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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雯:天真的勇者
???孔子为儒家思想创始人,被后世尊称为万世师表,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评选为“世界十大文化名人”之首。《论语》为其思想之大成,欢迎关注,解读经典!


我曾天真的以为,你与我,会永远停留在最美好的年纪。在未来的岁月中,我们将共同走过无数的流水远春。所以我甚至从来未曾考虑过来日,更没想过有一天要被迫分离。因此,走向生命尽头的那一刻,我最大的遗憾,并非是没能给你永远的陪伴。而是我,只余下片刻残生,能表达对你的情意。


——题记


晴雯歌

来自红楼梦赏析

00:00 03:23

为什么说她心比天高?


大观园中的大丫头中,不乏“副小姐”。一个月二两银子的袭人,凤姐的左膀右臂平儿,掌管着贾母财富,敢于向贾赦抗婚的鸳鸯。一言不合便大闹厨房的司棋。她们无论是从地位上,还是从人生追求上,都要比普通的丫鬟要高。


但是这些人,曹公都没有给她们“心比天高”的定义。为何?因为这些姑娘的追求,都是在明确自己奴婢身份的基础上进行的。而晴雯的与众不同就在于,她从未把自己当做是奴婢一般的存在。


对于别的丫鬟而言,大观园是她们的“工作单位”,侍候主人是她们的责任与本分。所以在她们心中,再得脸,主奴之间的严格界限也是不容僭越的。


因此,得宠如袭人,生生挨了宝玉一脚,也只得忍气吞声说一句没踢着;精明如平儿,明明是因为凤姐不分青红皂白而挨打,也只得说一句都是鲍二家之过,与奶奶无关;刚烈如鸳鸯,自己不愿做贾赦的妾侍,也要先打出贾母这面大旗。


而晴雯的自主意识是鲜明的,她从不觉得自己是任何人的奴婢或者是附庸。她的主奴意识十分模糊。在她的眼中,宝玉不是她的主子,而是她的亲人。所以她从来不会像其他丫鬟一般无条件的顺从宝玉。她也会毫无顾忌地和宝玉拌嘴。



三十一回中,晴雯的表现若是在她丫鬟这一身份的基础上,实在是让人瞠目结舌:宝玉心中正郁结,晴雯却偏巧将他的扇子摔坏了。于是心绪不佳的宝玉口出责备:蠢材,蠢材,将来怎么样?明日你自己当家立事,也是这么顾前不顾后?


平常的宝玉,对于女孩子大多数时候都是温柔体贴的。对他而言,这样的责备已经算是说了重话。主子这样心烦,又惹了闲气。若换做其他丫鬟,此时要赔罪并且好言相劝的。


可是我们看看晴雯说了些什么:二爷近来气大的很,行动就给脸子瞧,前儿连袭人都打了,今日又来寻我们的不是。要踢要打凭爷去,就是跌了扇子,也是平常事。先时那么样的玻璃缸,玛瑙碗不知弄坏了多少,也没见个大气儿,这会子一把扇子就这么着了,何苦来?要嫌我们就打发了我们,再挑好的服侍。


晴雯的抗争是鲜明而大胆的:虽然你是爷,但是我们都是人格独立的人。况且我们原本就与亲人无异。为什么要因为区区一把扇子,就把邪火发到我的身上?我就是这样的,我是不会改变的。如果你受不了,就干脆把我撵出去好了!


但是当宝玉负气,说要送她走时,晴雯的反应又非常激烈:我一头碰死也不出这个门。其实这也不难理解:对于无父无母的晴雯来说,怡红院是她唯一的家,只有在这里,她能享受到温暖与快乐。


在她心中,怡红院是她的家,宝玉是她的亲人而不是主子。她天真的以为,或者说,在她心中理想的状态就是一辈子待在这个充满欢乐的青春世界里。


因此,在宝玉说了那么一句“你自己当家立事”的时候,晴雯会满腹委屈甚至恼羞成怒。她从来没想过自己的来日该当如何。是当姨娘?或是配一个小子,将来做管家娘子,她从未想过,也不愿去想。


实际上,像晴雯这般,身为丫鬟,却不受主奴意识的禁锢,有独立自主的人格和情感,实在是那个年代里独一无二乃至惊世骇俗的。


捍卫:性如烈火


有人说,晴雯的一些行为,“虽无姨娘之名,却有姨娘之实。”那么真正的问题来了,晴雯爱宝玉吗?我的答案是,爱。但是与袭人不同,此时的晴雯也根本意识不到自己对宝玉是否有男女之情,或者说,她更喜欢把爱定义成单纯的陪伴。


实际上爱,原本就是一个非常广的概念,而如果我们非要将它理解成单纯的男女之情,实在是过于偏颇。我自己就是一个高中班主任,我不止一次的对我的学生们说过:老师爱你们。在我看来,一切爱最真切的表现就是保护。


实际上,晴雯的某些行为,看似是因为她性烈如火,眼中不揉沙子,实则是在以自己的方式保护宝玉,也是在捍卫怡红院——这个被自己视若家的一方净土。


而晴雯的爱之所以可敬,就在于她可以一夜不睡地为宝玉补一件雀金裘,却从未和他有半分越礼之举;她想要陪伴宝玉一生永不分离,却从未把任何人当成是自己的假想敌,更不曾像袭人一般——明明与宝玉越礼的是自己,却为了自己的位置,在王夫人面前含沙射影地说让宝玉搬出园子一类的话。


因此,在晴雯看来,行的端坐得直的自己,完全有立场,对袭人的一些行为表现出毫不掩饰的鄙视:我倒不知道你们是谁,别教我替你们害臊了!便是你们鬼鬼祟祟干的那事儿,也瞒不过我去,那里就称起`我们'来了.明公正道,连个姑娘还没挣上去呢,也不过和我似的,那里就称上`我们'了!


明公正道,当看到这个没怎么读过书的姑娘慷慨激昂地说出这样的话,我也深深的震撼了。以前在分析袭人的时候,我对于她经常有两个字的评价:双标。


身为宝玉的首席大丫鬟,她总是千防万防,即使身为表妹的湘云为宝玉梳头,她也会打开上帝视角:姐妹们和气,也有个分寸儿,也没个黑家白日闹的。凭人怎么劝,都是耳旁风。


却忘了曾经的自己,是如何为了姨娘的身份,半推半就的答应了宝玉越礼的要求。而晴雯呢?即使她语言尖刻,甚至她是个情商不高的姑娘,但是她却绝对不会为了爱某个人或者某个身份忘记自己内心的“公平正道”,这便是晴雯的可贵之处。


晴雯这一次亮剑,确实让我们感受到这个姑娘的价值观。但她也让我们看到了她的另一面:为了护巢,她逐渐把自己打造成了一个非黑即白的人。只要是她觉得,某个人做的事情对宝玉,对怡红院不利,不论青红皂白,她都会冲上去,打一场属于自己的保卫战。


但这个天真的姑娘却始终都没能明白:水至清则无鱼。这世界原本就不是她想象中的样子。她看似金碧辉煌的胜利,却一次次为自己埋下了祸根。


就比如上文中她对袭人赤裸裸的嘲讽。我们常说,骂人不揭短,打人不打脸。当着所有人的面,将未来岁月长久共事,且在主子面前比自己讨巧的袭人内心最隐秘的短处毫无顾忌的揭开,这无疑将袭人得罪的非常彻底。


况且,这样的私隐不仅是袭人一个人的,还有宝玉。说句实话,如果晴雯的主子不是宝玉,换成任何其他人,晴雯说出这样的话,下场又当如何?


或许是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或许在她心中自己永远不会离开怡红院,这个有宝玉庇护的青春世界。天真的她,总是毫无顾忌的对自己看不惯的事情表达不满,却从未想过因为这样的性格,她会得罪多少人。


三十七回,秋纹获得王夫人赏赐的两件衣服,自然非常开心。而我们再看看此时的晴雯是怎样说的。


晴雯道:“要是我,我就不要,若是给别人剩下的给我。也罢了,一样这屋里的人,难道谁又比谁高贵些?把好的给他,剩下的才给我,我宁可不要,冲撞了太太,我也不受这口软气。”


秋纹忙问:“给这屋里谁的?我因为前儿病了几天,家去了,不知是给谁的。好姐姐,你告诉我知道知道。”


晴雯道:“我告诉了你,难道你这会退还太太去不成?'


秋纹笑道:“胡说,我白听了喜欢喜欢。那怕给这屋里的狗剩下的,我只领太太的恩典,也不犯管别的事。”


众人听了都笑道:“骂的巧,可不是给了那西洋花点子哈巴儿了。”


袭人笑道:“你们这起烂了嘴的!得了空就拿我取笑打牙儿。一个个不知怎么死呢。”


秋纹笑道:“原来姐姐得了,我实在不知道,我陪个不是罢。”


整个过程,不知就里的秋纹一直在被晴雯牵着鼻子跑。而晴雯又借这段看似玩笑的对话中表达了这样的含义:


虽然你袭人比我更得太太喜欢,但是我们都是一样的人,我不比你低贱;你袭人原是靠着让人鄙视的奴性才获得了太太的赏识,这样的事情是我不屑于去做的。


而袭人的回复看似玩笑,细读却让人毛骨悚然:一个个不知道怎么死的,别人尚且不论,晴雯最终,就是这样的下场。



而晴雯,对于自己造成的后果,永远是浑然不知。


二十七回,小红奉命帮凤姐办事,晴雯是这样的态度:怪道呢!原来爬上高枝儿去了,把我们不放在眼里。不知说了一句话半句话,名儿姓儿知道了不曾呢,就把他兴的这样!这一遭半遭儿的算不得什么,过了后儿还得听呵!有本事从今儿出了这园子,长长远远的在高枝儿上才算得。


她对不能“安分守己”的小红申斥一番自然痛快,却忘了小红的父母林之孝夫妇不仅管家多年,还是凤姐的手下,小红的根基比她稳健得多。


五十二回,坠儿偷虾须镯,东窗事发。而在平儿已经想要息事宁人的前提下,晴雯不仅打了坠儿一顿,还在袭人不在的前提下撵了出去。


这固然挑战了袭人身为首席大丫头的权威,更可怕的是,她的这一行为必然会得罪坠儿背后的一批婆子。风头正劲时,他们自然不能把晴雯怎样,可有朝一日落难,这些人落井下石,自然也是雪上加霜。


七十三回,晴雯为了让宝玉免于考试,小题大做,让宝玉装病,谁曾想,一石激起千层浪。不仅闹得阖家不宁,更为查抄大观园埋下了伏笔,晴雯可谓是一片丹心,却自掘坟墓。


而让人酸楚的是,晴雯所做的这些事,没有一件,是纯粹的为了自己的地位或感情,却落得强敌环伺,自己却浑然不知。


诀别:舍不得的只有你


我始终不愿意落笔写这一段文字。抄检大观园,在我看来,是极其恐怖的情节。因为你永远想象不到,歌舞升平的背后有多少见不得人的利益纠葛。人性的狰狞在这一回目中一览无余。


实际上,很多人与我讨论过,到底是谁害死了晴雯。无论是冷酷愚昧的王夫人还是是搬弄是非的王善保家,自然脱不了干系。


而这个傻姑娘早已为自己种下了无数祸根。那么袭人呢?她是否在这件事中扮演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实际上,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事情已经到了这个份上,恐怕连晴雯自己,都无暇去追究。


但是,有一个结果是我们不得不接受的:一个自爱的,从未害过人的正直的姑娘,只因为自己的身份和位置被人妒忌,只因为她的美丽和亮烈,只因为她自己甚至没放在心上的口舌之争,被赶尽杀绝,迫害致死。


“袭人等方欲代晴雯开时,只见晴雯挽着头发闯进来,豁一声将箱子掀开,两手捉着底子,朝天往地下尽情一倒,将所有之物尽都倒出。”


任凭你们为我扣上百般罪名,即使我在你们心中早已是人人鄙视,即便我知道,我随时可能一无所有,永远不能见天日。没做过就是没做过,清白就是清白。今时今日,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可是我是不会改变的。


诚然,识时务者为俊杰这句话已经说了千百年。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这个没念过书的,当了几乎一辈子丫鬟的女子,这一瞬间展现出的气节与光辉,能让多少道貌岸然的饱学之士汗颜。


然而,她最终还是没躲过无情的摧残:晴雯四五日水米不曾沾牙, 

恹恹弱息,如今现从炕上拉了下来,蓬头垢面,两个女人才架起来去了。王夫人吩咐只许把他贴身衣服撂出去,余者好衣服留下给好丫头们穿。


且不说这是一个在贾府服侍多年的丫鬟,这还是一个奄奄一息的病人啊!平心而论,即使是对待一只陪在身边多年的猫儿狗儿,能不能有这样惨无人道的对待呢?


将一个病中的姑娘强行赶出去,连一件体面的衣服都不能留下——即使是死去,也不能有一件稍微看的过的装裹。我仿佛看见了从王夫人,到媳妇仆妇看似和善的外表下,狰狞的爪牙。


高头白马万两金,不是亲来强求亲。一朝马死黄金尽,亲者也同陌路人。


这个曾经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大丫鬟,躺在破败的屋子里,冰冷的火炕上。想和一口水都不能。没有人在乎她的死活,遑论她的清白与冤屈。


而讽刺的是,唯一肯定她清白的竟是见惯风月的放荡女人多姑娘: 


就比如方才我们姑娘下来,我也料定你们素日偷鸡盗狗的。我进来一会在窗下细听,屋内只你二人,若有偷鸡盗狗的事,岂有不谈及于此,谁知你两个竟还是各不相扰。可知天下委屈事也不少,如今我反后悔错怪了你们。既然如此,你但放心,以后你只管来,我也不罗唣你。


多姑娘说天下委屈事不少,我倒要说,这天下可笑事情也不少!你且看穿金戴银,尊贵无比的贵妇人;你且看那精明强干,百般厉害的管家娘子。眼光竟不如一个人尽可夫的风尘女子!



或者,实际上,每个人对晴雯的清白都心知肚明,所谓勾引宝玉这样无厘头的借口,只是她们排除异己的下作手段罢了!


晴雯唯一舍不下的人,恐怕就是宝玉吧。毕竟,宝玉是这个可怜姑娘失去父母之后唯一视作亲人的存在。或许这时候她才发现,原来自己对他的爱是那样深。


晴雯呜咽道:


“有什么可说的!不过挨一刻是一刻,挨一日是一日。我已知横竖不过三五日的光景,就好回去了。只是一件,我死也不甘心的,我虽生的比别人略好些,并没有私情密意勾引你怎样,如何一口死咬定了我是个狐狸精!我太不服。


今日既已担了虚名,而且临死,不是我说一句后悔的话,早知如此,我当日也另有个道理。不料痴心傻意,只说大家横竖是在一处。不想平空里生出这一节话来,有冤无处诉。”


说毕又哭,宝玉拉着他的手,只觉瘦如枯柴,腕上犹戴着四个银镯,因泣道:“且卸下这个来,等好了再戴上罢。”因与他卸下来,塞在枕下。又说:“可惜这两个指甲,好容易长了二寸长,这一病好了,又损好些。”


晴雯拭泪,就伸手取了剪刀,将左手上两根葱管一般的指甲齐根铰下,又伸手向被内将贴身穿着的一件旧红绫袄脱下,并指甲都与宝玉道:


“这个你收了,以后就如见我一般,快把你的袄儿脱下来我穿,我将来在棺材内独自躺着,也就象还在怡红院的一样了。论理不该如此,只是担了虚名,我可也是无可如何了。”


宝玉听说,忙宽衣换上,藏了指甲。晴雯又哭道:“回去他们看见了要问,不必撒谎,就说是我的,既担了虚名,越性如此,也不过这样了。”


每次读到此处,我都不免会想:这是否能说明晴雯对宝玉有男女之情?但随着年龄渐长,我越发觉得:其实是否有男女之情又有什么要紧?爱本身就是一个沉重而宽泛的概念。


她爱宝玉,因为那是她唯一的亲人。晴雯深深明白,她死了,不过像落花捻成尘埃,连声音都不会有。而这冰冷的世界上,唯一一个会记得她的人,就是宝玉。所以,她会把自己所有的东西,连同缠绵无尽的情思都交给他——求你,一定不要忘记我。


而让我读之落泪的,是晴雯死后的一段描写:宝玉问小丫头,晴雯临死之前说了什么,小丫头说,她喊了一夜的娘。


写到此处,我不禁潸然泪下。


这个很早就失去了父母的女孩子,垂死之际,喊了娘。不知道她,是否还曾记得,孩提之际,母亲怀抱的温暖和当初失去母亲的绝望?


人前要强的她,从来没有说过想自己的娘,却在最孤独无依之时,像跪乳羔羊一般,一声一声,殷殷地叫着娘。这是怎样一种心酸,怎样一种痛楚?


晴雯死了,带着未能尽的感情,带着一腔愤懑,带着对着残酷世界唯一的眷恋与不舍,带着那个时代无数奴隶的泪水和悲哀。


然而,这个傻姑娘的勇敢与执着,却是不会被忘记的——人的心中,总要留这样一番,宁折不弯的气节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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