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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编译 | 卢曼:作为差异的系统

作为差异的系统

摘要:

本文辑录并翻译了尼克拉斯·卢曼的一堂讲座,文中概述了他基于差异和区别概念的系统理论的基础。本文在简述了早期的区分理论之后,介绍了最激进的一种运用差异的思考方式,即斯宾塞-布朗的形式法则的核心思想。对于卢曼的系统理论,这有四个重要影响。其一,系统是系统和环境之间的差异。其二,系统可以通过单一的运作模式来定义。其三,每个(社会)系统都对它自己的系统/环境区别进行着内部(也就是在系统自身的范围内)观察;系统/环境的区分有一个重新进入系统的过程。其四,每种社会理论属于社会的领域,因此也是它自身描述的内容的一部分。

关键词:

乔治·斯宾塞-布朗;社会系统;系统理论;差异理论

作者简介:

Niklas Luhmann, University of Bielefeld

文献来源:

Luhmann, N. (2006). System as difference. Organization, 13(1), 37-57.

Niklas Luhmann

一、引言:对系统理论的进一步发展

本次讲座,我将讨论我自认为是我的社会系统理论中最重要也最抽象的部分,即差异理论方法。这种方法是从系统理论最新的研究进展之中发展出来的。一般说来,我们可以把系统理论的发展分为三个阶段:(i) 封闭系统理论;(ii) 开放系统理论;以及(iii) 观察或自我指涉系统理论(参见Luhmann, 1995: 5-11)。我的思考主要源于系统理论发展的第三个,也就是最后一个阶段。

从封闭系统理论到开放系统理论,环境概念愈发受到关注。这一变化使人们意识到环境不仅存在,而且,它和环境的关系是开放系统的基础,二者之间不是静态、而是动态,可以说是传导因果关系的通道。仅根据这些理由就已经相当明显,没有环境,任何系统都不可能存在。这样的一个系统会在混沌状态(entropy)中结束,或者说首先不会出现,因为它将立即恢复到没有差异的平衡状态。

帕森斯已经谈过“维持边界(maintenance of boundaries)”,由此,他也改变了系统的定义;他不再拘泥于那种依赖于本质、要件或其他不可改变的结构的系统定义,而是转向一种基于以下问题的定义:系统和环境之间的差异,甚至有时是在结构产生变化的条件下,是如何得到维持的。这样,系统的同一性只以连续性、而不需要结构层面的任何最小或基本要素作为前提。这一变化的重要性在于,当人们面对的不是生物学原型而是社会理论问题时,就不能再利用死亡的概念;相反,人们必须以极其多样的社会发展的连续性为前提;也就是说,结构发展超出了任何允许我们对不同社会进行类型化或历史性分类的范围。在这里,通常保守主义对系统理论和结构层面的目标的批评已经变得毫无意义。

还能此有什么补充?与20世纪50年代末或60年代初相比,有什么改变了?新出现的,在我看来,是对系统定义进行更激进表述的可能性。现在人们可以说:系统是系统和环境之间的差异。你会发现,这个听起来是悖论、甚至可能的确是悖论的表述,需要一些解释。因此,我将从“系统即是差异——系统与环境的差异”这一说法开始。在这个表述中,“系统”这个词出现了两次。这是一个奇特之处,我将以迂回的方式回到这里。

二、综述:差异的方法

首先,我的主张基于差异的理论方法。一种理论,只要它想成为系统理论,都是从差异——即系统和环境之间的差异开始的;如果理论打算成为其他东西,就必须基于不同的差异。因此,系统理论不是从统一体、宇宙论、世界或存在的概念一类开始的。相反,它从差异开始。至今至少约100年之内,已经出现了这个过程的先驱者。我将列举其中的一些,以表明这样的考虑并非只起源于20世纪70年代和80年代,而是早已存在着了,可以说,早先的一些尝试以比以前更激进的方式来处理差异的概念。例如,在希腊语中,已经存在一个关于差异、区分、或者说diapherein的概念。然而,这个概念的范围是有限的。在这个意义上,差异是其他事物中的一个。神学和本体论都是关于“存在”的概念的。但是,从1900年左右开始,对这种单一的概念提出怀疑成为可能。

语言学基础:指涉以差异为前提

先驱者之一是费迪南·德·索绪尔,一位语言学家,他的讲座在很久以后才发表(de Saussure, 1972)。在这些演讲中,他提出了这样一个论点:语言是不同的词之间的差异,或者,如果从句子结构的角度来表述这个理论的话,是不同的命题;因此,语言不是像古典符号学(semiology)或semiotics(不管人们对法语和英美语的名称有什么偏好)所想象的那样,只是作为词和事物之间的差异。语言的功能在于,作为语言,比如说,它可以区分“教授”和“学生”这两个词。这样指称的两种类型之间是否存在实际差异并不重要。在使用语言时,我们必然要区分教授和学生。是否还有年龄上的差异、衣着上的差异、是否有勇气表现出非传统的行为等等,完全是另一回事。语言首先能够划出这些差异。而正是这种词语之间的差异使语言持续下去,并控制着接下来可以说的内容。这些差异是否存在于现实中,很可能仍然是一个开放性的问题。当然,如果我们不先假定存在着可以用这种方式指称的对象,我们甚至不会说话。然而,对于一个特定的语言行为、一个语言过程、或者我们也可以说是一个沟通的过程来说,语言内部的差异才是决定性的。这种差异与指称的问题相分离;也就是说,与我们想说的东西相分离。

在漫长的发展中,特别是在法国,解决指涉(reference)问题的方法越来越清晰。人们越来越清楚地认识到,指涉的对象不可能就是语言所指的那个对象,也不可能在没有语言的情况下由人支配。因此,在语言理论中,它可以略去不计。符号(sign use)理论和语言理论在它们的结构主义色彩上相似,就是因为这一洞见。

(二)社会学关于差异的理论:模仿与社会性

同时,在社会学领域也出现了类似的思想。这一发展还是发生在法国,即加布里埃尔·塔尔德(Gabriel Tarde)的研究(1895)中。无论是在法国还是在德国,塔尔德现在都不再那么出名了。然而,从至少一个角度看来,他是重要的。他设想出了一种模仿的理论,一种通过模仿传播和巩固社会性的理论,这种理论也不是从统一性,而是从差异性开始。如果一个人模仿别人,这个“别人”首先必须存在。一个人不可能不断地模仿自己,尽管有些人甚至在这个项目上似乎很成功,特别是在艺术领域。但在这种情况下,一个人是将自己当作那个“别人”,当作别的一个画了一幅画的人,他觉得这幅画很美,所以他现在想再次创造类似的东西。任何情况下,差异存在都是前提——这个差异在塔尔德的《模仿的法则》(Les lois de l’imitation)一书中扩展为一种基本社会理论。

今天,人们可以在勒内·基拉尔(René Girard)的作品中找到类似的课题(尤其参见1977),虽然我不知道基拉尔是否明确提到了塔尔德。在他那里,这也是开端的问题,他将其设想为“模仿的冲突”。一个人与他想模仿的另一个人发生冲突。在某种意义上,模仿某人是一种友好的姿态:一个人首先想到的可能是模仿他所崇拜的人。然而,如果现实中商品是稀缺的,特别是,如果可追求的女性数量有限,而一个人模仿的那人的愿望和欲望——他的d'esir——又是有确切方向的,他就会成为被模仿那人的竞争者。结果就是冲突。基拉尔的理论讨论了将这种冲突转化为社会秩序所需的条件。他的例子之一是替罪羊的牺牲。我不会详细讨论这个问题;我只是想引用一些例子来指出一个传统,即以差异为开端、并把它导致的进一步发展的问题变成用来解释社会秩序的基本问题。

(三)信息理论作为一种差异的理论

如今,信息理论(information theory)也经常被设想为一种差异理论。这种趋势可以追溯到格雷戈里·贝特森(Gregory Bateson)的经典表述,即信息是“产生差异的重要差异(adifference that makes a difference)”(Bateson, 1972)。只有当信息不仅仅是一种存在的差异时,它才是信息;只有当它在系统中激发了状态的变化时,它才是信息。只要对差异的感知(或者能想到的任何其他输入方式)在系统中造出了差异,就会出现这种情况。有些东西是不知道的;然后信息,即这些、而不是其他才是事实,到来了。

现在,人们有了知识,因此,人们不能不通过这种知识来指导自己的后续行动。差异是有差异的!在这种情况下,一个理论如何达到它的第一个差异的问题仍然没有得到回答。一个人以差异开始,有趣的是,以差异结束。信息处理的全部过程都发生在最初的差异和在这个过程中出现的差异之间,也是这个过程的结果。由此产生的差异又可以成为启动进一步信息的差异。如果我们可以这样转述黑格尔的话,这个过程不只是从一个不确定的统一体到一个确定的统一体,而是从一个差异到一个差异。

在这个层面上,差异方法已经写进教科书了。有一些关于法国哲学状况和类似话题的报告预设了这些见解或再次重演了这些见解(Descombes, 1980)。这些知识并不是秘密,也可以在这些文献中以“差异理论”的名称找到。此外,我还可以举出许多进一步的例子。

(四)数理逻辑:斯宾塞-布朗和路易斯·卡夫曼的差异概念

但是,我想转向乔治·斯宾塞-布朗(George Spencer-Brown)的作品(1969)之中这种我认为是最激进的思考差异的形式。首先,可能需要提到的是,在图书馆里总是很难找到他的书《形式的法则》(Laws of Form),因为图书管理员往往不知道“斯宾塞”是他的姓的一部分,因此将斯宾塞-布朗搁置在许多名字为“斯宾塞”的布朗中。那么当然,在“Sp”下的搜索结果是徒劳的。只有在斯宾塞-布朗注意到这个困难并开始用连字符写他的名字后,这个问题才得以解决,至少对他的一些书来说是这样。但他的名字是乔治·斯宾塞-布朗,写成两个词,在文献目录中应该列在“斯宾塞”之下。

斯宾塞-布朗的书是对微积分的介绍。他明确指出,他不是在写一种逻辑,大概是因为他把能够满足真理条件的命题与逻辑联系起来。他的微积分是操作性的;也就是一种以时间为其使用的符号——或者,正如我稍后要讨论的,斯宾塞-布朗的“标记”——的转变为前提的微积分。我们对它的主要内容兴趣不大:它试图只使用一个“标记”将布尔代数的二价图式与算术结合起来。这个标记代表一种区分。为此,斯宾塞-布朗引入了一个特别的符号(图1)。

图1. 斯宾塞-布朗的“区分标记”(mark of distinction)。

这本书中的序言、后记和许多注释都是用相当标准的英语写的,相当好读。

但斯宾塞-布朗思想的精髓在于他的步骤顺序。各种标记一步一步联系起来,它们的组合变得越来越复杂。这有助于我(我不确定其他人是否有同样的感觉)想象首先有一张白纸;然后,标记写在纸上,就有了一种奇特的独立性:两个标记,第二个标记部分复制第一个标记,如此循环。在这种情况下,斯宾塞-布朗区分了两个“法则”:(1)“召唤法则”(law of calling)。如果我多次重复同一个区分(同一个标记),那么重复的区分相加的值就等于一个区分的值。“召唤法则”可以用如下方式形式化(图2)。

图2.“召唤法则”

(2)“跨越法则”(law ofcrossing)。一个标记所划定的边界可能被跨越,而它就会像是被否定了。这意味着,第二个区分可以以这种方式加在第一个区分之上,使原来的区分被“取消”。“跨越法则”可以用如下方式形式化(图3)。

图3.“跨越法则”

现在我将引入一个平行的概念,它提出了类似的东西,但用的是不同的标记:一个箭头。这个标记是由数学家路易斯·卡夫曼(Louis Kauffman)(1987)创造的,它的优点是能够更好地描述自我指涉(这一点是我特别关注的)。我们只需要把箭头弯曲,可以说是把它变成一个圆,使它指向自己(图4)。

图4. 路易斯·卡夫曼的弯曲箭头

一开始,我们除了箭头以外什么都没有,斯宾塞-布朗会说:让我们再画一支箭!让我们从第一支箭那里复制这支箭吧!路易斯·卡夫曼会回答:在进行任何处理之前,箭头必须指向自己。斯宾塞-布朗和卡夫曼的论点中都有一个奇特之处。在下文中,我们将不得不处理这个奇特之处,即这些标记由两部分组成。斯宾塞-布朗的标记由一条分隔两边的垂直线和一条指向一边而不是它的另一边的水平线组成,因此可以称为指示符号(indicator or pointer)。这个标记被特意地看作是一个标志,但它由两个部分组成。然而,如果我们以这种方式开始,就会出现一个问题:如果不是已经有一个用于这种特殊目的的标志,怎么可能指称这个而不是它之外的某个组成部分?因此,我们首先只能接受这个标记是一个统一的标记。

只有在微积分进一步发展之后,我们才会发现,这并不像一开始所想的那样简单——如果一开始确实能够想到上文提到的问题的话。

卡夫曼的符号有一个好处,它明确了整个思维过程是从自我指涉开始的。用一种相当神秘的说法,自我指涉和差异之间没有差异。或者,换一种说法,用一种我在下文才能够介绍的语言:自我指涉和观察之间没有差异。因为观察某物的人必须将自己与他所观察的东西区分开来。环形的标记说明了这一事实,其他一切——甚至数学上的无限性、某个过程的方向或其他任何东西——都呈现为自我指涉的展开。在这里,标记(那一种标记)也有两个部分:一个是卡夫曼所说的“主体”,即在空间中定位的长线,还有一个是指示方向的“指示符”(图5)。

图5. 一个箭头:主体和指示符。

我们从一个区分开始。然而,由于区分的结果必须作为一个统一体发挥作用,区分既不能被指定也不能被命名。它只是存在。

在逻辑学中,在数学中——不管人们如何称呼它——在斯宾塞-布朗的微积分中,这一事实具有命令的形式:“划出区分!”如果不划出区分,什么都不会发生。如果你没有准备好区分,就根本不会发生任何事情。这一点上有一些有趣的神学问题。然而,我不会在这里研究这些(参考Luhmann, 1987)。尽管如此,我还是想指出,较为发达的神学(如库萨的尼古拉斯(Nicholasof Cusa)的神学)包含这样一个命题:上帝不需要区分。显而易见,创造只不过是命令:“划出区分!”天和地就被区分出来,然后是男人,最后是夏娃。因此,如果上帝本身是超越一切区分的,创造就是强加区分的一种方式。这与我们现在的话题可以产生有趣的联系,但它们对分析斯宾塞-布朗的理论并不重要。因为他在地球上,站在地面上——至少是在白纸上——他的操作性的标记计算从那里出发,朝更高的复杂性,综合地交织着进行。

为了说得更精确些、回到标记的两侧,斯宾塞-布朗说,区分总是需要的,原因非常简单:要指定它希望的那一侧,而不是另外一侧。除了表明一件事而不是另一件事,划出差异还能有什么目的呢?每一个差异都是一个边界,是对一个差异的标记。因此,我们有两个侧面;然而,它们受制于一个条件,即这两个侧面不能同时使用。如果它们可以,那么区分就没有意义了。因此,如果我们打算区分男人和女人,我们只能问:“那是男人还是女人?”如果我们回答“那是一个麦克风”,那么我们的这个区分就没有必要了。如果我们想混合这些术语(没有反对之意),我们将需要一个新的术语——例如“雌雄同体”——而这又必须与其他事物区分开来。

原则上,一个区分包含两个部分:也就是区分本身,由垂直线标记,以及指示物(indication),由水平线标记。奇异之处在于,一个区分既包含区分,也包含指示,从而,区分和指示就有了分别。如果人想要一个区分成为可操作的统一体,就已经有了区分中的区分这个前提。如何解释这一事实并不完全清楚,至少在我所熟悉的斯宾塞-布朗的讨论中是这样。我以如下方式理解斯宾塞-布朗的微积分(尽管我并不完全确定)。区分,可以说,是从区分中提取出来的。而且,最后,它明确指出,区分一直都存在于这个区分中。只有等到后来,观察的可能性被引入微积分,也就是说,自我指涉的这个重要的概念可以使用,才会发现,那隐藏着的悖论最初就已经存在了。这个悖论就是区分中包含的区分。

三、差异理论在系统理论的应用

(一)系统作为一种形式,也即系统作为系统和环境的区分

对斯宾塞-布朗理论的这一简要描述对我的目的来说已经足够了。我不会真正去处理实际的微积分。我从未在严格意义上测试过它。据称,专家们宣称它是正确的,而且比原来的数学微积分要优雅得多。但他们也声称,在这个过程中有些东西会丢失(也见Cull和Frank提出的批评,1979)。对于我们的目的,重要的想法是只使用一个运算符。我将回到这一点上。我个人的兴趣和本次讲座的具体主旨只涉及在系统理论中的应用。你们可能已经隐约想到,系统和环境之间的差异(difference)可以理解为一种区分(distinction)。一个系统理论家首先会对这样的命令做出反应:“划出区分!”。这个区分不是普通的区分,而是系统和环境之间的区分。研究理论的人必须以这样的方式使用指示,以表明系统而不是环境。环境仍然在外面。系统在一边,环境在另一边。

为了澄清这一点,以便进一步使用,我要再次参考斯宾塞-布朗。当一个区分的两边的边界被标记出来时,他也把这个边界命名为“形式”。这就是他的提法“形式的法则”的来源。“形式”有两个面。它不仅仅指那些美丽的形状,也不只是不受背景影响的物体,而只是一个有两面的东西。如果我们想描述一个不受背景影响的对象,那么我们就是在处理一个“无标记空间”中的对象:例如,一个标记,可能是一个圆圈或其他东西,在一张白纸或存在于那其他一切也同样存在的世界之中的其他什么可确定的东西上,但其他事物的确定性与这里我们举的例子无关。原则上,“形式”总包含两个方面:在我们的例子中,就是系统和环境。

这是一个相当概括的概念。对形式的分析可以推广到系统理论之外。我也许可以说,人们甚至可以借助符号学的工具来“重新划定”符号学。为了这个目的,人们会提出,在“形式”的一侧有一个符号——人们需要用它来表示某物——而在另一侧则是被表示之物。这样,我们就会得出对皮尔斯等人来说极重要的三方数字(the tripartite figure)(见Peirce, 1955)。更准确地说,符号是指示符和被符号指示者之间的差异。索绪尔使用的法语表达是signifiant和signifié。某物标志着另一物。在德语中,我们倾向于将那些用来把事物变为符号的指示符(the signifier/das Bezeichnende)称为符号(thesign/das Zeichen)。但通过形式的分析,我们认识到,符号是一个有两面的形式,在作为符号使用时,我们必须始终从形式的内面,也就是指示符的一面出发,进行操作。因此,语言的使用是基于这样一个假设,即词语象征着我们并不十分清楚的东西。

我感觉,我们可以在这个非常概括的形式概念的基础上发展出一个具有高度一般性的理论,甚至超越系统理论,我们可以把它从斯宾塞-布朗的具体数学用途中剥离出来。我们将处理一个只能以一面使用的双面形式的理论。我不能明确提出这种可能性,因为它有可能让甚至是系统理论方法都相对化,虽然它有一般性这个托词,而且它的科学主张目前正以相当的劲头发展着(这只是说,与系统理论相关的文献比较多)。它还可以激发人们对一个更加全面的一般形式理论的可能性的思考,以及这样的理论是否可以适用于数的概念、数学、符号学、系统论、松散和紧密耦合之间的媒介/形式差异以及其他问题。然而,这里不能作进一步讨论。

这个“形式”概念对系统理论的影响是,“系统”可以被称为“形式”,但前提条件是,形式的概念必须始终用在系统和环境的差异上。我讲了这一点许多次,因为它可能不是那么直观,但是必须牢记。我们只有知道了可以用它做什么,才能够判断这个预设。在开放系统的理论传统和各种差异理论方法的背景下,我们会注意到,我们可以在这里提出一个综合(synthesis),它可以使我们有可能在一个理论之内融合那些取自相当不同来源的知识。

因此,我们在“系统理论的应用”标题下填入的第一个要点是:一个系统是一个有两面的形式。

(二)从系统的生成入手,统合系统的诸方面

对第二个要点的提议也可以从斯宾塞-布朗那里得到,它涉及到这样一个问题:仅仅通过单一操作者和单一的操作模式来定义一个像斯宾塞-布朗的微积分这样的系统是否有意义。如果你看一下系统的常见描述和定义,你会发现它们不是以这种方式工作的。通常情况下,系统是通过多个术语来描述的。例如,系统是元素之间的关系;或者说,系统是结构和过程的联系,是一个通过、并且正是在自己的过程中用结构引导自身方向的统一体。你会用上单位、边界、过程、结构、元素、关系——一大堆术语,如果你问这些术语在哪里有统一性,最终你会得到的是“和”字。那么,一个系统就是一个“和”(andness)。统一性是由“和”提供的,而不是由任何的单一元素、结构或关系提供的。

问题是,在描述“系统”这个对象时,是否有可能超越这种“和的状态”。我相信,如果人们追求一种有规则的操作性的方法,这是可能的。换句话说,我们必须接受这样一个概念:只要时间存在,它实际上就是一类产生系统的操作。仅仅是一次性的事件是不够的。如果某种类型的操作已经开始,并且还有,用一个我总爱说的提法,连通性(connectivity)的能力,也就是说,如果同一类型的进一步操作是由它产生的,那么系统就会发展。因为每当一个操作与另一个操作相连时,这都是有趋向地发生的。

什么其他都不发生;未标记的空间或环境仍然不在系统内。系统作为一连串的操作创造了自己。系统和环境之间的差异仅仅是因为一个操作产生了与它同类的一个后续操作而出现的。

应该如何想象这个过程呢?首先,我相信生命体的生物学可以用这种方式很好地描述,特别是有了我们从最近的生物化学理论中收集到的信息,这些理论告诉我们,生命是一种只发生过一次的生物化学发明。它是一个循环结构,或者用马图拉纳(Maturana)(如,1981)的话来说,是一个自体生成的组织(an autopoiesis),一种循环的自我生产过程。在某个时间点上,这样的循环运作模式被启动了,其起因已经无法准确地知道,而且只有当一个人已经活着的时候,他才能作为一个生命体去陈述。由于进化的原因,这个过程成倍增加,然后出现了蠕虫、蛇、人类和所有一般而言化学构成总是相同的取向(orientational)类型基础上的可能形式。从操作的角度看,生命的统一性在严格意义上得到了保证。必要的前提是,操作的效果有助于建立一个系统。生命必须继续生存。生命必须与生命相连、以生命为后续,而不是出生后立即死亡。其他的发明,如双性恋、中枢神经系统等等,都是以这种操作方式为前提的。在其他方面,这意味着——我将回到这一点——自体生成的概念本身除了这个自我指涉的开端,也即一个有着连通性的操作以外,几乎没有直接解释什么。

只要我们成功地确定一个符合以下条件的操作,上述想法就可以应用于社会系统:它必须是单一的操作;它必须永远是相同的;它必须拥有连通性。就是这个操作,除了停止就是作为同一操作继续。我认为,我们并没有很多潜在的操作可以选择。事实上,沟通是唯一符合这些条件的操作类型。当沟通发展出沟通时,一个社会系统就出现了。没有必要讨论第一次沟通的问题,因为“第一次沟通是什么?”这个问题已经是一个沟通系统内的问题。在开始时,系统总是从它的中心向外思考。一旦它变得足够复杂,它就可以提出这一切是如何开始的问题。然后可能会有不同的答案。然而,它们并不妨碍沟通的继续。相反,它们甚至会加速沟通。因此,我们并不特别对关于开始或起源的问题有兴趣;或者,换句话说,它只是作为许多问题中的一个问题而使我们感兴趣。

我所提出的模型的有趣之处在于,它只处理了一种类型的操作。但是现在应该就如何理解“沟通”这个概念作更多阐释。换句话说,我们在这里使用的是哪种“沟通”的概念?论证进行到这里,我只想说:沟通可以被设想为信息、话语和理解的综合。也就是说,当被说出的信息被理解时,沟通就发生了(更详细的处理见Luhmann, 1995: Chapter 4)。“沟通”是通过蛋白质和其他化学物质进行的生物化学表达的结构性等价物。最重要的是,有可能确定一个无论社会、互动或组织在进化过程中可能变得多么复杂,都能使所有社会系统成为可能的操作主体。从操作理论方法的角度来看,一切的存在都是因为同样的基础事件发生,相同类型的事件:即沟通。

我认为,与沟通的概念相比,行动的概念并不符合作为系统生产型操作的必要要求。因为,一方面,行动的概念预设了一个可以将行动归因于它的行动者;另一方面,定义行动时,我们很难让它完全是社会的。即使没有人在看,没有人在场,或者行动者不期望别人对她的行动作出反应,行动也会发生——例如,当某人独自刷牙时。它发生,仅仅是因为每个人都知道应该这么做。的确,她曾经被某人告知要这样做,而且有人为此目的把牙刷放在那里。然而,原则上,行动可以被设想为一种单独的、个人的操作,没有社会的特殊意义。在沟通的情况下,这是不可能的。沟通只有在有人至少大致理解它、或甚至误解它的情况下才会发生;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有人足够理解,沟通才能够继续。仅仅使用语言不能保证这种可能性。它不仅仅是使用语言。必须有一个可以联系到的人,而且是有能力听到或读懂的人。

让我再总结一次这两点。第一个说法涉及对形式的分析:一个系统就是一种差异。第二句话说,一个系统,如果它要继续存在的话(这个“如果”当然不是不重要),只需要一个操作、单一的操作类型,就能重现系统和环境之间的差异。在社会系统的情况下,我们已经确定沟通是这种类型的操作。沟通是与沟通相联系的。

(三)形式重入及其对于沟通过程的必要性

第三点也依赖于斯宾塞-布朗,与“重入(re-entry)”的概念有关;也就是说,形式重入形式,或差异重入差异。最初,当我介绍斯宾塞-布朗时,我没有就这个问题作任何明确的断言。你会记得,最初的命令“划出区分!”涉及到的操作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区分本身和一方的指示的操作,二是指出你的处境、以及要从哪里继续的指示符。差异已经在差异中得到了规定。如果用卡夫曼的术语,可以说,区分已经复制到了区分中。斯宾塞-布朗在构筑他的微积分的最终明确地提出了这一前提。他将形式重入形式或区分重入区分作为一个理论上的重要概念提出来,它与微积分无关,因此不能再以算术或代数的形式处理。但某些数学问题只能通过它来解决,因而,它就像整个系统的地基的一部分。这就把斯宾塞-布朗引向了虚数的理论。

我疑心,对我们来说,在我们需要达到的抽象高度上想象这种重入、这种形式重入形式,可能有很大难度。斯宾塞-布朗在他的书中画圈,但在那个过程中,他总是把白纸视为理所当然。然而,一旦我们开始处理社会系统的理论,并能把沟通的常规结构(也可能是关于沟通的沟通)视为理所当然,这个问题就失去了难度,而且好像有一种力量让我们觉得它自然而然就是这样,分析似乎就到头了。因此,人们可能会问自己,我们的理论探索有什么目的,尤其因为我们只是获得了我们一直清楚的知识。我将回到目的的问题上。它与悖论的概念有关。但就目前而言,我将仅仅阐释我的意思。

我的意思是,一个系统可以将自己与环境区分开来。它的操作本身产生差异。这就是我在这里使用“差异(difference)”一词的原因。一个操作与另一个操作相连;然后第三个操作、第四个和第五个操作加入进来。之后,到这里为止提到的一切都成为下一个操作的主题、添加到这个系列中,如此反复。所有这些都发生在这个系统中。与此同时,系统外发生还是不发生其他事情,对于沟通的后果没有什么影响。如果一个系统必须决定,或者更谨慎地说,在各种沟通之间建立耦合(couplings),那么它必须能够辨别、观察、确定什么与它相容,什么不相容。系统想要掌控自己的,就必须有一种操作,我们可以暂时称之为“自我观察”。我将回到观察者的问题上。(问题是,这些概念是循环的。我总是要先设定一些我以后才会阐释的东西。对于任何这种类型的系统设计来说,这都是必然的。目前,我比较建议你们将“观察者”和“观察”作为尚待解释的术语先接受下来。)

一个系统必须有能力控制它自己的连接性的运行状况。至少,如果我们研究的是用沟通来自我再生产的系统,情况就是这样。我们可以把沟通与所有不是沟通的东西区分开来,特别是在用语言沟通的情况下,但也在标准化的所有符号的情况下。当我说“我们”的时候,我不是指有特定心理结构的个人,尽管他们确实可能有他们的心理结构。然而,某人在那一刻心不在焉,因而没有注意到沟通正在发生,也是有可能的。

至关重要的是,沟通本身要在沟通和非沟通之间做出区分。因此,比如说,可以用语言的方式对话已经说出这个事实作出反应,而且通常不必考虑什么人会否认这一事实。我们有可能迷失在解释的困难中,或者通过解释“某句话实际指的是什么”来寻找借口。然而,沟通以递归的方式确定,它是以沟通为基础的;它可以甚至必须限制未来可以说的东西(写作也是如此);因此,它可以观察到系统和环境之间的差异,从而将自我指涉和外部参照分开。

当我们注意到沟通的结构时,这就已经相当明显了。只有当某些东西——具体地说,一段信息——以告知(utterance)的方式传递时,沟通才会发生。信息和告知已经体现了沟通的双向结构。此外,沟通还必须得到理解。首先,我们可以说:有人在谈论什么。正谈论的是某个主题。这个主题甚至可以是说话者本人。他可以把自己变成他说话的主题,说:“我想说一些完全不同的东西”。或者他可以把自己的情绪状态变成一条信息:“我不喜欢这样了,我不说了”。沟通的法则决定,这种告知和信息的两部分结构必须总是存在。而沟通可以在这个分界线的其中一侧继续。要么是“你为什么要传递某信息?你为什么说了某事?”要么是“你是否在撒谎?”,两种问题之一转变成后续沟通的主题。因此,人们要么从告知开始,要么从信息开始,然后就已经说过的话进行沟通。

这里我们可以看到,有迹象表明,外部参照作为信息和自我指涉作为告知之间的差异总是已经包含在操作本身中。这种包含是对“重入”这个一般话题的又一次说明:系统重入自己,或者在自身这个范围内自我复制。沟通仍然是一个内部操作。它永远不能脱离系统,因为下一步的连接还是为系统提供的,而且必须在系统中进行。因此,自我指涉(对系统中发生的事情的参照)和外部指涉(对系统的内部或外部、过去或现在状态的参照)必须加以区分:一个是告知,另一个是信息。

我相信,可以用如下方式解释(即使更广泛、更详细的处理也是有可能的),一个由“沟通”来进行操作的社会系统总是已经包括重入,否则就无法运作。处理一个内部指涉或自我指涉和一个外部指涉或多或少是同时的。换句话说,系统可以在任何时候从一边切换到另一边——但只能在内部进行操作。这就解释了为何从观察者的角度看系统的环境与系统自身定义的环境之间存在差异,因为它在自我指涉和外部指涉之间摇摆,或者它选择了某个方向作为特定的重点,这可能会持续一段时间,但前提总是它们可能、并且可以改变。这也意味着,我们处理的是一个不同的环境,它取决于我们是在讨论由某个系统所定义的环境,也就是一个特定系统的外部指涉,还是假设存在一个外部观察者,其环境包括系统和系统的环境。外部观察者完全可能可以看到更多的、差别极大的东西,它们甚至不一定是系统本身能够获得的。我们可以补充说,在生物学那里,雅克布·冯·韦克斯库尔(Jakob von Uexküll)(1928, 1934)很早就意识到一个事实,即动物的环境并不是我们所描述的它的周边或者社会背景。我们看到的可能比动物可以感知和处理的更多(或更少),或者根本不相干。因此,必须对环境的两种概念加以区分。

(四)心理和社会系统同为意义系统的相通和不同之处

到目前为止,我的分析仅限于社会系统。然而,我想再补充一点,原因是我要提出这个论点:心理系统也是通过外部和自我指涉的耦合来工作的。而且这一点是可以证明的,不必用很多额外的知识,而只是用有两个侧面的形式理论的术语,包括“内部的一面”、“外部的一面”、“重入”等就可以清晰地表述。显而易见,这些理论概念不仅适用于心理,也可以解释社会系统。

在心理学中,甚至在意识哲学中,这些话题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是从反身的角度来处理的。存在一种关于自我意识的心理学;它提出了关于身份的产生和身份的意识的问题。乔治·赫伯特·米德(George Herbert Mead, 1934)等人所生产的社会心理学文献使我们熟悉了这种探究。然而,反身哲学的传统要早得多,也许在许多方面也更有说服力。

在这里,我只想简短地谈谈埃德蒙·胡塞尔的超验现象学,它也许是这种哲学传统中最引人瞩目的例子。胡塞尔的见解是,意识的运作只有与现象关联才能发生;也就是说,只要它们意指某种现象,无论环境如何(这是一个完全不同的问题)(参见Husserl, 1950)。从意识内部的观点来看,意识关注的是现象,同时也关注自己。术语略有变化。因此,“noema”指的是人们心中的或想象中的现象。“Noesis”是反身可及的思想过程或意识本身的过程的名称,或者换句话说,是意识的反身性和意识所关注的世界的现象性(phenomenality)的名称。作为双方耦合而发生事件的“意图”或“意向性”是又一个特点。每一个意图都允许进一步探索现象,或者考虑以下问题:“为什么我目前在思考这个问题?我为什么会对这个问题斤斤计较?我的意识实际上在做什么?”毕竟,还有更紧急的任务;比如我现在很饿,或者我想抽根烟,但我现在却被现象所困扰。正是通过这样的反思,我到达了其他的现象那里,比如说一支香烟,或者一个三明治。这种联结是严格的。意识永远不可能在其环境中完全迷失到无法再回到自己处的地步。同样,它也不可能一直只关注“我思考我认为我正在想的事”的反身。在某些时候,对现象的需要就会显现出来。

由于这些原因,这种哲学被称为“先验的现象学”。它的“先验”在于它声称这种状态适用于所有的意识系统(或者换句话说,适用于每一个主体),从而将主体性作为独立于那关于分异的现象的多重经验的特征。毕竟,许多人每时每刻都在想不同的事情。先验的结构不一定由先验来保证,而是由意识的反身性和“存在”现象(Phänomenehaben)的这种耦合来保证。我认为这是一个精确的理论;也就是说,如果我们决定用系统理论,包括例如斯宾塞-布朗的术语,来表述意识,那么这个理论就会与之精确对应。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也会得出以下问题:系统和环境之间的差异是如何重入系统的?这是真正发生的吗?系统的运作以何种方式依赖于重入?如果没有重入,它还能运行吗?(显然不能。)最后,系统的特殊的操作形式在哪里?对胡塞尔来说,操作形式在于意向性,问题通过这种意向性从一个时刻到下一刻而解决。此外,这个出发点说明了胡塞尔对时间的重要性的独特认识。每一个操作都依赖于保留(也就是扫视刚刚发生的一切)和先见(protention)(预测意识中接下来要发生的几个事件之中的一切)。在此基础上,意识发展出受经验和理论启发的预测,以及长期记忆。但原则上,它是在时间这个中心运作的,就像是沿着一条穿越外部和自我指涉之间的轴线。其结果是一个相当复杂的理论设计。

当我们面对这样的理论设计,我们会认识到,如今在“社会现象学”标题下所追求的理论是多么浅。事实上,它们所表达的只是“某事物存在”。从某种程度上说,以实证主义的名义提供的所有东西都是“曾经”(Dagewesensein)。我们看到它,现在我们描述它。突然间,现象学被援引来为对物体的描述性立场辩护:”这些是现象,既然我们对它们有意识,我们可以假设它们一定存在于某个地方。我们描述的精确性为我们的方法提供了保障,反对那些可能的对现象的怀疑。毕竟,其他人可以自己去寻找'。这种态度,几乎可以肯定,与胡塞尔现象学向美国的转移有关。然而,在阿尔弗雷德·舒茨(Alfred Schütz)试图从马克斯·韦伯的动机结构和胡塞尔的现象学中创造一个统一的理论时,已经可以看出这种态度。我们有可能更详细地说明这种简化是如何产生的。

如果我们回到关于意识的系统理论,我们会更好地看到哪些基本的理论决策是源于现象学的。这些基本决策仍然相当地存在于胡塞尔那种思维模式中。然而,如今,它们被忽略了,或是因为它们只是存在或者只是被给定,或是不能引起进一步的研究兴趣。

我们已经注意到有两种情况,外部参照和自我指涉的操作性耦合都会起作用,那么自然会提出这样的问题:为什么只存在这两种情况,以及实际中是否还有其他情况。例如,我们能否在生物学中,或者至少在神经学和神经生理学中发现类似自我指涉和外部参照的东西?我不希望自己对这个问题下断言。这样的答案需要对该领域有精确的了解。但此刻我想,大脑和意识之间,或中枢神经系统和现象上存在的意识之间的差异在于,意识引入了外部和自我指涉之间的差异。在意识中,我们想象我们所感知到的一切都在外面的某个地方,而纯粹的神经生理学操作则不提供任何这样的线索。它们是完全封闭的,是内部的。就其与自我指涉相联系而言,意识也是内部的,而且它知道自己是内部的。这也是一件好事,因为如果有人能进入别人的意识,并把他们自己的一些想法或一些感知注入其中,那就太可怕了。意识,也是一个封闭的系统。但它的特殊性似乎在于——如果我们选择一种非常正式的描述方式——从神经生理设备的电子物理语言的纯粹的、操作上的封闭过渡到自我指涉和外部参照之间的差异。这个核心差异自身构成了意识,当然是在神经生理学相关的基础上。我并不打算说,意识不再需要大脑。然而,我们很有兴趣问一问,我们是否不只是在处理一个新的反思层次,正如人们常说的——学习学习或耦合耦合——而是在处理一个关键差异的引入。

如果通过操作管理外部和自我指涉确实是某个现实的领域的标记,那么就有可能想办法将它与意义的概念联系起来。我在这里不能详说这种联系(参见Luhmann, 1997: 44-59中的展开讨论)。就目前而言,唯一重要的是,有一些线索表明,世界的现象呈现或沟通的信息关系包含模式或结构;我们把这些模式视为意义。它们是由意识和沟通来支配的。但是,两种支配的操作基础不同,而相同处在于,它们的操作模式将被标记为不一致(discrepancies),这些不一致需要花更大的力气才能澄清,因为我们描述世界还依赖着语言。我们要将意识系统和社会系统在各自的操作基础方面的差异阐释得合理可信;同时,我们还要坚持,一致是存在的:即外部/自我的决定性的、方向性的差异,以及由此产生的所有意义结构。但这里不是扩展这些问题的地方。

(五)形式重入的悖论性质

我们至少在短时间内必须转而集中处理第四点。前面我已经提到过它了。斯宾塞-布朗的理论设计包含一个隐藏得很好的悖论。它是由重入本身构成的,或者说——如果我们参考微积分的开头,第一个禁令“划出区分!”——由这样一个事实构成,即划出区分必须、并且仅仅是为了区分一方。因此,每个差异都包含两个组成部分:指示和差异。差异包含自身,但显然是以一种非常具体的形式:也就是作为差异和指示之间的差异,而不仅仅是把比如大和小或任何其他可以被设想为差异的东西一条条列出来。

因此,形式重入形式——或者区分进入区分,或者系统和环境之间的区分进入系统——应该被理解为对同一事物的两次指涉。区分重入被区分者。这就构成了重入。现在的区分是它以前的区分吗?以前存在的东西仍然存在吗?还是第一个区分消失了,从而成为第二个区分?答案是,我们很可能怀疑我们在这里处理的是一个悖论,这意味着重入自身的区分是相同的,同时也是不相同的。而这就是这个理论的全部秘密所在:它悬浮在两个悖论的标记之间,就创造出一个纯逻辑的操作空间。这个悖论作为悖论的典型,也是可以消解的。事实上,如果不是同时存在一个可以消解悖论的转换公式,那么悖论的表述就没有什么意义了。

我认为,在目前的情况下,可以相对容易地完成这样的解决方案。这取决于一个观察者所做的区分,这个观察者能够区分他自己在系统和环境(可能是另一个系统,或者,如果观察者参与了反思,是他自己系统的早期状态)之间的区分是指什么,或者他说的是在被观察系统本身中的区分。观察者可以以两种方式出现:作为外部观察者,看到另一个系统正在观察自己;或者作为自我观察者,也就是观察自己的人,指代自己并陈述关于自己的东西。

借助于这种外部和内部观察的区分,悖论可以被解决,或者像逻辑学家有时所说的那样,被“展开”(unfolded)(Löfgren,1979);也即,人们会说,它看似矛盾,但只是因为身份或者视角不同。从逻辑上讲,这种方法是有问题的,不值得夸耀。但逻辑学家们自己一直在使用它,所以我们不必害怕他们的圈子会发出指责。通常情况下,逻辑学家们会区分不同的层次。一旦出现悖论,他们就会转移到另一个层次,以化解悖论。可以肯定的是,在这种情况下,不能问这样一个问题:两个层次之间的差异的统一性在哪里?但可以通过假设两个层次——一个元层次和一个较低层次,或者外部观察者和自我观察者——同时补充说这一举动或多或少地是有合理性的,由此化解悖论。并且,要让这种辩护更可信,或者要让成果更有价值,可以指出经由这种解决悖论的策略而为我们所得见的现象,以及区分内部和外部观察的理论建构是多么高效。

(六)社会学如何获得外部观察者的视角

对于社会学分析、特别是社会理论来说,重要的是,应当牢记这整个谱系,包括形式的概念、重入、重入的悖论、以及通过观察者之间的差异化解悖论这种方式。但现在,可以说,轮到我们了。我们是外部观察者。我们当然知道我们存在于社会中,我们生活在一个特定的时代,赚取工资,对我们的退休有期望等等,甚至我们读的书中,别人已经写了我们自己想写的大部分东西。当然,我们过着社会化的生活,但作为社会学家,我们可以就像从外部一样思考社会。虽然我们自己是为了把这些东西教给别人而进行沟通的,我们可以说,我们观察社会,看到社会把自己呈现为一个自我描述的系统。这个系统包含两个方面。一方面,社会包含了外部指涉。它不仅言说自身,而且在平常的情况下也会说到,不是说到沟通本身,而是沟通这个主题。

撇开逻辑谱系不谈,我在一本关于生态沟通的小书中处理了这个问题(Luhmann, 1989)。在书中,我从这样的假设出发:生态沟通只是关于生态问题的沟通,对沟通系统的社会学描述将生态问题的烦扰降低为一种沟通现象。“死鱼漂浮在莱茵河上”。从前,这可能是一首民谣;但现在,它是令人警觉的新闻。这种警报产生了什么是更加明显的。我们对连接性有某些预期,这些预期可以为切近的未来中操作的目的服务。尽管如此,我们首先要处理的是沟通的问题。在社会中发生的任何事情都是沟通。出于这个原因,我们作为社会学家必须能够区分人们谈论、书写、印刷和广播的内容和实际情况,这样,我们才能够看到,在某些地方,原本可以有不同的选择。

我并不是说——也不可能!——话题的选择是任意的,一切都可以不同。我也不是说当代社会的关注点仅仅是巧合,是记者们生造出来的流行趋势。不,远非如此。但是,我们自然要看看是什么原因导致我们的社会在某个沟通系统中提到这种事态,并以一种可以说是优先的方式处理这些话题。沿着这条道路,还可以找到具体的问题。人会想,是否只有大众媒体谈论这些话题;这些话题是否只是学校的教学内容或青年团体的讨论内容;经济对这些话题的反应如何;换句话说,在以上列举的三个系统中,哪个系统在沟通这些话题,这种沟通的后果是什么。这些都是最近某些话题的一些方面,对社会学有研究意义的是这些东西,而不是“鱼要死了”这个事实。

这种双重视角也将使我们能够处理一个社会中自我描述的意识形态特质问题。为什么19和20世纪的社会描述自己用“资本主义”这个词?为什么,他们在18世纪下半叶用的又是“爱国主义”?为什么某些社会/社群和个人/集体的模式在某些时候更受欢迎,而在其他时候却遭到忽视?为什么会出现“现代性”和“后现代性”这样的概念?为什么表述社会要用传统/现代的模式?虽然我们在现实中永远不可能成为外部观察者,当我们扮演社会学家的角色时,我们可以采取外部观察者的态度,提问系统喜欢某种自我描述的情况是如何发生的。由此,我们回到了意识形态批判的社会学传统,甚至回到了知识社会学或莱因哈特·科塞雷克(Reinhart Koselleck)的历史-社会语义学版本(参见Brunner et al., 1972)。但现在我们对这一立场的理论信心比在预设了卡尔·曼海姆(1982)意义上的“无所依附的知识分子(free-floating intelligence)”的时候更强,也强于使用亚当·斯密和大卫·李嘉图的理论,通过市场规律、利润率和类似现象来描述资本主义社会的自我观察模式,却注意不到其论点与资本家的立场绑定而忽略了其他一切。同样的限制也适用于依靠弗洛伊德情结和各种其他概念的工作,这些概念在某个时期获得了突出的地位。

相反,我们将从自我描述系统,也即结合外部和自我指涉的系统的社会学开始。这些系统有趋向地自我描述,它们指涉那些已经存在了一段时间的结构、社会在此刻的历史状态及其具体问题。因此,借由重入这个重要概念,我们可以在某种程度上占据一个更遥远的位置。

编译 | nonsense
审核 | Anders
终审 | 李致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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