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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原流放汉北考

屈原流放汉北考

 

  提要

  楚怀王曾经“放逐屈原”。其时间可能在怀王二十五年“黄棘之会”后。其地点当在汉北,今襄樊到郧西一带。  关键词:屈原、放逐、汉北

 

  楚辞界对“屈原放逐,著《离骚》”之事,大多没有异议。在怀王时期屈原曾被流放汉北三年,也有许多学者认同。但是,对流放的时间、汉北的地点等分歧却很大。本文试就此问题进行探讨,谬误不当请指正。

  

一、怀王曾流放屈原于汉北

 

1、怀王流放屈原的依据。

 

《屈原列传》:『屈平既嫉之,虽放流,睠顾楚国,系心怀王,不忘欲反,冀幸君之一悟,俗之一改也。其存君兴国而欲反覆之,一篇之中三致志焉。』[1《史记》(P628)]

从“虽放流,睠顾楚国,系心怀王”看,当是被怀王“放流”。

贾谊〈吊屈原赋〉:“屈原,楚贤臣也。被谗放逐,作《离骚》赋”。《太史公自序》“屈原放逐,著《离骚》”[1(P945)]

刘向《新序·节士》:“使张仪之楚,货楚贵臣上官大夫靳尚之属,上及令尹子兰、司马子椒,内赂夫人郑袖,共谮屈原。……屈原遂放于外,乃作《离骚》。”[2刘向《新序·节士》]

王逸《离骚经章句序》:“……言已放流离别,中心愁思” [3《楚辞补注》P2]

《抽思》:“有鸟自南兮,来集汉北。好姱佳丽兮,牉独处此异域。”[2 P139]。这与《惜诵》的“欲高飞而远集兮”,都是以鸟喻己。可见流放之地在汉北。

「或谓“有鸟自南兮,来集汉北”,乃指怀王去秦不返之事。但作为楚人屈原的作品,对怀王北上,当谓“去集汉北”,而此则称“来”,则主体当身居汉北无疑。」[4汤炳正《渊研楼屈学存稿》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 10 P72]

「“集”字有止息,留滞之义在内,与怀王武关之会途经汉北的倩况不合。《抽思》下面又说:“牉独处此异域。”“处”,也是居止的意思。‘来集汉北”和牉独处此异域”结合起来看只能理解为是写的屈原放居汉北,而非怀王途经汉北。」[5赵逵夫《屈原未放汉北说质疑与被放汉北新证》《中国文学研究》1990年03期P19-25(P20)]

  《抽思》:“惟郢路之辽远兮,魂一夕而九逝。曾不知路之曲直兮,南指月与列星。……狂顾南行,聊以娱心兮。”[3 P139~140] 表述了流放之地在远离郢都的北方,和不能回郢的痛苦心情。 正如潘啸龙先生所说:“这首诗中,屈原对他的到汉北‘独处’,表示了极大的痛苦和悲愤。他埋怨孟夏的短夜,竟象一年那么长;他思念辽远的国都,至于‘魂夕而九逝’。但是,他能离开这个‘异域’而返回国都去吗?他能够向怀王申诉自己的冤屈吗?并不能。屈原痛切地诉说:‘道卓远而日忘兮,愿自申而不得。望北山而流涕兮,临流水而太息’。这不是‘放逐’生涯又是什么?”[6潘啸龙《关于屈原放逐问题的商榷》《安徽师范大学学报》1980 03](P90)

  《思美人》:“吾且儃佪以娱忧兮,观南人之变态。”[3 P148] 此时屈原被放于汉北,故称郢都朝中小人为“南人”。

《卜居》:“屈原既放,三年不得复见。竭知尽忠,而蔽障於谗。心烦虑乱,不知所从。乃往见太卜郑詹尹”[3 P176]。

杨德春:「明张京元《删注楚辞》云:“既见放矣,复审所居,何见之晚也?通后《渔父》篇,语气太肤,疑是伪作,姑存之。”……由此可见,“放”不可训“刑罚意义上的流放”,同样也不可训“外放”,否则,复审所居遂为多余……若外放汉北,则……“三年不得复见”楚王也同样成了一句多余的废话,且于外放相对的应是复回,现作“复见”,明显前言不搭后语。只有“放”训“被疏远而离开权力中心”,前后两句才通顺」。[7杨德春《屈原名平及相关问题考论》《学术探索》2010年01P133-140](P138)杨氏 把“放”训“疏”,缺乏依据。

《惜往日》“心纯庬而不泄兮,遭谗人而嫉之。君含怒而待臣兮,不清澈其然否。”

“君含怒而待臣”,是怀王十五年“王怒而疏屈平”的写照。

《惜往日》“蔽晦君之聪明兮,虚惑误又以欺。弗参验以考实兮,远迁臣而弗思。”

则是怀王后期,“远迁”屈原于汉北的表述。

  2、屈原可能在怀王二十五~二十八年流放汉北。

《楚世家》:“二十五年,怀王入与秦昭王盟,约於黄棘。秦复与楚上庸。”[1 P340]

《楚世家》:“始寡人与王约为弟兄,盟于黄棘,太子为质,至欢也……”[1 P341]

均说明黄棘会盟、秦楚交欢,双方都作了让步。既然“秦复与楚上庸”,那么,楚作了什么让步呢?怀王可能为了讨好秦王,答应把秦王所忌讳的、一直反对与秦交好的屈原放逐出去。——即“为秦逐屈原,复楚上庸”。此说虽然根据不充分,但是,按屈原年谱排下来,其可能性比较大。

屈原《悲回风》中有:“借光景以往来兮,施黄棘之枉策。” 王逸注曰:“施黄棘之刺,以为马策。” 洪兴祖《补注》曰:“初,怀王二十五年,入与秦昭王盟于黄棘,其后为秦所欺,卒客死于秦。今顷襄信任奸回,将至亡国,是复施行黄棘之枉策也。”[3 P161] 两者各有道理。

孙作云先生说:“屈原在楚怀王时代之被放,我以为是在楚怀王二十五年、公元前304年,楚秦黄棘之会之时。屈原反对这次投降的而且又是十分危险的、其后果不堪设想的盟会,所以才招致了放逐。”[8孙作云《屈原放逐的问题》P44] 只是孙先生提供的论据并不确切。孙作云先生所说:“《抽思》篇有这样几句怪话极可注意:善不由外来兮,名不可以虚作!孰无施而有报兮,孰不殖(今本误作‘实’字,从朱熹《楚辞集注》校改)而有获!黄棘之会,楚国凭空收回上庸之地六县,这就是‘不殖(不种植)而有获!’‘无施而有报!’以二等国楚国受一等国秦国的巴结、割让土地,就是‘善由外来’、‘名由虚作’!”[9《从〈离骚〉的写作年代说到〈离骚〉、〈惜诵〉、〈抽思〉、〈九辩〉的相互关系》《文史哲》1962 04(P28)]这样解释,与《抽思》之文意并不融通。

《卜居》“屈原既放,三年不得复见”;“用君之心,行君之意。”是说屈原被放三年期满,可以自主行动,可以回郢都与家人团聚。《七谏·谬谏》:“念三年之积思兮,愿壹见而陈辞。”[3 P256]可能是说同一件事。但是,他没有任职“心烦虑乱,不知所从”,所以“往见太卜郑詹尹”咨询。其“宁正言不讳以危身乎?将从俗富贵以偷生乎?……”说明面对着两种人生道路可以选择。“太卜”曰:“用君之心,行君之意。”是劝他自行决定。此篇或为虚构之文,但是《卜居》反映了诗人面对今后的人生道路“如何选择”的状态。也不排除屈原从汉北回郢都的途中,经鄢郢旧都祖庙所在之地,或去拜访过留守的“太卜”,促成了他写作了此文。“太卜”不大可能住在汉北、夏浦或沅湘。

有人说:“正因为放逐尚未见尽头,他才‘心烦虑乱,不知所从’,如果只放三年,眼看可以‘复见’君王,哪还有如此多的痛苦和牢骚?”[10周秉高《楚辞解析》内蒙古大学出版社2003 10](P354)如果“放逐尚未见尽头”,他虽然多有“痛苦和牢骚”,但是,他没有自由、没有选择的余地,也就不存在“不知所从”的问题。可见此论不合情理。

《楚世家》:“二十九年(前300年),秦大破楚,楚死二万,杀景缺。怀王恐,乃使太子为质于齐以求平。”[1 P341]  楚怀王又要和齐,很可能想起屈原,就把已经流放三年的屈原招回郢都。从屈原参加了怀王三十年的“廷议”劝怀王:“秦虎狼之国,不可信,不如毋行。”[1 P627] 看,屈原可能在怀王二十九年回郢都,但是未被重用。

总体上看,屈原可能在怀王二十五~二十八年流放汉北。

 

3、汉北在何处?

 

很多学者都认为,屈原曾流放汉北。汉北在何处呢?

《楚世家》:顷襄王“十九年(前280年),秦伐楚,楚军败,割上庸、汉北地予秦。”[1 P344]此记表明:顷襄王十九年,即前280年以前,汉北当属楚国。此记还间接反映了汉北的地望。上庸、汉北相连,都在楚国北部靠近秦国之地(那些原为楚国土地,后被秦人夺去的地方)。上庸在汉水西南,今竹溪、房县一带,再向东北过汉水为汉北,即今襄樊北东到郧西一带。

再者“割汉北予秦”的第二年(前279年),秦再向南蚕食楚地。《秦本纪》:昭襄王“二十八年大良造白起攻楚,取鄢、邓,赦罪人迁之。”[1. P50] 这说明“鄢(今宜城)、邓(今襄樊)”在“汉北”之南,不属汉北。

今襄樊北至郧西一带称汉北,有其历史渊源。《尚书·禹贡》[11]:“嶓冢导漾,东流为汉;又东,为沧浪之水;过三澨,至于大别,南入于江。” 按《禹贡》的说法,汉水源头称为漾水,向东流上游称汉水。中游称沧浪水,下游称为三澨水(?);到达大别山(今汉阳北),向南流入长江。《禹贡》之记正反映出远古时代人们活动范围比较小,一条长河各处名称不同的遗存。《左传·昭公十二年》载:“昔我先王熊绎辟在荆山”。[12《左传》]楚人之先祖,长期居住区在雎、漳上游的“荆山”,其北是《禹贡》记为“东流为汉”的一段近东西走向的“古汉水”。故楚人把汉水上游这“古汉水以北”的地区称为汉北。可见汉北之名有其历史渊源。

 

赵逵夫先生说:“屈原在怀王二十四、五年流被放汉北……汉水下游今钟祥、京山、天门、应城、汉川五县地,正是先秦时楚人所谓‘汉北云梦之地’。”[13《屈原和他的时代》P307-308] 赵先生的“汉北云梦之地”,“脱离了战国时楚人政治、经济、交通、文化、心理语言习惯等的实际”,脱离了楚国的历史,属于没有依据的自说自话。它与《史记》、《左传》所记的“汉北”、“汉东”相抵牾。

如果按赵氏之说,楚王先割“鄢、邓”东南的“汉北云梦之地”予秦,而把其西北的“鄢、邓”等等大片国土,置于秦人占领区的包围之中,这是不可理解的。

 

其实赵逵夫先生在1990年曾经说过:“关于汉北其地,蒋骥《山带阁注楚辞》说:‘汉北,今郧襄之地。’郧襄一带在上庸以东,……据庚信《枯树赋》,襄樊以南至宜城一带称为汉南,则与之隔江相对的‘汉北’应是专指今樊城以北的一片地方。这里是楚与中原南北来往渡汉之处,故有汉北、汉南之称。这个地方在庸以东四百里左右,它在怀王时一直是属于楚国的。”(P23)“申本姜姓之国,后被楚文王所灭。其地在今河南省南阳市,南面距汉北不远。”(P22)[5《屈原未放汉北说质疑与被放汉北新证》《中国文学研究》1990.3 (P19-25)]可惜,赵先生为了迁就“屈原被放汉北云梦,任掌梦之官”的臆断,放弃了原先的观点,改为:“关于汉北其地,蒋骥《山带阁注楚辞》说:‘汉北,今郧襄之地。’郧襄一带在上庸以东,……据我所考证,楚人所谓‘汉北’是指汉水下游一段的东面,即今钟祥、京山、天门一带。……其东面为汉北云梦泽。历来楚王田猎均在此。”[13《屈原和他的时代》(P346)]

 

  赵逵夫先生所说的“汉水下游今钟祥、京山、天门、应城、汉川……‘汉北云梦之地’”,本是楚人所称的“汉东”。《左传·桓公六年》(楚武王三十五年)斗伯比对武王说:“吾不得志于汉东也……”[12]。由于从襄樊到潜江这一段汉水近南北走向,人们习惯地把分布其东的,以随为首的周代诸侯称为“汉东诸姬、汉东诸国”。

 

赵逵夫先生还以作于汉北的《思美人》写到“江夏”为由,说:“如果汉北其地在今襄樊以北,则诗人便不可能‘遵江夏而娱忧’。所以说,这是屈原被放之处汉北其地在汉水下游北面的又一证明。”[13]此论也没有说服力。首先,《思美人》之“遵江夏而娱忧”是遐想中的表白,不能证明屈原身处何地。其次,即便是实指“江夏”,也与“汉北”无关。例如,《哀郢》中也有“遵江夏以流亡”。难道说郢都也在“汉北”吗?

 

孙作云先生说:『“放逐”就是驱逐出郢都,不许与闻国事。屈原被迫出都后的流浪地点,是汉北,即今湖北北部襄阳及河南西南部内乡西硖一带。这一带地方统统叫做“汉北”。(今河南西南部西硖县有“屈原冈”,我以为即因屈原曾至此地,故有此名。)』[9《文史哲》1962 04 P32]

 

汤炳正先生说:“鲁山与内乡县皆属南阳,在丹淅东北。其地皆处汉水之北,故统称‘汉北’。”[4《渊研楼屈学存稿》(P72)]

 

孙、汤两先生所说的“汉北”之地范围太大。《楚世家》曰:“顷襄王横元年,秦要怀王不可得地,楚立王以应秦,秦昭王怒,发兵出武关攻楚,大败楚军,斩首五万,取析十五城而去。”[1.P341]秦昭王十五年(楚顷襄王五年)秦将白起“攻楚,取宛。”[《秦本纪》] 云梦秦简《大事记》也有:“十六年,攻宛”[14云梦秦简(P12)]。“析”在“河南内乡西峡一带;“宛”即今日之南阳。析、宛从来就是专用地名,不属“汉北”。鲁山更远在南阳(宛)、方城之北,把它们“统称汉北”,没有文献依据。即或它们是“屈原曾至”之地,也不等于是屈原流放之地。

《楚世家》记载怀王“十七年春,与秦战丹阳,……遂取汉中之郡。”;“十八年,秦使使约复与楚亲,分汉中之半(即上庸之地六县)以和楚。”;“二十五年,怀王入与秦昭王盟,约於黄棘。秦复与楚上庸。”

十七年春秦“取汉中之郡”之后,为什么第二年就提出“分汉中之半以和楚”;到二十五年,黄棘之盟(放逐屈原)之后,秦终于“复与楚上庸”呢?——这一方面说明秦欲退地以和楚,似乎也说明汉中郡东部的“上庸六县”突出在楚境之内,不便守卫。

 

有人认为:「《楚世家》“二十五年……秦复与楚上庸。” 汉水之南的上庸,怀王二十五年以前尚为秦占,由此可推知处于“汉水之北”的土地必为秦占无疑。这样,屈原放于汉北也只有怀王二十五年前后才有可能。」[张元勋《关于屈原放逐的辨正》《齐鲁学刊》1984年06期 P92-97(P92)] 此论缺乏依据。据《楚世家》,顷襄王十九年楚才“割上庸、汉北地于秦”[3(P344)] 上庸虽在怀王十七至二十五年为秦所有,但顷襄王十九年前“汉北”一直是楚之领土。

 

黄灵庚先生说:“屈原退居汉北,就是说退回到他父考生前谪居过的上庸而已。”[15黄灵庚《〈离骚〉“伯庸”考》《浙江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1987年第1期P82-84](P84)上庸、汉北并非一地,上庸在汉水之南,今竹溪、房县一带。把上庸划归“汉北”,令人难以理解。再说,“怀王17年至25年,上庸属秦”,其时屈原不可能“居”上庸。

  4、怀王二十九年屈原已经回郢都。

  《楚世家》:“二十九年(前300年),秦大破楚,楚死二万,杀景缺。怀王恐,乃使太子为质于齐以求平。”[1 P341]  楚怀王要和齐,很可能想起屈原,并把已经流放三年的屈原招回郢都。屈原有没有参与“使太子为质于齐以求平”之事?不得而知。但是,屈原参加了怀王三十年,讨论“秦王约怀王武关会”的廷议,并劝怀王曰:“秦虎狼之国,不可信,不如毋行。”[1 P627] 故屈原有可能在二十九年回郢都。

 

 

二、怀王三十年放逐屈原论 商榷

 

(一)怀王三十年“怀王放流屈原”论

  1、屈原“谏怀王之后,就被怀王‘放流’” 

潘啸龙先生说:『我以为这初放的时间当在怀王三十年,证据就是屈原本传中的这样一段记叙:

  时秦昭王与楚婚,欲与怀王会。怀王欲行,屈平曰:“秦虎狼之国,不可信,不如毋行。”怀王稚子子兰劝王行:“柰何绝秦欢?”怀王卒行。入武关,秦伏兵绝其後,因留怀王以求割地。怀王怒,不听。亡走赵,赵不内。复之秦,竟死於秦而归葬。长子顷襄王立,以其弟子兰为令尹。楚人既咎子兰以劝怀王入秦而不反也。屈平既嫉之,虽放流,顾楚国,系心怀王,不忘欲反,冀幸君之一悟,俗之一改也。其存君兴国而欲反复之,一篇之中三致志焉。然终无可柰何,故不可以反……。

  仔细琢磨一下这汉文字,我们可以发现下述几点重要情况:

第一,屈原在三十年怀王欲赴武关之会以前,虽已被疏,但还在朝。

第二、怀王赴武关之会,这是楚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因为,在此之前的二十八、二十九年,秦楚连年构兵.楚国均被击败;三十年,秦又伐楚,取八城。在这样严重的军事威胁下,秦昭王遗怀王书,提出会盟武关,实在是心怀叵测。对楚国来说,所受压力与订“城下之盟”无异。又,怀王赴会,如入狼窝,若有闪失,楚国命运攸关。……

第三,在这场重大问题的斗争中,屈原遭到了失败。传文中“怀王卒行”,正说明了这一点。接着,本文中便突然出现了“屈平既嫉之,虽放流”这一段文字。而且,它又在“顷襄王怒而迁之”之前.这说明什么呢?说明屈原在谏怀王之后,就被怀王“放流”——即放逐了。[5 P92-93]

  《屈原列传》并未按时间顺序叙事,很容易产生歧见。故有人怀疑其中有脱漏、错简,或篡改。但是,从“屈平既嫉之,虽放流,睠顾楚国,系心怀王,不忘欲反,冀幸君之一悟,俗之一改也。”等内容看,在屈原放流以后,怀王当安然在楚,而不是被扣在秦。《列传》中并没有任何“屈原在谏怀王之后,就被怀王‘放流’”的迹象。至于“它又在‘顷襄王怒而迁之’之前”,更不能说明“在谏怀王之后,就被怀王‘放流’”。

  屈原谏怀王“不如毋行”,主观上是从爱护怀王出发,客观上也没有损伤怀王的尊严。怎么会因此而被流放呢?《楚世家》记,同样是谏怀王“毋行”的昭雎,未受任何影响,就是旁证。

  潘氏说:『第四、屈原放逐以后,仍然“顾楚国,系心怀王,不忘欲反,冀幸君之一悟”。因此,便作赋抒志,自我申辩,表明他“存君兴国而欲反覆之”的态度。但是,怀王拒不采纳,终于入秦被留,而屈原也“终无可柰何,故不可以反”』。[5 P93]

即便按潘氏所说,屈原因谏怀王“不如毋行”而被流放,随后怀王即去秦被扣。若“屈原放逐以后”“作赋抒志,自我申辩”,又怎么能向被扣留在秦国的怀王表白自己的忠诚和冤屈呢? 潘氏的“屈原放逐以后,作赋抒志……怀王拒不采纳,终于入秦被留”之说,颠倒他自己所设定的事件的前后次序,不能自圆其说。

潘啸龙先生说:『总结上述几点,屈原因为谏怀王入秦,即於当年被放逐,就是很清楚的了。放逐到哪里呢?那就是《抽思》中所说的汉北之地』。[5 P93]  在这里,潘氏不是说“清楚了”,而是愈说愈糊涂了。请问,何处有“屈原因为谏怀王入秦,即於当年被放逐”的依据?潘氏认为“《抽思》作于屈原放逐汉北后一年,即顷襄王元年”[16《屈赋研究三辨》P8]那么,诗中为什么没有“系心被扣在秦国的怀王”,没有盼望怀王回国的内容?反而有许多埋怨怀王的话“昔君与我成言兮,曰:‘黄昏以为期。’羌中道而回畔兮,反既有此他志。憍吾以其美好兮,览余以其修姱。与余言而不信兮,盖为余而造怒……”,这怎么能与“系心(被扣在秦的)怀王”的屈原心境相符呢?

  2、潘氏“怀王三十年放逐屈原之佐征”

  潘啸龙先生说:『屈原在怀王三十年被放逐,还可以从怀王入秦被留后的史料中找到佐征。试看《楚世家》的这条记载:(楚大臣)乃欲立怀王子在国者。昭雎曰:“王与太子俱困於诸侯,而今又倍王命而立其庶子,不宜。”乃诈赴於齐,……齐王卒用其相计而归楚太子。太子横至,立为王,是为顷襄王。

  《战国策·楚四》:亦有一段文字,记楚太子横归国后的一段史实:

  楚王死,薛公归太子横。因与韩魏之兵,随而攻东国。太子惧。昭盖曰:‘不若令屈署以新东国为和於齐以动秦。秦恐齐败东国而令行於天下也,必将救我。’太子曰:‘善’遽令屈署以东国为和於齐。

  这两段文字,都记叙了怀王入秦以后,楚国上下人心浮动,形势岌岌可危的情况。

  当时,楚急欲太子归国,以绝秦国之望.定楚人之心.以屈原历来竖持联齐抗秦的立场,和他多次出使齐国的元老重臣的资望,赴齐以求归太子者。舍屈原其谁属?出乎意料的是,这时赴齐的不是屈原,而是昭雎。同样的。当齐,韩、魏三国之兵随而攻楚,楚太子横急欲使人“为和於齐”时,负此重任谁比较适合呢?当然是屈原。出乎意料的是,“以东国为和於齐”的,又不是屈原,而是二流人物屈署!人们不禁要问:值此危急存亡之秋,当初力谏怀王赴武关之会的楚贞臣屈原何在?对照一下《屈原列传》.我们便恍然大悟:原来,屈原巳被怀王放逐了! 怀王自己既入秦不返.没有他的命令,楚大臣及太子横仓猝之际.不能也不愿召还屈原。於是乎赴齐以求归太子.“以东国为和於齐”的使命,只能由昭雎、屈署之徒担任了。倘若屈原不在放逐之中,依怀王十七年秦楚交兵、国势危急而令屈原使齐之例,屈原是应该出马的。[5 P93]

在“怀王入秦被留后的史料中”,没有记载“应该出马的”屈原,成了潘氏“屈原巳被怀王放逐的佐征”。这与现存“先秦史书中没有提到屈原的名字”,是屈原否定论者的重要依据其推论模式何其相似?现先搁置其逻辑问题,仅就“佐征”的内容分析如下:

 

  (1)、《楚世家》的记载:

  楚怀王见秦王书,患之。欲往,恐见欺;无往,恐秦怒。昭雎曰:“王毋行,而发兵自守耳。秦虎狼,不可信,有并诸侯之心。”怀王子子兰劝王行,曰:“柰何绝秦之欢心!”於是往会秦昭王。昭王诈令一将军伏兵武关,号为秦王。楚王至,则闭武关,遂与西至咸阳,朝章台,如蕃臣,不与亢礼。楚怀王大怒,悔不用昭子言。秦因留楚王,要以割巫、黔中之郡。楚王欲盟,秦欲先得地。楚王怒曰:“秦诈我而又要我以地!”不复许秦。秦因留之。  楚大臣患之,……乃欲立怀王子在国者。昭雎曰:“王与太子俱困於诸侯,而今又倍王命而立其庶子,不宜。”乃诈赴於齐,……齐王卒用其相计而归楚太子。太子横至,立为王,是为顷襄王。[1 P341]

《楚世家》中接二连三地提及昭雎:建议“合齐善韩”的是昭雎;谏怀王“毋入秦”的是昭雎;“诈赴於齐、归楚太子”,也是昭雎,可见他是怀王后期的重臣(有人说是令尹)。学者们多注意到《楚世家》与《屈原列传》记载的不同,就楚国历史来说《楚世家》比《屈原列传》更为权威。这里或许表明,当时(怀王三十年,结束汉北流放回到郢都)的屈原,并未得到重用,其地位远在昭雎之下。故《楚世家》只记昭雎,不提屈原。

潘氏说“以屈原历来竖持联齐抗秦的立场,和他多次出使齐国的元老重臣的资望,赴齐以求归太子者。舍屈原其谁属?出乎意料的是,这时赴齐的不是屈原,而是昭雎。……当初力谏怀王赴武关之会的楚贞臣屈原何在?”。潘氏此论与《楚世家》之记不符。似乎有曲解就己之嫌?

 

  (2)、《战国策》的相关记载

  《战国策》中描写“前299年,楚太子在齐质”的,有三个故事:《楚策二》“楚襄王为太子之时”;《楚策四》“长[?]沙之难,楚太子横为质于齐”;《齐策三》“楚王死太子在齐质”。[17《战国策》]三者之间人物、情节互不搭界,而且与《史记》记述不合。

  假如说,《国策》不提屈原是因为他“被怀王放逐了?”可是《国策》三篇都没有提到《楚世家》中一再出场的昭雎,难道昭雎也“被怀王放逐了”吗?可见,没有记载“应该出马的屈原”,就是“已被怀王放逐的佐征”,其推论不合逻辑。

  潘氏所引用的《战国策·楚四》曰:『长沙之难,楚太子横为质于齐。楚王死,薛公归太子横,因与韩、魏之兵随而攻东国。太子惧。昭盖曰:“不若令屈署以新东国为和于齐以动秦。秦恐齐之败东国而令行于天下也,必将救我。”太子曰:“善。”遽令屈署以东国为和于齐。秦王闻之惧,令辛戎告楚曰:“毋与齐东国,吾与子出兵矣。”[17 P834]

《楚四》说“楚王死与史不符,“前299年,楚太子在齐质”时“楚王未死”;说“齐,韩、魏三国之兵攻楚”也与史不符。“秦恐齐败东国而令行於天下也,必将救我。……吾与子出兵矣”?均不可能!楚国立新王就是为了对付秦国:“赖社稷神灵,国有王矣”! 楚国怎么会?!不顾怀王仍然被扣留在秦的屈辱,设计让秦国来救助! 秦国扣留楚怀王,就是为了逼迫楚国割让巫、黔中之郡,岂有放弃目的,无条件救楚的道理?

请看北宋司马光1019年-1086年)《资治通鉴 卷三》的记载:秦王遗楚王书……王乃入秦。……要以割巫、黔中郡。……秦人留之。楚大臣患之,乃相与谋曰:“吾王在秦不得还,要以割地,而太子为质于齐。齐、秦合谋,则楚无国矣。”欲立王子之在国者。昭睢曰:“王与太子俱困于诸侯,而今又倍王命而立其庶子,不宜!”乃诈赴于齐。齐湣王召群臣谋之,或曰:“不若留太子以求楚之淮北。”齐相曰:“不可。郢中立王,是吾抱空质而行不义于天下也。”其人曰:“不然。郢中立王,因与其新王市曰:‘予我下东国,吾为王杀太子。不然,将与三国共立之。’”齐王卒用其相计而归楚太子。楚人立之。 [18《资治通鉴 卷三》]此记与《楚世家》相同,可采信。——潘氏引用《国策·楚四》编造的说辞作证,并不可信。

  

(二)怀王三十年“子兰放逐屈原”论。

还有一种观点认为,“怀王入秦后屈原被子兰‘放流’”:「“怀王入秦后,子兰集团肆无忌惮地将屈原逐出郢都”……襄王三年,“‘怀王卒于秦’。……屈原重返郢都”。」 [19熊任望《屈原列传》析疑《河北大学学报》1988年第1]P13

此论也缺乏说服力。怀王入秦被扣押,亲秦派非常不得人心,不得不有所收敛。亲秦派“欲立怀王子在国者(子兰)”未能得逞,就是证明。当时矛盾的焦点是“抓权”,假如子兰集团“执掌大权”,要排斥的“敌对势力”,应该是支持太子的昭雎等人,而不是打击孤独无权的屈原(《离骚》:“国无人莫我知兮”,可见屈原的孤独;由昭雎为主“诈赴於齐、归楚太子”说明屈原无权)。说在这“国无君”的几个月内,“子兰集团将屈原逐出郢都”,既与当时的形势不符,又没有内外依据。与《卜居》“屈原既放,三年不得复见”难以融通;《屈原列传》的“顷襄王怒而迁之”衔接不上。而且,既说:“屈原于怀王入秦、顷襄未立之际,被子兰集团‘放流’”;又说:子兰的“放流”决定“并不具备法律约束的性质,因为没有国王的命令。[19P18]既然“不具备法律约束性”,那么屈原完全可以不与理睬,最多等到“顷襄王立”就可以“返郢都”。为何要等到顷襄王三年,‘怀王卒于秦’。……屈原才重返郢都”呢?可见此论不能自圆其说。

 

 

三、“初放汉北”紧接“远迁江南”论 商榷

 

  

 潘啸龙先生说:『迁屈原往江南的决定,当在怀王归葬於楚以后(即顷襄三年)作出,屈原从汉北回郢都稍事整治行装,即於四年仲春去郢“东迁”。……屈原初放汉北,自怀王三十年至顷襄王三年,整整三个年头。由于他自汉北经郢都,是为了远迁江南,而不是召回复用,因此并不能见到襄王。《卜居》所说的“屈原既放,三年不得复见”,《七谏》所说的“念三年之积思兮,愿壹见而陈辞。不及君而骋说兮,世孰可为明之”,都成为有力的佐证。同时,屈原执忠信之志,存“存君兴国之心”,而遭怀王放逐;三年之后,仍“竭知尽忠,而蔽障於谗”,不仅不能召回复用,反而更远迁江南.这不能不使屈原悲愤恻怛,“心烦意乱,不知所从”,而要在启程前找太卜郑詹尹决其所疑,并发出“世洲浊而不清,蝉翼为重,千钧为轻;黄钟毁弃,瓦釜雷鸣;谗人高张,贤士无名。吁嗟默默兮,谁知吾之廉贞”的愤激不平之音,提出“宁赴湘流,葬于江鱼之腹中;安能以皓皓之自,而家世俗之尘埃乎”的誓言了。[5 P94]

从《卜居》“屈原既放,三年不得复见”看,既然是怀王流放屈原,不得“复见”当是怀王。怎么会“不能见到襄王”呢?若按潘氏之论屈原三十年被怀王流放,“太子横为质于齐”尚未回国。顷襄王立时,屈原己被流放在汉北,并没有见过继位后的顷襄王,何来“三年不得见”襄王之说?《七谏》所说的“念三年之积思兮,愿壹见而陈辞。”只有怀王在楚才能“愿壹见而陈辞”。这些都是屈原被放汉北前后怀王仍然在楚国的有力佐证。

再说,若按潘氏之论“屈原遭怀王放逐后,顷襄三年不仅不召回复用,反而更远迁江南。”就是说,屈原的前程已由顷襄王决定了,何来“‘不知所从’,要找太卜郑詹尹决其所疑”?

  潘氏说:『在这举国悲痛的时刻,楚人自然要回想起子兰劝怀王入秦的事来.他们知道,造成怀王身死于秦的罪人之一,就是现时占居令尹要职的子兰.屈原当时尚在放逐之中,得知怀王死去的消息,当然更加悲痛.本传说他又是“既嫉之”,又是“一篇之中,三致意焉”,接着就是“子兰闻之大怒”可见,在此前后,屈原必定怒斥了子兰这批奸佞误国的小人.子兰听说了这一切,当然要暴跳如雷,非得借上官大夫之口进一步诉毁屈原不可了。这样,当时虽然“秦、楚绝”,诸候不直秦,朝中应该是抗秦派可能抬头之时,但屈原却并没有因此而被赦免,反而被顷襄王放逐到了遥远的江南。[5 P94]

若按潘氏之说《卜居》作于 “怀王归葬於楚以后”,在这“楚人皆怜之,如悲亲戚”之时,为什么在《卜居》中“竟无一语透露对怀王客死之悲”;没有“怒斥子兰奸佞误国”。反而发出“世洲浊而不清,蝉翼为重,千钧为轻;黄钟毁弃,瓦釜雷鸣;谗人高张,贤士无名。吁嗟默默兮,谁知吾之廉贞’的愤激不平之音”?这怎能体现屈原“睠顾楚国,系心怀王”之情呢?

从以上的分析可见,潘氏论说中,前言不搭后语的逻辑毛病似乎多了一点。

  统观《抽思》、《卜居》内容,屈原放流汉北前后,怀王当安然在楚国国内。

  再看《哀郢》的内容,“民离散而相失兮,方仲春而东迁”也不像是与家人?刚刚相聚又要分离的描述。“出国门而轸怀兮”、“哀见君而不再得”。倒像是在顷襄王初期,屈原在郢都尚有任职,经常可以见到顷襄王,与君王还有不能割舍的君臣之情。——这就是说在《哀郢》中也找不到“刚刚在汉北流放了三年多”的任何迹象。可见,潘氏的“屈原在怀王三十年被放逐汉北”紧接“远迁江南”,“并不能见到襄王”之论,既无史传佐证,又与《哀郢》“哀见君而不得”等记述相违,怎么能令人信服呢?

 

  

四、楚怀王十六年屈原放逐汉北论 商榷

 

 

1、《新序》屈原章与楚怀王十六年“屈原见放”论

《新序·节士》屈原章:『屈原为楚东使于齐,以结强党。秦国患之,使张仪之楚,货楚贵臣上官大夫靳尚之属,上及令尹子兰、司马子椒,内赂夫人郑袖,共谮屈原。屈原遂放于外,乃作《离骚》。张仪因使楚绝齐,许谢地六百里。……』[2 P240]

  邹汉勋(1805—1854)《邹叔子遗书·屈子生卒年月考》采《新序》之说曰:“考张仪去秦相楚,诈楚绝齐,皆在怀王十六年,则原之见放作《离骚》,必是年也。” 陆侃如先生也认为:屈原第一次放逐,事在楚怀王十六年,其地点则当是汉北,第二年,怀王把他自汉北召回,出使齐国[20陆侃如 P99-100] 此论既与《史记》矛盾,又与《卜居》“屈原既放,三年不得复见”不合,因而没有说服力。

2、怀王十八年前 不可能“放逐屈原”。

  据《史记》记载,怀王十五年“王怒而疏屈平”;十六年“屈平既绌”,张仪诈楚;十八年“是时屈平既疏,不复在位,使于齐”。《史记》连续三次记叙疏、绌屈原。可见在怀王十八年之前,不存在屈原“放于外”的可能性。

3、《新序》省略了“王怒而疏屈平”

  《新序》“屈原章”对屈原一生的概括,基本上是按时间顺序,前后连贯、总体相关进行叙事的。与《史记》所记也大体吻合,只是非常简练。《新序》之“屈原遂放于外,乃作《离骚》”,与其他汉人以及《太史公自序》的“屈原放逐,著《离骚》”完全一致。单就这一点并没有问题。只不过《新序》把这两件亊插在“上官大夫、靳尚之属,共谮屈原”和“张仪诈楚”之间,又没有提“怀王怒而疏屈平”之事。这样很容易让读者误解:或者以为“屈原遂放于外,乃作《离骚》”,是“怀王十六年张仪诈楚”以前的事。或者误解:《新序》此记,打乱了历史事件的前后顺序和内在联系,与《史记》记载不同,不可采信。

《屈原列传》有三处提及疏、绌屈原。刘向不至于否认“怀王疏屈平”之事。《新序》之所以未记“王怒而疏屈平”,可能是刘向为了叙事简练而省略了好些内容。如果把《新序》的“屈原遂放于外,乃作《离骚》”,看作是《史记》中“王怒而疏屈平、屈原放逐于外、著《离骚》”这几件事的综括表述。这样理解,既符合《新序》叙事简练的实际,又能与《史记》一致,这样就可以把“屈原遂放于外,乃作《离骚》”解释为怀王后期的亊。(详见拙文21《试论〈新序〉屈原章的史料价值》) 可见,不顾《史记》等记载,以及《楚辞》的内证,单单根据《新序》之记,就断定“楚怀王十六年‘屈原见放’”并不可靠。

 

 襄王九年之后,屈原不可能去丹淅。

 

先生说:「或疑汉北、丹浙,顷襄王时已为所有,《史记·楚世家》载,顷襄王元年.秦出楚,“取析十五城而去”,是其明证。故襄王时屈原似无去汉北、丹淅之可能。今按此说不可据。所谓“取析十五城而去”,字或有误。据近年出土的云梦秦简《大事记》,于秦昭王九年,只言“攻析”,不作“取析”。秦昭王九年即楚顷襄王元年。可实证《楚世家》之“取析”,实即“攻析”之形近而误。“而去”二字,则系纪实之语。[4P168]

先生此论实不敢苟同。云梦秦简《大事记》所记,秦侵占它国的战事均记为“攻X”,未见记“取X”者。这些“攻(某地)”,不可能都是“攻而不取”者。《大事记》中从秦昭王元年到年,共记“攻(某地)”共三十处,大多数的“攻(某地)”可与《史记》“取(某地)”对应。其例除了攻析”(即“楚顷襄王元年‘取析十五城而去’”)再如,《大事记》:“年,攻宛。十七年,攻垣、枳()。十八年,攻蒲反()[14云梦秦墓竹简整理小组《云梦秦简释文(一)》《文物》1976 06(P12)]相应的《史记》为:《秦本纪》秦昭王十五年,秦将白起“攻楚,取宛。” 《六國年表》:秦昭王十八年“客卿错击魏,至轵,取城大小六十一。”;魏昭年“秦击我。取城大小六十一。” 《世家》为:“年,秦拔我城大小六十一。[1 P388]” 《秦本纪》:“十八年,错攻垣、河雍、决桥取之。[1 P50]」。笔者按:《大事记》“十年,攻宛”,《秦本纪》记为秦昭王十五年;《大事记》“十七年,攻垣、枳()”,《史记》记为秦昭王十八年“客卿错击魏,至轵,取城大小六十一。”……

先生之「云梦秦简《大事记》,于秦昭王九年,只言“攻析”,不作“取析”。实证《楚世家》之“取析”,实即“攻析”之形近而误。[4P168]有违秦简原意,似可归为:“在运用古籍记载时,取舍随意,是非任情,其结果必然陷于诡辩之一途。[4P40]

先生说:「屈原于顷襄王时,曾流浪至汉北、丹浙之地。……屈原去汉北,在襄王九年之后,割汉北地与秦,又在屈原去汉北之后十余年。[4P168]既然楚顷襄王元年 秦“取析十五城”,顷襄王五年(或年)又“取宛”。那么,“襄王九年之后”,“屈原似无去丹淅之可能。故先生之论,难以成立。

 

注释:

[1]《史记》[M].长沙:岳麓书社198810

[2] 卢元骏《新序今注今译》[M] 天津古籍出版社,1987.

[3] 洪兴祖《楚辞补注》[M].北京:中华书局出版19833

[4] 汤炳正《渊研楼屈学存稿》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 10

[5] 赵逵夫《屈原未放汉北说质疑与被放汉北新证》《中国文学研究》199003P19-25

[6] 潘啸龙《关于屈原放逐问题的商榷》《安徽师范大学学报》1980 03P86-95

[7] 杨德春《屈原名平及相关问题考论》《学术探索》201001

[8] 孙作云《屈原的放逐问题》[J]《河南大学学报(社科版)196100  P43-60

[9] 孙作云《从〈离骚〉的写作年代说到〈离骚〉、〈惜诵〉、〈抽思〉、〈九辩〉的相互关系》[J]《文史哲》1962 04(83) P28-35.27

[10] 周秉高《楚辞解析》内蒙古大学出版社2003 10

[11]《尚书·禹贡》

[12]《左传·昭公十二年》

[13] 赵逵夫《屈原和他的时代》

[14] 云梦秦墓竹简整理小组《云梦秦简释文(一)》《文物》1976 06P11-14

[15] 黄灵庚《〈离骚〉“伯庸”考》《浙江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1987年第1P82-84

[16] 潘啸龙《屈赋研究三辨》 [J]长沙《云梦学刊》社科版1996 01 P1-8

[17] 諸祖耿《戰國策集注匯考》[M]南京:江蘇古籍出版社,1985

[18] 司马光《资治通鉴 卷三》

[19] 熊任望《屈原列传》析疑 《河北大学学报(哲社)19881期(P12-19

[20] 陆侃如、冯沅君《中国诗史》[M]天津:百花文艺出版社.1999.P99-100

[21] 熊人宽《试论新序屈原章的史料价值》

http://www.literature.org.cn/article.aspx?id=10828

[00] 张元勋《关于屈原放逐的辨正》[J]《齐鲁学刊》198406P9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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