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等价值头寸确定法 等价值头寸确定法是指将账户中用于交易的资金平均分配到所交易的品种上面,并给每个交易品种设置相同的止损幅度。例如账户总资金为100万元,用作保证金的资金比例为40%,即40万元,交易大豆、玉米、橡胶和白糖四个品种,则每个品种分配资金10万元,按照建仓时的价格计算每个品种的持仓数量(10万除以单份合约保证金),并为每个品种设置10%的止损幅度,账户总资金的止损幅度则为4%。
表1: 等价值头寸示例数据资料来源: 中国国际期货 (注:各品种保证金率都设为10%)
等价值头寸确定法的优点在于简单明了、易于理解和计算,缺点在于对风险的管理比较粗放,特别是不同品种采取相同的头寸规模,忽视了品种波动性不同所带来的风险度的差异。
等价值头寸法要求分配给各交易品种相同的资金规模,但由于价格波动的非一致性,各品种头寸所带来的权益变化是不一样的,而且品种结清头寸的时间也不会完全一致,这就需要对头寸管理进行动态调整。
调整的方法如下:以账户初始资金作为最早的基准,并设置一个百分比数值,比如50%,每当在原先的资金基准上增长了该百分比,则把增长后的账户资金作为新的基准,开立新的品种头寸或是否增加老头寸数量都以当时的资金基准进行计算。例如按上表建立了四个品种的头寸,假设一段时间后大豆、玉米和白糖都产生盈利,盈利总额达到3万元,橡胶则是平仓亏损1万元,此时账户权益102万元,以50%作为基准调整的百分比数值,下一个基准应该是150万,此时资金量未达到150万,所以仍以初始资金100万作为基准,假设现在发现燃料油可以建仓,则分配的头寸大小与大豆等品种一样,为10万元;假如再过一段时间后,四个品种都产生了盈利,盈利总额达到60万,账户总权益为160万,超过了初始资金的50%,则资金基准调整为150万,按40%的总头寸规模计算则总保证金调整为150×40%=60万,四个品种的单个头寸规模可增长至60÷4=15万,如果继续持有现有交易品种,可以进行增仓,增仓后单个品种的保证金量为15万元,如果是平掉一个品种后,可用资金还可以在另外一个品种上开立头寸,则新头寸的规模也为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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