔法,也不同于一般外国小说评介人物的叙述笔法的特色。我们知道,无论中国的和外国的现实主义古典小说,第三人称叙述者对人物的行为性格作出评介,一般都是实实在在地代表叙述者(不出场的第三人称叙述者常常即作者)的真实认识,并且是符合人物行为性格的实际内容的。例如《水浒》用作者叙述语言评介说:晁盖“平生仗义疏财,专爱结识天下好汉”,叙述者心目中的晁盖、书中实际表现的晃盖确实就是如此;《三国演义》用作者叙述语言评论说:“赵云是谨细之人,不肯造次”,“鲁肃是个宽仁长者”,叙述者心目中和作品实际体现的赵云、鲁肃也确实就是这样子;巴尔扎克的《高老头》以作者叙述语言介绍说:“疼爱女儿的感情在高里奥心中发展到荒谬的程度”,这真实地概括了叙述者对高老头的认识和作品对高老头的描绘。总之,无论在中国、外国的古典现实主义小说作品中,用作者叙述语言对人物的解说,一般都反映了叙述者对人物的真实观念,与作品对人物的实际描绘是一致的。然而在《红楼梦》中,叙述者对人物的评介与人物的实际表现之间有着更为复杂的情形,作品叙述语言对人物所作的说明,不一定总代表叙述者(作者)对人物的真实认识,也不一定总符合书中具体描写的人物行为性格的实际内容。下面让我们举一些例子。
(1)《红楼梦》叙述者的说明与人物的实际之间,有一致的时候。
第二十二回贾母为宝钗做生日,问宝钗爱听何戏爱吃何物,叙述者便以注释宝钗性格的方式叙述道:
宝钗深知贾母年老人,喜热闹戏文,爱甜烂之食,便总依贾母向日所喜者说了出来。贾母更加欢悦。

这句具有揭示性的叙述,画龙点睛一般,点出了宝钗懂世故,会逢迎,随时留意博取贾母欢心的做人态度、性格特色。这样的叙述语言由于既确切又显豁,对刻划人物当然是起积极作用的。
(2)《红楼梦》叙述者的说明,有时几乎与人物的直接语言合为一体,而全然不代表叙述者的观点。
第四十四回,贾琏偷情被凤姐撞破,后者撒泼,前者发威,丑剧混斗一场。第二天贾母出面回护凤姐,数说贾琏。接着插进叙述者语言:
贾琏一肚子的委屈,不敢分辩,只认不是。
这句叙述语言,根本不代表不出场的第三人称叙述者即作者的观点。作者对贾琏丑行,没有半点同情,他在具体描绘中对之严加诃诋,怎会真认为贾旌受什么“委屈”。然而作者在叙述语言中不出面谴责,反顺着贾琏的心思径路,解释贾琏的内心反应。于是作者叙述语言成了人物直接语言的表现形式,第三人称的叙述与人物心理合为一体,作者的主观态度完全隐到了读者的感觉圈以外,而让贾琏这个无赖子自以为荒唐有理的无赖心理,自行展布出来。人物形象本来是作者塑造的,这种叙述语言却消除了“塑造”感、人工感,而加强了自然感、客观感。
(3)《红楼梦》叙述者的说明,有时是书中人物语言的转述,不一定反映人物的真实情况和叙述者的观点。
第五回就有这样一段比较钗、黛人品的叙述语言:
......如今忽来了一个薛宝钗,年纪虽大不多,然品格端
方,容貌丰美,人多谓黛玉所不及;而且宝钗行为豁达,随分从时,不比黛玉孤高自许,目无下尘,故比黛玉大得下人之心。便是那些小丫头们,亦多喜与宝钗去顽。因此黛玉心中便有些恨郁不怂之意,宝钗却浑然不觉。
这段话中问题不少。“人多谓”如何如何,可见是转述书中其他人物的评价。何人所评,不能指实。所评确否,叙述者(作者)不作分辨,似乎认可下来。“人多谓”以下的意思,就纯属叙述者能许说了那么这些评价是否即叙述者对钗、黛二人的真态度?是否即符合钗、黛二人行为性格的实际?不一定。宝钗容貌丰美不假,可是书中其他地方也说黛玉“秉绝代姿容,具希世俊美”(第二十六回),可见“人多谓”黛玉容貌不及宝钗,不确了。褒美宝钗品格的那许多美质,也不可谓无恨,但是从全书其他地方看,她也确有相反的丑处。她有时并不那么“端方”、“豁达”、“浑然”,倒是机心甚重、城府甚深,对得罪了她的人也是要指桑骂槐、睚眦必报的;而“随分从时”“得下人心”,也会变成专事迎合人、拢络人,或变成拿丫头作筏发泄怨怒、作践下人。至于说黛玉“孤高自许,目无下尘”等等,也不能说全错,从黛玉的全部表现看,她的性情是孤标傲世的,其中确有孤僻、狭隘之病;然而,主要的却是高洁、抗世的积极内容。黛玉对下人的态度确有贵族性的一面,但可贵的是还有民主性的一面,有时是颇得下人之心的,不但紫鹃,连小厮、仆妇们都祝愿她得与宝玉结为夫妇(见第六十六回兴儿之说,第五十七回婆子们之说)……可见,叙述者对钗、黛二人品格的评价,又不确了,是与作品的实际描写有出入的、抵触的。从字面上看,有时作者的叙述语言是右钗左黛的,然而从全书的基本倾向看,从对钗、黛的全部实际描写看,作者的基本态度是左钗右黛的,作品的某些叙述语言,实际上并不代表叙述者(作者)的观点。那么,作者为什么采用那些似是而非、扑朔迷离的叙述语言呢?我以为,那是为了保持象生活本身那样的人物性格的客观复杂性,保持对人物性格的认识的客观复杂性,避免形象塑造的过份率直、刻露。作者不但在对人物行动的形象描绘上,而且在评介人物的叙述语言上,也力求体现形象客观性原则。
(4)《红楼梦》叙述者的说明,有时简直是叙述者违心地帮同人物掩饰其真相,然而因虚得实、“欲盖弥彰”,使真相更显露了。第二十八回,宝玉、黛玉正在相互较证他们自身的感情关系、他们与宝钗的关系:
正说着,只见宝钗从那边来了,二人便走开了。宝钗分明看见,只装看不见,低着头过去了。……薛宝钗因往日母亲对王夫人等曾提过金锁是个和尚给的,等日后有玉的方可结为婚姻等话,所以总远着宝玉。昨日见元春所赐的东西独她与宝玉一样,心里越发没意思起来。幸亏宝玉被一个林黛玉缠绵住了,心心念念只挂着黛玉,并不理论这事。
这段叙述语言,如果我们认真把它看作作者的分析,就未免要说作者似英雄欺人。因为在书中的其他地方,叙述者(作者)明明描述了不少宝钗总近着宝玉的情节,可他在这里偏说宝钗总远着宝玉。
在书中其他地方,叙述者(作者)明明描述了不少宝钗对金玉姻缘说极敏感的场面,可他在这里偏说宝钗对此“没意思起来”。在书中其他地方,叙述者(作者)明明描述了不少宝钗对宝玉黛玉亲暖关系介介于怀,以致嫉妒不悦之情溢于颜面形诸词色的事实,然而在这里他偏说宝钗对宝玉被黛玉缠绵住有“幸亏”之感。即以眼前实景而论,宝、黛密谈,宝钗装看不见低头过去,这在心理上明明是“近”宝玉,叙述者偏说她“远”宝玉。低头而过,难堪之状如画,偏说宝钗为宝、黛缠绵庆幸。元春赐物,确有寓意,早存金玉姻缘心事的宝钗触处知机,叙述者偏说她“没意思起来”。真是英雄欺人。
可是,难道叙述者(作者)真想欺瞒读者吗?否。我们细读作品,就知道叙述者(作者)这段评说,不是实写,而是虚写,目的并非让读者相信其实,倒是不怕读者识破其虚。作者立定主意不实话实说,却要虚话实说,这是为什么呢?我以为,这是作者依他的艺术创造的需要,有意“迁就”人物。说得更明白点,其实这段叙述语言,与其说是作者的评述,毋宁说是采取作者评述形式的人物心理白描。薛宝钗是一个在思想上自觉皈依封建礼教道德观念的贵族少女,又是一个个性深沉稳重的贵族少女,她唯恐自己有非礼之念越轨之行,她极力压抑自己“非份”的欲望,她甚至不敢正视自己内心的人性的要求,宁愿以自己对宝玉没有任何欲望这种虚构来欺骗自己,以取得内心生活的稳定与平衡。她实际上做不到。她的实际行为与理性的禁束时有冲突。然而她还是坚持禁束自己。作者的这段叙述语言,就是“迁就”了宝钗的心理状态,把宝钗借以自持的心理因素,当作她的实际行为了。这种“迁就”,于读者无损,读者反正是能从大量的实际描写中看清真相的;这种“迁就”,却于塑造人物有益,使薛宝钢形象更有深度,更具有生活的客观性,也更具有耐人寻味的艺术表现力了。
关于《红楼梦》评述人物的叙述语言,暂例举至此。这种叙述语言的奇妙独创丰富多采,它对体现艺术形象客观性所起的特殊作用,于此可作管窥。但是,多少年来,也不是没有读者为这种特殊的叙述语言所迷惑的。例如,所谓钗、黛优劣论之争,所谓作者究竟是左钗右黛还是右钗左黛之争,症结之一,我认为,就是有些读者、论者,太把作品叙述语言对钗、黛的评说凿实理解了。这不是作者之过。作者评述人物的叙述语言,由于艺术创造的需要,虽然有时写得似是而非、扑朔迷离,而他在作品的大量直接描写中所显示出来的人物性格,却是十分鲜明的,因而作者对人物的基本态度,也是十分鲜明的。我们读者、研究者,理解、评价人物形象,不拘执于作者叙述语言的字面意思,坚持从形象的具体性和整体性出发深入分析,总会得出较为符合实际、符合作者原意的认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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