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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新型经营主体 激发农业发展活力
图文:培育新型经营主体 激发农业发展活力
湖北日报讯 图为:湖北省第六届三农论坛现场。
编者按:
党的十八大提出,积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这是党中央对我国新时期“三农”工作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对于推进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竞相发展,是当前我国农村面临“谁来种田,怎样种田”难题的新突破,是生产关系的新调整,生产力的新发展,对于推动农村经济再上新台阶、实现农业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历史地位。
如何培育壮大新型主体,发挥他们的辐射带动作用?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实现路径和着力点是什么?22日,由省三农研究会主办的第六届三农论坛,围绕“深化农村经营主体改革”这一主题进行研讨,来自三农领域的专家、学者和基层代表各抒己见、畅所欲言、建言献策、形成共识。
着力破解“三大难题”
省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 刘田喜
各地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竞相发展,释放出巨大的活力和能量。
一、正确把握新型主体发展具有的三个特征。一是先进性,代表了农村先进生产力水平,为农业输入了现代生产要素和经营模式。二是示范性,依法流转农民土地,规范开展农业经营,其经验可复制、可推广。三是带动性,注重与农民建立起紧密利益机制,能够带动广大农民就业增收。
二、注重克服新型主体发展出现的三个倾向。一是重“盆景”、轻基础,有的地方热衷于打造几个亮点,培植几个重点,而忽视数量庞大的农户家庭经营这个基本面,实际上家庭经营仍然是最基本、最有效的形式。二是重引进、轻监管,许多地方对工商资本进入之后干什么关注不够,疏于监管,不仅出现“非农化”、“非粮化”现象,还存在着过大(规模)、过低(租金)、过长(期限)的问题,甚至发生“挤农”现象。三是重流入方利益,轻流出方利益。
三、着力破解新型主体发展面临的三个难题。当前,农村劳动力“老龄化”、农民承包耕地“碎片化”、农业服务组织“松散化”现象突出,这种局面如果长期继续存在,必然会影响和制约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构建。为此,一是要大力培养打造新型农民队伍,着力破解农村劳动者的素质难以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问题。二是要积极稳妥引导土地有序流转,着力破解传统家庭经营方式难以适应农业规模经营的问题。三是要加快发展社会化服务组织,着力破解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难以适应新型经营主体的问题。
创新农业经营主体关键在“统”
省社科院院长 宋亚平
既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又要有效地医治农业增效慢、农民增收难这一久治不愈的“顽疾”,大力推进现代农业的发展,这成了摆在我们面前无法绕开的“两难选择”。我认为,要想真正突破这个“两难选择”,最基础的工程、最重要的内容、最关键的环节和最有效的路径,全都得在“统”上做文章、下功夫,真正形成“统分结合、双层经营”农业经营体系,使以家庭承包责任制为主要内涵的这一“分”的优势与以社会化服务体系为主要内涵的这一“统”的优势重合在一起,逐步衍生为一种相互依存、相互支撑、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的内生型发展模式。“统”与“分”的关系整合好了,“三农”问题的困局就会烟消云散,现代农业的愿景就会水到渠成。
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任何一个国家或地区,无论你的农业经营主体是个体农户、家庭农场还是公司集团,也不管你的农业生产规模是大是小,你所从事的任何一项农业生产经营活动,都不可能“包打天下”,做到“万事不求人”,而必须依赖于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支持与帮助,才能得以生存与发展。如果没有健全完善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再新型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也会寸步难行。
在我看来,建立和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具有四大明显好处:一是能够有效促进农业经济活动朝社会化专业分工的方向发展。二是能够有效搭建一座通往农业社会化大生产的现实桥梁;三是能够有效提升农业生产的资本积累与科技含量;四是能够有效解决千家万户小生产和千变万化大市场之间的矛盾。
完善农地流转制度和政策
华中农业大学土地管理学院院长 张安录
农村土地制度和政策需要作什么样的调整和改革,才能促进土地流转和提高农民收入?通过对湖北省13市(县)、39乡镇、48村、845户,2013年、2005年农村土地流转的实证调查动态分析,找到了突破口。
调查结果显示:1.农村土地流转的驱动力为经济的快速发展,促进大量农户外出打工,转出户多为外出务工农民,转入户多为农村年龄较大的种粮高手,没有明显的非粮化、非农化;2. 在城乡二元制度框架和农民双栖的格局下,农地流转规模较小,“小而精”农户经营可能会持续很长时期;3. 土地流转多发生在亲戚邻居之间,流转多以流转对象进行,没有考虑农地的规模生产,不利于形成规模效应;4. 农地流转有利于增加转入户农民的收入,一方面体现在农业经营收入的增加,另一方面体现在工资性收入的增加;5. 农地流转有利于增加转出户农民的收入,主要体现在工资性收入的增加,且增幅较大。
由此建议,农村土地流转与农民收入增加的制度创新与政策应从以下方面着手:1. 利用土地登记发证契机,建立和完善功能健全农村土地租赁市场,推动农地规范流转,实现规模经营,增加农民经营性收入,规避潜在风险;2. 积极争取国家跨区域生态补偿政策,提高转移性收入在经营土地农民收入中的比重;3. 总结武汉农村集体土地产权交易经验,搭建土地交易平台、及时发布信息、有形土地市场,显化土地资产,提高土地财产性收入。
立足“稳”、“转”、“新”
崇阳县青山镇镇委书记 王雄伟
深化农村经营主体改革,应从三个方面着力:
一、立足“稳”字,始终突出“农民”这个农业经营主体改革核心。我们必须牢牢把握“三个坚持”: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不动摇,不断改革、发展、创新,发动千家万户参与到新型主体改革中来;坚持市场经济规律不动摇,改革不可能一蹴而就,要尊重市场规律和发展规律,稳步发展壮大新经营主体;坚持维护农民利益不动摇,改革的目的是让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撇开绝大多数农民谈改革是毫无意义的。
二、立足“转”字,始终突出“利益”这个农业经营主体改革关键。在土地流转过程中,要正确处理好三个关系:正确处理新型主体与农民之间利益关系,两者之间应该是“合作共赢”关系,而不是“掠夺对立”关系;正确处理“两只手”的关系,即市场主体和政府干预,土地流转必须按“依法、自愿、有偿”原则进行,政府主要加强协调,提供服务;正确处理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如何保障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是一个重大而艰巨的任务。
三、立足“新”字,始终突出“政策”这个农业经营主体改革动力。当前,基层党委政府对培育新型主体的意识及各类主体的发展积极性都很高,对国家给予政策扶持期望值很大,要着力在以下几个方面给予政策扶持:进一步加大政策激励和财政扶持力度、健全完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建设、加大金融扶持力度、加大人才技术引进力度、加大防范风险的保障力度、健全城乡一体化体制机制、强化产业发展的连续性和实效性。
七措并举助推新型主体发展
仙桃市胡场镇镇委书记 杨俊武
我镇有181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呈现以下特点:发展数量加快,行业分布较广;发展质量提高,身份来源多样;发展类型增多,发挥作用凸显;政府加强重视,积极培育主体。虽然模式逐年优化,但也存在不少问题:经营主体规模小、土地流转阻力大、基础设施较薄弱、激励机制不完善、粮食安全影响大。
结合近几年自身实践,我们建议,应从以下方面深化农村经营主体改革:1.做好土地流转试点工作。对土地流转工作应加强典型引导和政策支持,同时提高农村老龄人群的社会保障力,循序渐进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对土地流转后的粮食种植大户,给予奖励扶持政策。建议将补贴直接发放到收购环节,进一步提高农户种粮积极性,进一步保障粮食安全。2.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大投入,建设产业通道、桥梁、泵站、涵闸,疏沟挖渠,改善生产条件,提高防汛抗旱减灾能力。3. 加大财政投入、信贷扶持等多方支持力度。4. 建立农业人才培养成长机制。5. 搭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桥梁。进一步加强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建设,搭建好农业科研院所、科技工作者服务现代农业建设的桥梁。6. 抓好生态环境监控。随着畜禽养殖业的快速发展,养殖场污物排放产生的环境污染问题也日益突显,政府和环保部门一定要加强监管,维护好环境。7. 调整产业结构促转型。进一步推进农业土地制度创新、生产经营组织制度创新,培养农业高科技人才,打造农业领域的龙头企业、主导产业,不断推进农业经济转型。
全方位培育新型经营主体
监利县新沟镇镇委书记 杨金勇
我们把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业现代化发展的措施来抓,尊重农民创造,注重改革创新,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培育新型主体,全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得到蓬勃发展,增强了农村经济发展的活力。
一、大力培育多元农业经营主体。1. 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通过品牌嫁接、资本运作、产业延伸等方式进行联合重组,着力培育一批产业关联度大、辐射带动能力强的骨干企业。2. 提升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引导合作社向采取先进科技和生产手段的方向转变,增加技术、资产等生产要素投入,不断增强自身实力和发展活力,提高辐射带动和服务能力。3. 大力培育专业大户和农庄主。
二、注重机制创新促进发展。创新土地流转模式,探索“四个一”工作法,即:搭建一个平台、编织一张网络、规范一本台账、健全一套机制;创新产业经营机制,形成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三种模式”:“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模式、“合作社+基地+农户”模式和“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模式。
三、搞好指导服务提升发展。1. 强化组织领导,把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列入“三农”工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2. 加强设施建设,大力开展以农田水利、机械装备和耕地质量等为主的基础设施建设。3. 积极争取项目。4. 主动开展流转供求信息、合同指导、价格协调、纠纷调处、品牌打造、产品营销等服务。5. 加强队伍培训,通过骨干培训、科技培训等形式,着力培育现代职业农民。
工农互惠城乡一体
通城县宝塔村党支部书记 黎锦林
宝塔村位于通城县城郊,多年来,全村几千亩土地在城镇建设中被征用和无偿支援三线建设,现在除了山地之外耕地只剩几十亩。穷则思变,我们探索出了一条以工促农,发展工业的路子,为集体经济打下坚实基础。
在城北经济开发区建设宝塔高科技产业园,一期宝塔研磨项目已建成投产,可实现利税过亿元。目前,我村正进行连片整体规划,打造湘鄂赣边区农副产品商贸中心——宝塔边贸城,同时建立农产品产销一站式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和农产品仓储、深加工和物流配送中心,实现工农互惠、城乡一体。通过先进的信息系统打造完善的食品管理体系,通过网络等形式加强宣传和推广,同时利用加工配送系统控制农产品质量,形成良好的支撑体系。平台一方面直接面对终端消费者,另一方面挂钩农民、合作社和生产企业,严格按照农产品安全质量标准,进行加工配送,直接向消费者提供各种优质农产品。在全省东南西北中和农产品主产区建设农产品仓储、深加工和物流配送中心,并建设体验式的旅游观光农庄。重点发展无公害绿色农业和有机农业,先在国内发展形成品牌,再向国外出口。
通过这几年的摸索,针对城郊村土地少、人口密集、拆迁难的特点,我们总结出了一个城郊村新农村发展的模式:1. 迁村腾地,统一安置,集中用地,发展产业和商贸物流业;2. 产业一定有主打、上规模,商贸物流一定有主题、有特色;3. 发动群众,全民参与,即搭建“创业致富的大平台”、进行“大规模的学习培训”、实现“大面积的共同富裕”。
以企带村奔富路
钟祥市彭墩村党支部书记 张德华
彭墩村坚持“以企带村、村企共建、全面发展、城乡一体”的发展思路,不断深化农村经营主体改革,促进了彭墩经济的跨越发展,实现了城乡一体,使农村面貌和农民生活发生了巨大变化。
我们的具体做法是:改变思想观念,实现工农一体,贫脊山水土地成为宝贵的财富资源。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全面推行迁村腾地和土地流转、土地集约经营,大力发展种、养、加,奋力拓宽产业链,已由过去单一的水稻种植,发展为种植、养殖、加工、乡村旅游四大支柱产业。改变经营模式,实现城乡一体,世代守土耕农成为新型的时尚居民。成功的土地流转,卓越的集约经营,不仅最大限度发挥了土地资源的作用,开启了地理环境的优势,也充分解放了彭墩的劳动生产力。祖祖辈辈的农耕村民跳出了小农经济的旧圈子,他们在家的科学种田、科学经营,出外的智勇务工、智勇经商。
彭墩巨变使我们深刻体会到,深化农村经营主体改革,必须狠抓农业产品向精深加工转化,以解决提高产品附加值的问题;必须狠抓生产经营向公司化转化,以解决生产与经营管理的问题;必须狠抓多种经营向三产业转化,以解决乡村旅游经济全面协调发展的问题;必须狠抓农村产业的规模化、集体化,农村产品的商品化,农村建设和农村生活的城市化。做到五个坚持是彭墩实现目标的强有力保障:坚持用企业理念打造农业品牌,坚持用企业精神培育新型农民,坚持用人本观念改善居民条件,坚持用新农村标准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坚持用民主原则建立农村社区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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