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微信群里骂人?法院判决:赔礼道歉+赔偿1000元!
userphoto

2022.05.20 河南

关注

 大河网讯 近日,灵宝市人民法院民一团队成功审结一起因辱骂他人引发的纠纷,被告在微信群内对原告有不文明的辱骂行为,造成不良影响,法院判令被告向原告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

案情回顾

因感觉自己受排挤,2021年3月6日到3月8日期间,孟某多次在“易**”微信群中使用污秽性言语辱骂李某等五人。事发时该群有群成员243人。故李某等五人向灵宝法院提起诉讼。2021年5月28日,灵宝法院作出民事裁定,准许李某等五人撤回起诉。孟某书写了保证书,载明:现在诚恳向五位原告道歉,并保证今后不再发生类似事件,永不再犯。后孟某在微信群中含沙射影、指桑骂槐,李某于今年5月份再次向灵宝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孟某赔礼道歉,并赔偿其精神损害抚慰金。

法院判决

灵宝法院经审理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本案中,被告孟某在微信群内发送带有辱骂、侮辱原告李某人格内容的信息,侵害了原告的名誉权,依法应承担侵权责任,故原告的诉讼请求理由正当,合理部分本院予以支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相关规定,依法判决被告孟某在该微信群连续三天向原告李某赔礼道歉,致歉内容需经法院审核,并赔偿李某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被告表示服从法院判决。最终,这起在微信群里辱骂他人所引发的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法官说法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不可肆意妄为!在微信群、微信朋友圈等传播力度大、公共影响较广的网络空间,同样应当遵守道德规范,依法规范言行举止,使用文明语言进行沟通交流,不可为逞一时口舌之快,随意发表不当言论,突破法律底线,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王涛 张芸曦 宁昕彬)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UC头条:儿子将已故亲生父母“合葬”, 继母诉其侵权! 法院判了
朋友圈“吐槽”引发名誉权之争
赔礼道歉民事责任的适用
上海首例侵犯贞操权案宣判 被告人被判赔偿3万元
沪首例侵犯贞操权案判赔3万元
吵架得讲究场合与分寸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