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收费方式。拓宽业务主体,促进竞争发展,探索股权支付、期权支付等更为灵活的支付方式,减轻挂牌公司负担,创新收费模式。2. 降低做市业务门槛,激活做市交易。做市商主体扩围至符合条件的基金子公司、期货子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私募基金,经备案后均可开展做市业务。支持券商试点开展挂牌股票借贷业务,丰富挂牌公司融资路径。3支持QFII、RQFII投资新三板市场,鼓励不同类别机构投资者参与新三板,提升市场参与度。4. 鼓励证券公司、基金子公司、期货公司及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在新三板挂牌,无须证监会出具监管意见书,只需挂牌后5个工作日内向证监会及其住所证监局备案。鼓励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在新三板市场通过发行普通股、优先股、私募债等补充资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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