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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学校实验教学、课程改革实验工作上下学期工作计划,方案大全

为全面科学地规划和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按照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山东省实验中学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方案》。

一、实验工作的指导思想

我校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精神、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学科课程标准(实验)》和《山东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方案》,立足我校实际,在总结和继承我校优秀教育教学改革成果基础上,大力推进教育创新,构建特色鲜明、充满活力的学校新课程体系,以全面提高素质教育水平,实现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的跨越式发展,为培养和造就大批高素质的劳动者、专门人才和创新人才奠定坚实基础。

二、实验工作的基本目标和任务

我校新课程实验工作的基本目标和主要任务是:

1、全面实施并验证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普通高中各学科课程标准(实验)与实验教材,为课程方案和标准的修订和完善提供建设性意见。

2、立足我校实际,探索新课程实施的有效方式和途径,为新课程方案在全省、全国推广提供有益经验。

3、提高学校研发与管理课程的能力,开发多样的课程资源,逐步建立以校为本、联校开发与共享课程资源的机制,形成充满活力、与时俱进的普通高中新课程体系。

4、大力开展以校为本的教育教学研究,推进基于模块的课堂教学改革和教学方式的转变,加强教学管理的研究,构建与新课程实施相适应的学生选课指导制度和学分制教学管理制度。

5、探索和建立符合新课程要求的发展性评价制度与教学水平监测体系,为我省制定2007年新的高校招生政策提供建议。

6、全面加强教师的继续教育,提高我校教师的素质和水平,建立一支符合新课程要求的优秀师资队伍。

三、实验工作的基本原则

我校新课程实验工作,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实事求是的原则。我校作为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定点联系学校,既要全面实施并验证新课程方案、各学科课程标准与实验教材,又要为全省、全国新课程的推广提供经验。因此,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反映实验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有的放矢地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

2、开拓创新的原则。新课程实验是一项需要边实践边探索的工作,没有现成的经验和样板可以参照,必须坚持开拓创新的原则,要充分发挥学校在实验工作中的自主权和首创精神,切实做到“以校为本”,在实践中大胆改革,积极进取,勇于创造和探索先进经验。

3、科研引领的原则。新课程实验是一项理论性和实践性较强的工作,需要坚实的教育科研支撑。学校要在充分借鉴教育研究部门及我省新课程理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激发和调动广大教职工实验新课程、研究新课程的积极性,形成以校为本的研究机制,积极探索我校实施新课程的有效途径和形式。

4、通力合作的原则。在新课程实验过程中,学校要采取有力措施,通过多种渠道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争取家长及社会各界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共同推进课程改革实验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实验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我校新课程实验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创造性的编排课程,形成科学的、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层次多、选择空间大的课程编排方案。课程编排既要符合国家课程要求又要体现学校实际和学校特色。

2、重视课程建设、课程资源开发管理工作,尤其是选修Ⅱ(校本教材)课程的开发与设置。提高学校建设课程、实施课程和管理课程的能力,建立符合实际、灵活多样的课程体系。

3、重视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研究和开展。综合实践活动是新课程的八大领域之一,是课程改革的结构性突破,共23个必修学分,占20%的总必修学分。综合实践课相对于学科课程在活动管理上和落实上难度较大,因此要重视研究,加强落实,着力开展好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活动、社区服务及相关学分认定工作。

4、重视基于模块的课堂教学改革研究和教学管理制度的形成。改革课程实施方式,切实转变教师的教学方式和学生的学习方式,倡导学生主动参与、乐于探究、勤于动手,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大力改革教学常规,制订实施基于模块的个性化学校课程设置方案和教学计划,建立学生个性化选课和选课指导制度,形成有效反映学生课程修习状况的学分管理制度。

5、探索行政班与教学班相结合的新的教育教学组织形式,逐步建立与新课程理念相适应的普通高中教育教学管理制度。

6、建设以校为本的教研制度与教师专业发展支持系统。重视和加快建立以校为本的教学研究制度,组织和鼓励广大教师密切结合教学实践,积极开展富有针对性的教学研究,不断提高教研能力与水平,使新课程的实验过程成为教师自身不断成长的过程。

7、创建发展性评价体系和教学监测机制。研究开发切实可行的高中学生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案和教学监测方法,构建发展性的评价制度与科学有效的教学质量监测体系,特别是关于学生成长记录评价的操作与管理方法,保证学生成长记录的真实性与可信性。

五、实验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人员分工

为切实加强我校新课程实验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实验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学校成立以下实验工作组织机构:

1、课程实施领导小组:

校长担任组长,副校长、副书记任成员。

主要职责是负责对学校新课程实验做出正确的决策和部署,在经费投入、政策支持、办学条件、制度建设、师资培训、舆论宣传等方面提供保障,对实验过程加强指导与监控。

2、 课程实施工作小组:

分管教学副校长担任组长,教务处、教育处、教研室、团委、总务处处室主任、副主任与各教研组、备课组负责人任成员。

负责教师的培训、课程的编制、教学过程的管理,带领全体教师最大限度地参与新课程实验。

3、课程实施研究小组

校长担任组长,分管教学副校长任副组长,成员校外受聘专家、各学科组骨干教师,早期对新课程有较深入研究的部分教师等。

研究小组要通过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项目研究和项目样本校的工作,组织好对实验推进工作中难点和重点问题的研究。

六、实验工作的保障措施

学校新课程实验工作的顺利进行,需要强有力的政策支持、条件保障和专业指导。为此,我校提出以下实验工作的保障措施:

1、改革学校管理,为新课程实施提供组织与管理保障。新课程实施需要新的学校管理与之相适应,对此学校将成立专门的课程实施管理中心,并将对学校各部门职能进行新的调整与定位,建立健全与新课程相适应的学校课程管理制度。

2、加大经费投入,改善办学条件。按照新课程实施要求,学校将不断优化物质教育资源,加大学校场馆、设施、信息化建设的力度,为新课程实施创造足够的物质条件。

3、加强智力支持和专业指导。新课程实验是一项全新的工作,需要研究机构和专家的支持和指导。根据课改实际需求,学校将加强与各级教研、科研机构、省基础教育课程研究中心和高等师范院校的联系,形成自己的专业咨询和专家指导队伍。

4、重视师资培训。要把新课程培训作为今后一个时期我校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的核心内容来抓。学校要制订切实可行的培训规划,加强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让教师最大限度地接受国家和省两级所提供的“面对面”培训,努力提高培训质量。

5、加强舆论宣传。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向家长、全社会广泛深入宣传高中课程改革的目的、任务、意义、内容及阶段成果,努力营造有利于新课程实验的良好社会氛围,及时了解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争取全社会对实验工作的理解、支持。

七、学校管理制度的调整和改革方案

    新课程方案对学校管理制度的影响是全方位的,为此,我校在学校领导机构、教师管理与评价、学生管理与评价等方面作出相应的调整和改革。

(一)建立山东省实验中学课程委员会、山东省实验中学学分认定委员会、山东省实验中学选课指导中心

1.山东省实验中学课程委员会

    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的重点之一是赋予学校充分的课程自主权,最大限度地调动学校在课程开发与实施上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以改变传统课程管理集权化而造成的千校一面、千人一面局面,促进特色办学和学生的个性化发展。因此,学校特成立课程委员会,负责学校课程资源的开发与建设,审定学校课程的设置,创造性地落实国家普通高中课程实验方案和实施学校新课程实验方案,并对新课程的实施做出科学地检测与评价。

    课程委员会由校长负责,成员由副校长、副书记,教务处、教育处、教研室、团委负责人、校内外受聘专家及各学科教研组组组长组成。

2.学分认定委员会

    新课程实验用学分计量学生的学习量、学业过程,并对学生在课程方面的发展水平作出评价。进行学分认定是新课程实验的重要环节,为确保学分认定的科学性、真实性、规范性,学校成立学分认定委员会。

    学分认定委员会是学生学分认定的最终机构。学分认定委员会要制定学分认定标准,统一学分认定程序,要认真监督学分认定过程中的各个环节,以确保学分认定的公正、公平、公开。学分认定委员会要为每个学生组建学分档案。

    学分认定基本程序:(1)监督检查学分产生的全过程。包括学生出勤、检测考试命题、监考、阅卷、评分待等。(2)公示学分。接受公众的监督举报并负责调查处理。(3)认定学分并注册。(4)建立学生学分档案。

学分认定委员会实行校长负责制,委员会其他成员由学校其他领导人员、学科负责人、部分专家组成。

3.选课指导中心

学生自主选课是新课程实验的重要环节。为指导与帮助学生形成符合个人特点的、合理的课程修习计划,避免学生选课的盲目性,特成立选课指导中心。

选课指导中心负责制定全校统一的学生选课的各种具体政策。指导中心要提供学校详细的课程安排,并对学生的选课提供建议和咨询;要通过心理测试等多种方式帮助学生更好地了解自己的兴趣爱好、个性特征、发展趋向,为学生科学选课提供客观依据;教研组负责本学科选课指导、咨询。

由各学科教研组长、各学科任课教师、班主任、教研室、心理中心组成。

(二)教师管理与评价

教师是实现新课程从理论到实践、从理想到现实转换的关键,对新课改的成效起着主导和决定性作用。建立与新课程相适应的教师评价与管理制度, 是新课程实验的重要环节。

1.建立教师的评价体系

新课程改变以终结性评价为主要形式的评价方法,建立多元化、新型的评价体系,对教师实施发展性评价。新的教师评价要包括教师对学生选课指导的力度与实效,教学效果,选修课开设情况,校本教材的开发能力与水平,课题研究成果与业务进修,职业道德水平以及学生、家长、社会的反馈与评价。

2.课堂教学管理与评价

为体现新课程理念下的课堂教学特征,根据新课程对教师发展和学生发展的要求,制定有利于教师专业化发展和学生个性化发展的课堂教学评价机制。

课堂教学管理的原则。

    1)导向性原则

课堂教学评价标准应有明确的导向性,通过评价使教师课堂教学的思想和行为不断地向评价标准靠拢。

   2)有效性原则

所确立的课堂教学评价标准符合课堂教学的特点,能够体现新课程改革中课堂教学的内在要求,并为从事具体课堂教学的人员所认可。

   3)开放性原则

课堂教学本身是一个很复杂的系统,具有极为丰富的内涵,对课堂教学进行评价不可能用一个整齐划一的标准来框定教师和学生的行为,一个标准不可能涵盖众多复杂的教学行为,因此现代课堂教学评价标准应该具有开放性。

   4)自主性原则

教师通过自我评价,反思自己的教学设计和教学行为。

课堂教学评价的步骤

  (1)建立评价小组

  评价小组挑选业务水平高、评议能力强、有责任感的人员参加,人数510人为宜。组长由教育理论水平高,课堂教学评价能力强,工作认真负责的人员担任。

  (2)学习标准进行试评

评议前要组织评价小组成员学习课堂教学评价标准和评价记分办法,看优秀教师的录相课,进行试评,试评中发现标准要求不恰当处,经讨论可以修改。标准、要求和办法一经讨论确定,在评价进行中就不能随意改动。

  (3)观课评议

观课前评价小组全体人员要事先研究课程标准、课本和授课教师的教学设计,熟悉教材内容和应达到的教学目标。课堂上评议人员要按标准要求观察记录好授课教师和学生的实际表现。评议人员要按评价标准要求和师生在课堂上的实际表现评定给分,算出评价小组的平均分,不宜打分的项目应给出写实性评语。

4)教师的自评

任课教师填写《课堂教学评价教师自评表》,进行自评,以促使教师不断的自我反思、自我教育,从而提高教师自身素质和教学水平。

5)学生的评价

选取部分学生填写《课堂教学评价学生简答表》,让学生对教师的课堂教学评价。

  (6)综合评议

参与观课的人员召开评议会,根据评价小组和学生的评价,结合教师自评,给授课教师提出课堂教学改进的建议、基本素质的提高方向和教学技能的训练要求,从而真正体现评价的发展性、引导性和促进性。

3.教学研究管理

学校建立以校为本的教学研究制度,鼓励教师针对教学实践中的问题开展教学研究,重视不同学科教师交流与研讨,建设有利于引导教师创造性实施课程的环境,使课程的实施过程成为教师专业成长的过程。新课程教学研究管理的主要内容是:

一、以校为本课程研发为载体进行校本课程研究;

二、以公开课、示范课、优质课、形式引导教师开展校本教研,开展说课、评课活动,通过具体课程的分析、讨论和交流促进教师提高教学水平;

三、以教研组、备课组为单位定期进行教研活动;

四、组织理论学习,通过专家讲座、教师进修等形式提高教师教育理论水平;

五、以教研评价奖励制度激励教师参加校本校研的积极性。

4.教研组的建设

教研组是新课程实施的最基本单位。教研组要促进基于模块的课堂教学改革,切实转换教师的教学方式和学生的学习方式,要建立学生个性化的选课指导制度,形成有效反映学生课程修习状况的学分制度,要加强对教学班的管理,探讨行政班与教学班相结合的新的教学组织形式。学校加大对教研组的政策支持,在明确教研组工作规范及组长工作职责的基础上,把课程开发、研究、建设的任务,以及对教师评价、考核、聘用的部分权力下放到教研组,使教研组成为教学实施与研究的主体。

(三)学生的管理与评价

1、制定依据:

《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规定,为加强集体主义教育,发展学生的团队精神和合作意识,高中三年以行政班为单位进行学生管理,开展教育活动。同时要求,实行学生学业评价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据此,要求学校做到在继续加强行政班管理的基础上,重视做好教学班的教育管理工作。

2、调整与改革办法

我校将建立“班主任制”和“导师制”相结合的班级管理模式。班主任主要承担对学生行政班的管理工作,学科教师(导师)承担对教学班的管理。由班主任协调相关任课教师,相互通报和及时了解学生情况,有针对性的做好学生管理工作,形成管理学生的有效机制。

1)、以行政班为单位对学生进行管理,班主任的职责不是淡化而是加强。

①目前高一年级必修课基本上以行政班为单位组织教学;学生的自习课、班会等也必须在行政班进行。

②因倾向于理或倾向于文的学生学科选择有所不同,进入高二后,行政班要进行部分调整。

③行政班的管理除了传统意义上的学生日常行为管理、教育,开展班团活动,加强集体主义教育,发展学生的团队精神和合作意识等外,要注重学生在教学班的表现情况汇报、总结和反馈(如:学生在教学班一周学习情况汇报总结)

④班主任负责本班全体学生选课工作的指导、选择、汇总,为每个学生建立并保存选课档案。

⑤建立班级教育小组。班级教育小组由班主任、导师、家长、学生代表组成。加强与学生的联系、对学生的指导和考核,加强与指导教师和家长的沟通与联系。

⑥加强班干部队伍建设,完善值日班长制度,进一步培养、提高学生自我设计意识,锻炼增强学生自我管理能力。

⑦对学生的教育评价,内容上注重学生社会责任感、道德、身心健康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充分体现出学生传统美德的继承、价值判断的取向、人生规则的遵守情况;方式上更加注重个性化奖励。评价的主要方式除了原来的学生自评互评、班主任评价之外,更加注重导师对学生的评价,充分利用学生的成长记录。

2)教学班实行导师制。导师承担对学生日常行为管理的部分责任,做到真正意义上的全员管理。

①教学班由选修相同模块的学生组成。

②教学班的管理工作由任课教师即导师承担。导师的职责是一岗两职:一是教学指导,二是班级管理。导师传授学科知识,指导学生合理选择课程,合理分配学分,指导学生建立选课档案;负责学生该科目的学业评价(学分、成长记录等)。导师承担教学班的班风班貌建设和学生教育、管理、评价。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管理课堂秩序(如学生出勤、课堂纪律、课堂表现等),导师为每个学生建立管理档案,学段结束时将对学生的操行情况和成长记录与班主任沟通并交班主任留存。

③教学班的制度建设、班级管理可参照行政班执行。选修科目时间较长、相对稳定的教学班,班干部由学生民主选举或竞聘产生。选修科目学段较短的教学班,成立学生自主管理委员会,产生临时班委、团委组织。

④教学班的学生在导师和学生干部的带领下从事教学班的班级日常活动。

⑤教学班的学生要主动把自己在教学班的学习、生活和活动情况向行政班班主任汇报。由班主任把学生情况向班级教育小组汇报,以获得更好的评价、教育和激励。

3)教育处、教务处和团委要加强对行政班和教学班的管理。

    ①学校要进一步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加大对班主任和导师工作的培训和指导。

②建立班级教育、班级管理考核机制,在继续进行优秀班集体、先进团支部、三好学生、优秀团员及个性化奖励的基础上,对管理优秀的教学班及任课老师进行表彰奖励。不断调整和完善我校的奖励制度。

③教育处、团委组织的学生主题教育活动(如:修身行动、运动会、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等)仍以行政班为单位参加。

④学校加强对学生会、团委会的工作指导。对学生的社团组织建立相关的管理制度。强调学生的自我管理,培养、锻炼和增强学生的自我管理能力、社会交往能力、团队精神和合作意识。

八、实验工作进度安排

1615日前学校领导、骨干教师参加国家级、省级新课程培训。学校制定新课程实验工作方案。

2615—73日,学校确定新课程实验起始年级任课教师名单。根据新课程实验要求,学校在教室、实验室、微机室、现代教育设施等方面做出调整方案,并着手实施。

374—730日,新课程实验工作方案修订、全体教师新课程实验通识培训、新课程实验起始年级任课教师学科培训。

481—815日,确定我校新课程实验方案。编写学生选课指导手册。组织起始年级任课教师学习我校课程设置方案和选课指导手册。模拟新课程选课、排课过程。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高中全体教师新课程通识培训理论考试。参加市教育局组织的起始年级教师学科培训考核。

5816日后,召开起始年级学生家长会,学生选课,学校排出新学期新课程实验课程表。学校新课程实验物质设施准备完毕。

为了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精神,经教育部批准,自2004年秋季起,我省作为全国首批省(市、自治区)参加国家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为保证我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实验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指导思想
普通高中教育是在九年义务教育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国民素质、面向大众的基础教育,是培养学生终身学习愿望和能力、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定基础的重要阶段。《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以“三个面向”指示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充分体现了素质教育的要求,是具有中国特色、充满活力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方案,对于提高我省人口素质和综合竞争能力,将巨大的人口负担转化为强大的人力资源优势,推进我省经济和社会的全面进步与发展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和重要的现实意义。同时,开展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也是进一步深化我省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实现我省基础教育跨越式发展的重要契机,是提高我省普通高中教育水平的一次重要机遇。对于推动我省普通高中的教育教学改革,更好地发挥我省普通高中的教育资源效益,促进我省普通高中尽快走上以内涵发展为主的可持续发展道路,实现学生学习方式和教师教学方式的转变,培养学生终身学习的愿望和主动探究的意识,发展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教育“三个面向”指示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精神,立足我省实际,借鉴义务教育阶段课程实验工作的有益经验,大力推进教育创新,构建特色鲜明、充满活力的普通高中新课程体系,使普通高中素质教育取得实质性进展,全面提高我省基础教育的质量和水平,为培养和造就大批高素质的劳动者、专门人才和创新人才奠定坚实基础。
二、实验工作的基本目标和任务
我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基本目标和主要任务是:
(一)全面实施并验证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普通高中各学科课程标准(实验)与实验教材,为课程方案和标准的修订和完善提供建设性意见。
(二)立足我省实际,探索新课程实施的有效方式和途径,为新课程方案在全国推广提供有益经验。
(三)构建普通高中新课程建设与管理的有效机制,提高学校建设与管理课程的能力,开发多样的课程资源,逐步建立以校为本、联校开发与共享课程资源的机制,形成充满活力、与时俱进的普通高中新课程体系。
(四)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推进基于模块的课堂教学改革和教学方式的转变,构建以学校为基地的教学研究、选课指导、学分管理等与新课程实施相适应的教学管理制度。
(五)建立符合新课程要求的发展性评价制度与教学水平监测体系,制订实施与新课程相配套的高校招生改革方案。
(六)促进普通高中教师专业发展机制的形成,提高全省普通高中管理人员和教师的业务水平,建立一支符合新课程要求的优秀师资队伍。
三、实验工作的基本原则
我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实事求是的原则。我省作为全国首批进行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省区之一,既要全面实施并验证新课程方案、各学科课程标准与实验教材,又要为全国新课程的推广提供经验。因此,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反映实验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有的放矢地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
(二)开拓创新的原则。新课程实验是一项需要边实践边探索的工作,没有现成的经验和样板可以参照,必须坚持开拓创新的原则,在实践中大胆改革,积极进取,勇于创造和探索先进经验。
(三)因地制宜的原则。我省各地教育发展存在明显的不平衡,普通高中现有的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也存在显著差异,因此,在全省同步进行实验的前提下,各地、各学校应根据各自不同情况,因地制宜和因校制宜地开展实验工作。
(四)以校为本的原则。普通高中在新课程实验中居于主体地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充分尊重普通高中在实验工作中的自主权和首创精神,切实做到“以校为本”,充分发挥学校实施新课程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积极探索以学校为基地实施新课程的有效途径和形式。
(五)科研引领的原则。新课程实验是一项理论性和实践性较强的工作,需要坚实的教育科研支撑。要加强教育科学研究,对实验工作进行理论指导和专业引导,要采取有效措施,激发和调动广大教职工实验新课程、探索新课程、研究新课程的热情与积极性。
(六)通力合作的原则。新课程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息息相关。因此,在新课程实验过程中,要采取有力措施,通过多种渠道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争取社会各界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共同推进课程改革实验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实验工作的重点
我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课程建设、课程资源开发管理工作。深刻理解新课程方案课程结构和课程设置的创新性,探讨国家课程和学校课程的不同地位和作用,提高学校建设课程、实施课程和管理课程的能力,建立符合实际、灵活多样的课程体系。高度重视新课程资源的建设与使用,支持单位和个人积极参加国家新课程教材的编写,提高我省普通高中教材的建设能力。积极倡导按照国家规定开发高中各学习领域的课程资源,鼓励普通高中充分挖掘校内外各种课程资源,建立校际资源交流与共享机制,发挥课程资源的最大效能。
(二)新课程师资培训工作。普通高中新课程师资培训内容主要包括通识培训、各学科课程标准培训和实验教材培训等。根据教育部新课程培训的规划和质量标准,教育厅制订下发了《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4年基础教育新课程师资培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教师字〔2004〕1号),对新课程师资培训进行安排部署。校本培训是师资培训可持续发展的根本途径,努力建立由学校、教研机构和科研院所共同参与的校本培训体系,形成研训一体。
(三)促进基于模块的课堂教学改革和教学管理制度的形成。改革课程实施方式,切实转变教师的教学方式和学生的学习方式,倡导学生主动参与、乐于探究、勤于动手,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大力改革教学常规,制订实施基于模块的个性化学校课程设置方案和教学计划,建立学生个性化选课和选课指导制度,形成有效反映学生课程修习状况的学分管理制度,探索行政班与教学班相结合的新的教学组织形式,逐步建立与新课程理念相适应的普通高中教学管理制度。
(四)以校为本教研制度与教师专业发展支持系统的建设。重视和加快建立“以校为本”的教学研究制度,组织和鼓励广大教师密切结合教学实践,积极开展富有针对性的教学研究,不断提高教研能力与水平,使新课程的实验过程成为教师自身不断成长的过程。各级教研、科研机构和高师院校加强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践的结合,走向基层,走向学校,形成教学、教研和科研三位一体的教学支持网络,为普通高中教师的专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五)发展性评价体系和教学监测机制的创建工作。研究开发切实可行的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案和教学监测方法,构建发展性的评价制度与科学有效的教学质量监测体系,特别是关于学生成长记录评价的操作与管理方法,保证学生成长记录的真实性与可信性。
(六)配套新课程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制度改革。将高校招生制度改革纳入高中课程改革的整体规划,在国家授权范围内,力争在高招制度改革、高考命题改革等方面有所突破,发挥高招对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正面导向作用。今年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前,省教育厅将公布与新课程配套的高招改革方案。2007年,首批进入课改实验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将使用基于新课程的高招改革方案。
(七)新课程教材选用与管理制度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教材管理制度,根据高中课程多样化的特点,建立科学规范、民主透明的教材选用机制,满足学生个性发展和学校个性化发展的要求。坚决杜绝教材选用中的不正之风,纠正以行政命令、考试、评优、晋级等方式,影响教材选用的多样性和公正性。
(八)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科学研究工作。以科学的态度推进新课程实验工作,积极开展教育科研。研究的课题要产生于课程改革实践,要为课程改革实践服务。省教育厅将开展省级课程改革课题立项工作,研究解决课改实验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并设立省级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优秀成果奖,对课程改革研究中的优秀科研成果予以奖励。
(九)新课程背景下的普通高中个性化建设工作。国家普通高中新课程方案突出体现了多样性和选择性的特点。各普通高中要加快个性化学校的建设步伐,尽快走上以内涵发展为主、个性突出、特色鲜明和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为学生富有个性的健康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学校环境。
五、实验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工作涉及面广、影响面大、社会关注度高。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加强对新课程实验工作的组织与领导。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是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任务的首要承担者和实验工作的实际参与者,必须切实发挥好职能作用。省教育厅在教育部和省政府领导下,负责全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规划和实施工作,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省教育厅的意见与要求,贯彻落实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方案,负责当地新课程实验推进工作。
普通高中是新课程实验的具体实施者和主要实践者,校长是学校实施新课程的第一责任人。各普通高中必须强化开展新课程实验的责任意识,建立健全与新课程相适应的学校课程管理制度、教学管理制度,形成具有学校特色的课程资源开发机制、教育教学评价机制和教科研机制等,逐步建立以校为本、以学生为本、体现学校个性和特色的课程体系和教学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专业指导,确保实验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省教育厅将成立和加强以下组织机构。
(一)充实山东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领导小组,由省教育厅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厅办公室、人事处、财务处、督导室、基教处、高教处、师范处、体卫艺处、条装处和省招办、省教研室、省教科所等处室和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统筹规划和领导全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工作,研究制订各项保障措施,全面部署实施课程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基教处,具体处理日常工作。
(二)成立山东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专家指导组。指导组成员主要由我省有关高师院校、教科研机构、基础教育课程研究中心的专家和基层的同志组成,在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新课程改革的理论研究,为行政决策提供咨询,为全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提供指导和专业支持。
全省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参照上述意见,建立健全本地区相应领导机构和专家支持力量。
六、实验工作的保障措施
我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顺利进行,需要强有力的政策支持、条件保障和专业指导。为此,提出以下实验工作的保障措施:
(一)提供政策保障。为保障国家普通高中课改在我省的有效实施和高中新课程实验目标的实现,我省将陆续制订出台一系列与新课程实验工作密切相关的教师人事、经费投入、教学管理、督导评估、招生考试、条件装备等配套政策,从政策上努力保障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加大经费投入,改善办学条件。根据教育部的要求,设立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专项经费,用于课改的组织、培训、调研和指导工作。各市、县(市、区)也要根据当地实际,相应设立新课程实验工作专项经费。按照新课程实施要求,各地要准确了解和把握普通高中学校的办学条件,不断优化学校教育资源,逐步完善办学条件,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努力使每所普通高中都能达到实施新课程方案所需的基本条件。
(三)加强智力支持和专业指导。新课程实验是一项全新的工作,需要研究机构和专家的支持和指导。根据课改实际需求,成立6个省教育厅基础教育课程研究中心,整合专家力量,建立课改实验的专业支持队伍,针对我省高中课改实验开展研究,对课改实践进行指导。普通高中要主动加强与各级教研、科研机构、省基础教育课程研究中心和高等师范院校的联系,形成自己的专业咨询和专家指导队伍。
(四)重视师资培训。要把普通高中新课程培训作为今后一个时期我省高中校长和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的核心内容来抓。制订切实可行的培训规划,在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和培训资源开发等方面改革创新,密切贴近基层实践工作者的实际需要,加强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最大限度的实现国家和省两级对高中师资的“面对面”培训,努力提高培训质量。
(五)强化评估监控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对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工作的评估监控机制和专项督导制度,将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工作纳入对政府教育工作督导和对普通高中办学水平评估,监控各地新课程的实验进展情况。
(六)发挥典型经验带动作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基层实施新课程的调查研究,确定定点联系学校,及时发现问题和总结先进经验。全省每年组织一次课程改革经验交流与表彰会议,以先进典型经验带动课程改革实验的深入进行。各市、县(市、区)、学校也要定期组织课程改革经验交流,树立典型,激励先进,推动本地区课程改革不断向纵深发展。
(七)加强舆论宣传。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向全社会广泛深入宣传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目的、任务和意义,努力营造有利于新课程实验的良好社会氛围,及时了解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争取全社会对实验工作的理解、支持。
(八)加大高等师范院校课程改革力度。高等师范院校应密切关注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的基本走向,特别是要根据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精神,在专业设置、课程结构、课程内容等方面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需求相呼应,努力为普通高中输送适应新课程要求的合格师资。

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是顺应国际高中课程改革潮流、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的重大改革。经教育部批准,我省已成为国家首批普通高中课程改革4个实验区之一,从2004年秋季开始全省普通高中学校起始年级将全部进入高中新课程。为了保证全省新一轮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实验工作的指导思想

    我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坚持以三个面向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的精神,按照《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的要求,把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作为深化全省基础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突破口,立足我省实际,吸取国内外课程改革的有益经验,大力推进教育创新,构建理念先进、特色鲜明、充满活力的我省普通高中新课程体系,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教师整体素质的提高、高中学校成为学习化组织,为加快建设基础教育强省、为培养与海南经济特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新型人才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2004年-2007年实验工作的目标任务

    (一)完成对《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各科课程标准(实验)和实验教材的验证实验,为我国普通高中新课程的进一步修订完善提供认识成果和实证经验;

    (二)完成全省及各高中学校《普通高中课程计划》的制订和实验,探索在不同条件下实施新课程的有效途径,为新课程的推广创造经验、提供示范;

    (三)制订我省高中课程管理制度,形成开发和共享课程资源的工作机制,建设独具特色的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提高各级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高中学校建设、管理课程的能力;

    (四)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构建与高中新课程相适应的教学管理制度,创建学校新的课程文化;

    (五)探索服务新课程目标、适应新课程结构和内容的教学模式,促进教师教学方式和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

    (六)建立新的评价与考试制度,探索建立与高中新课程相配套的高校招生考试制度;

    (七)促进全省普通高中教师的专业水平提高,全面提高全省普通高中学校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八)实现全省高中资源的优化配置,加快普通高中发展步伐,提高高中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

    三、坚持全面进入、分类指导的实验工作原则

    鉴于全省普通高中学校办学基础和条件的差异,对我省全面进入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学校,提出三类不同要求:

    (一)进入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必须达到的基本要求(第三类要求):

    1、高一年级不少于4个教学班,学生班额在50人左右;

    2、能够开设各学科课程标准所要求的全部必修课和40%的选修Ⅰ模块,能满足学生3年中获得116个必修学分和在选修Ⅰ中获得22个学分;

    3、学校开设的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能满足学生在选修Ⅱ中获得6个学分;

    4、具有从高二年级开始的学生跨班级选课学习的条件;

    5、实验教师全部参加新课程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能够承担高中新课程必须开设的必修课程和选修模块的教学工作;

    6、学校条件性资源能保证新课程开设的需要,并能够重视教学过程中素材性资源的开发和生成;

    7、学校建立教师全员参与的校本教学研究制度,校本教学研究活动能够正常开展;

    8、建立并全面实施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学生综合评价制度;

    9、学校有整洁的环境、稳定的秩序、良好的校风和改革的氛围。

    (二)较好地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要求(第二类要求):

    1、达到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基本要求(第三类要求);

    2、能够开设各学科课程标准所要求的全部必修课和60%的选修模块;

    3、能够开好本省地方课程和若干门类的学校课程;

    4、学校具有学生跨班级选课学习的条件;

    5、学生选课最低开班人数可少到30人;

    6、学生3年中获得的选修学分高于28个学分(其中在选修Ⅰ中获得的学分高于22个学分,在选修Ⅱ中获得的学分高于6个学分);

    7、教师教学方式能服务和促进学生自主学习和选择性学习,学生学习新课程的自觉性和选择性明显提高;

    8、素材性资源受到重视和有效的开发利用,学校数字化课程资源能对教师教学提供有效帮助;

    9、学校校本教学研究制度取得成效,教师普遍重视自我反思和同伴互助。

    (三)高水平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要求(第一类要求)

    1、达到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第二类要求;

    2、能够开设各学科课程标准所要求的全部必修课和选修课;

    3、能够基本按照学生选课要求开设高质量的选修课程,并形成学校的特色课程或优势研究性学习项目;

    4、学校具有学生跨班级选课学习的条件,学生选课最低开班人数可少到20人,并能允许部分优秀学生跨年级选课;

    5、学生3年中获得的选修学分高于36个学分(其中在选修Ⅰ中获得的学分高于28个学分,在选修Ⅱ中获得的学分高于8个学分);

    6、教师能正确选择和运用多种教学方式组织课程教学,学生普遍学会自主学习和有选择性的学习;

    7、新课程所需要的条件性资源完备,素材性资源受到普遍重视和生成利用,学校拥有能不断更新和服务便捷的数字化课程资源;

    8、学校校本教学研究制度成效显著,教师合作探究蔚成风气,反思教学已成为教师的职业习惯。

    以上三类要求,是我省对普通高中开展新课程实验水平等级评估的依据。第三类要求是每一所进入高中新课程实验的学校必须达到的基本要求,也是我省普通高中2004年秋季获准招生的必要条件。目前还达不到第三类要求的高中学校必须在2004年秋季招生前达到基本要求。对能够达到第三类要求的学校,要努力创造条件达到较好实施或高水平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要求。全省将在能够达到第一类要求的学校中,评选全省实施高中新课程的示范学校;在能够达到第二、第三类要求的学校中,择优评选实施高中新课程的特色学校。

    全省各普通高中学校要根据本校实际,对照三类要求对学校进行准确定位,作好3年实验规划和提高新课程实验等级水平的年度计划,努力形成自己的课程特色,创造性地实施新课程,不断提高学校的实验等级水平。

    四、实验工作的组织与领导

    (一)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通过成立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课改办)和课程改革专家工作组(以下简称专家组),整合各方面力量,系统高效地推进高中新课程实验。

    (二)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对高中新课程实验做出正确决策和部署,在经费投入、政策支持、办学条件、制度建设、师资培训、舆论宣传等方面提供保障,对实验过程加强监控。为了加强领导,搞好协调统筹,领导小组要吸纳各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参加,市县课改领导小组要由政府主管领导担任组长。

    (三)课改办的主要职责是负责高中新课程实验决策执行和日常管理的工作机构。课改办主任要由教育行政部门的主管局长担任,课改办人员配备要精干,以提高决策执行和办事的效率。

    (四)专家工作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为高中新课程实验的决策、执行、监控提供咨询服务和专业支持。其成员由本地区教科研部门和高等、中等学校专家、高中优秀校长和教师组成。专家工作组要通过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项目研究和项目样本校的工作,组织好对实验推进工作中难点和重点问题的研究。

    (五)各级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学校是新课程实验的基地,校长是学校实施新课程的第一责任人,广大教师是课程改革的主力军,学生是学习的主体,也是课程改革的重要参与者。要通过权责下移,落实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学校也要充分调动全校师生的积极性,确保课程改革实验者最大限度地自主参与新课程实验,创造性地实施新课程。

    (六)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分别建立样本学校联系制度,形成在学校层面上发现问题、研究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工作机制,并组织好对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过程评估,及时反馈情况,总结经验,奖励先进,鞭策后进,确保通过实验使每一所学校逐步建立起与高中新课程相适应的学校管理制度。

    五、实验的重点工作

    (一)新课程培训工作

    1、高中新课程实验坚持全员培训和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的原则,确保全部高中校长、实验教师、各级教育行政人员、教研员以及师范院校的相关人员、新课程实验的培训者参加培训,完成规定的培训任务。

    2、高中新课程培训采取全省统一规划,省级集中培训;部门各负其责,分段组织实施的方法进行。由省课改领导小组制订全省统一的培训计划,确定培训目标任务,规定培训内容、学时,制订检查评估标准。岗前的集中培训和岗后的全程培训及年级跟进培训统一计划、统筹安排,作为新一轮高中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岗前教师培训由省课改办负责统一组织,除一部分干部和骨干教师(培训者)参加国家级培训外,其他高中校长、实验教师、各级教育行政人员、教研员以及师范院校的相关人员全部参加省级培训,一步到位。岗后的全程培训和年级跟进培训由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依据统一计划,组织相关培训部门和高中学校具体实施。取得国家级培训合格证书的培训者才能承担省级培训任务,取得国家或省级培训合格证书的高中校长、教师才能承担高中新课程的实验任务。

    3、高中新课程培训内容包括通识培训、各学科课程标准培训和学科教材培训。在培训中采取主体参与、任务驱动和案例分析等培训方式,充分调动每一位培训对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省教育厅将根据教育部颁发的质量标准,对培训的过程和质量进行评估、监控。

    (二)教材管理与课程资源建设

    1、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省采取加强指导、以校为主、全省平衡的办法选用实验教材。选用程序为:由省教育厅公布教材目录,学校在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专家组咨询指导下提出选用意见,经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报省课改办,由省课改办适当平衡后确定。在保证学校自主选用教材的基础上,统筹安排好部审教材在全省的使用实验。

    2、各级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和各高中学校要高度重视课程资源的开发利用,充分挖掘校内外各种课程资源,加强网络课程资源建设和校际间资源互惠共享,加强普通高中与大中专学校、教科研部门和职业学校在师资、设备、场所、信息等方面的沟通与交流,探索资源共建共享机制。

    (三)学校课程计划的制定和新课程的实施

    1、省教育厅将出台《普通高中学校课程计划编制指导意见》,各高中学校要根据《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各学科课程标准及省里的指导意见,结合本校的基础条件和优势、特色,合理有序地安排课程,形成有特色的课程设置,制定出反映学生个性差异、有利于学生特长潜能发挥的课程计划表。

    2、省教育厅将出台《普通高中学校学生选课指导意见》,建立并不断完善学生选课制度。各高中学校要加强对学生选课的指导,正确引导学生认识自己、了解社会、规划未来,在选课范围上要尽可能满足学生选课需求和发挥资源效益,在选课程序上要体现学生为主体、教师和家长共同参与,在科目设置和课时安排上要讲究效率和操作便捷,在选课管理上要有利于保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选课指导教师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深入了解学生,并与学生及其家长进行积极的沟通、建立相对固定而长久的联系,对学生选择适合的课程给予有效的指导和帮助。

    3、高中学校要积极探索行政班、教学班相结合的组织管理形式。要以行政班为单位对学生进行管理,开展班团活动,加强集体主义教育,发展学生的团队精神和合作意识;并解决好学生选课给学校常规管理带来的新问题,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井然。

    4、高中学校要建立以校为主的教学研究制度,及时解决教师在实施新课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探索适应学生选择、基于课程模块的教学模式,并为促进教师个人的实践与反思、教师之间的合作与交流、获得多种形式的专业支持创造条件,帮助教师养成反思教学的职业习惯,形成有利于引导教师创造性实施新课程的环境,使新课程的实施过程真正成为教师专业成长的过程。

    (四)建立科学的高中教育评价体系,积极稳妥地推进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

    1、要建立学生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学校应根据目标多元、方式多样、注重过程的评价原则,综合运用观察、交流、测验、实际操作、作品展示、自评与互评等多种方式,为学生建立综合、动态的成长记录手册,全面反映学生的成长历程。省教育厅将出台《海南省普通高中实验年级学生学业成绩测试和学分认定指导意见》,全省普通高中要按照省教育厅统一印制《海南省普通高中学生评价手册》中的评价内容和要求对学生进行全面评价。

    2、省教育厅组织力量开展对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背景下的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研究,并于2004年8月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开始前,出台《海南省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方案》,改变目前高考在考试定位、考试方式、试卷设计、考试结果使用、招生方法等方面存在的弊端,建立起有利于高中新课程实验顺利实施、有利于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有利于高等学校选拔合格和优秀新生的考试评价制度。

    3、以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为契机,尽快建立政府指导、社会参与、学校自主发展相结合的普通高中学校评估制度,形成学校自我评估与外部评估的互动与促进的机制,使普通高中评估成为保障新课程实验顺利进行和推动学校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引导学校以及家长和社会对高中教育性质正确定位,逐步创造有利于学生健康和谐全面发展、有利于教师专业成长、有利于学校不断进步的良好环境条件。同时利用国家将在高中新课程实验区启动国家级示范高中评估工作的契机,引导有条件的高中学校围绕办学理念和发展规划、学校组织与管理、课程实施、教师队伍建设、学生发展、学校环境与办学条件、学校与社区等方面朝着国家级示范高中的目标迈进。

    六、实验工作的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做到三个到位

    普通高中课程实验是一场触及基础教育深层次矛盾的深刻变革,是基础教育领域实践三个代表思想、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打好人才基础的具体体现。普通高中课程改革与义务教育阶段的课程改革于2004年在全省范围同步推进,为我省基础教育跨越式发展带来了机遇。全省教育系统的各级领导要把普通高中课程改革作为全省教育工作特别是基础教育工作的重点,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切实做到三个到位:

    一是责任要到位。各级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高中课程改革实验,承担其主要责任;分管领导要聚精会神抓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明确分工,通力合作,形成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合力。

    二是政策要到位。各级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把保障和促进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政策制订好、落实好。

    三是经费要到位。各市县政府在今后5年内每年要安排必要的经费作为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专项经费,用于高中新课程培训、项目研究、实验推进等各项工作。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中学校也要多渠道筹措经费专项用于本地、本校的教师培训、办学条件改善等实验推进工作。

    (二)坚持科研先行,加强决策的科学性和对实验工作的指导

    1、高中新课程实验正确的决策、有效的培训、有序的实施都有赖于科学研究。各级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必须重视和加强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项目的研究工作,为项目研究提供必要的经费。省里将设立项目研究成果奖,激励项目研究人员快出成果、出好成果。

    2、省项目研究组要认真学习《普通高中新课程方案》(实验)和各科课程标准,积极跟进教育部项目组的研究,结合我省实际及时转化研究成果。在此基础上,为我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决策提供优质服务,做好新课程的各项培训工作,加强对高中学校实验工作的指导,努力解决我省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过程中出现的难点和重点问题。

    3、各级教研、师训部门和高等院校要充分发挥在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工作中的应有作用。全省各级教研部门,都要以学校为基点,以课改研究项目为中心,统筹安排各学科的教研活动,特别要重视抓好校本研修基地和项目样本校。全省高等院校、师训部门要积极投入普通高中课程改革,与教研部门通力合作,共同做好新课程实验的师资培训、项目研究和实验指导工作。

    (三)加强跟进管理,搞好对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工作的督导评估

    省里将制订《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评估标准及评估方案》,在全省开展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示范校和特色校评估活动。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好对本地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专项调研和阶段评估。全省每年将召开一次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研讨会,各学校要认真做好对本校实验的自我评估,努力改进工作,不断提高实验水平。

    (四)加强舆论宣传,营造有利于新课程实验工作的良好氛围

    各级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中学校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行之有效的方式,向学生及其家长和全社会广泛深入地宣传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重大意义,宣传普通高中新课改的目标、课程结构、课程内容、课程实施与课程评价,争取广泛的理解与支持,营造有利于课程改革的良好社会氛围。

按照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工作的总体部署,自2007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起,北京市普通高中全部进入课程改革实验。为做好实验工作,现根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指导意见》,并结合北京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立足北京市实际,借鉴国际和兄弟省区的有益经验,全面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方案,形成符合国家课程改革基本要求、具有北京特色、充满活力的普通高中课程和教学体系,促进普通高中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促进普通高中教师素质的整体优化,进而促进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实现首都教育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目标。

——全面检验并进一步修订完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各学科《课程标准(实验)》,研究探索在北京市不同地区、不同类型普通高中实施新课程的途径,为全国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提供有益的经验。

——着力提高区县和学校课程管理以及课程建设能力,形成开发和共享课程资源的机制。

——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建立与普通高中新课程相适应的教育教学管理制度。

——建立新的评价与考试制度,特别是与普通高中新课程相配套的高校招生考试制度。

——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全面提高普通高中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引导普通高中走内涵式发展道路,注重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发挥普通高中的规模效益。

——实现普通高中新课程的培养目标,为培养和造就首都现代化和和谐社会所需要的高素质劳动者及专门人才打下良好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结合实际,改革创新

实验工作要紧密结合我国国情和北京市实际,吸收、借鉴国内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经验和教训,创造性地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实验。

(二)国家指导,分级负责

实验工作要按照教育部的整体规划和战略部署,稳步协调推进,并接受教育部的指导、评价和监督。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市教委作为北京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首要责任者,负责制定北京市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工作方案,完善相关政策,全面统筹和指导区县的实验工作。区县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区县实验工作的具体组织与实施,为实验工作方案的落实提供有力保障。各普通高中要在贯彻本方案的过程中创造性地实施新课程。

(三)区域规划,分类指导

实验工作应根据不同区域、不同学校的特点因地制宜地予以推进,既要积极进取又要实事求是。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确定区域推进的规划,关注并满足不同类型普通高中的需要,指导各类普通高中全面实施新课程。

(四)以校为本,规范实验

实验工作要落实在全市每一所普通高中,给予学校充分而合理的实施新课程的自主权,激发每一所普通高中实验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探索并建立“以校为本”的新课程实验工作方式。同时要对实验工作进行不同层面、不同形式的监控、评价和反馈,以确保实验工作符合教育部和北京市的要求,科学有效、规范有序地推进实验工作。

(五)各方参与,通力合作

实验工作要通过制度建设和广泛宣传,形成学校、社会和家长共同参与、通力合作的机制。要采取有利措施,运用多种形式,通过多种途径充分宣传普通高中新课程,使各方面人士都能关心、理解和支持实验工作,营造一个良好的实验工作氛围。

三、组织领导

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影响面大、社会关注度高。因此,必须加强对新课程实验工作的组织与领导。

成立以主管副市长为组长的北京市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委(下设各工作组),由市教委主任、主管副主任担任办公室正、副主任。同时建立由市教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编办、市委宣传部等单位和部门参加的课程改革联席会议制度,协调、研究有关工作,全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中的重大事项报请市政府同意。



 

 

 


在市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工作协调小组的领导下,充实和完善市基础教育课程教材改革实验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课程教材建设、干部和教师培训、学科教学指导、监控与评价、宣传等专业指导组,分别承担各方面工作的实施。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实验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区县主管领导牵头的领导小组和工作组。分别负责实验工作在全市和各区县两个层面上的推进,在经费投入、政策支持、办学条件、制度建设、师资培训、舆论宣传等方面提供保障。

建立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教委主管领导定期召集,基教处、办公室、人事处、财务处、高教处、职成处、督导办、德育处、体美处、考试院、教科院、教育学院和各大学等处室和单位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研究制订各项政策和保障措施,并就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成立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专家指导组。指导组成员主要由各有关高校、教科研机构的专家和基层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代表组成,在基础教育课程实验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理论研究,为行政决策提供咨询,为全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教师培训等工作提供指导和专业支持。专家指导组办公室设在教科院,具体处理日常工作。

各普通高中是新课程实验工作的基地,校长是学校实施新课程的第一责任人,广大教师是课程改革的重要力量,全体学生都是课程改革的重要参与者。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样本学校联系制度,努力在学校层面及时发现问题、研究问题和解决问题。

市教委组织的各区县专家顾问指导组要把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工作作为重点,跟踪实验工作,加强专业指导,总结推广经验,收集、整理、反馈信息,为各区县和学校提供切实可行的帮助。

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建立实验工作的网络平台,收集信息,听取意见,把握进程,介绍动态,咨询答疑,形成畅通的沟通渠道,同时利用网络推介教学经验,优化教与学的环境,丰富课程资源,开设“空中课堂”。

四、重点工作

(一)组织学习,全员培训

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各普通高中要组织全体高中教师、校长、教研人员、科研人员、教育行政人员,以及有关高等院校相关人员接受普通高中新课程培训,坚持“全员培训”、“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的原则。新课程培训要作为普通高中教师、校长、教科研人员继续教育的主要内容。

培训内容应包括通识培训、新课程方案培训、各学科课程标准培训、实验教材培训和学科新知识培训等。培训方式应提倡参与式、互动式,充分调动被培训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培训的质量和效益。

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北京教育学院分别负责组织市级培训,整合全市专家力量,形成以各个学科为单位的培训工作团队,建立培训工作的长效支撑体系。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科研部门负责组织区县级培训,各普通高中应大力开展校本培训。

(二)加强课程资源建设

严格依据教育部所审查批准的实验教材目录选用各学科教材。组织学科专家和教师代表遴选、推荐适宜在北京市使用的各学科实验教材,供区县和学校选用。

充分挖掘和利用校内外各种课程资源,建立普通高中之间、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之间资源共享制度,积极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院、大学及科研院所建立教学合作关系,利用各方面的师资、设备和场所进行相关课程的模块教学。

(三)提高学校实施新课程和管理教学的水平

1.指导各普通高中结合本校实际,按照普通高中新课程方案和各学科课程标准的要求,依据市教委提出的课程安排指导意见和各学科教学指导意见,整体设置各学科模块,形成有特色的学校课程体系。各普通高中还应积极创造条件,自主开发和开设学校选修课程,制定校本课程开发方案,并逐步建立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议校本课程方案的制度。各普通高中都要成立学校课程指导委员会,统筹负责学校新课程的实施、管理与评估。学校课程指导委员会下设各学科课程小组,各学科课程小组提出本学科的开课方案(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开设的学科、模块、时间、任课教师、课程说明,以及选修课注意事项等),报学校课程指导委员会审定后实施。学校课程指导委员会在此基础上编制学生选课指导手册,指导和帮助学生按照自己的兴趣、爱好和特长科学、合理地选课。

 

 

 


2.严格按照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中规定的学习领域、科目和模块的要求实施课程,学校在按计划开设好所有必修模块的同时,积极创造条件,制定开设选修课程的年度计划,逐步开好各类选修课程。建立市、区县两级样本校制度,以样本校为龙头推进实验,形成在学校层面发现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机制。

3.提高认识,积极创造条件,因地制宜、因校制宜开设好技术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切实加强技术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设置、实施、考核、评价及学生校外活动的管理,在保证课程开设的基础上努力提高教学质量,保障活动课程的安全有效,防止活动课程学科化、课堂化的倾向,积极探索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校本化。

4.各普通高中要建立学生选课指导制度,由班主任和导师对学生选择课程进行及时的指导,使学生能够根据个人实际和发展方向合理地选择课程。学校应根据学生选课情况及时调整学校的课程设置,并与学生和家长进行沟通、协商。

5.要实行教学与管理紧密结合的班级管理方式,从学生入学起就建立行政班,并以行政班为单位进行管理,开展班团活动,进行思想品德教育。要在各普通高中建立以校为本的教学研究制度,充分发挥教研组、备课组和年级组的作用,促进教师围绕教学工作努力实践与反思、合作与交流,深入研究课程方案、课程标准、教材、教学方式和方法、评价与反馈办法,并紧密结合学生实际创造性地实施,做到因材施教,高效教学。

(四)推进课堂教学改革与学校教学管理制度建设。

    1.以课堂教学改革为重点,积极探索新课程的教学改革,切实推进教师教学方式和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倡导自主、探究、合作的学习方式,引导学生在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探究知识的意义,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和效益。促进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的整合,逐步实现教学的组织管理方式、教学内容的呈现方式、学生的学习方式、教师的教学方式和师生互动方式的变革。

2.通过逐步完善学生选课指导制度,促进基于模块的课堂教学改革。探索适应新课程需要的教学组织形式,逐步建立与新课程理念相适应的普通高中教学管理制度。

3.建立学生学分管理制度。学校要根据课程方案的学分要求形成学年学分分配表。遵循客观、公正、透明的原则,严格学分认定的标准和程序,规范操作过程,严禁学分认定中的营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

4.校长是学校课程改革的第一责任人,应全面负责学校课程改革的实施。要根据新课程实施的需要,进行教师、场地、设备等学校现有人力和物力资源的重组和优化,充分发挥其效益,建立适应模块化教学特点的、行政班与教学班相结合的教学组织和管理新机制。

5.加强学校教研组织的建设与重组,建立以校为本的教学研究制度,建立健全课程发展的专业咨询、指导和进修体系。组织并引导教师及时解决新课程实验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真正使新课程的实施过程成为教师专业成长的过程。

(五)充分利用、积极开发课程资源

1.充分利用学校图书馆、阅览室、实验室、多媒体教室等场地和设施设备,引进、开发与用好报刊、杂志、电子音像教材、多媒体课件、网络课程等多样性课程资源。因地制宜开发课程资源,努力与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结合。利用和争取学校所在地的工厂、农村、部队、社区、高校和科研院所等社会资源和人力资源,为新课程实施提供丰富的课程资源支撑。注重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技术教育与成人教育的融合与渗透。农村学校要结合农村建设和发展的实际,积极利用和开发课程资源。

2.充分利用基于现代信息技术的课程资源,努力形成学校的课程资源体系。建立市、区县两级普通高中课程改革资源网,形成课程资源共享机制。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等共同开发课程资源,逐步实现学校与社会教育资源接轨。

3.学校要在自主建设技术课程教室、购置技术课程教学设备的同时,积极与当地的职业技术院校、工业技术企业、农业技术企业联合办学,利用他们的师资和技术设备资源,落实技术课程教学。

 

 


(六)推进评价与考试改革

全面实行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按照目标多元、方式多样、过程与结果并重的原则,建立综合性的、动态的学生成长记录手册,通过观察、交流、实践操作、作品展示、学业成绩考核等方式,以及自评和互评相结合,全面反映学生的成长历程。

加快高考和高中会考改革,制定课程改革后的高校招生考试方案和高中学业水平监控与测试方案,充分体现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精神,合理设置考试科目,严格按照学科课程标准和市教委提出的课程安排指导意见确定考试范围,既要全面、公正地评价学生的高中学业成绩水平,又要有利于高等院校选拔适宜的新生和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新的高校招生考试方案须经市政府同意,并报教育部核准备案后公布施行。

在明确学校进行学分认定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模块考核办法,建立区县和学校相结合的、公正有效的模块考核制度,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状况和学习效果,既要保证获得学分的真实可信,又要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进一步建立自我评价与外部评价相结合的学校评价机制,引导学校围绕办学理念、发展规划、学校管理、课程实施、教师队伍建设、学生发展、办学条件等方面进行经常性、制度性的自我评价。市教委将结合新课程实施工作的推进,对示范性普通高中进行复评。

五、保障措施

为保证我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顺利实施,需要各方面在政策支持、经费投入、办学条件、制度建设、师资培训、专业指导、舆论宣传等方面做好准备并提供有力保障。

(一)统一领导,加强指导

明确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是政府行为,是北京市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市、区县两级政府要整合各方面力量,依托市、区县、学校三级课程管理体系和教研、科研网络,依托支撑服务体系,采用统一领导、专家引领和项目推进方式。同时充分发挥市、区县教学研究机构、教育科研机构和有关高等院校的专业优势,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加强对实验工作的指导,及时解决问题,真正使学校和教师受益。

(二)经费保证,政策倾斜

设立市、区县两级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专项经费,主要用于课程资源开发、教师和干部培训、专项研究、监控与评价、评优示范、总结经验、交流研讨等各项工作,在全面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基础上,向相对困难的区县和学校实行政策倾斜,加大投入力度和专业支持,给予更多的政策扶持和资源供给。

(三)专题研究,区域推进

结合北京市实际情况,确定不同阶段实验工作的重点课题,通过专题研究将重点难点问题逐个加以解决,有效措施推进实验工作。加强区县和学区内的合作研究和资源共享,发挥示范性普通高中的辐射带动作用,实现实验工作的区域整体推进。

(四)建设队伍,提高水平

通过制度创新,采取多方面措施,不断加强普通高中教师队伍,提高高中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加强城镇高中与农村高中之间、示范高中与一般高中之间的教育教学合作,建立教师定期交流和课程资源共享制度。

(五)监控评估,专项督导

要建立对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评估监控机制和专项督导制度,制订《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评估标准及评估方案》,监控新课程实验的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实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反馈情况,总结经验,以进一步明确改进思路和措施,推动实验工作持续、稳步、健康发展。将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纳入对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考核和对普通高中办学水平评估体系。

(六)优化环境,形成正确舆论导向

不断优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工作的社会环境,积极宣传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及时征求和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对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加以研究和及时反馈,将有价值的意见建议及时吸纳到实验工作当中,主动汇报情况,争取社会各界对课程改革实验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是我国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的重大举措,必将对我国未来基础教育的发展和人才培养模式的变革产生重大影响。海南省是经教育部批准的首批进入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四个国家级实验区之一。从2004年秋季开始,我校高一年级将全面进入新课程改革实验阶段。为了保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验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我校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的指导思想为:坚持以邓小平教育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决定》的精神,严格遵循《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的相关规定,按照《中共儋州市委、儋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的相关要求,大力推进教育创新,积极推行个性化教育和自主性教育,扎实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促进我校的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的进一步提高,在实验中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整体提升教师的专业水平。


二、目标与任务

    我校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的目标与任务为:
    1、完成对《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各学科课程标准〈实验〉的验证实验,并通过实验验证,看其是否体现改革的基本理念,是否符合社会发展与科技进步的要求,是否切合本地教育教学的实际情况,为我国高中新课程的进一步修订提供认识成果和实证经验。
    2、通过实验验证新教材的科学性和适用性,看是否达到课程标准所规定的各项要求,是否体现了课程设置上的新理念和课程改革的方向,为我国普通高中新课程教材的进一步修订完善提供经验和研究成果。
    3、完成我校《普通高中课程计划》的制定和实验,构建与高中新课程相适应的课程管理制度,创建富有鲜明特色的新的学校课程文化,创设有利于学生学习的课程实施环境,探索不同条件下实施新课程的有效途径和方法,为新课程的推广创造积累经验,提供示范。
    4、开发和建设在国家课程计划框架内的校本课程,总结校本课程管理与开发的经验,构建富有本土文化特色的、有利于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适应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的基础性、多样化、有层次、综合性的课程结构。
    5、创新校本研训制度,努力营造有利于引导教师创造性地实施新课程的环境,使新课程的实施成为教师专业水平不断提升的过程。
    6、改革和完善评价标准与评价方法,既重视结果,又关注过程,促进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的有机结合,建立适应素质教育要求的发展性评价体系。


三、基本原则

    我校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遵循以下原则:
    1、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原则
    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在推进课程改革实验的过程中必然会遇到许多困难和来自各方面的阻力。因此,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原则。正确处理好破与立、继承与发展、借鉴与创新、局部与全局、现实与理想等各方面的关系,在课程改革实验中,一方面要始终坚持理论研究、调查研究、决策研究等,创造性地开展实验工作,另一方面,要立足于本校的实际,保证新课程改革的健康发展,并最终实现课程改革的预期目标。
    2、全员培训、改革创新的原则
    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是一项开创性的工作,涉及到学校各方面、各层次的人员,其中有行政领导干部、教学管理和研究人员、教师、学生,同时还涉及家长和社区管理等。因此,在实施过程中必须坚持“全员培训、改革创新”及“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的原则。通过制定周密的培训计划和扎扎实实地开展实验工作,促进全体参与新课程改革的实验主体产生教育理念与教育行为的转变,做到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的有机统一,努力在具体实验过程中创造地开展工作,开创出课程改革崭新而生动的局面。
    3、及时总结、交流推广的原则
    教师和学生是课程改革实验的主体,为了充分发挥其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以保证课程改革实验的高效益和高水平进行,必须在实验过程中,努力为师生创造一个能经常对话、及时交流推广的平台,营造一个注重自我反思、互动互助的研究氛围。每学期要组织师生通过座谈、对话、经验总结等进行广泛的交流,重视对课改实验信息的收集、筛选与整合,积极总结经验教训,及时发现问题并经研讨解决,每年定期对课改所取得的成果、经验进行专题研讨、经验总结、阶段性成果的推广,使课程改革始终在高参与性与积极能动的相互作用中得以顺利实施和健康地开展。


四、组织领导

    为了使学校新课程实验能有一个良好的开局,首当其冲的是学校校长、校各级行政部门,要本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管理,全盘统筹的精神,严肃认真开展各项工作。
    1、明确课程改革实验领导小组职责及成员
    课程改革实验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组织、管理课程改革实验,保证课程改革方案的顺利实施,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关心、支持课程改革实验工作,为课程改革实验营造良好和谐的环境,为课程改革实验提供一定的物质保障和政策支持。
    组长:谢兴植
    副组长:刘海平  韩汉强  李诚康   
    成员:许玉山   李秀贤   符茂芳   谢麟呈   曾  良   陈  敏   

    2、课程改革实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及成员
    课程改革实验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决策的执行和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日常管理工作。
    主任:刘海平
    副主任:许玉山
    成员:陈  敏   曾  良   吴慧玲   谭德章   张健福

    3、课程改革领导小组下设六个实验项目工作小组
    (1)高中新课程“学校课程方案的形成、学生选课方案的形成、学生选课指导与教学实施”项目工作组: 
        组长:许玉山
        成员:科组长和高一年级各学科备课组长。
    (2)高中新课程“校本教研与教师专业发展”项目工作组。
        组长:曾  良
        成员:学校各学科组长    各年级组长
    (3)高中新课程“课程资源开发与利用”项目工作组:
        组长:陈  敏  
        成员:学校各学科组长
    (4)高中新课程“综合实践活动的实施与管理”项目工作组
        组长:吴慧玲  
        成员:杜建玉  黄  亮  朱远舵  李瑞富
    (5)高中新课程“评价研究与学生评价改革”项目工作组
        组长:谭德章
        成员:高一年级备课组长和班主任
    (6)高中新课程“传播与社会理解”项目工作组
        组长:张健福
        成员:高一年级组长和班主任。


五、主要实验内容

    1、验证实验
    (1)解读、使用、验证和评价《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各学科新课程标准。
        ①通过集中培训、专题讨论、案例分析等形式,研究并把握《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各学科新课程标准的内容和特点,明确课程改革的方向。
        ②正确理解和运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新课程标准,并指导新教材的教学。
        ③通过解读《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新课程标准,对其做出科学的评价,并书面提出修改、完善的建议。
    (2)解读、试教和评价各学科新教材。
        ①在省、市教研部门的组织协调下,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作用,采取专题研讨、重点突破、协作攻关等方法,正确理解新教材所体现的培养目标,整体把握教材的构建体系。
        ②根据《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新课程标准的具体要求,结合学生的学习生活实际,科学、合理、系统地处理和运用新教材,使之成为适合具体学情的最优化的教学内容。
        ③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及时处理好新教材试教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认真做好有关实验资料的记录、整理、归档、反馈、总结等工作,对各学科新教材做出科学评价,并提出修订、完善和发展新教材的建议,及时总结课程改革的经验,为推广课程改革实验成果提供操作性较强的思路和模式。

    2、探索实验
    (1)校本课程的管理和开发
        ①依据党的方针政策、国家和地方课程计划、学校办学思想和学生自身发展的需要,整合并利用社区、学校的课程资源,设计并开发出可供学习选择、突显学校办学特色、有利于学生个性发展需求与教师自身发展的校本课程。
        ②展示开发和建设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的成果,通过结题报告等形式总结、构建三级课程管理体系的经验。
    (2)开展新课程体系下的专题实验与研究:
        ①新课程背景下的学校教学管理模式的研究;
        ②新课程背景下的教、学方式转变的研究;
        ③新课程背景下教师研训模式的研究;
        ④新课程背景下教师教学个性形成的研究;
        ⑤新课程背景下学校文化建设的研究    
    以上课题实验研究,以课题立项方式操作,以实验报告、教育经验总结或教育教学论文、课堂教学实例、成功的教育教学方案等方式展示和推广。

    (3)构建有利于实施素质教育的评价体系实验。
    充分发挥教育教学评价的导向作用,正确把握评价的发展性功能,多元性的评价主体、全面性的评价对象,民主的评价过程,科学的评价方法,多样化的评价方式,激励性的评价结果等评价原则,制定教育教学评价标准,采取多种评价方式方法,探索有利于实施素质教育教学评价模式,构建发展性的学校评价体系,并以结题报告等形式呈现实验成果。


六、周期与步骤

    1、实验验证与推广的周期为3年
    (1)2004年9月--2005年7月为高中一年级全面实验、研究、总结阶段;
    (2)2005年9月—2006年7月为高中一、二年级在第一年实验、在总结、反馈、矫正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实验阶段;
    (3)2006年9月---2007年7月为高中各年级全面开展实验阶段。
    (4)2007年8月—2007年12月为总结实验经验,展示并推广实验成果阶段。

    2、实验步骤
    本实验分三个阶段进行
    (1)准备阶段(2004年4月—2004年8月)
    4月—7月制定实验工作方案,拟8月份定稿;
    成立课程改革实验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等组织机构;
    选派部分校级领导、教学管理部门的中层干部、各学科骨干教师,参加国家级、省级通识培训和学科培训;
    组织全校教师实行全员校本培训;同时组织高一年级的实验教师参加省级新课程培训;
    加大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宣传力度,利用广播、张帖栏、传单等途径,对学生和家长等有关人员开展广泛而深入的宣传活动。

    (2)实施阶段(2004年9月—2007年7月)
    从普通高中一年级起,开展有关学科的新课程标准试用和新教材试教实验。
    进行地方和校本课程的开发,构建国家、地方的校本三级课程体系的实验研究。
    开展以全校教师为培训对象的校本培训,落实新课程的后续跟进培训。
    开展课程改革实验的专项研究,记录阶段性检测的有关数据,整理反映新课程标准和新教材实验的资料,总结阶段性实验和研究的成果。

    (3)总结、展示阶段(2007年8月---2007年12月)
    ①对三年课程改革实验进行终结性评价,写出验证分析报告和修订、完善新课程标准、新教材的建设性意见。
    ②写出专项实验和研究的结题报告,对实验班级和学生的素质发展状况进行科学评价,撰写专项实验和研究报告;
    ③汇编所开发的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的文本资料;
    ④总结三年来实验的主要科研成果,汇编实验科研成果专集,做好优秀实验成果的经验的推广工作。


七、重点工作

    1、新课程培训工作
    (1)新课程实验坚持“全员培训”和“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的原则,全体教职员工在新课程实验实施前必须全部参加校本新课程培训;其中实验教师还必须参加省一级的学科培训。
    (2)高中新课程培训内容包括通识培训、各学科课程标准培训和学科教材培训。通过培训,了解课程改革的背景、目的、意义、目标和运用方式等;提高对课程改革重要意义的认识,转变教育教学观念,提高对新课程的适应能力;正确理解和把握《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各学科课程标准以及新教材的体系,提高实施新课程改革的能力和实效性,从而整体提高教师的思想、业务素质。在培训中采取主体参与、任务驱动和案例分析等培训方式,充分调动每一位受训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教材管理与课程资源建设
    (1)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我市统一选用人教版教材为实验教材。
    (2)要高度重视课程资源的开发利用,充分挖掘校内外各种课程资源,加强网络课程资源的建设和利用,并做到与兄弟学校校际间资源互惠共享,加强科研部门和职业学校在师资、设备、场所、信息等方面的沟通与交流,探索资源共建共享机制。

    3、学校课程计划的制定和新课程的实施
    (1)根据省教育厅出台的《普通高中学校课程计划编制及学生选课指导意见》的要求,根据《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各学科课程标准及省里的指导意见,结合本校的基础条件,突出优势、特色,合理有序地安排课程,形成有特色的课程设置,制定出能尊重学生个性差异与选择的、有利于学生特长潜能发挥的课程计划表。
    (2)根据省教育厅出台的《普通高中学校课程计划编制及学生选课指导意见》的要求,建立并不断完善学生选课制度,加强对学生选课的指导,正确引导学生认识自己、了解社会、规划未来,在选课范围上要尽可能满足学生选课需求和发挥资源效益,在选课程序上要体现学生主体参与、教师和家长共同参与,在科目设置和课时安排上要讲究效率和操作便捷,在选课管理上要有利于保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选课指导教师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深入了解学生,并与学生及其家长进行积极的沟通,建立相对固定而长久的联系,对学生如何选择适合的课程给予有效的指导和帮助。
    (3)要积极探索行政班、教学班教学组织管理形式。以行政班为单位对学生进行管理及开展班、团活动,确实加强集体主义教育,发展学生的团队精神和合作意识;同时,在实践中摸索新课改条件下班级管理的相关模式,解决好“走班制”教学给学校常规管理带来的问题,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4)要建立以校为本的教学研究和培训制度,及时解决教师实施新课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探索适应学生选择、基于课程模块的教学模式,要在选修课的开设与教学中,开辟有创造性的新路子,并为促进教师个人的实践与反思、教师之间的合作与交流,获得多种形式的专业支持创造条件,帮助教师养成反思教学的职业习惯,形成有利于引导教师创造性实施新课程的环境,使新课程的实施过程真正成为教师专业水平提升的过程。

    4、建立科学的高中教育评价体系
    (1)建立学业成绩评定、学分管理成长记录、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根据目标多元、方式多样、注重过程的评价原则,综合运用观察、交流、测验、实验操用、作品展示、自评与互评等多种方式,为学生建立综合、动态的成长记录手册,全面反映学生的成长历程。
    (2)学分管理是普通高中新课程的重要特征,学分认定成为普通高中学校和教师的重要工作内容。我们要根据普通高中新课程的要求,依照省厅方案,结合学校实际,建立科学、合理、规范的学分管理制度。
    (3)以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为契机,形成学校自评与他评互动与促进的机制,引导家长和社会关注教育并参予教育评价,逐步创造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和谐发展,有利于教师专业成长,有利学校不断进步的良好环境条件。同时,利用国家将在高中新课程实验区启动国家级示范高中评估工作的契机,在学校的办学理念和发展规划、学校组织与管理、课程实施、教师队伍建设、学生发展、学校环境与办学条件、学校与社区等方面朝省级示范高中的目标迈进。


八、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做到“三个到位”
    普通高中课程实验是一场触及基础教育深层次矛盾的深刻变革,是基础教育领域实践“三个代表”思想,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打好人才基础的具体表现,新课程改革实验工作,必须要加强领导,切实做到“三个到位”:
    (1)责任到位。校长是第一责任人,校领导要亲自抓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实验领导小组成员及各项目组成员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实验教师亲力亲为,全校教职员工达成共识,通力合作,形成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合力。
    (2)政策到位。学校各职能部门在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并落实好保障和促进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相关政策、制度。
    (3)经费到位。确保每年从学校的经费中划拨专项经费用于高中新课程实验的培训、项目研究、实验总结推广等。

    2、坚持科研先行,加强决策的科学性和对实验工作的指导
    (1)为了保证高中新课程实验的正确决策、有效的培训、有序的实施,学校教学教研管理部门必须加强和重视高中新课程实验项目的研究工作,发挥学校骨干教师和学科骨干的作用,形成以教研促发展的良好学术氛围。
    (2)各项实验项目工作组要认真学习、领会《普通高中新课程方案(实验)》和各学科课程标准,积极开展相关项目的研究,结合我校实际积极转化成研究成果。为学校高中新课程实验决策提供优质服务,协助做好新课程的各项培训工作,加强对我校新课程实验的指导,努力解决我校推进高中新课程过程中出现的难点和重点问题。
    (3)建立、完善并落实校本研训制度,坚持基于学校,在学校中及为了学校的校本研训原则,以新课程改革研究项目为中心,统筹安排各学科的教研活动,积极创设一个开放的、民主的、科学的学术氛围,真正做到以教带研,以研促教,教研三位一体,让教师真正走进新课程,与新课程一同成长。
    (4)加强项目样本校建设,充分发挥项目样本校的示范作用。
    我校是“高中新课程理解与社会传播”的项目样本校。我校要对“高中新课程理解与社会传播”项目开展重点实验与研究,制定相关实验研究方案,定期进行样本项目实验研究的总结反思、经验交流、观摩研讨活动,在课改实验中采取“强强联合”或优势互补等策略,攻克实验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认真进行阶段性总结,推广实验经验,充分发挥项目样本校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3、加强跟进管理,做好改革实验工作的监督评估。对照省厅出台的《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评估标准及评估方案》,认真做好自评,切实接受他评,把评估过程作为实验改进与建构过程。

    4、加强舆论宣传,营造有利于新课程实验工作的良好氛围。以各种媒体为载体,向教师、学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广泛深入地宣传高中新课程实验的重大意义,宣传高中新课程的目标、课程结构、课程内容、课程实施与课程评价,尤其要重视课程评价改革的宣传工作,课程评价对课程实施起着导向和质量监控作用,是课程改革成败的关键环节。做好舆论宣传工作才能争取广泛的理解与支持,营造有利课程改革的良好社会气氛,促进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健康顺利地发展。

    新课程实验推广工作是我国基础教育战线的一场深刻的变革,也是进一步推进我国教师教育事业发展,更好地为基础教育服务的重要契机。在新课程实验的推广中,我校要充分发挥教师教育机构在新课程培训中的作用。我校处在第一线的教育工作者要了解、研究和服务于基础教育改革,增强新课程实验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与此同时我校各级行政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整合各方面的力量,确保新课程实验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2004年9月,我省将作为全国首批实验区进行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为做好我市新课程实验工作,根据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指导意见》和省、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目标任务    
    1.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以“三个面向”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继承和发扬近年来普通高中教育教学改革的成功经验,借鉴本市及兄弟县市区义务教育阶段课程改革的有益做法,立足我市实际,大力推进教育创新,构建富有活力、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的普通高中新课程体系,为培养和造就大批高素质的劳动者和能适应21世纪的专门人才、创新人才奠定坚实基础。
    2.目标任务。(1)实施并验证《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各学科课程标准和实验教材,提出修订意见和建议,为完善普通高中新课程体系提供实践依据。(2)探索实施新课程的有效途径和方法,为新课程的推广积累经验。(3)构建与普通高中新课程方案相适应的教育教学管理体系,探索新课程背景下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途径、方法,构建新的学校管理体制和教学管理模式。(4)提高教师开发课程和挖掘课程资源的能力,建立学校内和学校之间课程资源的开发和共享机制。促进学校课程建设、课程管理能力的提高,使学校形成充满活力、与时俱进的有各自特色的课程体系。(5)建立以校为本的教研制度和培训制度,全面提高普通高中教师的整体素质,促进教师的专业化发展,提高教师可持续发展和终生学习的能力,促进学校学习型组织建设。(6)转变学生的学习方式,实现“三个维度”目标的有机融合,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7)探索并建立新的评价与考试制度。尝试构建符合素质教育思想的评价内容和标准,尝试新的评价方法,逐步形成促进学生发展的评价体系。积极探索对学校和教师的评价改革,尝试建立教育行政、教研、科研以及校长、教师、学生和社会各方面共同参与的促进教师不断提高的评价制度和促进学校、课程不断发展的新机制。    
    二、实验规模    
    2004年全市所有普通高中高一年级学生全部进入课改实验,约450余名教师和6000多名学生进入新课程,并逐年增加实验年级,至2006年,高中三个年级全部实行新课程。实验教师共约1400余人,实验学生近2万人。    
    三、基本原则    
    1.继承借鉴与改革创新相结合的原则。在继承普通高中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经验的基础上,充分借鉴义务教育阶段课程改革的有益经验,用积极的态度开展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要坚持开拓创新的原则,在实践中大胆改革、积极进取,充分发挥主动性和自主性,创造性地实施新课程。   
    2.行政指导与以校为本相结合的原则。学校是新课程实验的基地,校长是学校实施新课程的第一责任人,教师是课程改革的主力军,学生是课程改革的重要参与者;教育行政部门是课程改革的领导者、组织者、指导者、协调者和服务者。坚持行政指导与以校为本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尊重和发挥学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赋予学校合理而充分的课程自主权。
    3.整体推进和分类指导相结合的原则。2004年,普通高中学校起始年级整体进入课改,同步推进;关注并满足不同学校的需要,实施分类要求和指导,因地、因校制宜,开展实验工作。
    4.资源共享和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原则。建立教育资源共享机制,实现区域范围内高中校际间以及高中学校与职业学校、中专中技、科研院所等在信息资源、师资、设备、场所等方面的共享;大力宣传高中新课程,建立与家长、社会的对话、协商制度,调动社会力量参与课程资源的开发,形成全社会理解、支持、参与高中新课程建设的机制。    
    四、实验进程   
    (一)准备阶段(2003年11月-2004年9月)    
    1.制定《肥城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方案(讨论稿)》,各高中学校制定具体工作方案。    
    2.召开全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启动会议。    
    3.充实调整课改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指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课改信息中心,各高中学校成立课改有关机构。   
    4.完成有关课程改革研究课题的立项和研究方案的编制工作,为课改提供专业支持。    
    5.对普通高中学校骨干教师特别是有科研能力的教师进行摸底调查,组建实验工作骨干队伍。    
    6.选派骨干人员参加国家级、省市级培训,组织实验教师、学校管理人员、教育行政干部、教研、科研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校本培训。    
    7.制定保障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各项规范性文件及配套管理制度。    
    8.确定样本联系学校,进行课改有关研究的试点。    
    9.为高中学校提供各种版本的实验用教材,组织教师提前感知新教材。    
    10.组成教材选用委员会,选定实验教材。    
    11.根据高中课程方案要求和学校实际,启动学校课程的开发工作。    
    12.争取财政经费支持。    
    13.研究各学科新课程实验的具体办法,组织骨干教师开发部分体现新课程理念的高中教学案例。    
    (二)实施阶段(2004年9月-2007年7月)        
    1.在2004年9月入学的高一年级实施新课程,并逐年增加实验年级。    
    2.对课程标准、学科教材进行验证,对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进行验证和修订。    
    3.构建有特性的课程体系,提高课程建设和课程管理能力;进行教学方式和学习方式的改革,提高课程实施能力;落实校本教研制度,在校本教研中实现教师的专业发展;探索评价与考试方式的改革,保障新课程的顺利实施。    
    4.落实实验反馈制度,定期收集实验信息,做好课改信息收集、记录和整理归档工作。    
    5.对高中学校进行分类指导和具体指导。    
    6.定期举办校长论坛、教师论坛,不定期举办课改研讨会。    
    7.定期组织课改工作调研,定期召开课改经验交流会。    
    8.举办课改开放活动,进一步发挥好好《肥城课改》的作用。做好教育网和高中学校的挂接,加强交流,实现教育资源共享。    
    9.不定期对样本联系学校进行专业支持评估,定期召开课改调度总结交流会议,对各高中学校的课改工作进行评估,逐步评估示范性普通高中,随时对课改优秀成果、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10.对实验教师每年进行两次学科教材培训。对新增实验年级的教师进行岗前培训。    
    11.撰写实验年度总结报告。   
    (三)总结阶段(2007年7月-2007年9月)    
    1.对各学科课程标准和实验教材的实验情况进行终结性总结,形成实验分析报告,提出完善课程标准、修订新教材的建设性意见。    
    2.对高中新课程下的各项教育教学制度进行修订、完善。    
    3.总结新课程实施的基本做法和经验,为新课程的推广提供经验。    
    4.总结课程建设和课程管理基本经验,撰写总结报告。    
    5.总结课程改革师资培训和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写出总结报告。    
    6.总结实验过程中的各项成果,编辑下发《肥城市课程改革教科研成果集锦》。    
    7.召开课程改革总结表彰大会,对课程改革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个人进行总结表彰。    
    五、推进措施    
    1.加强新课程培训。坚持全员培训,“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培训不合格再培训”的原则,确保实验教师、学校管理者、教研员、教育行政人员全部参与新课程培训。要把岗前培训与校本培训有机结合起来,并以校本培训为主。岗前培训内容主要包括:通识培训、学科课程标准和教材(含案例)培训、岗位培训,除参加国家级和省、市级培训外,校本培训应持续于实验过程的始终,由学校具体组织实施。要把新课程培训与业绩考核、评优晋级挂钩,并成为教师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教研室要经常深入学校加强指导,并对培训内容和质量进行评估和监控。    
    2.重视教材选用和课程资源建设。市教育局成立由教育行政人员、教研人员、校长、教师和家长组成的教材选用委员会,负责选用全市范围内高中学校的必修课教材;各高中学校要组成相应的教材选用委员会,负责地方课程的选用和其它选修课教材。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规范的程序操作。要高度重视课程资源的开发利用,将其纳入课程建设总体规划;要把教师队伍建设及专业化发展作为开发和利用课程资源的突破口和生长点,努力引导和组织教师开发符合我市实际、富有个性特色的校本课程;并通过课程资源提高教师的综合素质,提高教师终生学习和自身可持续发展与提高的能力;要充分挖掘和有效利用包括网络资源在内的各种校内外课程资源,建立课程资源的协调和共享机制。
    3.创新学校管理制度。改革不适应高中新课程实施的规章制度,积极进行制度创新,逐步建立与新课程相适应的学校管理制度。建立并逐步完善学生咨询制度特别是选课指导制度,编制学生选课指导手册,加强对学生选课的指导;教师有指导学生选课的责任,并与学生建立固定而长久的联系,为学生形成符合个人特点的、合理的课程修习计划提供指导和帮助;要逐步实行导师制,引导学生正确认识自己,了解社会,规划未来。学校要根据学生的选课情况适时调整学校的课程设置方案,形成有特色的课程体系。要积极探索行政班、教学班相结合的组织管理形式及相关制度,以行政班为主对学生进行管理,开展班团活动等其它集体活动,加强集体教育,发展学生的团队精神和合作意识。
    4.建立研训一体的校本教研制度。高中学校要在教研部门的指导下,建立校本教研制度,逐步打破传统的学科教研组模式,建立以课题为纽带的弹性课题组,以加强不同学科教师之间的交流,促进学校学习型组织建设。教研部门要加强对校本教研活动的指导,保证校本教研活动的实效。校长要为教师个人的实践和反思、教师之间的合作和交流以及获得多种专业支持创造条件,帮助教师在新课程中不断成长。
    5.对学校实行分类要求和指导。根据普通高中学校的办学条件、师资力量、教学理念、教学水平、教改水平、教改成果等因素,实行分类要求和指导。对能够开齐开好必修课和学生需要的选修课的学校,重点指导其开发好校本课程,帮助和引导其积极探索新课程下各学习领域、科目、模块教学的规律,并推广应用到其他学校中去;对能够开齐开好必修课并逐步开好选修课的学校,充分协调利用优秀教师资源,重点指导和帮助其建设好选修课师资;对能够开好必修课和逐步开好部门选修课或一时不能开好选修课的学校,实施重点帮助、教师借调、互相交流等形式逐步解决其选修课教师短缺的问题。要指导各类学校共享新课程实验过程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
    6.改革评价与考试制度。建立与新的高考方案相接轨的考试与评价制度。实行学生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学业成绩实行学分制管理,高中学校要按照课程标准要求,探讨符合模块课程特点的多样化的考试方式,形成校内学分认定的规则和程序;要根据目标多元、方式多样、注重过程的评价原则,综合运用观察、交流、测验、实际操作、作品展示、自评与互评等多种方式,为学生建立综合、动态的成长记录手册,全面反映学生的成长历程。要建立以促进教师反思为主、使教师专业不断发展的评价体系。要对高中学校教育质量进行监控,建立示范性高中评估制度,形成学校自我评价与外部评价的互动与促进机制,引导学校围绕办学理念和发展规划、学校组织与管理、课程实施、教师队伍建设、学生发展、学校环境与办学条件以及学校与社区等方面进行经常化、制度化的自我评价。
    7.加强专业支持和实验重难点工作的研究。聘请省内外课改专家,组建全市高中课改专业支持组织;依托省市有关高校和相关教科研机构,成立基础教育课程研究机构及相关课题组,发挥其研究指导和服务作用。高中学校应主动同该研究机构、教研、科研部门、课改专家取得联系,共同形成推动课改的专业咨询和指导网络。要举办校长论坛、教师论坛等各类研讨会,加强校际之间的交流与沟通,形成课改的合力。
    8.给予充足的条件保障。要建立外聘兼职教师及教师联校上课的制度,要根据新课程要求,改善或改造学校规划布局和硬件设施,特别要重视图书馆、实验室的改造,大力加强城域网和校园网的建设,并与泰安教育信息中心挂接,实现网上教育资源共享。要安排课改专项经费,保证课改实验工作的顺利开展。要合理规定实验教师工作量,大力表彰在课改实验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调动实验教师积极性。要充分利用政府机构、教育组织、学术团体、各类新闻媒体等,广泛宣传高中课程改革的意义和目标,营造社会各界关心、支持课程改革的良好氛围。高中学校要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家长会、办学委员会等组织的作用,建立与社会、家长的协商、对话制度,取得家长和社会的理解和支持。    
    六、组织领导   
    1.成立由分工副市长任组长,教育、财政、人事、物价等部门负责同志任成员的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组织和领导实验工作的开展。
    2.成立由市教育局局长任组长,督导室、办公室、研究室、普教科、教研室、体卫艺办、计财科、仪器站等教育局有关科室负责人及各高中学校校长为成员的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小组,研究制订我市的具体实施意见,负责我市新课程实验的具体组织、指导与实施。深入学校,指导学校全面落实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意见精神,建立样本学校联系制度,与省、市相关课改研究中心进行对接,形成在学校层面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工作机制;要通过实验,指导学校逐步建立起与高中新课程相适应的学校管理制度;加强对校本课程的开发指导并协调联校开发,建立包括教师资源在内的课程资源协调和共享机制。
    3.成立若干学科研究小组和课题研究小组,成员由教研室教科研人员、实验学校业务校长、骨干实验教师组成。各学科研究小组负责本学科实验的整个过程管理,并带领广大教师做好课改实验中的教育教学工作。各课题研究小组负责各单位相应课题的实验工作,制定子课题的实验工作规划和具体的工作计划,并落实实施,及时积累经验,加强各学校之间的交流与协作,推广实验成果。
    4.各高中学校成立相应的新课程实验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学科研究和课题研究小组,健全办事机构,落实实验管理的各项工作。学校是新课程的具体实施者,要在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立足学校实际,注重创新,严格执行有关政策,逐步建立起适应新课程的学校管理制度,并不断完善,抓好落实。组织指导教师学习新课程、研究新课程,全面落实高中课程方案。
 
为了贯彻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精神,我校作为浙江省新课程实验第一阶段样本学校,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对普通高中新课实验的部署和要求,为保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新课程实验第一阶段工作方案。

一、实验工作的指导思想

实验工作以教育的“三个面向”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在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的指导下,从本校实际出发,借鉴已开展课改实验学校的有益经验,积极大胆,创造性地实施课程改革试验工作,构建充满活力,富有创新的普通高中新课程体系,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综合实践能力,为国家培养和造就大批高素质的劳动者和专门人才奠定基础。

二、实验工作的目标任务

   1、确保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普通高中各学科课程标准(实验)》、《浙江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第一阶段工作方案(试行)》在我校全面实施。

2、从我校实际出发,发挥校本优势,积极探索新课程实验的有效方式和途径,为全省新课程的实验提供有益的经验和可借鉴的模式。

3、推进基于新课程标准下的课堂教学改革和教学方式、学习方式的转变,构建与新课程相符合的教育教学规范管理制度。

4、建立新课程理念下学生发展性评价制度和教师教学水平、业绩的监测体系,实施目标多元、方式多样、过程与结果并重的综合评价制度。

5、以新课程实验为契机,改革与完善校本培训制度,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打造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过硬的教师及行政管理队伍,把我校建设成以内涵发展为主、个性突出、特色鲜明可持续发展的学习型组织。

三、实验工作的基本原则

   1、与时俱进原则

充分认识到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方案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使每位教师与学生把新课程实验转化为个人的自觉行动,以高度的责任感 、崇高的使命感及主人翁的姿态做好新课程方案的实施工作。

2、求真务实原则

充分考虑到课程实施中会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回避、不遮掩,求真务实的做好课改实施工作。

3、科研引领原则

把课程实施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作为研究课题,大胆探索、积极实验,开展各级各类教科研活动,向科研要质量、要效益,使我校的教师队伍发展为研究型的学者组织。

4、以校为本原则

结合我校实际,充分挖掘本校潜在的课程资源,积极探索在学校层面实施新课程的有效途径和运行方式,切实做到“以校为本”。

四、实验工作的程序

   1、组织机构

课程改革工作涉及面广、影响大。因此,必须加强对新课程实验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同时应该充分认识到教师是新课程实验的具体实施者和主要实践者,校长是学校实施新课程的第一责任人。为此,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课程改革领导工作小组,下设专业指导委员会。专业指导委员会,由分管教学的副校长任主任、教务处、教研处、政教处、各学科主任、高一年级主任及高一教研组长任组员,具体负责新课程各学科、学生管理实验方案的指导与实施,同时担任学生的选课指导。

1)课程改革领导工作小组

  长:高亚军

副组长:郭万里

秘书长:楼松年

  员:寿才明、斯克良、单荣耀、吕潮阳、诸才章、丁国君、何江卫

     章年海

2)专业指导委员会

  任:郭万里

副主任:寿才明、斯克良、楼松年、章年海、诸才章

  员:吕潮阳、丁国君、滕世群、何江卫、孔小明、郑建伟、封占萍、万蒙芳、胡安文、徐  祯、林根清、黄文明、庄金友、王少华、徐建中、王  勤、宋佩香、徐  羊、赵志芳、黄海滨、刘美献、沈滨富、傅宾存

2、工作进程

1)考察培训、理论学习

200411月组织教师学习新课程相关资料,组织了新课程背景下教师发展的论坛。

200510月组织教师学习《普通高中课程标准》。

200512月邀请人教社专家、省教研室方红峰副主任作新课程实验的专题报告。

200411月组织学科主任赴课改区海南省实地考察学习。

20065月—8月,学校安排教师参加国家级、省级、市级和校本各种新课程实验培训。

20068月学校高一全体教师进行新课程实验校本培训。

200611月拟组织学科主任赴新课程实验区考察学习。

2)制度建设

20068月制订出以2006级学生为预设群体的新课程开设计划。

20068月完成制订“学分认定工作方案”。

20068月完成修订“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方案”。

20068月完成制订“教师专业发展及评价培训方案”,构建教师发展性评价体系。

20069月初,正式开始基于模块教学的新课程实验。

200611月开展实施“课堂教学创新”课程教学大型观摩活动。

200612月完成制订“金华一中选课制度”,编制完成《金华一中学生选课指导手册》。

20071月完成第二学期开设的选修课的选课工作,确定教学班的辅导员、教室及编制个性化的课程表。

20071月新课程实验学期工作总结。

20072月完成学期学分认定工作。

1120072月完成制订基于新课程的、科学的学校发展规划。

五、实验工作的分工

学校各部门应在学校课程改革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专业指导委员会的协调下,在新课程实验中分工协作、密切配合,按时保质地完成好各项任务。

1、教务处

①按照教师培训方案组织实施教师培训;②根据学校课程设置方案配备教师,开设课程;③统计学生选课信息,编制各种课程表;④召集专业指导委员会成员,讨论并编制学生选课指导手册;⑤制订“学分认定方案”;⑥根据学分认定指导意见指导教师评定学生学业成绩;⑦修订“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方案”;⑧指导教师记录学生课程修习情况,积累学生成长记录素材;⑨指导学校信息中心工作,加强学生信息化建设,为新课程实验服务;⑩组织教师、行政人员、学生进行教师评价;11组织师生开发和利用校本课程资源。

2、教研处

①提出新课程实验的教师培训方案;②起草新课程条件下的课程管理、课程评价的建议;③构建教师发展性评价体系;④组织教师对新课程实验中遇到的重点问题进行课题研究;⑤对各科的学分认定、学生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体系提出指导意见⑥组织师生开发和利用校本课程资源。

3、政教处

①提出学校建立行政班与教学班相结合的教学管理体制的方案;②指导年级主任建立行政班与教学班相结合的学生管理体制;③建立学生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体系,管理学生成长记录袋;④开发利用校内外实践性课程资源,促进学生学有专长、人人成长。

4、学科组

①根据专业指导委员会的意见,提出本学科的课程开设计划;②参与编写学生选课指导手册;③参与年级组织的科目选课报告会,接受学生咨询;④以年级为单位成立学科学分认定小组,并及时进行学分认定。

 
普及中小学实验教学是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创新人才,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内容。为加快全县中小学普及实验教学的步伐(以下简称“普实”),巩固提高“两基”成果,迎接省政府2009年对我县的“两基”复查和“普实”验收。根据《贵州省普及中小学实验教学标准及评估验收办法》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大投入,提高实验教学仪器、设备的配备水平,加快实验室规范化管理和标准化建设。以改善实验教学条件和提高教师素质为基础,提高仪器设备使用效率和实验教学质量,以实施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中心,以加强实践教学和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为重点,积极推进普及实验教学工作,更好地为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服务。
    二、目标任务
    “普实”是贯彻新课程标准,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和重要内容,提高实验教学装备水平和实验教学质量,培养学生科学意识、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是“普实”的最终目标。基本原则是:合理规划,突出重点,全面落实,整体推进。
    1、实验用房和教学仪器配备标准:
    实验室装备基本达到教育部2006年颁布的《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规范》文件的配备标准,教学仪器配置基本达到《教学仪器2000标准》的要求。做好仪器设备的更新换代,提高普及中小学实验教学设备设施配置的整体水平。
    2、完善实验室内部设施建设:中小学实验室内部设施建设包括实验室桌、椅、水、电设施、通风换气设施、安全设施、仪器柜等,各级各类学校按照实验室建设、教学仪器设备要求和“普实”规划进行装备和建设。
    3、实验教师培训:全县实验教学管理人员、“普实”专干以及各有关学科专兼职实验教师全部接受业务培训,并持证上岗。
    4、示范校建立:建设县级一、二、三类普及实验教学示范校,做好州级、省级普及实验教学示范校的评选推荐工作。学校类别划分如下:
    一类学校(4所): 民中、二中、长小、二小。
    二类学校(14所):广顺中学、威远中学、摆所中学、鼓扬中学、营盘中学、睦化中学、白云山中学、广顺小学、威远小学、摆所小学、鼓扬小学、营盘小学、睦化小学、白云山小学。
    三类学校(15所):代化中学、马路中学、种获中学、新寨中学、中坝中学、代化小学、马路小学、种获小学、新寨小学、中坝小学、凯佐学校、摆塘学校、交麻学校、敦操学校、冗雷学校。
其它学校由各乡镇中心校参照小学“普实”示范性学校标准建设。
5、普及实验教学达标要求:全县中小学要按照贵州省“普实”验收标准,在实验室规范管理、实验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实验开出率和学生的实验操作技能等方面达到规定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实现各项评估指标,做好过程督查和资料归类建档工作,确保顺利通过省、州验收。
三、队伍建设
1、实验室人员
数量:理、化、生、科学每校每学科配备1名实验技术人员(完中每校每学科不少于2人),有与教学班相匹配的学科实验专、兼职任课教师;
学历:高中实验技术人员和实验教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初中实验技术人员和实验教师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实验技术人员和实验教师具有中师及以上学历。
技术要求:高中实验技术人员和实验教师持有高中实验教师上岗证;初中实验技术人员和实验教师持有初中实验教师上岗证;小学实验技术人员和实验教师持有小学实验教师上岗证。
2、图书室人员
一类、二类、三类学校配备1名专兼职图书管理人员,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通过州、县级图书管理培训,并取得上岗证。
四、实验室和图书室建设
1、实验室数量及规格要求:
一类学校:民中(含高中)理、化、生按3、3、2标准建设,二中(含高中)理、化、生按2、2、1标准建设,长小、二小各设科学实验室一间。
二类学校:乡镇独立初中理、化、生实验室各一间(规模较小的独立中学,化学实验和生物实验室可合并建设),小学科学实验室一间,九年一贯制学校设理化生综合实验室一间、小学科学实验室一间。
面积:高、初中每室90㎡以上,小学每室60㎡以上,非示范学校,实验室面积不得小于普通教室。
2、仪器室数量及规格要求:
一、二、三类学校:每套实验室各设一间仪器室。有条件的学校设危险药品保管室和标本室各1间。
仪器室面积:高中每室50㎡以上,初中和小学每室40㎡以上。
3、实验准备室数量及规格要求:
中学每间仪器室配1间准备室,小学有条件的可单设准备室,无条件的可同仪器室兼用。
面积:高中每室30㎡以上,初中每室25㎡以上,小学可与仪器室兼。
4、实验室配套建设:
实验桌凳配置:理、化、生实验室,每室设28套双人套桌凳,小学一、二类科学实验设设24套双人套桌凳,片区中心校和5个班以上学校设15套双人套桌凳。
规格:中学120cm×60cm×78cm,小学110cm×55cm×78cm
仪器柜配置:中学一类学校理、化、生仪器室各配15个,二类学校每室配12个。小学一类学校配10个,二类学校配5个,三类学校配2个。
实验室附属设施:电路、水路、防盗、防火、防潮等设施符合“普实”要求,由学校自筹经费配置安装。
5、图书室、阅览室建设
一、二类学校单设图书室、阅览室,其余学校图书室和阅览室可合并共用。书柜配置按每500册图书配1个书柜。阅览桌凳配置按一类学校50套、二类学校25套配置。
(1)仪器和图书配备
仪器配备:一类中学按每7个平行班配1套仪器,二类初中按每8个平行班1套仪器。小学按每4个平行班配1套仪器。
图书配备:一类中学生均25册,二类初中生均15册,一类小学生均15册,二类小学生均8册,其余学生均4册。
(2)实验室规范化管理
建立学校领导、后勤、图书及仪器设备管理人员的共管机制,分工协作搞好图书及仪器设备的管理,图书及仪器设备做到帐、卡、物相符,严格图书及仪器设备的报损制度。
(3)实验教学要求
----教师演示实验开出率:一、二类学校达95%以上,三类学校达90%以上。
----学生分组实验开出率:一、二类学校达90%以上,三类学校达85%以上。
----教研实验和学生课外实验:积极开展教研实验和指导学生课外实验活动,不断提高课外实验的工作效率。
----教学成绩:学生素质得到全面提高,实验学科教学成绩稳步上升。
----图书使用:中学每期生均借阅6册以上,小学每期生均借阅4册以上。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08年11月前)。
1、组织机构建设:县、乡镇学校成立“普实”工作领导小组,县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学校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校长为学校“普实”工作第一责任人。
    2、全面调查摸底:分类别和项目清理现有仪器设备和配套设施。
    3、制定实施方案、工作计划、工作日程,拟发文件,规范资料。   
    4、制定实验室建设、图书增补计划和方案,按教育部2000年颁布的标准配置,根据学生数、班级数,对照《贵州省中小学实验教学普及县检查验收办法和评分细则》要求,完善实验用房及配套设施建设和配备教学仪器、设备。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2008年11月-2009年4月)。
    1、召开全县“普实”工作启动会,开展“普实”业务培训工作。各校按要求对实验室和实验教学实施规范化管理,包括省颁布的七项管理制度、仪器存放、资产管理帐册、实验通知、领用制度等。
    2、强化实验教师和学生实验操作技能训练,开展师生实验操作技能竞赛,教具制作、实验论文评选等活动,提高实验教学质量。
    3、开展示范学校建设,召开“普实”工作现场会,组织相关学校校长、实验人员参观“普实”示范学校。
    4、完成包括演示、分组实验开出登记、通知单、实验报告单、演示分组实验的开出率等方面的实验教学考核工作。
    5、按资料建设目录完成2006-2007、2007-2008、2008-2009学年度实验室和实验教学工作档案管理资料的规范建设。
    第三阶段:迎检阶段(2009年4月份州检,5月省检)
    1、县及各学校在认真进行自查的基础上,完成“普实”情况简介和自查汇报材料。
    2、4月上旬县“普实”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按照《贵州省中小学实验教学普及县检查验收办法和评分细则》,对各学校进行全县“普实”初验和督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强化整改完善。
    3、安排迎接省、州教育部门的评估验收的有关工作。
    第四阶段:总结
    全面总结“普实”迎检工作,召开总结会议,表彰“普实”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
    六、保障措施
1、“普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筹措资金,加大投入,确保经费和人员的落实,完善各中小学实验室和图书室的标准化建设。
2、加强实验学科教师能力培训,确保实验教师掌握所任学科的各个实验的操作步骤和方法以及相关的理论知识,提高教师业务素质。
    3、规范“普实”工作管理,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各中小学要按要求开足实验课,并定期开展实验教学观摩、实验操作竞赛、实验教学研究等活动。定期开放实验室,组织和指导学生自选课题,自编实验程序,自行设计实验,独立操作,不断提高学生的实验操作能力。
    4、建立教师“普实”工作考核制度。把“普实”工作纳入对学校、对校长、对教师的年度考核内容。
    5、建立“普实”工作督查制度,组织专家组或指导组对各中小学的“普实”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强化学校定期整改,不断推进学校“普实”工作。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的整体水平,推进课程改革和普及实验教学工作的深入开展,巩固提高“普九”成果,使我县普及实验教学(以下简称“普实”)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根据省教育厅《2005年普及实验教学工作实施方案》的精神,结合我县基础教育发展和普及实验教学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开展普及实验教学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全面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为宗旨,以深化教育改革,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动手能力为目标,创造条件,加大投入,实现实验教学普及目标,全面提升中小学校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二、目标任务

(一)目标:完成宁中、初中、九年制学校和中心小学、乡镇完全小学、宁小共计48所学校的实验室建设,达到陕西省中小学实验教学普及县标准,2008年底全县通过“实验教学普及县”省级验收。

  (二)具体任务:

  1、实验设备配置。宁陕中学、初中、九年制学校、宁陕小学达省颁Ⅰ类标准;乡镇中心小学、完全小学达省颁Ⅱ类标准;其他小学达省颁Ⅲ类标准。

2、实验室管理。①举办小学自然实验员培训班,组织中学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员参加县级培训;②强化实验室内部管理和实验教学管理,使实验教学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轨道,提高实验开出率。

3、健全管理制度。各校制定有《仪器设备管理制度》、《仪器设备报废审批管理制度》、《学生实验守则》、《危险品安全保管和使用制度》、《实验员岗位职责》、《实验教学管理制度》、《仪器使用、赔偿、实验登记制度》等七项常规管理制度并上墙。

4、完善管理措施。各校建立固定资金帐、实物流水帐、管理明细帐、做到“三帐”统一,帐物相符,帐帐相符。仪器存放整齐,分类按序排放、编号,贴签入柜。“四表”齐备(演示实验教学登记表、学生实验登记表、仪器借用登记表、自制仪器登记表),必须有实验通知单,并做好仪器设备的防尘、防锈、防腐、防火、防盗“五防”工作。

5、搞好实验教学。演示分组实验的“五率”达到规定标准,即:实验开出率、分组率、覆盖率、成功率、及时率要达到规定要求的90%以上;教师的实验教学要有备课、有计划、有批改、有实验通知、登记、统计;学生有实验报告。积极对学生开展课外实验和科技活动,培养学生的实验兴趣,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6、建立健全本校“普实”档案、资料。编辑、整理申报材料,报请市主管部门对“普实”工作进行复核和评估验收。

  7、积极开展自制教具。各中小学引导教职工和学生开展自制教具活动,培养创新意识和动手能力,弥补教具不足。

三、实施原则

1、坚持“硬件从实,软件从严”的原则。

搞好实验室建设,乡镇中心小学必须有实验室和综合仪器室,同时要有相应的配套设施;村办完小或初小要有“两箱”(科学和数学教具箱);中学实验室要达到规定标准,按照《配备目录》进行装备。各项管理制度必须健全,实验教学中的演示实验和分组实验,理、化、生三课必须达到100%,档案资料齐全,规范。

2、坚持“突出重点,分类达标”的原则。

搞好分类指导。实验室建设的重点是初中,实验教学的重点在小学和初中。各学校一定要按照县上已经拟定的I类学校标准进行达标,不得擅自降低标准,改变类别。

3、坚持“强化管理,提高效益”的原则。

普及中小学实验教学,关键要抓好管理,各校要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要制定专门的考核办法,培养专门技术人员和实验教师,充分发挥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提高教学手段,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

四、实施步骤
   (一)摸底阶段(2008年元月至2月):各学校确定专人负责对本校的实验用房、设备、师资、管理等方面进行调查摸底,对目录以外的仪器设备和报废仪器全部清理出仪器室,妥善保管。对照配备标准列出所缺仪器并登记在管理明细帐册,一式两本,上报县局电教站一本,自存一本待查。县局对各校上报的账册进行汇总,列出采购计划及实验室计划预算,报政府采购。

(二)创建阶段(20083月至20078月):31日至415日协助采购中心组织采购招标及相关材料准备,进行仪器及实验室建设招投标。416日至530日设备设施集中采购,各校按要求准备好各类用房。61日至630日实验室设备安装,教学仪器到位,实验管理人员培训。71日至715日集中整理各类仪器设备规范到位。716日至730完善各种管理制度、账册、实验档案等。

(三)自评阶段(200881日至831日):各学校对照《陕西省中小学实验教学普及县检查验收办法和评分细则》,对本校“普实”工作进行自查自评,查漏补缺。自评结束,以学校(高中、初中、完全小学)为单位填好《陕西省中小学实验教学普及县自查情况汇总表》,写出自评报告,上报县教体局电教站。

(四)督查阶段(200891日至2008930日):各学校自评结束后,县局将组成专门的督导评估小组,对各学校实验教学普及县的创建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初评。所查学校平均达到90分以上且学校合格分中的“仪器配备”、“实验教学”二项得分均必须达到该项满分的100%以上者为合格,对发现的问题限期及时解决。

(五)复评阶段:(200810月)向市教育局申报验收,做好查漏补缺工作。

(六)省验收阶段(200811月):进一步查缺补漏,巩固市验收成果,接受省级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普实”工作是“普九”工作的延续,是实现教育均衡发展和“双高”普九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普及实验教学,对于培养学生动手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素质全面发展,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校要高度重视,切实抓好此项工作。为了加强领导,保证任务的完成,成立局长任组长,局党委书记和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电教站、人事股、教育股、计财股股长为成员的宁陕县中小学实验教学普及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协调“普实”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具体办公由电教站负责。

(二)明确职责,狠抓落实。我县教育基础薄弱,“普实”工作任务艰巨,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将“普实”工作纳入学校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范畴,定期考核,严格奖惩。

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做好各学校“普实”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填报、审核、汇总评估表册;调配管理人员,指导开展实验教学活动;建立“普实”示范点,组织模式推广和交流,统筹安排和督促检查教学仪器设备的充实、实验室建设等工作。

各校要根据自己的实际,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理清工作思路,突出工作重点,对照标准,确保硬件和软件建设顺利达标。

  (三)实行领导包片,局内各股室包帮创建工作责任制。主要负责督促、协助、指导各中小学做好“普实”工作,重点协调解决“普实”工作中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

   (四)培训教师,稳定队伍。加强实验员队伍建设。在稳定现有实验员队伍的基础上,积极开设各种实验员培训班,扩大实验员队伍,鼓励和支持理、化、生、自然各科任教师从事实验工作,适当引进外地实验员到我县任教,以解决我县实验教师严重不足的问题。

  (五)规范管理,提高质量。认真落实各项管理制度,拓宽实验室服务功能;强化“普实”软件建设,提高设备使用率。加强培训,提高软件工作人员技能;层层把关负责,全面规划各种档案、资料、表册,确保资料详实、数据准确、程序合法、操作规范。

(六)多渠道筹措资金,努力改善各级各类学校实验教学内部设施条件。为改善各级各类学校的内部设施条件,提高实验教学水平,针对我县地方财政困难,对教育经费投入不足的实际状况,尽力争取项目、政策,采取县上投入一点,向上争取一点,学校自筹一点的办法,拓宽教育经费筹措渠道,确保“普实”工作的顺利完成。

 
为使我县普及实验教学(以下简称“普实”)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确保“普实”工作于2006年完成并顺利通过州人民政府的验收,按照省、州的统一规划和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推行党的教育方针,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目标,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巩固“两基”,落实“三全”,以普及实验教学为契机,加快基础教育发展,提高劳动者素质,积极推进全县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一)目标:2004年开始实施,拟定于2006年全县通过“实验教学普及县”州级验收。

  (二)任务:

  1、根据各乡(镇)、各学校办学情况,采取“分层推进,分类达标”的工作方法,逐步实施普及实验教学工作。

  ①2004年实施39所。其中:新华镇17所、板仑乡3所、归朝镇2所、谷拉乡1所、者桑乡2所、剥隘镇1所、那能乡2所、洞波乡2所、花甲乡1所、阿用乡1所、里达镇2所、睦伦乡1所、木央乡1所、 田蓬镇2所、郎恒乡1所。

  ②2005年实施65所。其中:板仑乡10所、归朝镇15所、者桑乡8所、剥隘镇7所、阿用乡8所、田蓬镇9所、里达镇8所。

  ③2006年实施67所。其中:谷拉乡12所、洞波乡11所、花甲乡9所、木央乡11所、睦伦乡7所、郎恒乡10所、那能乡7所。

  2、实验用房及设备。①新增中学实验室40间,仪器保管室30间;新增小学实验室145间,仪器保管室112间;②新增仪器柜1263个;③新增实验桌凳3152套,演示台198张;④配备初中物理、化学、生物一类教学实验仪器11套,完全中学生物一类教学实验仪器1套,小学自然一类教学实验仪器6套;二类104套。

  3、实验室管理。①举办小学自然实验员培训班,组织中学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员参加省、州级培训;②强化实验室内部管理和实验教学管理,使实验教学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轨道,提高实验开出率。

  (三)规范软件建设,健全“普实”档案,全面反映“普实”成果。各中、小学负责建立健全本乡(镇)“普实”档案、资料。

  (四)编辑、整理申报材料,报请州政府对我县“普实”工作进行复核和评估验收。

  (五)迎接州政府的复核,并根据复核反馈意见对全县“普实”工作进行查缺补漏,迎接省政府的评估验收。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实验室建设是学校办学条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普实”工作是“普九”工作的延续,是巩固提高“两基”、贯彻落实“三全”的必由之路。要广泛宣传,营造“普实”良好的舆论氛围,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普实”工作重要性和艰巨性的认识;县、乡要成立“普实”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负责组织协调各方面力量抓好“普实”工作;努力解决好“普实”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投入,确保按期保质完成“普实”任务。

  (二)明确职责,狠抓落实。我县教育基础薄弱,“普实”工作任务艰巨,各相关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将“普实”工作纳入单位年度目标管理和领导任期考核范畴,定期考核,严格奖惩,按照各自的职责认真做好“普实”各项工作。

  县政府工作职责:制订全县“普实”实施方案,统一领导、协调、督促各部门抓好“普实”各项工作,对全县“普实”工作进行评估。

  乡(镇)政府职责:贯彻落实上级“普实”的有关要求,制订本乡(镇)“普实”工作计划和实施办法;协调本乡(镇)有关部门解决好“普实”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统筹安排和督促检查教学仪器设备的充实、实验室建设等工作;布置、协调本乡(镇)自评工作。

  教育行政部门职责:制订全县“普实”工作规划,做好各学校“普实”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填报、审核、汇总评估表册;调配管理人员,指导开展实验教学活动;建立“普实”示范点,组织模式推广和交流。

  (三)实行县五套班子领导和县级各部门挂钩乡(镇)抓“普实”的工作制度,负责督促、协助、指导乡(镇)做好“普实”工作,重点帮助解决“普实”工作的资金、物质缺乏等问题。

  (四)加强实验员队伍建设。在稳定现有实验员队伍的基础上,积极开设各种实验员培训班,扩大实验员队伍,鼓励和支持理、化、生、自然各科任教师从事实验工作,适当引进外地实验员到我县任教,以解决我县实验教师严重不足的问题。

  (五)强化“普实”软件建设,全面反映“普实”成果。加强培训,提高软件工作人员技能;层层把关负责,全面规划“普实”各种档案、资料、表册,确保资料翔实、数据准确、程序合法、操作规范。

  (六)多方筹集资金,加大投入,确保“普实”工作的顺利完成。

  四、验收范围及标准

  (一)验收范围

  1、学科:中学物理、化学、生物和小学自然。

  2、项目:实验用房、实验室设施、仪器配备、实验员配备、实验室管理和实验教学。

  3、学校:完全中学、初级中学、完全小学。

  (二)学校评估验收标准

  1、实验用房:中学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室,小学自然实验室,仪器保管室及实验准备室应设的间数和使用面积,按《云南省普通中小学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工作规范》的规定标准进行验收。对1995年前建盖的实验室,中学一类学校的实验室每间使用面积不低于73平方米,保管室和准备室不低于43平方米;完全小学一类配备学校实验室使用面积不低于68平方米,保管室和准备室不低于33平方米。对二、三类实验仪器配备的农村学校,上述面积可适当降低。

  2、实验室内部设施

  ①每间实验室设有教师演示台,实验桌凳数量达到仪器配备类别分组数。

  ②每科仪器保管室仪器柜数量按规格陈列完仪器为准。

  ③实验准备室设有实验准备台。

  ④中学要求物理实验室供电到桌,化学实验室供水到位或设有多龙头长排水槽;小学自然实验室要求供水、供电到室。

  ⑤有安全设施:有危险药品专用柜、有灭火器、沙包、防盗栏、水电总闸等。

  3、仪器设备

  ①中学物理、化学、生物仪器配备,24个班以上(含24个班)按一类标准配备,其他可按二类标准配备。

  ②小学自然仪器配备,12个班以上(含12个班)配一类仪器,6个班至11个班配二类仪器,其他可配三类仪器。

  仪器品种按《云南省普通中学物理、化学、生物教学仪器及数学、地理、音乐、美术、体育、劳动技术课教学器材基本配备目录》和《云南省普通小学自然教学仪器及数学、音乐、美术、体育、劳动课教学器材基本配备目录》中各学科各类别所列品种和数量配备。

  4、实验人员

  ①中学24个班以上配5人以上,18个班至23个班配3人至4人,17个班以下配3人(即每学科1人)。

  ②小学城镇以上完小配专职1人以上,乡镇完小配专职或兼职1人,其他完小配兼职1人。

  ③完全中学实验员要求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初中和小学要求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并要求是初、中级职称教师和经过实验员培训的教师。

  5、实验室管理

  ①学校有领导分管实验室工作,实验室工作列入学校教学计划,领导深入实验室了解情况,帮助解决具体问题。

  ②管理制度健全并悬挂或张贴上墙,教学仪器建有各种帐目表册。

  五、验收程序

  (一)申报验收时间:2006年10月,小学以乡(镇)、中学以县教育局为单位,向县人民政府申报县级自检,并于11月向州人民政府申报州级验收。

  (二)有关要求:各乡(镇)在2007年5月以前,布置各学校自查并组织全乡(镇)自评。学校通过逐项自评后写出自评报告,填写“实验教学普及县”学校评估验收表一式3份,自留1份,交乡(镇)政府、县教育局各1份。经乡(镇)自评合格后,写出自评报告,报县人民政府进行县级初评。材料交县教育局2份,自留一份。经县初评合格后,由县向州申报复评验收,经州复评验收合格后,由州向省申请省级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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