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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修订后的行政处罚法首次对“及时立案”作出规定,并且,明确了不及时立案的法律责任。
处罚法明确规定,“符合立案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及时立案”。
办案中,怎么把握抽检不合格案件的立案时间?有的是在复检结果出来以后或者复检期限经过之后,有的是在初检报告出来就立案。简要分析:
1.抽检不合格案件,在何时符合立案标准?
《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条规定了农业行政处罚案件的立案标准(以下需要同时满足),第一,有涉嫌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第二,依法应当或者可以给予行政处罚;第三, 属于本机关管辖;第四,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至被发现之日止未超过二年,或者违法行为有连续、继续状态,从违法行为终了之日起至被发现之日止未超过二年。
初检不合格,这个案件就可以判断为符合立案标准(除非上述立案标准中的另外三个条件未得到满足)。这个判断权由处罚机关行使,处罚机关根据实体法规定、结合初检报告和当事人情况将涉案产品判断为假、劣产品,从而认定当事人有涉嫌违法行为。
2.“及时立案”是何时立案?
及时立案≠马上、现在就立案。处罚机关行使判断权,需要一个过程。
《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二十九条明确“农业行政处罚机关对依据监督检查职责或者通过投诉、举报、其他部门移送、上级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应当自发现线索或者收到相关材料之日起七日内予以核查,由农业行政处罚机关负责人决定是否立案;因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期限内立案的,经农业行政处罚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七日。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及时立案,是指在法定期限内立案;在法定期限内,处罚机关需要核查,主要是核查立案标准四个方面的内容。农业领域,这个法定期限是7日(工作日),特殊情况可以延长7日(工作日),但同时也要注意兽药条例的例外规定。
3.“7日内立案”的时间起算点是什么时候?
是指“发现线索或者收到相关材料之日”。
具体来说,初检不合格案件,立案期限的起算点,是处罚机关收到初检报告之日(处罚机关和执法机构先后收到的,一般以先收到的时间为此处的起算点)。但是要注意,一般来说复检所需时间不计入立案期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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