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东莞两辆公交车上演惊魂一幕。一辆公交撞上了另外一辆公交,乘客以为公交车要翻车了,一名刘姓乘客称当时被吓得尿裤子。被撞的公交司机称两路公交因运营路线重合,摩擦较多。据统计,5月28日之后的10天内,两路公交车就发生了4次撞车事故。
公交车被开成“碰碰车”,乘客被吓得尿裤子,乘公交竟然要冒着生命的危险,这无疑是在践踏公共安全的底线。公交司机追逐利益无可厚非,但是如果罔顾公共安全的底线,甚至将利益冲突的“战火”引向公共领域,这显然是民众和社会无法容忍的。
假如对照《刑法》我们不难发现,公交车故意“对撞”,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无论是实施“对撞”的司机,还是纵容甚至指使司机做出如此行为的相关单位、企业都应该依法受到应有的惩罚。
除此之外,监管部门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在市场环境下,完全依靠企业的行业规范和司机的职业道德,可能无法完全维护公交车、乘客的安全。此时,监管部门绝不能“失声”、不作为。可在这次事件中,恰恰是监管部门的失职才最终导致了这种无序竞争、危害公共安全行为的出现。公共安全大于天,有力的监管,才能将这些安全隐患和危险因素消弭于萌芽阶段。公交车变成“碰碰车”,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相关监管部门和责任人难辞其咎。
公交“对撞”,公众安全何处安放?公共交通失序到如此境地,是该到了问责和纠偏的时候了。守住公共安全的底线,不但需要严格的准入门槛和约束制度,更需要相关监管部门发挥作用,共同保护民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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