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方案设计》中建议把基础养老金分离为老年养老金和劳动退休金,去掉过渡性养老金。整合基本养老金由老年养老金、劳动退休金和个人储老金(即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并且作了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责任分工:①国家和政府财政负担老年养老金,②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劳动退休金。③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分离出并建立个人账户养老基金(以下临时统称个人帐户基金),用于支付个人账户养老金。
在《中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方案设计》中建议国家统一标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社会统筹比率(包括用人单位统筹比率、无用人单位统筹比率)和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个人缴存比率、自愿缴存比率。社会统筹比率的基准缴费比率为20%,个人缴存比率的基准缴费比率为8%。
上述,对国家政府财政补贴的分工在这里不做说明,但是国家政府不能对计发个人账户养老金进行财政补贴。因为,能对个人帐户储存额进行补助的是集体(用人单位),以替换“年金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基本养老金计发调整都以“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为基数。
一、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不是“相混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但是,“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不是目前的“社会统筹”资金和“个人账户”储存额处于“混账”的状态,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个人帐户基金不应当是“混账管理”的状况。“相结合”不是“相混合”,亲兄弟明算账,目前,夫妻之间也都是这样,更不要说是“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了。
另外,“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也不能是“公私合营”的“公”、“私”不分。我们说,全国社会统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应当不包括个人缴存基本养老保险费部分,分清账户,即对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这两种性质不同且运行规律也不同的基金实行分账管理,实行“统账分管”。因为,要建立个人帐户基金,只有当个人帐户基金不是在“个人帐户空账”情况下,做实个人账户才能投资运营,以保值增值。
二、“养老金空帐”就是“个人账户空帐”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实际中,统筹养老金就是现在的基础养老金了),中国基本养老保险的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结构,不应当是创建了一个目的是“多缴多得”混合型的部分积累制,即“现收现付制加基金积累制”的模式,而应当是明晰分开的“现收现付制”和“基金积累制”的模式。统筹养老金由“现收现付制”,个人账户养老金由“基金积累制”形成,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是“现收现付制”,个人帐户基金是“基金积累制”,分别处理,也不是笼统的“由现收现付制向完全积累制的转变”。例如,每年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减去支出,累计结存应当是很少的,因为是现收现付制。
个人缴存基本养老保险费不能用于统筹养老金的发放,现实确是这样做了,多年的不断地挪用个人账户的资金,从而形成了“个人账户空账”。将个人缴存基本养老保险费置于整个基本养老金中,导致基本养老保险价值观和运行机理的矛盾和冲突。
应当从理论上确保基本养老保险的财务管理是平衡的,要研究个人缴存基本养老保险费(个人账户)对领取基本养老金多少的影响,最大占比为“当地职工平均工资”50%,不能影响基础养老金(劳动退休金和老年养老金)的计发,个人缴存基本养老保险费始终归个人所有,不应该被挪用于基础养老金或其它。而计发劳动退休金的资金大部分来自社会统筹的资金,并且和老年养老金一样,还都需要国家政府的财政补贴,则“多缴多得”不适于基础养老金的计发。
2.“养老金空帐”也为“养老金缺口”,“养老金空帐”即为“个人账户空帐”。而有国家政府的财政补贴做保证,是不应当出现“养老金缺口”的。出现“个人账户空帐”现象有“混账管理”挪用个人账户资金的原因,也有财政补贴不足或没有基本养老保险的国家财政预算的原因,还有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本身的“多缴多得”激励机制的原因。例如,目前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公式的计发月数是139(60岁),并且领取到人口预期寿命也不结束,这是“多缴多得”之上的又一次“多缴多得”。也就更不要说基础养老金的“多缴多得”计发办法了。
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存在“养老金空帐”的情况下,不能说明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收大于支”。网传,2017年,全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3.3万亿元,总支出2.9万亿元,当期结余0.4万亿元,年末累积结余4.1万亿元,可支付17.3个月。那个人帐户基金(个人帐户养老基金)是多少呢?个人帐户的是实帐吗?还是虚帐?
个人账户的记账累计额减去做实个人账户的累计结余就是“个人账户空账”。网传,2014年,个人账户记账累计额达到40974亿元-做实个人账户累计结余为5001亿元=个人账户空账额超过3.5万亿元。使用积累起来的个人账户资金去发放当期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财务的整体是为负债,不是结余。不能用“收大于支”掩盖负债。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不能再透支个人帐户基金(个人帐户养老基金)来填补社会统筹资金的不足,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资金有缺口应当是“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三、个人账户的剥离
在基金收入方分账的基础上,将基本养老金支出也分开为“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各自负担。从基础养老金中分离出老年养老金和劳动退休金。
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分离出并建立个人账户养老基金(个人账户基金),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不包括个人缴存基本养老保险费,要完善个人账户制度,个人缴存基本养老保险费纳入个人账户基金,仅是、只能负担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支付。个人账户基金实行基金积累制,进行个人账户基金投资经营,具有优先权。
把个人账户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分离出来,让参保人建立自愿性储蓄养老制度,国家给以税收政策等支持,会对“多层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健全产生正面的影响。
打个比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就是一个池塘,由于是“现收现付制”,则是二条小溪水流进来(一条是全国社会统筹资金,一条是国家政府的财政补贴),一条小溪水流出去(支付劳动退休金)。因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少,所以池塘比较浅。
而个人帐户基金则是另一个池塘,由于是“基金积累制”,还要保值增值。所以,是一条小溪水流进来(个人缴存基本养老保险费)一条小溪水流出去(支付个人帐户养老金)。还有一个水泵(资本投资),不断地将池塘里的水抽到有水的地方,建立又有几条小溪水流进这个池塘(是个人账户基金收益)。由于个人帐户基金要有积累,所以池塘比较深(并且在不断的加深),个人帐户基金的结余就是池塘里的水。如果是“个人账户空帐”将是什么结果?
池塘的水不是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个人帐户基金的“混合”,也不是“流进来的钱是70后、80后、90后的”缴费,“流出去给了50后、60后”的基本养老金这样的解释。
四、用“基本养老金占比”表现“养老金替代率”
在《中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方案设计》中不用“养老金替代率”,因为个人工资薪金收入不属于基本养老保险范畴。在这种情况下,用基本养老金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比率表示,即基本养老金占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比率叫“基本养老金占比”,并且,分别分摊在老年养老金、劳动退休金和个人储老金上。
在《中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方案设计》中,基本养老金占比是随人口预期寿命变化的,并且,是由缴费标准和相关参数确定的。如下:
①劳动退休金占比:以劳动者完成标准社会劳动年限(人口预期寿命45%)为基准, 劳动退休金百分率1%。则:
劳动退休金占比=劳动退休金/当地职工平均工资=1%×人口预期寿命×45%
②老年养老金占比:老年养老金百分率8%,劳动补贴率为0.5%。则:
老年养老金占比=老年养老金/当地职工平均工资=8%+0.5%×人口预期寿命×45%
③个人储老金占比:因为个人缴存比率的基准缴费比率为8%,领取时间为人口预期寿命20%。则:
个人储老金占比=个人储老金/当地职工平均工资=8%×(45%/20%)或控制领取个人储老金最高额度为“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一半,直接为50%。
假如人口预期寿命为76年,则:劳动退休金占比为34.2%,老年养老金占比为25.1%,个人储老金占比为18%到50%,基本养老金占比为77.3%到109.3%。
当劳动者完成最低社会劳动年限15年时, 劳动退休金占比为15%,老年养老金占比为15.5%,个人储老金占比约为8%,基本养老金占比为38.5%。
五、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年龄、时间的各不相同。
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年龄是指有权利开始领取老年养老金、领取劳动退休金、领取个人储老金时的年龄,并有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条件跟进,既领取时间的不同。在《中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方案设计》中规定领取老年养老金是“公民年龄到达标准老年年龄时开始领取”;领取个人储老金的年龄是“公民从领取劳动退休金或达到启始领取劳动退休金年龄时开始领取”;制定的领取劳动退休金条件可以有多种途径,主要是①“参加社会统筹和个人缴存基本养老保险费完成最低缴费年限,劳动者年龄加上提前退休年限达到启始领取劳动退休金年龄”,还有②“劳动者的个人累计缴费年限超过标准社会劳动年限”和③“劳动者年龄大于终止社会劳动年龄”。
没有个人缴存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则没有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发放、领取到人口预期寿命结束,即领取的基准时间为人口预期寿命20%,是随人口预期寿命变化的计发月数。还有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约束,将保障不出现“个人账户空帐”和“养老金缺口”的问题。
当出现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不抵支的情况时,存在至少两种办法,一个是提高领取劳动退休金年龄,二个是降低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保障水平。提高领取劳动退休金年龄就是基本养老保险以鼓励公民积极参加社会劳动为指导思想,实行“启始领取劳动退休金年龄”,增加对公民参加社会劳动时间的激励机制,按公民参加社会劳动的单位时间(缴费年限)进行均等分配。而降低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保障水平也仅是降低和参加社会劳动时间不相称的领取高额基本养老金人的待遇水平,因为是多年的“多缴多得”和“按级分配”所造成。
六、做实个人账户,不要“名义账户制”
要做实个人账户,不要“名义账户制”,“名义账户”只能是继续扩大基本养老保险的“负债”。因为,个人账户实帐了才能投资运营,才能保值增值。也不要继续搞“多缴多得”了,因为,“多缴多得”不是在增加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而是在扩大“养老金缺口”。
多年的“养老金空帐”需要逐步做实,资金来源于①加大每年国家政府在财政上对基本养老保险的支出,②因为实行“现收现付制”,每年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积累取出一部分转移给个人帐户基金,直到全部资金转移结束(甚至对其直接的补足),做实个人账户,实现“基金积累制”的保值增值。③控制个人缴存基本养老保险费,使得将来个人领取个人账户养老金不大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50%(例),需要国家税收政策的支持。
1.说“我国现实行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缴费型的养老保险制度,基本上是企业职工自己为自己养老。”是不对的。要变为是劳动型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由国家、集体、个人三方分别承担。
①从“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来来看,“养老金缺口”责任完全是由国家的责任缺失造成。因为“集体”用人单位已经负担20%的缴费,“个人”负担8%的缴费。每年“国家”负担多少并没有量化,因为,国家政府还要承担巨额基本养老保险历史欠账(视同缴费年限)。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
作为国家政府财政,不仅仅履行基本养老保险历史的偿负责任,而且也承担对基本养老金现实支付的责任。“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一个原则是将过去“养老金”全部由国家负担变为"国家、企业、个人三方共同负担",现实的财政资金用于基本养老金的转移支付只是以"补贴"的名义,作为弥补亏空的权宜手段而支付的,然而,国家和政府还应当有每年的基本养老保险财政预算,国家政府的财政预算应当将基本养老保险纳入其中。
②流动性以及收益性是个人账户基金投资运营中必须考虑的问题,要不断地获得收益和资金的不断地流动。
要规范个人账户的个人帐户基金的投资与管理,采取个人缴费、地方管理的模式。即个人账户部分仍由省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征缴、记账和投资运营,其资金的筹集权、管理权和投资运营权留归省级政府管理。与此同时,由个人账户积累部分支付的个人账户养老金支出责任也归属地方,省级政府在拥有个人账户基金管理权的同时也必须承担未来的支付风险。要知道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基金支付的个人账户养老金数额是多少,全面记载每个参保人员账户中的每一笔收入、支出情况,,才能使个人账户中总金额同财务账中个人账户养老金相对应(在“混账”状态下就根本做不到这些了)。,
“统筹账户”的钱是用来给现在退休的人发放劳动退休金的,“个人账户”的钱是自己给自己存的养老钱,这笔钱可以通过资本运作产生收益,保值增值,用于个人账户基金的积累和支付个人账户养老金。基本养老保险不能存在“个人账户空账”,如果把当期的基本养老保险积累的所有资金用于填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仍然有较大空额将是危险的,应当对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根本性的改革。
目前来看,对基本养老金组成进行结构性的调整和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进行结构性的改变至关重要,进行劳动退休金的全国社会统筹,而不再是基础养老金全国社会统筹和基本养老金全国社会统筹,因为个人帐户养老金不需要社会统筹。要:①尽快由“中央调剂金制度”进入全国社会统筹。②尽快个人账户实行分账管理。③尽快缩小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之间的待遇差距。④尽快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公平,保证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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