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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民间无证中医“转正” ,到底是松了还是严了?

  编者按  

长期以来,我国有不少民间祖传、师承的中医从业人员,因为学历、专业等问题,难以取得中医医师执业资格,这在医学上是一件非常令人痛心的事情。



一位民间从医人士表示,几十年来自己对一些疑难杂症和一些绝症的治疗效果越来越好,随着名气的增加,合法行医的需求就越来越迫在眉睫。因为该从医者是无证行医,所以得不到法律的认可和保护。


他认为,《中医药法》的出台并不能完全解决他现在的困惑,“因为学的是传统中医,不知道现在考试是什么标准。”


对此,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指出,“民间中医从业人员绝大多数具备一定的临床技能和经验,为基层百姓提供了必要的中医药服务,但现有医师资格考试难以评价其真实水平。《中医药法》根据民间中医从业人员培养方式,在充分考虑医疗安全风险的基础上,对师承方式学习中医和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开辟了通过实践技能及效果考核即可获得中医医师资格的新途径。”


《中医药法》第15条规定:“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由至少2名中医医师推荐,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组织实践技能和效果考核合格后,即可取得中医医师资格;按照考核内容进行执业注册后,即可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以个人开业的方式或者在医疗机构内从事中医医疗活动。”


“由于这些民间从医人士没有学历,医学方面的知识和考试有一定的距离。国家对这些民间的无证人员进行的是考核,不像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在考核时,更加注重他们中医技能和疗效的评价。”王国强补充说。


中国工程院院士张伯礼认为,第15条规定体现了《中医药法》既扶持又规范的精神,为民间中医“松绑”,有利于中医药传承。“当然,这条争议也较大,担心的人很多,我认为利大于弊。应当充分发挥民间中医在中医药传承和服务基层的作用,但规范和监管也必不可少,以维护广大患者的利益,推动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张伯礼说。


不少业内人士都表示,在给民间中医“转正”时,要进行很好的鉴别,将那些确有专长的民间中医找出来,杜绝那些安全性差、疗效不确切的民间疗法是非常重要的环节。好事办好是关键。如果不认真甄别,鱼龙混杂,只会使此项法规的意义体现不出来,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经过考核就能够获得医师资格,这对民间医师来说迎来了广阔的天地。但如何考核,这是最关键的。多位专家都强调,如果发现民间医生获得了资格以后,没有按照法律的规定去行医,或者出现了其他的问题,一定要坚决取缔他的资格。另外,对于已经获得了执业资格的民间医生,还要定期进行培训和继续教育,与时俱进,不断地更新知识,提高水平。


由“许可”到“备案”,中医诊所开办门槛降低 


考虑到获得合法执业资格的民间中医主要在诊所执业,《中医药法》将中医诊所由现行的许可管理改为备案管理,改变了一直以来以行政审批方式管理中医诊所的模式。这对于进一步促进中医药服务的可及性,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壮大基层中医药服务队伍,方便人民群众就医具有重要的意义。


江苏省卫生法学会副会长胡晓翔说,过去个人要申办私人中医诊所,必须经过复杂的审批手续,没有正规学历的民间祖传“土郎中”,申办个人中医诊所的可能性几乎是“零”。而根据《中医药法》,医术确有专长的民间“郎中”,经过2名中医师推荐、中医药主管部门组织实践技能和效果考核合格后,即可取得中医医师资格。取得中医医师资格后,只要到中医药主管部门备案后即可开展执业活动。私人办的中医诊所,在准入、执业、基本医疗保险、科研教学、医务人员职称评定等方面享有与公办中医院同等的权利。


《中医药法》的实施,对中医诊所来讲是一个极大的“利好”。甘肃省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甘培尚表示,甘肃省前几年就放开了对开办中医诊所的有关规定,这无论是对中医药服务、基层患者,还是中医药服务人员,都是一件好事。


江苏省东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严国进向记者反映说,此前,有些基层医生想开办中医诊所,但由于许可管理条件严格,无法光明正大地施展自己的“一技之长”,导致不少具有一技之长的中医药人员不被重视,大量的祖传秘方、民间验方逐渐失传。如今,开办中医诊所从许可管理改为备案制,给中医诊所“亮绿灯”。这对有中医药一技之长的人来说是个好消息,有了合法的中医诊疗平台,有了自己心仪的“单位”,让他们能名正言顺地“放开手脚”,发挥自己的技术专长,为广大群众提供“简便廉验”的中医药服务。


 基层中医发展,冲出困境,方可彰显优势  


中医药的地位不高,中医药知识普及率偏低,人才储备不足,中医人才流失严重,一些独特的秘方和治疗方法后继乏人,这些问题严重制约着我国中医药的发展。


据四川省古蔺县观文镇复兴村梅松政诊所医生梅松政介绍,在基层,中医药发展还存在很多困惑,“收费低”是医务人员最为关注的问题。在县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医诊疗项目都是“明码标价”,患者在诊疗中都会按照医院规定的价格付费。


但是,在农村地区的一些中医诊所,很多百姓习惯地认为看中医,没有诊疗费,只有中药费。这必然会导致中医在基层的发展更加受阻,甚至出现一些不正规诊疗的现象,如一些中医诊疗时宣称“免费看病”,然后“大肆卖药”,从中赚取更高的费用,导致老百姓对中医药认识产生误解。


此外,很多中医诊所中医味“不纯”,一些诊所打着中医的幌子进行西医治疗,大肆输液、卖西药,而且一部分中医诊所是“万金油诊所”,处于“啥病都能看,啥病都不能完全看好”的状态。


农村个体中医诊所一般不在医保报销范围之内,老百姓在中医诊所看病、拿药必须自掏腰包。如今《中医药法》降低了中医诊所开办的门槛,未来会有更多的中医诊所出现,如何让未来开办的更多诊所避免出现同样的困境,值得思考。


严国进希望国家在降低中医诊所门槛的同时,各地卫生计生、中医药主管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规范其执业能力。在让真正的中医诊所阔步向前发展的同时,谨防伪中医诊所 “顺风起浪”,对于一些违法的、不具备资质的诊所,应坚决取缔。


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美林湖社区博爱诊所医生屈福生则建议,对中医药加强宣传,不仅是对医务人员进行宣传,更要对普通民众进行宣传,增强中医药在基层的影响力,培养在基层学习、使用中医药的氛围。


“《中医药法》刚刚正式实施,还需要许多的细则和配套政策出台并落地实施后,方能彰显出重要作用,我们拭目以待。” 山东省青岛市薛家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殷富如是说。


后 记

为民间从医人士开辟获得医师资格的新途径,并使这些人员以新的合法模式开门从业,这对基层中医药的发展是极大的利好。《中医药法》的实施,不仅规范了我国中医药发展过程中的很多问题,更是我国中医药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尽管新法实施后的作用暂时还没有显现出来,但我们相信,有了《中医药法》的保驾护航,我国中医药发展必将驶入快车道!


本刊记者:王夏玲

排版:刘清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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