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12月24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就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专题询问。会上提出,“十二五”期间个人支付医疗费比例降至30%以下的目标。江苏目前的水平怎么样?据省医保中心相关人士介绍,目前江苏职工医保规定范围内的在职职工自费比例已经低于30%,达到20%的水平,居民医保自费比例在40%以下。而南京市的职工医保自费比例还将在明年进一步降低。
据了解,我省医保主要分城镇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以及新农合医保三块,截至目前,职工医保参保人数已达到1764.5万人,居民医保参保人数则达到1330万人。而最近这几年,江苏医保个人负担比例一直在下降,以职工医保为例,2008年个人费用总负担比例为32.38%,2009年降到27.06%,2010年则是20%。而目前江苏的居民医保自费比例在40%,而新农合的自费比例还更高一些。
“我住院花了1万多,自己却掏了4000多,不是说医保报销比例是80%吗?”在南京一家大型国企上班的职工刘先生疑惑。对此,省医保中心相关人士表示,80%是“规定范围内”的80%,是指使用的药品、器材、服务项目等都是医保目录内的,如果超出了就要自掏腰包。比如刘先生住院花了1万元,有6000元的药品等属于医保目录内的,那么,医保给报销6000元的80%,即4800元,刘先生还需自掏5200元。
记者从南京市医保中心相关人士处获悉,南京从明年起也将降低职工医保自费比例。从明年起,在门诊方面,南京在职者在社区医疗机构门诊的,个人自付比例由35%调整为30%;在其他医疗机构门诊的,个人自付比例由45%调整为40%.最高支付限额由1500元提高到2000元。
在住院方面,在职者自付比例根据医院等级来定,三级、二级、一级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费用自费比例,在职人员由11%、6%、4%降低到10%、5%、3%,同时参保人员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多次住院的,第二次住院按规定住院起付标准的50%计算,第三次住院起付标准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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