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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郑各庄:新型城镇化的探索

    在城镇化推进过程中,城乡结合部地区社会经济关系变革最为剧烈和深刻,这些地区的存量集体建设用地既是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也是未来城镇发展的主要空间。由于城乡结合部的存在,这些地区的农民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自主参与城镇化,已经形成有别于政府主导的征地城镇化的另一条路径。

  其中,隶属于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的郑各庄村就在集体建设用地上长出了资产,长出了企业,甚至长出了城市。通过郑各庄自主城镇化的做法和效果以及未来发展中面临的政策和体制性障碍,可以得出一些以城乡结合部地区为突破口,改革城乡二元体制、实现健康城镇化的有益启发。

  “村企合一”模式开启主动城镇化道路

  郑各庄建立起一种以村为基础,企业为支柱“村企合一”的运行格局,将所有村庄资源纳入宏福集团,并实行公司化治理,这是多年来郑各庄村得以高速发展的制度基础。而在这个过程中,郑各庄对于村庄与企业关系的处理,村范围内资产和收入分配的模式,对于中国的农村改革,极具借鉴意义。

  首先,郑各庄召开村民大会,决定实行“确权、确利、保收益”的土地流转机制,将土地量化到每个农民,并全部委托给宏福集团经营。同时,明确了土地只租不卖的原则,即村集体只是将土地经营权委托给了宏福集团,其所有权性质并未发生移转,宏福集团支付给集体每亩土地租金不低于每年5000元(注:2013年调整为10000元)。这样,宏福集团使用郑各庄的土地,无论盈亏与否,都必须按时交付租金,保障村民的土地收益,避免农民直接参与市场经济的风险。而宏福集团获得了土地经营权后,则可以做出整体规划,优化产业布局。

  1999年11月,宏福集团启动产权制度改革,将企业总资产进行股份量化,继土地之后,再一次把企业、村庄和农民串联到一起,共同成为企业的投资者。2002年、2004年和2007年,宏福集团又先后三次面向村民扩股,累计融资1.3亿元,村民每年从股份中得到的红利约为16%。宏福集团股份改制以后,传统社区封闭性被打破,成员权制约让位于资本制约,外村人可以通过出资购股的方式,成为企业股东,参与企业决策,增大了企业发展的人力资本。

  因此,郑各庄创新了一种‘村庄公司化’模式,它既有别于完全脱离村庄的现代企业模式,也不同于完全依托于能人的村企混合模式,它以股份制的方式,是通过明晰企业资产与过往村集体资产、个人出资者、企业经营利润增量之间的关系,形成完全不同于过去以成员为基础、以地域为边界、靠能人带领发展的传统村企关系。

    “规划先行”高效、合理开发利用集体建设用地

  按照“规划先行”的发展原则,在1995年郑各庄制定了《郑各庄村21世纪生态庄园》建设规划,保证村庄自主有序开发。把4432亩土地划分为生活居住、文化教育、科技产业、旅游休闲四大板块。2000年,村集体通过整理置换、交纳复垦费等方式,逐步将2100多亩耕地调整为建设用地,保留了70多亩农地。从原有的1050亩宅基地中拿出250亩新建农民住宅。至此,节约的800亩宅基地加上整理置换的2100多亩建设用地,郑各庄拥有了近3000亩集体建设用地的开发经营权。2005年3月,北京市规划委员会批复了《郑各庄片区平西府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节省下来的800亩宅基地,一部分用于企业员工住宅、一部分用于教师住宅,还有一部分对外出售。置换出来的2100多亩建设用地,有村企业自用,也有参股外来企业合作利用,还有用于宏福工业园的厂房出租。通过郑各庄的自主城镇化建设,村庄集体用地面积4432亩,被发展成为村民宅地1050亩,商住494亩,农(林)地75亩,工业用地390亩,教育用地681亩,公共管理与商业服务用地831亩,道路用地680亩,水系231亩。

  利用集体土地的灵活性,促进产业发展与转型升级。郑各庄村利用集体土地,已经建立了以建筑为龙头、集文化旅游、科技工业、教育科研、文化创意及房地产开发为一体的产业链。近几年,又陆续培育了医疗养老、总部经济、产业孵化器等新型产业,完成了产业转型升级。现今,郑各庄村本村村民共1502人(其中农民1106人),非本村户籍的外来人口约4万余人。截至2012年,村庄在集体土地上兴办了96家企业,提供约1.3万个就业岗位。2012年,在4432亩的土地上创产值95亿元,亩均产值214.35万元,亩均创税5.87万元。

  村民收入水平持续提高、生活环境不断改善。集体资产分红收益和土地、房屋租金收益成为村民收入最重要的来源。郑各庄集体资产有60亿元,2012年自营收入38亿元,可支配利润4.5亿元,上缴税金2.6亿元。村民人均纯收入59800元。其中,劳动报酬15327元,占25.6%;福利(村内养老金,医疗补充报销,水、暖、天然气费用报销,粮油供给,学费报销等)7613元,占12.7%;土地租金收益3116元,占5.2%;股东收益21173元,占35.4%;个人房屋租金收益12258元,占20.5%。从村民收入结构上看,保障性、权益性、财产性收入占74.4%,表明郑各庄通过分配制度调节,缩小了收入差距,实现了共同富裕。同时,村集体成为基础设施的主要提供者。水、电、暖气、管道等市政基础设施支出,基本上由村集体承担。截至2012年,宏福集团投资建设在郑各庄村不到3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各类市政基础设施投入已接近5亿元,政府只给了一小部分的项目扶持资金。

  未来发展面临“政策难题”

  与政府征地城镇化模式比较,郑各庄的自主城镇化显示出明显良性循环: 一是真正做到“失地不失业”,有产业支撑,建立起农民收入提高和权益保护的长效机制。充分考虑村民就业,将城镇化的产业支撑放在首位,不断自我调整产业结构,实现土地利益的最大化。二是由于保持土地集体所有,农民成为集体资产的股东,能够分享未来资产升值和土地增值收益分红,避免了农民“一夜暴富”、“坐山吃空”的困境以及征地城镇化政府补偿成本不断提高,大大降低城镇化成本。

  然而,郑各庄的“村企合一”模式虽然绕开了政府征地、审批等环节,实现了发展。但囿于现行的土地管理制度,现实困境已无法回避——土地的集体性质致使各种资产因缺乏完整产权,无法通过抵押等方式形成资本,并进行流转,从而阻碍了企业的进一步发展。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与国有土地“同地同权”的改革方向,如果未来可以赋予集体建设用地与国有土地同等流转、抵押等权利。改变同一块土地因所有制不同、权利设置不同的格局,赋予集体所有土地与国有土地同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那么集体土地的工业化和城镇化可以上一个大台阶,农民收入也会进一步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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