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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存在漏洞
骗子先以购买二手房为名,与卖房人签订买卖合同;在支付购房首付款后,谎称要向银行贷款支付剩余的购房款,而根据规定,只有办了房产过户,银行拿到抵押权后才能放贷;在卖房人把房产过户后,骗子立即把房产拿到民间借贷公司抵押借款,而不是到银行贷款。“他们抵押借款一般是一个月的期限,到期不还,这些房产的产权最终都归借贷公司了。”王先生对记者说。
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存在漏洞
7名卖房人过户时被骗1200余万
崔洁 肖水金
2011年11月21日 星期一           检查日报

    江苏省南京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周有文、陈巧芳二手房买卖合同诈骗案,近日法院开庭审理,但未当庭宣判。 

    周有文、陈巧芳以购买二手房为名,先支付首付款,等房子过户后立即拿该房产抵押借款,得到借款后却不向卖房人支付余款。去年5月至10月,二人用这种方法共诈骗孙先生等7人卖房款1200余万元。“周有文买我们房子时,都是用其他人的名字签订的购买合同。”被骗市民明女士告诉记者。 

    被害人画出骗子作案“流程图” 

    去年,明女士想把位于南京市秦淮区曙光里的两处房产卖掉。当年5月4日,周有文通过房产中介与她达成协议,约定以200万元的总价购买她这两处房产。在签订房产买卖合同时,周有文用了一个陆姓人的名字。当时明女士考虑只要能拿到卖房款就行,也没太在意。签完合同,周有文当即付给明女士60万元首付款,说余款等到银行贷款下来就付清。 

    办银行贷款时,周有文对明女士说,必须先把房产过户给买房人,买房人才能把房产抵押给银行贷款。为了拿到剩余卖房款,明女士答应了。“其实,房子过户后周有文并没有到银行办理房贷,而是把房产抵押给了一家民间放贷公司,款到手后也没把剩余房款给我。我一次次讨要,他每次都以各种理由拖延。” 

    “这两个骗子的作案手法基本相同。”被害人王先生给记者画了张两个骗子作案的“流程图”。骗子先以购买二手房为名,与卖房人签订买卖合同;在支付购房首付款后,谎称要向银行贷款支付剩余的购房款,而根据规定,只有办了房产过户,银行拿到抵押权后才能放贷;在卖房人把房产过户后,骗子立即把房产拿到民间借贷公司抵押借款,而不是到银行贷款。“他们抵押借款一般是一个月的期限,到期不还,这些房产的产权最终都归借贷公司了。”王先生对记者说。 

    “到后来就成了被骗人跟借贷公司之间的纠纷。骗子到期不还钱,借贷公司肯定找我们要房子,我们当然不同意交房。但因为有房产给借贷公司,借贷公司就不会去找骗子了。”被害人孙先生提醒广大市民:卖二手房时,一定要当心这样的骗局。 

    房产交易资金监管漏洞,让骗子屡屡得逞 

    记者走访有关部门了解到,骗子以买二手房的名义行骗得手,暴露出房产交易资金监管方面存在漏洞,即二手房贷款及贷款流向没有被管控起来。 

    据了解,目前需要贷款的二手房买卖流程是: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后,还有4个步骤要走。第一步,买房人根据合同约定付给卖房人首付款;第二步,卖方到房产交易登记机构把房产过户给买方;第三步,买房人持已经过户的房产证办理房产抵押,并到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以便向卖房人付清剩余房款;第四步,银行通过审核,拿到“他项权证”,获得抵押权后,把贷款打到卖房人的账户上。到此,这宗二手房买卖宣告完成。 

    记者发现,该案中骗子之所以能够得手,关键是钻了二手房贷款流程中第二步的空子,即利用了在没有全部付清购房款之前以办贷款为名,顺利地拿走房产证。此时,卖房人已失去对这套房产的所有权,“主动权”转到了骗子一方。这起案件中的被害市民都表示,在交易过程中他们明显感觉到,当房产一过户,骗子就变得“狠”了起来,什么都是骗子“说了算”。“过了户后,感觉有点不对劲的时候,我想不卖房子了。可骗子却威胁说,你要是不卖,就是违约。”被骗人巩女士说。 

    在走到上述第三步时,骗子拿到过了户的房产证后,并没有到银行办贷款,而是直接找到民间贷款公司,用刚刚“买”的房产做抵押,以一个月的期限、6%的月息,向民间贷款公司借钱。当然,骗子的目的就是骗钱,拿到了钱后自然不会支付卖房人剩余的房款。被骗人孙先生说:“现在我感觉到,骗子这么做,其实贷款公司也清楚。也正是因为即使骗子不还钱,贷款公司还能拿到房子,所以才敢把钱贷给骗子。” 

    设立二手房交易资金托管专用账户,防止此类案件再次发生 

    “如果房款没付清,房产证不落到骗子手里,骗子就很难得手。应该等贷款打到我们的账户上以后,再把房产证过户。”巩女士分析,现在很多城市都建立了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制度。南京也对二手房交易资金进行了监管,但是贷款这部分却没有监管。她说,在与骗子签买卖合同时,她还专门到南京市房产交易登记中心咨询过,希望能够将她卖房的钱托管。但窗口工作人员告诉她,他们不监管银行贷款这部分资金。 

    就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问题,南京市房产交易登记中心相关人士接受媒体采访时说,该中心在银行设有二手房交易资金托管专用账户,并免费为买卖双方办理托管。如果买卖双方都愿意办托管,买方可到交易登记中心资金托管柜台将购房款存入资金托管账户,如果是全额付款,则将全部购房款存入托管账户;如果需贷款,则将首付款存入托管账户。等交易成功后,买方拿走房产证,卖方取走房款。 

    “确实,目前南京市对二手房交易资金的监管仅限于现金,并且还得由买卖双方自愿。贷款这部分钱,目前还不在我们的监管范围。”该人士说,不过,这起诈骗案件暴露出来的监管漏洞,他们将给予足够重视。他表示,南京市房产交易登记中心将着手研究并制定措施,把二手房交易资金中的现金和贷款全部监管起来。 

    据介绍,真正对二手房交易资金实现全程监管的,全国只有上海等少数几个城市。办理此案的南京市检察院公诉一处检察官罗琦认为,针对目前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存在漏洞这一普遍现象,除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抓紧时间加以改进外,卖房人和买房人也要在买卖房屋过户时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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