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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科技人力资源总量可观
我国科技人力资源总量可观
2009年02月25日

   [按]我国科技人力资源规模庞大,但对其总量一直没有一个准确的统计数字。中国科技人力资源发展研究课题组以教育部和国家统计局的相关数据为基础,运用不同方法对相关数字进行比对分析,并在此基础上给出了中国科技人力资源的具体数字,对相关决策部门具有一定参考价值。

  依据OECD关于科技人力资源的定义,对科技人力资源的总量测算可以从“资格”和“职业”两个方面进行。换言之,只要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就可以纳入科技人力资源范畴:

  第一,完成科技领域大专或大专以上学历(学位)教育的人员,或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1997》(ISCED1997)的标准分类,在科技领域完成第五级或第五级以上教育的人员;
  第二,虽然没有完成科技领域大专或大专以上学历(学位)教育,但所从事职业通常需要具有大专或大专以上学历(学位)才能胜任的人员。

  目前,虽然人们普遍认为我国科技人力资源总量规模庞大,但是,由于统计口径等原因,不同部门在估算我国科技人力资源总量规模时得出的结论各不相同,有关科技人力资源培养总量和就业总量的数据也不一致。在这里,我们以OECD关于科技人力资源的定义为基础,采用“资格”和“职业”相结合的方法,尝试对我国科技人力资源的具体规模进行测算。

  一、按“资格”测算的科技人力资源总量

  考虑到我国科技人力资源统计资料分散且口径不尽统一的实际情况,在遵循科技人力资源定义和统计原则的前提下,我们对我国科技人力资源总量的测算公式调整细化如下: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力资源
  截至2005年底,由普通高校、成人高校、自学考试和网络高校构成的我国本专科高等教育体系共培养各专业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5406万人。考虑到只有完成科技相关领域专业学习的本专科毕业生才属于科技人力资源,我们还需要对5415万这一总量数据做进一步剥离。结合我国高等教育学科设置现状,我们把工学(工科)、农学(农科)、理学(理科)、医学(医科)、管理学、经济学(财经)、法学(政法)、哲学、历史学和部分教育学(师范)等列为科技相关学科,把毕业于这些专业领域的大专以上学历人员视为科技人力资源。据此测算,在截至2005年底的我国普通高校、成人高校、自学考试、网络高校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中,计有1390万毕业于非科技相关专业,不宜纳入科技人力资源范畴;其余4025万科技相关专业本专科毕业生就是我国高等教育系统培养的科技人力资源总量。其中,普通高校培养2003万人,成人高校培养1616万人,自学高等教育考试培养295万人,网络高校培养111万人。

表1 我国教育系统科技相关专业本、专科毕业生培养情况

   培养渠道   年度      毕业生(万人)  其中:科技人力资源(万人)
   普通高校   1949~2005     2462          2003
   成人高校   1953~2005     2091          1616
   自学考试   1984~2005     732           295
   网络高校   2003~2005     130           111
     总     计           5415          4025
   数据来源:根据《中国科技教育统计年鉴》整理

  2.非科技相关专业研究生培养总量
  一般来说,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研究生都具有一定的研究能力,理应全部计入科技人力资源范畴。考虑到完成科技相关专业研究生教育的硕士、博士一般都具有本科或专科学历,已经作为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纳入科技人力资源之中,如果作为硕士、博士学位获得者再计算一遍,属于重复计算,故予剔除。因此,这里我们只考虑非科技相关专业研究生培养总量。由于这部份人员在按本专科学历计算科技人力资源总量时已被扣除,作为硕士、博士研究生则理应重新计入科技人力资源总量之中。根据教育部门有关统计资料,1949年至2005年间我国共培养硕士研究生121万,非科技专业研究生数量约占研究生总量的10%左右。据此推算,则我国非科技相关专业的研究生人数为12万(121万×10%)左右。在研究过程中,我们把这12万非科技相关专业研究生也计入科技人力资源范畴。

  3.不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但实际从事科技活动的就业人员
  不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但实际从事科技活动的人员,难以取得统计数据。根据我国实际情况,我们将现行统计资料中按技术等级分组的“技师”和“高级技师”纳入科技人力资源范畴。“技师”和“高级技师”主要由学历相对较低、技术等级较高的人群组成,现实中这一人群数量不大,故可大体上将其视为“不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但实际从事科技活动的就业人员”。2004年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资料显示,当年我国共有“技师” 163万,“高级技师”52万,合计215万。由于没有2005年以来没有最新数据,姑且认为2005年底我国“技师”和“高级技师”的数量为215万。

  4.按“资格”测算的结论
  基于以上分析,我们得出如下结论:截至2005年底,我国科技人力资源的总量为4252万。其中,具有科技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总量4025万,非科技相关专业研究生人员总量12万,不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但实际从事科技活动的就业人员总量215万。

  二、按“职业”测算的科技人力资源总量

  我国科技职业分类不够规范,相关统计数据既分散又不完整,难以作为测算我国科技人力资源总量的基本依据。根据科技人力资源的定义,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我们认为,从职业角度测算我国科技人力资源总量,必须考虑到两个基本因素:一是在我国科技岗位就业的人员一般必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相关专业技术职称;二是即使没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相关专业技术职称,也应该是进入“技师”和“高级技师”序列的技能型人才。据此两点,我们把按职业测算科技人力资源的公式调整如下:

  2004年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对针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状况进行的一次综合性普查,其中包含了大量有关科技岗位就业情况、年龄、学历、职称等的统计数据。以此为基础,我们按职业测算我国科技人力资源的总体规模和分布状况如下。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相关专业技术职称的就业人员
  2004年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表明,在我国的全部就业人员中,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者虽不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但是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职称的就业人员总量为5185万人。这是从职业角度测算我国科技人力资源总体规模的基础数据。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相关专业技术职称但不宜纳入科技人力资源范畴的就业人员
  考虑到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不一定从事科技相关职业,而且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也不一定在科技相关岗位上工作,上述5185万人不应全部计算为科技人力资源。有鉴于此,我们需要按行业对科技人力资源进行具体测算和分析:

  关于第一产业科技人类资源数量。针对单位就业人员的经济普查数据表明,第一产业中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相关专业技术职称的科技人力资源数量为17万。由于我国农村目前仍然是以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要生产形式,农业生产还是以家庭为主,多数农业劳动力没有进入规模化的农业企业中去,经济普查数据显然低估了第一产业中科技人力资源规模。统计部门通过其他渠道对农业产业单独进行的统计表明,还有51万人应纳入科技人力资源范畴。据此测算,第一产业科技人力资源总量为68万人。

  关于第二产业科技人类资源数量。由于第二产业主要是大机器工业,就业人员获得的专业技术职称基本上都属于科学技术类职称,而且专业技术职称持有者往往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因此,对第二产业中科技人力资源的测算基本上以专业技术职称统计为主,极少数文科类专业技术职称系列在总量计算中可以忽略不计。据此测算,第二产业科技人力资源总量计有1433万人。

  关于第三产业科技人类资源数量。第三产业情况比较复杂,需要进一步区别情况,分类计算。一是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等五个部门的大专以上就业人员绝大多数具有科技相关专业高等教育学历,取得了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绝大多数也可纳入科技人力资源范畴;二是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租赁和商业服务、居民及其他服务业等劳动力密集型行业中,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所从事的工作大多是非技术研究开发和非技术应用类的,而且只有少部分是科学技术相关学科毕业的,因此需要对其学习的专业以及所从事的岗位进行甄别。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基本上要剥离其中的一半左右的人员;三是金融业、房地产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部门难以一概而论,经过逐一甄别,初步认定其中不符合科技人力资源定义的人数所占比例约在1/4左右;四是在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中,虽然有不少高学历、高职称人员,但其中相当数量是中文、行政管理等非科技类学科的毕业生。据此测算,第三产业科技人力资源总量为2644万人。

表2  各行业的科技人力资源数据修正              单位:万人

           有大专以上学历或具有
           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数  剥离的人数(相减)  符合科技人力资源定义的人数
 总计            5185.65                      4144.73
 第一产业合计   
 农、林、牧、渔业      16.98            +51          68
 第二产业合计       1433.02                       1433.02
 采矿业           84.51                        84.51
 制造业           910.52                       910.52
 电力、燃气及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99.48                       99.48
 建筑业           338.51                       338.51
 第三产业合计        3735.61           1091.9         2643.71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07.30            0.32         106.98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
 和软件业          134.31            0.35         133.96
 批发和零售业        370.47           189.37         181.1
 住宿和餐饮业        55.53            24.32         31.21
 金融业           210.80            53.78         157.02
 房地产业          125.84            32.27         93.57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81.24            99.92         81.32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
 和地质勘查业        192.33            26.01         166.32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40.22            11.23         28.99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26.25             10.37         15.88
 教育            1043.87            0.20         1043.67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226.19           0.47          225.72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68.46             17.79         50.67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952.80            625.5          327.3

  3.进入“技师”和“高级技师”序列的技能型人才
  技能型人才是具有特殊专业技能的人才,他们一般不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也没有获得相关专业技术职称,但在我国的经济建设、特别是企业技术进步过程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实际上也是科技人力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我们把进入“技师”和“高级技师”序列的技能型人才纳入科技人力资源范畴。2004年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资料表明,我国共有“技师”和“高级技师”215万。

  4.按“职业”测算的结论
  以2004年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为基础,经过上述调整测算,2004年我国科技人力资源总量为4360万。如果加上2005年高等学校的毕业生中符合科技人力资源的300万人,那么截至2005年,我国科技人力资源的总量为4660万。

  三、对两种测算方法出现数据差异的解释
  由前面的测算分析可以看出,截至2005年底,按“资格”测算的我国科技人力资源总量为4252万,按“职业”测算的我国科技人力资源总量为4660万,两者相差约400万。我们认为,之所以出现这种数据差异,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资格”测算中未计入获得非科技领域学历但从事科技活动的人员。根据科技人力资源的定义,我国科技人力资源总量是高等教育科技领域毕业生存量与虽然没有科技领域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但实际从事科技活动人员的存量之和。后者不仅包括没有学历人员(如我国有215万技师和高级技师),还有一定数量获得非科技领域学历(如获得文学类学历的)但从事科技活动的人员,这部分人员并没有统计在内。

  二是按“资格”测算中未计入接受非教育部承认学历教育的人员。我国许多部门和地方通过不同渠道举办了不同类型和不同层次的学历教育,其学历是本行业或本地区所承认的。部分学历教育以及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的假毕业证、假学位证等,在教育部承认的学历统计中并没有反映,但在人口普查和经济普查中却归入大专以上人员统计数据里,造成就业统计数据大于教育培养数据。

  三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流入了相当数量的外国科技人力资源。改革开放后,有为数不少的国外科技人力资源通过我国政府有关部门或科技机构进入我国,或随大量国际投资进入我国大陆。比如,三资企业中的科技人员有不少来自国外,相当一部分未在国内接受本专科教育的出国留学人员归国就业。从总体上看,这部分人员未纳入教育系统的统计序列之中。

  四、结论

  根据上述分析,考虑到我国的实际情况,我们认为,教育系统培养的4037万具有科学技术领域高等教育学历人员是比较精确而可靠的数据,且符合定义的第一个条件,我们应予采用;统计部门经过经济普查和人口普查获得的215万技师和高级技师的数据,符合科技人力资源定义的第二个条件,是我国科技人力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应予以采用。这样将上述两个数据相加获得的总量为4252万,不仅符合科技人力资源的定义,而且比较符合我国实际情况。

  需要说明的是,科技部编撰的《中国科学技术指标(黄皮书)2004》认为,2003年我国科技人力资源总量为3850万。以此为基础,加上2004年和2005年两年毕业的科技类高校毕业生数量,其结果和4252万的总量非常接近。

  由于测算中不可避免地存在这样或那样的误差,我们认为把科技人力资源总量的数量级精确到百万级是比较恰当的。因此,可以确认,截至2005年底,我国科技人力资源总量约为4200万。 

来源:中国科协调研宣传部

责任编辑:赵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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