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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北京白云观白云讲堂周高德道长《道德经》简读四(第十四章——第十八章)

《道德经》简读第四讲

第十四章


道德经简读第十四章


      本章内容包括两部分。前一部分(从开头到“随之不见其后”)描写“道”体。“道”,它无色、无声、无形而无法感知;它无上无下,不可名状;对它的描述最终复归于“无”:它是无状之状,无物之象,若存若亡,不可见之。一言以蔽之,“道”幽隐深远而神妙莫测。后一部分(其余内容)讲“道”作用于物所显现的规律能为人们所遵循。指出“道”是宇宙万物的本原,了解了这点就叫做了解了“道”的根本内涵。概言之,本章论述了“道”之体及“道”之用。

     视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搏之不得①,名曰“微”。此三者,不可致诘②,故混而为一。其上不皦,其下不昧,绳绳不可名③,复归于无物④。是谓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是谓惚恍。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后。

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能知古始,是谓道纪。⑤

[校释]

①搏之不得:“搏”字从王弼本,河上公本作“抟”。

②致诘:“致”,达到。“诘”(jié),追问。追问,意为追根究底地问(结果或原委)。

③绳绳不可名:道藏本作“绳绳兮不可名”。按:帛书本作“寻寻呵不可名也”。

④复归于无物:“复归”意为回返(“复”,回也;“归”,返回也。)“于”,在此句中作介词,相当于“到”。 “无物”,并不是说什么东西(“物”)都没有(“无”)。这里的“无”,用现代哲学语言来说,即所谓“非存在”。“非存在”并非“不存在”,不是“无物”,而是“万物”之产生的最初本原。因此说“无,名天地之始。”正是由于这个“无”,并非真“无”,而是真“有”,因此才说“有,名万物之母。”总之,“无”是指“道”之体。(“物”,疑后人所加。案《辅行记》十之二引“复归于无”而无“物”字。)此句意为:对“道”体的描述,最终仍将回返到“无”的状态——即无法看见其颜色、无法听到其声音、无法摸着其形体——的状态。

⑤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能知古始,是谓道纪:帛书甲、乙本均为:“执今之道,以御今之有。以知古始,是谓道纪。”河上公本为:“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以知古始,是谓道纪。”王弼本为:“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能知古始,是谓道纪。”本书从王弼本。

[今译]

(“道”)无法看见其颜色,因此命名它为“夷”;无法听到其声音,因此命名为它“希”;无法摸着其形体,因此命名为它“微”。(“夷”、“希”、“微”)这三个词分别从视觉、听觉和触觉的角度来描述感官无法感知的“道”,而对于感官无法感知的“道”不可能达到追根究底弄个明白的境地,所以将这三个词联合起来而共同描述“道”。(“道”)它的上方不明亮,它的下方不昏暗。它就像那连接空中风筝的细长又细长的绳子一样啊,虽然真实存在,却视之不见而不可名状。因此,对“道”的描述,最终仍将回返到“无”的状态——即无法看见其颜色、无法听到其声音、无法摸着其形体——的状态。这叫做没有形状的形状,没有物象的物象,这叫做“恍惚” ——隐约不清。(因此,)假使人们想迎着它,也不可能看见的它头;假使人们想随着它,也不可能看见它的尾。

       如果人们把握古来就存在的“道”,便可以来驾驭现今世界中的万事万物。能够了解宇宙万物的最初本始,这就叫做了解了“道”的根本。

[札记]

无色无声且无形,三者混一为道身。

执古之道御今有,能知古始谓知根。

第十五章


道德经简读第十五章


     本章主要描述和歌颂“善为士者”的举止容态及精神境界,其主要表现为——谨慎稳重、畏惧小心、严肃端庄、宽以待人、敦厚朴实、心胸旷达、和光同尘等,旨在教人效法之,以完善其人格修养。

     古之善为士者①,微妙玄通,深不可识②。夫唯不可识,故强为之容﹕

豫兮,若冬涉川;

犹兮,若畏四邻;

俨兮,其若客;

涣兮,若冰之将释③;

敦兮,其若朴;

旷兮,其若谷;

浑兮,其若浊④。

孰能浊以止静之徐清⑤﹖

孰能安以久动之徐生﹖

保此道者,不欲盈。夫唯不盈,故能蔽不新成⑥。

[校释]

①善为士者:楚简本、河上公本、王弼本作“善为士者”;帛书乙本(甲本缺)、傅奕本作“善为道者”。

②深不可识:楚简本及帛书甲、乙本作:“深不可志”;河上公本、王弼本为“深不可识”。“识”,shí,又读zhì,通“志”,记。此句意为古之善为道者,潜修密行、韬光养晦、深藏不露、神秘难测,因而令人无法认识、无法记述。

③涣兮若冰之将释:河上公本、王弼本为“涣兮若冰之将释”。按:帛书本作“涣呵其若淩澤” ;楚简本此句(释文)作“涣兮其若释”。“呵”,这里同“啊”。

今有“涣然冰释”一词,形容嫌隙、疑虑、误会等完全消除——像冰融化一样。

④浑兮其若浊:河上公本为“浑兮其若浊”,王弼本为“混兮其若浊”。按:“混”读hún时,与“浑”(hún)部分同义:A、浑浊(混浊); B、糊涂;不明事理。另:“浑浑噩噩”形容无知无识的样子;“混沌”亦是形容无知无识的样子。在这里“混”与“浑”同义。

⑤孰能浊以止静之徐清:河上公影宋本原无“止”字,按河上公道藏本有“止”字。本书从后者。

⑥蔽不新成:从河上公影宋本 及王弼本。按:帛书(甲本残缺)乙本作“敝而不成”,傅奕本亦作“敝而不成”,《淮南子·道应篇》引《老子》作“弊而不新成”。“蔽”,遮蔽,意为韬光养晦(即隐藏才华,不使外露)。“不新成”,指不显露所取得的新成就。“蔽不新成”,意为韬光养晦而不显露所取得的新成就。

“蔽不新成”,有注家疑作“蔽而新成”,认为篆文“而”和“不”因形近而误写。

[今译]

古时候善于行“道”、体“道”和修“道”的人,对深奥玄妙的大“道”之理十分精通。因潜修密行、韬光养晦、深藏不露、神秘难测,而令人无法认识、无法记述。正是因 为无法认识、无法记述,所以只能勉强对他作些形容:

行事小心谨慎啊,如同冬天踩着薄冰过河一样而不敢急躁冒进;

为人谨慎小心啊,好像害怕四邻的指责一样而不敢轻举妄动;

恭敬、庄重、严肃啊,好像作客一样;

消除嫌隙、疑虑、误会啊,好像冰遇热融化一样 。

为人敦厚质朴啊,好像原初的木材一样;

心胸旷达(开阔)啊,好像虚空的山谷一样;

混同尘世啊,好像浊水一样; 

谁能够使混浊的状态沉静下来,让它慢慢地澄清?

谁能够使安静的状态运动起来,让它慢慢地充满生机?

保持上述为人处世、修真养性之道的人,不骄傲自满。正是因为他不骄傲自满,所以能够韬光养晦而不显露所取得的新成就。

[札记]

善为道者体道行,若冬涉川畏四邻。

微妙玄通不可识,只缘蔽而不新成。


第十六章


道德经简读第十六章


     本章的核心是主张“致虚”、“守静”。老子为论证这一主张,首先根据万物生长变化过程中循环往复的自然现象,揭示虚静是万物生命的本根(“根”),同时又是万物生命的自然本性(“命”)。既然万物最终都要回归到虚静的生命本根(“归根”),都要复返到虚静的自然本性(“复命”),作为万物之长的人则更应该效法天道“归根”、“复命”,即“致虚”“守静”。况且,大道以虚无为体、以清静为宗,学道之人必须“致虚守静”,这样才能与“道”相合。

接着,老子从“知常”与“不知常”正反两方面来论证“致虚”“守静”的重要性。这里所言之“常”,是指万物复归虚静之自然本性的永恒不变的规律。如果不知“常”而轻举妄动,就会遭受不幸;如果知“常”而致虚守静,便能包容一切、公正无私、周到全面、符合自然、与道相合,从而长久平安、终身无险。

     致虚极,守静笃。

万物并作,吾以观其复①。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归根曰静②静曰复命③。复命曰常④,知常曰明。

不知常,妄作凶⑤。知常容,容乃公,公乃王⑥,王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没身不殆。

[校释]

①吾以观其复:从河上公影宋本。河上公道藏本“以”字下有“是”字;王弼本作“吾以观复”。按:帛书本作“吾以观其复也”。 “以”,此处作介词。介绍动作、行为所使用的工具,凭借的条件。“万物并作,吾以观其复”,是讲“吾以(万物并作)观其复”。

②归根曰静:“归根”,指万物回归到本根,这本根就是虚静。虚静是万物的起始状态,换言之即万物的起始状态具有虚静的本性。

③静曰复命:帛书本、河上公影宋本、王弼本为“是谓复命”。河上公道藏本、傅奕本、景龙碑、敦煌本、强思齐本为“静曰复命”。本书从后者。

       ④复命曰常:“命”,生命。这里指生命之起始状态下所具有的虚静本性。“复命”实际上指复归生命的虚静本性。“常”,永久的、固定的。引申为规律、准则。这里特指万物复归虚静之自然本性的永恒不变的规律。

⑤不知常,妄作凶:从河上公及王弼本。按:帛书甲、乙本皆作“不知常妄,妄作凶。”

⑥公乃王:王弼《注》曰:“荡然公平,则乃至于无所不周普也。”因此,有注家认为“公乃王”当作“公乃全”。按:帛书甲、乙本均为“公乃王”。“王”可以从两方面理解:其一、读wáng,一国的君主。“公乃王”,意为公正无私,则可以配做一国之君主。其二、读wàng,君主有天下,统治。“公乃王”,意为公正无私,则可以拥有天下或统治天下。“公乃王”,既可用于治国,也可用于治身。用于治身,其“公”指人无私无欲,这是治身(养生)的关键。

[今译]

       达到心境空明至极,保持心境宁静专一。

万物都在生长变化,我从中已经观察到它们(循环往复而)返回初始(虚静)的普遍规律。夫万物纷繁众多,生长茂盛,但最终都要返回到它们的本根。返回本根叫做“静”,静叫做复归生命的本性。万物复归生命的虚静本性,叫做永恒不变的自然规律。了解了这一永恒不变的自然规律,叫做明理。如果不了解这一永恒不变的自然规律而轻举妄动,就会遭到不幸。

       了解万物复归于虚静的这一永恒不变的自然规律,才能够效法之而无所不容;无所不容,才能够做到公正无私;公正无私,才能够治理天下;这样治理天下,才能够符合天理;符合天理,才能够符合大道;符合大道,才能够平安长久,终身不会遭受危险。

[札记]

万物并作复归根,归根曰静知此明。

夫唯虚静合常道,致虚守静乃成真。


第十七章


道德经简读第十七章


      老子通过从百姓对君主的不同反应,顺次排列了四种君主,旨在希望君主择善而从,实行无为而治,让百姓自由自在地生活。

     太上,下知有之。其次,亲而誉之①;其次,畏之;其次,侮之。信不足焉,有不信焉。

犹②兮,其贵言。功成事遂,百姓皆谓我自然③。

[校释]

①亲而誉之:楚简本、帛书本作“亲誉之”;河上公影宋本作“亲之誉之”,道藏本作“亲而誉之”;王弼本作“亲而誉之”。 

②犹:帛书(甲本缺)乙本、河上公本为“犹”;王弼本作“悠”;楚简本作“猷”(yóu,计谋,谋划)。本书从前者。“犹”,犹豫不决。这里指慎重的态度。

③自然:“自”,自己;“然”,代词,这样。“自然”意为自己这样,或自己如此。换言之,即人们常说的自然而然。车载说:“老子全书谈及‘自然’一辞的文字,计有五处,……老子书提出‘自然’一辞,在各方面加以运用,从来没有把它看着是客观存在的自然界,而是运用自然一语,说明莫知其然而然的不加人为任其自然的状态,仅为老子全书中心思想“无为”一语的写状而已。”(《论老子》)

[今译]

最高明的君主,实行无为而治,老百姓只是仅仅知道国家有他这么一位君主存在而已;次一等的君主,老百姓亲近他、称赞他;再次一等的君主,老百姓畏惧他;更次一等的君主,老百姓轻慢他。(如果)君主对老百姓不够讲信用,在这种情况下就必然会导致老百姓不信赖君主。

       (最高明的君主,)慎之又慎啊,他不轻易发号施令。事情顺利地完成了,老百姓都说:“这是我们自己按照自己的意愿去做的”。

[札记]

功成事遂凭自力,太上无为下不知。

最忌失信犯众怒,犹兮贵言要三思。

第十八章


道德经简读第十八章


     本章老子对当时社会中的病态和不良现象——大道废弃、智慧出轨、六亲不和、国家昏乱——进行了揭露和剖析。老子认为,之所以宣扬仁义,是因为大道废弃;之所以流行大伪,是因为智慧越轨;之所以倡导孝慈,是因为六亲不和;之所以忠臣现出,是因为国家昏乱(奸臣当道)。这其中渗透着十分可贵的辩证法思想。本章旨在教人复归和执守(自然无为之)大道,以使人民思想纯朴、六亲和睦、国家清平。

     大道①废,有仁义;智慧出,有大伪;②六亲不和,有孝慈;国家昏乱,有忠臣。

[校释]

①大道:这里指“自然无为”之“道”。

②智慧出,有大伪:楚简本无此句。“智慧”,即聪明才智。智慧正用则有利,反用则有害。“出”,超出,超过。这里指出轨或越轨,亦即智慧反用。“伪”,诡诈,不诚实。此句意为:智慧运用和发挥得出轨了,于是便会有诡诈、虚伪的不良现象发生。

[今译]

       大“道”被废弃了,于是便提出“仁义”的主张;智慧运用和发挥得出轨了,于是便发生诡诈、虚伪的不良现象;亲属之间不和睦了,于是才倡导孝慈之类的人伦;国家政治黑暗、社会混乱了,于是才显现出了忠臣的品格。

[札记]

大道废弃弊病生,国家昏乱六亲争。

为治提倡仁和义,事与愿违难除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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