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经济学学习提要(1)
一、关于商品的二因素与生产商品的劳动二重性
1.商品及其两个因素
商品是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它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两个因素或两种属性,体现一定的社会生产关系。
商品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两个因素。使用价值是物品能够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属性,它是商品的自然属性,是构成社会财富的物质内容,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它体现了人与自然的关系。价值则是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一般人类劳动,它是商品的社会属性,也是商品所特有的属性,体现了商品生产者相互比较和交换劳动的经济关系。价值是一个历史的范畴。作为商品的二因素之一,价值是商品最本质的因素。
商品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矛盾统一体,使用价值和价值之间存在着对立统一的辨证关系:
(1)使用价值与价值是统一的。二者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缺一就不成其为商品。价值的存在要以使用价值的存在为前提,没有使用价值的东西也就不会有价值;使用价值是价值的物质承担者,价值寓于使用价值之中。
(2)使用价值与价值又是不同的、矛盾的。表现在:第一,对同一商品生产者或消费者来说,同一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不可兼得。第二,使用价值是商品的自然属性,体现人与自然的关系;而价值是商品的社会属性,体现商品生产者之间的经济关系。第三,使用价值是一切有用物品包括商品所共有的属性,是永恒的范畴;价值是商品所特有的属性,是商品经济的范畴,因而是历史的范畴。
商品之所以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两个因素,是由于生产商品的劳动具有二重性。
2.生产商品的劳动的二重性:具体劳动与抽象劳动
生产商品的劳动从一方面来看是具体劳动,从另一方面来看又是抽象劳动。
具体劳动是指生产不同使用价值的不同性质和不同具体形式的劳动。它体现了人与自然的关系,是永恒的范畴。
抽象劳动是指撇开劳动具体形式的无差别的一般人类劳动,即人们体力和脑力的凝结。它是形成商品价值的实体,体现着商品生产者之间的经济关系。
具体劳动与抽象劳动之间的关系是对立统一的关系,表现在:(1)二者是统一的。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是同一劳动过程无论在时间上还是在空间上都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没有具体劳动,就没有抽象劳动。(2)二者是不同的、矛盾的。具体劳动反映的是人与自然的关系,是劳动的永恒属性,因而是永恒的范畴;抽象劳动则反映社会生产关系,是劳动的社会属性,是商品经济的范畴,因而是历史的范畴。
二、关于商品价值量的决定与比较
商品价值量的决定与比较涉及三个方面的内容:
1.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价值量的大小
商品的价值是质与量的统一。既然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一般人类劳动,那么商品价值量的大小就是由凝结在其中的劳动量的多少决定的。在劳动强度既定的情况下,劳动量的多少则是由劳动时间来衡量的。而决定商品价值的这个劳动时间不是一般的个别劳动时间,而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指在现有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下,在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生产某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动时间。这一劳动时间是通过生产同种商品的不同生产者之间的竞争实现的。正是这一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了商品价值量的大小。商品生产者的个别劳动(时间)能不能得到社会承认,取决于其个别劳动(时间)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比较,具体表现为其生产的产品能不能售卖出去。从这个意义上说,个别劳动的社会性质是通过商品的交换来体现的。
2.复杂劳动创造的价值量等于倍加的或自乘的简单劳动创造的价值量
生产商品的劳动还有简单劳动和复杂劳动的区分。
简单劳动是指不须经过专门训练和培养,一般劳动者都能胜任的劳动。
复杂劳动是指需要经过专门的训练和培养、具有一定的文化知识和技能的劳动者才能从事的劳动。
在同样时间里,复杂劳动创造的价值量等于倍加的或自乘的简单劳动创造的价值量。如上所述,商品的价值量取决于生产商品所需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而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以简单劳动为尺度的,复杂程度不同的劳动所生产的不同种类商品价值量的确定,是通过把一定量的复杂劳动化为多倍的简单劳动来实现的。这种转化不是商品生产者自觉完成的,而是在商品生产者背后由自发的社会过程实现的。当然,复杂劳动和简单劳动的区分是相对的。在一定条件下的复杂劳动,在另外的条件下可能就是简单劳动。
3.劳动生产率与单位商品价值量呈反比例变动
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会随劳动生产率的变化而变化。劳动生产率越高,一定时间内所生产的使用价值数量就越大,但所形成的价值总量却不发生变化,这样不变的总价值量平均到更多数量的使用价值上,每一个使用价值所平均的价值量就会减少。因此,单位商品的价值量,同生产该商品的劳动生产率成反比,与包含在商品中的社会必要劳动量成正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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