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只要搜索一下就知道了。
1、《劳动法》中关于试用期的规定比较简单,只是: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2、但《劳动合同法》属于《劳动法》的特别法,根据相关规定,关于试用期的规定,适用于特别法,即《劳动合同法》。
3、《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的规定是同《劳动法》,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但根据劳动合同的不同,试用期的长短与劳动合同的期限是有关联性的。
合同期限>3个月,不得约定试用期;
3个月以上<><>1年以上<><>
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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