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计量方法与市场经济不相适应
我国的《计童法》是在1985年批准发布的,是在计划经济时期制定的,其中的许多规定及相应实施的计量管理已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特别难以适应加人W T O 后的需求,与国际惯例也存在较大差距。例如,在适用范围方面,现行《计量法》只侧重于对计量器具的管理,而缺少对消费者普遍关心的测量结果的规范,特别是对现实社会中大量存在且人民群众呼吁迫切需要规范的商品量(如定量包装商品)的计量管理基本未作规定,引发了不少计量纠纷。量值传递方式不能满足社会各个领域的溯源要求,这也是现行《计量法》落后于社会需要的重要方面。现行的《计量法》规定的量值传递方式为只有一个简单的、单一的检定方式,而现在校准工作的业务量越来越大,只用一种方式远远满足不了整个社会的需求。国际上广泛采用和推行的“校准溯源制度”在我国的法律文件中却找不到相关依据,致使中国的校准市场呈现较为混乱的局面。目前,我国的量值传递实行的是从国家计量基准到各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最后到企业或用户的工作计量器具。各级均要接受建标、设备、人员考核以及定期检定等监督管理,造成量值系统测量不确定度损失增大,量值传递成本增高,量传周期长,资源浪费严重。这些都与高效、便捷、节约、有效的市场经济原则有较大差距。
法制管理的计量器具范围过宽,难以管到位。对涉及国家安全、动植物保护、人身健康以及环境监测等相关的计量工作缺乏规范。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分散性和不协调性也较突出,有些涉及计量的法律法规没能纳人,而是分别在其他法律法规中各自立法,造成多头执法和相互交叉。2 . 计量技术法规的制、修订工作严重滞后
目前,计量技术法规的制、修订工作严重滞后,近90% 的国家计量检定规程未能及时修订,其中,1 0年未修订的占5 5% ,15年未修订的占16% 。部分国家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也缺少适用的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现行的国家计量检定系统已落后于计量标准的发展,且与国际通行的量值传递与溯源方式不兼容。国家计量检定规程中采用国际建议和国际标准的仅占10%。缺乏全面、迅速、有效地公布计量技术法规的渠道。3 . 依法行政的计量管理体制还不够完善
计量执法程序缺乏透明度,政府的计量行政管理没有完全实现政务分开。依法行政的程序对市场运行环境及其计量监管不到位,不能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不能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多元化结构对计量管理的要求。计量行政管理依然存在政企不分、政事不分、监督与服务不分、不能充分发挥中介机构优势的现象。4 . 社会公用计量事业发展缓慢
部分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由于缺少必要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而无法实施,有相当数量的髙精度测量设备不得不送到国外溯源,导致全国量值的失控。受地方经济发展、税收、财政等状态的制约,各级政府在社会公用计量事业方面投人严重不足,使社会公用计量事业发展缓慢,尤其是中西部地区,问题更为严重,已影响到量值的传递。大部分(市)县级计量检定机构仍然属于自收自支性质,没有正常的事业经费保证,基础设施薄弱,技术装备落后。用于量值传递的43000多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的陈旧老化问题极为突出,其中大部分建于2 0世纪六、七十年代,2 0世纪9 0年代的仅占10%左右。5 . 计量检定和管理人员匮乏
目前,大多数计量检定和管理人员是由理工科毕业的大学学历和中专学历的人员组成。随着国际贸易和经济的发展,对计量检定人员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计量检定人员必须具备大学以上学历和具有相当经验。同时需要懂得计量法律法规、国际计量规则、工商管理和公共管理,有熟练的外语沟通交流能力等方面的计量管理人才。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
点击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