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讨债难?教你三招不必非得对簿公堂实现债权


  讨债难,作为一大社会问题,常常困扰着人们。不得已走进法庭讨个说法,但由于审理时间少则月余,多则数月或数年,讨债方常感人困马乏、筋疲力尽。其实讨债并非只有诉讼一条路。在此支三招,或许能帮大家轻松实现债权。

  一、申请支付令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该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申请支付令时,债权人只需向人民法院提出发布支付令的申请,无需起诉;人民法院对于申请支付令的案件,无需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同时,人民法院对申请支付令的案件只作形式审查,即审查债权债务关系是否存在,以及是否明确、合法;审查方式是查阅债权人提出的申请及所附的证据材料,省去了通常诉讼中的审理前准备和开庭审理阶段,简化了诉讼程序(债务人对支付令提出书面异议的除外)。

  二、办理债权文书强制执行公证

  我国《公证暂行条例》第四条规定公证处对于追偿债款、物品的文书,认为无疑义的,可以在该文书上证明有强制执行的效力。《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规定,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这说明,对经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当债务人不履行还债义务时,债权人可以持经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当然,根据《公证暂行条例》的上述规定,并非所有公证文书都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应当具备三个条件:债权文书经过公证;债权文书以给付一定货币、物品或有价证券为内容;债权文书中载明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时应受强制执行的意思表示。

  三、请求人民调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规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当事人应当按照调解协议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调解协议。这说明,通过村(居)民调解组织采用调解方式达成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这样做一方面可以促使当事人尽快履行债务,另一方面,即使协议的一方当事人反悔而提起诉讼的,也可简化程序。因为,该规定第十一条指出,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的人民法庭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一般应当适用简易程序。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讨债难如登天?高瞻律师最新整理的讨债方法大全!
讨债除了打官司,还有什么方法?
8种讨债方法既方便还不用打官司(2017春节讨债专用)
解密:最全面的的讨债方法大全
论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的不可诉性- 中国法院网
N种民间借贷争议解决办法超详解读,不容错过!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