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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学”形成于1914

 “小说评论派”欺世盗名冒充“红学”35年闹剧,该收场了(之三)

 

    三、“红学”形成于1914—1923年

 

    (一)1914年王梦阮和沈瓶庵《红楼梦索隐》出版

    1914年出版王梦阮和沈瓶庵的《红楼梦索隐》。该书在“例言”及“提要”中写了如下一些内容:

 

    1、认为《红楼梦》一书“无一妄发之语,无一架空之事”

    “例言”中写道:

 

    下走不敏,却于是书融会有年,因敢逐节加评,以见书中无一妄发之语,无一架空之事。即偶尔闲情点缀,亦非关合映带,点睛伏脉,与寻常小说演义者不同。[1]

 

    2、对《红楼梦》中“真”与“假”关系的看法

   《索隐》认为:

 

    开卷第一回中,即明言“将真事隐去,用假语村言”云云。可见铺叙之语,无非假语;隐含之事,自是真事。儿女风流,闺帷纤琐,大都皆假语之类;情节构造,人物升沉,大都皆真事之类。不求其真,无以见是书包孕之大,不玩其假,无以见是书结构之精。[2]

 

    3、认为《红楼梦》是纪事之作,而非言情之作

    《索隐》作者认为:

 

    其书大抵为纪事之作,非言情之作。特其事为时忌讳,作者有所不敢言,亦有所不忍言,不得已乃以变例出之。假设家庭,托言儿女,借言情以书其事,是纯用借宾定主法也。[3]

    全书以纪事为主,以言情为宾,而书中纪事不十之三,方情反十之七,宾主得毋倒置?不知作者正以有不敢言,不忍言之隐,故于其人其事,一念唯恐人不知,又一念唯恐人易知。[4]

 

    《索隐》作者认为:《红楼梦》是一部纪事之作,非言情之作。为了掩盖其纪事,从表面看,言情部分所占比例较大,占大约“十之七”,而纪事部分则少些,为“十之三”。为什么产生这种情况呢?是因为《红楼梦》作者“有不敢言,不忍言之隐,故于其人其事,一念唯恐人不知,又一念唯恐人易知”。

 

    4、《红楼梦》作者能将“真事”隐进小说中,盖因极为博学

    《索隐》作者认为《红楼梦》作者集丰厚的中华文化于一身,曰:

 

    (《红楼梦》)作者实有得于经旨处,其美剌学《诗》,其书法学《春秋》,其参互错综学《周易》,其淋漓痛快学《孟子》。[5]

 

    正由于《红楼梦》作者中华文化的基础十分雄厚,知识极为渊博,才可能写起书来十分自如。《索隐》作者说:

 

    作《红楼》必善作八股文,其全书皆创词造意,点题处不过数语而已。

    作《红楼》人必善制灯谜,全书是一总谜,每段中又含无数小谜,智者射而出之。

    全书中词曲、诗文、谜语皆关合事实者多,非漫然为诸儿女作代笔,亦非故为谶语,为假设之人卜身世也。

    书中以葫芦庙开始,是作者狡猾处。言将真事隐去,全装天下后世于闷葫芦之内也。然书中于士隐未去之顷,又言庙被火焚,火化葫芦。可见作者用心,不过假设迷藏,仍留一线光明出入于闷葫芦之外。特阅者堕情网,不复问咫天中尚有何事,葫芦深处尚有何人,是以迷障相传,全不知作者本意。是非葫芦之过,但打破葫芦者无人耳![6]

 

    《索隐》作者认为:正是由他们“打破”了“葫芦”,解析出来《红楼梦》背后之隐。他们能够挖掘出《红楼梦》背后之隐,是由于他们了解《红楼梦》“作者本意”。

 

    5、《红楼梦》作者以“梨园演剧法”隐写“真事”

    《索隐》一书关于《红楼梦》的隐写方法,认为:

 

    惟将真事隐去,演出一篇大文,叙述贾府上下几三百人,煞是热闹。然本事固甚有限,以假例真,傥拘拘一事一人,僵李代桃,张冠不得李戴,则全书不但人多无着而且颠倒错乱,牵合甚难。作者惟以梨园演剧法出之,说来方井井有条,亦复头头是道。盖上下数百人中,不必一一派定脚色,或以此扮彼,或以彼演此,或数人合演一人,或一人分扮数人,或先演其后半部再演前半部,或但用之此一场即不复问其下一场。如此变动不居,乃见偌大舞台佳剧迭更,名伶百出,无拥挤复杂之病。[7]

 

    《索隐》作者认为:《红楼梦》采取“隐”写“真事”的方法是“梨园演剧法”——可以一人演数人,也可数人扮一人。

 

    6、说明书中隐事,闻于“京师故老”,为说明隐事,采取“注经考史法”

    那么,《索隐》作者认为《红楼梦》中隐写怎样的人和事呢?写道:

 

    请试言之,盖尝闻之京师故老云:是书全为清世祖与董鄂妃而作,兼及当时诸名王奇女也。[8]

 

    《索隐》作者对于《红楼梦》中所隐写之人之事,从何得知的呢?曰:“尝闻之京师故老云”,并说:对于这些事件“虽不见于诸家记载,而传者孔多,决非虚妄。”[9]

如何来向读者说明该书是隐写的清世祖与董鄂妃之事呢?《索隐》作者云:采取的是“注经考史法”。即“有异闻,有歧说,为疑义,并著而出之,亦注经考史法也。”[10]

    需要说明的是:王梦阮和沈瓶庵认为的隐事——顺治帝与董小宛之事,后来被历史学家孟森《董小宛考》批驳。孟森指出:顺治出生之年,董小宛已十五岁。“顺治八年辛卯正月二日,小宛死,是年小宛为二十八岁,……而清太祖犹十四岁之童年。盖小宛之年长以倍,谓有入宫邀宠之理乎?”[11]证明王、沈的索隐是错误的。但就王、沈二人的主观态度来说,还是严肃认真的,更可贵的是他们不仅将“京师故老”的传说记录下来,而且将依据什么方法推断出来的传说——也作了记录。这种解谜的方法也正是作者曹雪芹将真事隐写入“假语村言”的方法。这些“解谜之法”“京城故老”是怎样得知的?——可能是他们自己想出来的吗?这就无法考证了。不管怎样,王、沈记录下来的“解谜”方法,还是有参考价值的。

 

    (二)1917年蔡元培的《石头记索隐》出版

    蔡元培于1917年出版《石头记索隐》。该书认为:

 

    《石头记》者,清康熙朝政治小说也。作者持民族主义甚挚,书中本事在吊明之亡,揭清之失,而尤于汉族名士仕清者寓痛惜之意。[12]

    知其所寄托之人物,可用三法推求:一、品行相类者;二、轶事有征者;三、姓名相关者。于是,以湘云之豪放而推为其年,以惜春之冷僻推为荪友,用第一法也;以宝玉逢魔魇而推为胤礽,以凤姐哭向金陵而推为余国柱,用第二法也;以探春之名与探花有关而推为健庵,以宝琴之名与孔子学琴于师襄之故事有关而推为辟疆,用第三法也。然每举一人,率兼用三法或两法,有可推证,始质言之。[13]

 

    关于蔡元培是如何具体索隐的,仅举几例来介绍:

 

    阐证本事,以《郎潜纪闻》所述徐柳泉说为最合,所谓宝钗影高澹人,妙玉影姜西溟是也。近人《乘光金笔记》谓书中女人皆指汉人,男人皆指满人,以宝玉曾云男人是土做的,女人是水做的是也,尤与鄙见相合。

    书中红字多影朱字。朱者明也,汉也。宝玉有爱红之癖,言以满人而爱汉族文化也;好吃人口上胭脂,言拾汉人唾余也。

    宝玉在大观园中所居曰怡红院,即爱红之义。所谓曹雪芹于悼红轩中增删本书,则吊明之义也。……又曰《情僧录》及《风月宝鉴》者,或就表面命名,或以情字影清字,又以古人有清风明月语,以风月影明清,亦未可知也。

    书中女子多指汉人,男子多指满人。不独女子是水作的骨肉,男子是泥作的骨肉,与汉字、满字有关也。我国古代哲学,以阴阳二字说明一切对待之事物。《易·坤卦·彖传》曰:“地道也,妻道也,臣道也,是以夫妻君臣分配于阴阳也。”《石头记》即用其义。第三十一回湘云说:“比如天是阳,地就是阴。……”……男为阳,主子亦为阳;女为阴,奴才亦为阴。本书明明揭出。[14]

 

    对于这种索隐,通常称“康熙朝政治状态说”。蔡元培的“索隐”结论已经过验证,是完全错误的。但他所认为的书中充满了隐喻还是正确的。书中为了将“真事”“隐”于其中,比喻的确极多。

 

    (三)1921年胡适《红楼梦考证》出版

    胡适于1921年出版了《红楼梦考证》。这部书批评了《红楼梦》研究中的索隐、附会的研究方法。他在第一部分便列举了三派索隐观点。其中第一派为王梦阮和沈瓶庵的《红楼梦索隐》,第二派为蔡元培的《石头记索隐》。他认为:“若想了解《红楼梦》,必须先打破这处种牵强附会的《红楼梦》谜学。”[15]

    胡适主张怎样研究《红楼梦》呢?他说:

 

    其实做《红楼梦》的考证,尽可以不用那种附会的法子。我们只须根据可靠的版本与可靠的材料,考定这书的著者究竟是谁,著者的事迹家世,著书的时代,这书曾有何种不同的本子,这些本子的来历如何。这些问题乃是《红楼梦》考证的正当范围。[16]

 

    关于《红楼梦考证》的研究方法,胡适总结为:“大胆的假设,小心和求证。”这实际是源于杜威实验主义哲学思想的形而上学的研究方法。

    胡适经过考证,认为:

 

    《红楼梦》明明是一部“将真事隐去”的自叙的书。若作者是曹雪芹,那么,曹雪芹即是《红楼梦》开端时那个深自忏悔的“我”!即是书里的甄贾(真假)两个宝玉的底本!懂得这个道理,便知书的贾府与甄府都只是曹雪芹家的影子。[17]

 

    关于《红楼梦》的性质,胡适认为:“……《红楼梦》是一部自然主义的杰作。那班猜谜的红学大家不晓得《红楼梦》的真价值在这平淡无奇的自然主义的上面……”[18]

    关于《红楼梦》“本子”问题。胡适将有正书局戚序本八十回《石头记》与程伟元一百二十回《红楼梦》作了比较,认为:“《红楼梦》最初只有八十回,直至乾隆五十六年以后始有百二十回的《红楼梦》。这是无可疑的。”[19]

    关于《红楼梦》作者及家世,得出如下六条结论:

 

    (1)《红楼梦》的著者是曹雪芹。

    (2)曹雪芹是汉军正白旗人,曹寅的孙子,曹頫的儿子,生于极富贵之家,身经极繁华绮丽的生活,又带有文学与美术的遗传与环境。他会做诗,也能画,与一班八旗名士往来。但他的生活非常贫苦,他因为不得志,故流为一种纵酒放浪的生活。

    (3)曹寅死于康熙五十一年。曹雪芹大概生于此时,或稍后。

    (4)曹家极盛时,曾办过四次以上的接驾的阔差;但后来家渐衰败,大概因亏空得罪被抄没。

    (5)《红楼梦》一书是曹雪芹破产倾家之后,在贫困之中做的。做书的年代大概当乾隆初年到乾隆三十年左右,书未完而曹雪芹死了。

    (6)《红楼梦》即曹雪芹自己的化身,甄贾两府即是当日曹家的影子。(故贾府在“长安”都中,而甄府则始终在江南。)[20]

 

    (四)1923年正式冠以《红楼梦》“考索”研究以“红学”之名——称“索隐”之法为“旧红学”,“考证”之法为“新红学”

      1923年出版俞平伯《红楼梦辨》一书,顾颉刚为该书写“序”。正式对“考索”冠以“红学”之名,并以“新”与“旧”二字将两者相区别。他说:胡适《红楼梦考证》和俞平伯《红楼梦辨》的出版,标识着“旧红学的打倒,新红学的建立”。[21]

    顾颉刚所指的“旧红学”,即蔡元培、王梦阮等人的索隐研究。顾颉刚所指的“新红学”则是胡适、俞平伯等人的考证派自传说。

   余英时认为“新红学”与“旧红学”的共同点在于:他们都努力去解开《石头记》(《红楼梦》)小说背后所隐写之“真事”(“史”)。不同点在于:“各有其立足点:前者认为《红楼梦》的背后隐藏着‘家恨’,而后者则以为它的真实背景是‘国仇’。” [22]

   无论“新红学”,还是“旧红学”,都不涉及“小说评论”。当时的人们,包括《红楼梦评论》的作者王国维在内,都不认为“小说评论”可与“考索”(“红学”)相混淆,而将其排除于“红学”之外。



[1] 见王梦阮、沈瓶庵《红楼梦索隐》第3页,北京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

[2] 见王梦阮、沈瓶庵《红楼梦索隐》第5页,北京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

[3] 见王梦阮、沈瓶庵《红楼梦索隐》第5页,北京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

[4] 同上。

[5] 见王梦阮、沈瓶庵《红楼梦索隐》第6页,北京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

[6] 见王梦阮、沈瓶庵《红楼梦索隐》第7—8页,北京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

[7] 见王梦阮、沈瓶庵《红楼梦索隐》第6页,北京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

[8] 见王梦阮、沈瓶庵《红楼梦索隐》第9页,北京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

[9] 见王梦阮、沈瓶庵《红楼梦索隐》第10页,北京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

[10] 见王梦阮、沈瓶庵《红楼梦索隐》第3页,北京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

[11] 孟森《董小宛考》,载于《石头记索隐·红楼梦考证》第64页。北京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

[12] 《石头记索隐·红楼梦考证》第6页,北京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

[13] 同上,第1页。

[14] 《石头记索隐·红楼梦考证》第6—9页,北京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

[15] 同上,第81—82页。

[16] 同上,第82页。

[17] 《石头记索隐·红楼梦考证》第92页,北京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

[18] 同上,第99页。

[19] 同上,第100页。

[20] 同上,第99—100页。

[21] 《红楼梦辨·顾序》,载于《俞平伯论红楼梦》第79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出版。

[22] 见余英时《近代红学的发展与红学革命——一个学术史的分析》,载于《海外红学论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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