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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方文山这样平庸的人

1

1969年1月,有个小男孩出生在台湾靠近台东的一个偏僻的小镇上,那地界儿在花莲南部。

台湾没有“草根”的说法,他们称作“蓝领”,指的是决计谈不上富贵,但也不至于说会饿死的社会中下阶层的人,男孩的家庭便是标准的蓝领家庭。

他的童年也不能说颠沛流离,直到很多年后他回忆起自己的童年,他最感激的还是家人健康且相处融洽。

那些年家庭的经济状况一直属于勉强维持状态,男孩从小就没什么零花钱,而求学的阶段也没有上过一天的才艺班,就更不用说什么专业系统地学钢琴、书法、绘画了,甚至男孩连幼儿园都没有上过。

不知道钱的坏处的人,才会执着于钱的好处。

为此,每个寒暑假,其他的小朋友都拥有着多彩的假期,而他都会去各种各样的地方做各种各样能做的工作,高尔夫球童、餐厅服务员、发小广告、送报纸,甚至还去工地上捡废弃的旧铁丝。

那时候附近工地的大楼跟个宝库似的,不仅有绑鹰架的旧铁丝,还有工人喝剩的易拉罐,每次男孩都可以换十几块台币。

倒不是说他懂事,而是他觉得自己可以挣钱是一件能带给他巨大的幸福。

吾少也贱,故多能鄙事。

2

高中时期的他混迹于桃园、龟山一带的工业区,成了最廉价的劳工,做着最辛苦的工作,拿着最微薄的薪资。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他的学习成绩一直都不好,他的父母常常苦口婆心地劝他好好上学,那会儿的他不知道上学对于蓝领家庭的孩子来说意味着什么。

他不知道,可是父母是知道的,读书好意味着开阔的前程、丰厚的物质以及跳出小镇的希望。

他就像很多年轻人一样,在最昂贵的年华里思考着在垂垂老去的后来才会明白的问题:读书到底有什么用?

毕竟买菜不会用三角函数,挤公交也不必说之乎者也。

男孩依旧会挨各门科目老师的臭骂,到底是老师对其恨铁不成钢还是其他原因,他都无暇顾及了,只越来越厌恶读书。

他唯一喜欢的就是写作文,因为喜欢,所以专注,常常是老师刚说完题目,他就以最快的速度写,总是第一个交上去,甚至这样都还不过瘾,还想着帮同学写。

但作文写得好,远不足以支撑他升入更高的学府。

他没考上大学,就去服兵役了。

而退役过后,已经被称作小伙子的小男孩,却因为只拥有私立职高学历的他,开始在社会颠沛。

他做过很多份工作,送过快递、在纺织厂当过机械维修工人诸如此类费力不讨好的活路。

毕竟他首先要活着。

3

烈日、安全帽、尘埃、泥土、工作服、电钻、钢筋水泥……这些元素当时是他生活的全部,和其他工人没什么差别。

在这平庸到看不见任何出人头地的希望的日子里,这个年轻人和其他工人唯一的差别,是这个他的口袋里,永远有一支笔和小本子。

中学时代的爱好延伸至此,变做了这个年轻人站在阴间看阳间的岁月里,唯一的光芒。

他开始用大量的阅读来打发闲散的时间,不仅看书,也看电影,看人间诸事,看红尘戏子,慢慢地他开始觉得,有些东西他也能写,于是他就在日常工作的口袋里装上纸笔,随时随地,写一些自己想写的东西。

他还谈了段恋爱,结果遭遇到八点档狗血肥皂剧情。女生家境富足,女方家长嫌弃年轻人家庭贫寒,于是到最后,感情遭遇夭折。

彼时,他23岁,生命中最生猛的年纪。

这一年里,他定下了人生的第一个目标,也和文字有关:他想成为一个编剧。

他报了两个编剧班,白天打工挣钱,晚上就去上课,一年之后,顺利毕业。

但电影这条路不是想像中的那么顺遂,年轻人的父辈没有通天的手腕,也没有通达的人脉,他连想在剧组找份工作都觉得有点无头苍蝇的感觉。

那几年台湾的电影市场也不景气,他想来想去,觉得可以先尝试着写歌词,进入音乐圈,说不定就可以进入电影圈。

于是他一边钻孔,一边琢磨歌词,来来回回写了好几百首,但写了又没人看,谁会相信一个建筑工人能写出什么惊为天人的词来?他在音乐这行当儿也没有资源,没人认识他,也没有人想要认识他。

年轻人用了最笨的方法,他挑了一百首歌,装订成册,为了怕别人没有耐心看,还自己弄了目录索引什么的。

他印了一百册,按照当时音乐公司发行的磁带背后的地址挨个寄出去。其实当时台湾的音乐公司不多,但他想着,多寄一份,可能就不会夭折在前台,可能不会被丢在总台的垃圾桶,可能老板、经纪人这些有决策权的人会更多一点机会看到。

然而,石沉大海四个字足以给任何雄心勃勃的少年当头一闷锤,他等了很久都毫无回音,谁会愿意天天去做没有回音的事情呢?

那是1997年,他已经度过了自己28岁的生日,那会儿他的职业,是防盗系统的安装工人。

正当他几乎要放弃的时候,都不能叫做少年的男人接到了一个电话,让他去台北。

而打电话的人,叫做吴宗宪。

他不相信,以为朋友在跟他开玩笑,但是他听着对面风靡整个台湾的特有嗓音,还是抱着半信半疑的心态登上了去台北的车。

这个电话是男人投出一百份歌词合集后收到的唯一的回音。

或许从此,这个叫做“方文山”的男人可以有不平庸的人生吧。

4

方文山去了吴宗宪的公司报道。

他穿上了自己平常穿的T恤,带着自己心心念念的作品,还去买了一张吴宗宪的专辑,想着用找他签名的方式来缓和一下自己不善于社交的缺点,不是每一个人生来都八面玲珑长袖善舞的。

结果吴宗宪忙着录影,就简单地跟他说了说关于签约的年限、版税的分配什么的事情就算完了,没有签约金、没有底薪、没有任何承诺,只有公司买你的歌才会给你钱。

但方文山还是很知足,反正不管如何都比自己从前的工作有希望得多。

当时他特别喜欢称作自己是“宪哥的人”,这种自称有一种归属感。“宪哥”毕竟是台湾娱乐圈的大佬,而他的人自然也不止方文山一个,那一年,同时招进来的,就有七八个人。

而这七八个人里,就有周杰伦。

方文山慢慢地发现现实和想像差别还是很大的,不是说你签约了公司你就能吃上这口饭,最开始的一年里,方文山毫无收入。

就像SHE有首歌叫《听袁惟仁弹吉他》,里面就有这样的句子:

“写歌其实不容易卖歌又要靠运气靠关系难得最好的歌,运气好被公司保留但保留不一定会用用又不一定会被打就算变成主打版税可能又会拖拖拖但是亲爱的朋友你们千万不能放弃啊你看他写了这么多,这么多说真的没有中的歌曲至少一两百首成功的背后总是堆积着高高的寂寞”

那会儿的方文山差不多就和这歌里描写的状态一样。刚进公司的时候和周杰伦都比较穷,于是大多数时间会选择住在公司,说是住公司,其实也不过就是录音室里搭几张椅子,或者就在沙发上睡。

但是能做自己喜欢做的事,两个人都习惯苦中作乐,方文山罗列了一大堆住在公司的好处,吃、住、洗澡、水电都不用交钱,不仅有宽带,而且还有有线电视。

那个时候是有“比稿”的概念,就是公司拿一首曲子,让所有的作词人都写,然后挑一个出来。

那会儿几乎所有人都重视情绪的煽动,从细腻的辞藻里去放大听众的情感,只有方文山,重视的是画面感,这和他上过编剧培训有关,拿电影创作的初心去写词,自然会有强大的画面感,是有点剑走偏锋,有幸的是效果不错。

尽管如此,这一年里,方文山还是会有捉襟见肘的窘态,于是他又跑到唱片公司做兼职,去帮忙推销音乐卡带。

剩下的全部时间,都耗在了歌词功力上,他去研究别人写词的技巧,反复推敲,夜以继日,甚至用小说的全知观点去写词,还把之前写过的词都拿出来重新修改。

1999年,他终于发表了第一首歌,收在了闽南语天后江蕙的《半醉半清醒》这张专辑里,叫做《落雨声》,是首感谢亲恩的闽南歌,也是方文山妈妈最喜欢的歌,而作曲,便是周杰伦。

那个时候,距离周杰伦发表的第一首歌《三暝三日》,差不多6、7个月的时间。

而他们俩共同创作的世人熟知的第一首歌,应该是那首《你比从前快乐》。

周杰伦的故事大都耳熟能详,那个一天写一首持续数个月的执着的男人,在吴宗宪把他的歌拿出去推荐给各个天王天后然后被拒绝的后来,得到了一个“只要你10天写出50首歌,而我可以从中挑10首,我就帮你出唱片”的机会。

但凡世间事,总怕人痴魔。

周杰伦那会儿的词人,便是吴宗宪“觉得新鲜”给凑在一起的方文山,10天之内搞出了一张专辑,叫做《JAY》,这张专辑有10首歌,方文山写了5首的词。

一战成神。

那是2001年,《JAY》横扫了整个华语歌坛,而方文山一首《娘子》,提名了金曲奖最佳作词人。

那一年,方文山31岁。

从第二年《范特西》中的《威廉古堡》开始,方文山横扫了整个作词界的奖项,周杰伦进入了屠榜时代。

后来的故事,大家就都知道了。

5

我素来喜欢野路子出身的选手,不会特别喜欢科班出身的玩家,所以很长时间我都觉得方文山的笔下是有个乾坤的。

毕竟是玩文字的后生,所以也得承认,方文山很多时候都教会了我很多。只是佳句本天成,妙手偶得之,我只盼着有朝一日在我的努力之下,也能写出几笔让人赞美的文字。

对于方文山的业务能力,我还是想说《烟花易冷》,虽然中国风的数量在方文山的笔下不过五分之一的江山,但当时第一次听这歌的时候,我还是懵逼了,比当初听“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的《发如雪》还懵逼。

不仅仅是好听,最关键的是这么长的文字全篇押韵,不仅押韵,而且把故事写得这么出彩。杨炫之的《洛阳伽蓝记》我看过,我还记得是《四库全书》里面的,但“将军白发美人冢”这七个字是真的好说不好写,何况还要写成这样。

方文山还有个和其他作词人不一样的写词习惯,他偏爱把形容词动词化,然后整个意境就往上走了。

举个例子,“你发如雪,凄美了离别”严格来说还是一个病句,但用在这里也未见不妥,这真不是我跪,我曾经想过用其他词来换“凄美”这个词,但我能想到的,动词是“融化”和“枯萎”,形容词是“冰凉”。

……怎么看我都是个菜鸽子……

有喜欢玩文字游戏的朋友,真的可以去琢磨琢磨方文山的词,相信你会有不同的感受。

当然,有一句说一句,我反感比较,毕竟文无第一武无第二,作词这行当,前有黄霑,后有林夕,无论是黄俊郎还是黄伟文,都是此间圣手,喜欢谁都无可厚非。

不必过分贬低,也不必过分吹捧。

你可以不喜欢方文山,但不能去说喜欢方文山的人蠢,毕竟你再觉得方文山只是一味地堆积辞藻,因为大众而去反感,真没必要,我最烦的就是觉得众人皆醉我独醒的人。

6

以前对于方文山,我更多的还是停留在歌词和诗集上,毕竟我也偏爱文字的排列组合,上学那会儿也因为上课无聊填过歌词,但也决计说不上去了解一下他从前的故事,只知道当初那门不当户不对的爱情,被他写成了《珊瑚海》,他本人还出演了mv。

后来是琢磨他写的词琢磨深了,不知不觉就去看了看他的故事,看完后觉得很励志不是么?

三十岁前的众生牛马,换了三十岁后的诸佛龙象。

三十岁前的方文山,和你和我和野草野花有什么不一样,但凭什么现在就被称作词圣?我们追了一个青春的周杰伦,难道不是追了一个青春的方文山么?

他29岁的时候,还在距离台北一个小时车程的桃园工作,还没有手机,也没有信用卡,更没有电脑,银行存款通常就是当月薪水的数目,到了月底又归零,就算在台北工作,他也骑摩托车上下班,整整快骑了一年。

像不像我们现在的蝇营狗苟?

可他放弃了么?没有。

方文山的梦想是拍电影,但你知道么,他自己导的电影早就出来了。

我的后台前天收到这样一条留言:

“鹿狗,我现在在上海做着一份设计的工作,平时很忙。我很喜欢摄影,喜欢得不得了,梦想是当一个摄影师,能够开自己的摄影展。但你知道的,上海生存压力太大,我只能不停地工作养活自己,基本没什么空闲时间,上周我打扫自己的出租屋,发现相机已经沾满了灰尘,这让我很难过,是不是我最终还是会放弃自己的梦想了?”

我看到这条留言的时候,想都没想就回道:

“能放弃的,都不叫梦想。”

这个时代真的有病,说“梦想”两个字好像是会被人嘲笑的。一半的人说你不现实,一半的人说你很鸡汤,于是在这种氛围下,无数的人都忘记了自己到底想要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只觉得有钱就好了,有车有房就好了,每天花天酒地能付账就好了。

可是,你不知道,钱和其他物质上的东西,都会因为你追求自己的梦想而来追求你。

可是,如果我们都不敢说出来梦想这两个字,又怎么有勇气去追逐呢?

你都不敢说你是要成为海贼王的男人,那你凭什么纵横伟大的航路。

你无数次地暗示自己:

我其实就是个平凡普通的人,没有出彩的样貌,没有显赫的家世,没有近妖的智慧,什么都没有。

那你看看方文山的前三十年的样子,看看他的学历,看看他的过往,甚至说看看他的模样,你来告诉我,你在害怕什么?

7

或许,我们终其一生也成不了第二个方文山,但我们始终可以成为第一个自己。

最后,请持续相信你关注我是因为你爱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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