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美丽是我的权利,自制是你的义务


作者|左夏 来源|深度(eyes_inSight)


我有美丽的权利,但你有“自制”的义务。


记得曾在哪里看过这样一段文字“做女人多好啊,春天笑一笑湖面上的冰都融化,夏天穿上裙子走起来就是一朵花,秋天走在树底下张开双臂就是蝴蝶了,冬天戴着绒毛帽眨着水亮的眼睛站在他面前就是一只柔软的小兔子。”


如此温柔的句子把女性的美丽描绘得细腻灵动,身为女性的我读完自然心生欢喜,于是特意一笔一划地把这段话抄写在自己日记本的扉页上,为自己身为女性而默然欣喜。


是的,我非常开心自己是个女人,可以拥有比男人更纷繁复杂的美丽,可以穿优雅的曳地长裙也可以着轻巧的蕾丝短裙,可以穿玲珑曼妙的旗袍也可以着性感妖娆的洋装,或长发披肩或短发灵动,或高跟盛妆或布鞋马尾,我可以随意地展现不同风格的女人味,拥有千变万化的美丽。而不像男人,几乎终身只有T恤板鞋和西装革履。


但这样的美丽,在这日趋浑浊险恶的社会,居然变成了被侵害的导火索,甚至是被人唾骂诽谤的理由——这病态的逻辑简直令人无从忍受。



下面这条新闻,相信你也看到过。

中国传媒大学2014级电影专业研究生周云露,于8月9日在北京市朝阳区遇害,而犯罪嫌疑人,竟是周的同级校友李斯达——以拍戏为名设局让周前往他的住处,强奸未遂便怒起杀意,刚刚22岁前途大好的周云露,就这样惨死在李斯达的出租屋。


报道出来后,周云露的生前照也随之曝光,照片上的周美丽动人,洋装短裙活泼灵动。佳人遇害,网络上一片惋惜和哀悼声,纷纷留言“安息,姑娘一路走好”。


但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就在这样的悲剧事件中,居然还有讽刺挖苦甚至是诽谤抹黑之言出现在热门评论里,以其“视角独特”获得众多点赞而沾沾自得。


诸如“那女的要不骚,那男的也不会对她怎么样,一个巴掌拍不响”、“现在的女人穿得太露骨,化妆浓艳,加上穿短裙不穿内裤,能怪谁”、“周云露绝对是众多高校卖淫女中的一员,不然怎么独自前往李斯达的出租屋”、“干嘛拒绝呢,大家都是同学是吧,肥水不流外人田”的讽刺挖苦之言几乎遍布各种渠道的评论之中,夹在一片声讨和谴责犯罪嫌疑人李斯达的唾骂声中,尤其显得“冷静客观见解独到”,附和声和支持者不少。



一个女生无辜遇害,竟招来这么多的诽谤辱骂,甚至于把责任全归咎于女生的“美丽”上,这难道就是我们所说的性别平等?一个女人穿着漂亮性感就活该被侵害,遭遇不幸也是咎由自取,你敢说这不是歧视女性?一个不懂尊重女性、轻视女性的社会,带着生殖崇拜和性暴力的色彩,简直妄称现代文明社会。


然而最可怕还不是这些病态的男权心理,而是连我们的主流媒体也在不自觉地推崇隐形强奸文化。周云露的案子并不是个例,相信你也有所感觉,每每发生这种女生单独外出遇害的事件,媒体在报道的最后经常会有这么一段评述“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还是这些女孩缺少防范意识、危机意识和应对意识,心智不够成熟,容易轻信别人......”,于是社会舆论最终只会指向女性应该加强自我保护,而对犯罪分子的谴责却只是一笔带过。


社会都在强调女性应该加强自我防范,却从未强调过男性不该去做强奸犯。心怀歹意的是男性,为什么要女性处处去提防男性——要知道,女性本身的美丽并不是罪恶的源头。




龙应台就曾在自己的文中说过这样一段话:

“爱美,是我的事。我的腿漂亮,我愿意穿迷你裙;我的肩好看,我高兴着露背装。我把自己装扮得抚媚动人,想取悦你,是我尊重你、瞧得起你。你若觉得我美丽,你可以倾家荡产地来追求我。你若觉得我难看,你可以摇摇头,撇撇嘴,说我“丑人多作怪”、“马不知脸长”,但是,你没有资格说我“下贱”。而心地龌龊的男人若侵犯了我,那么他就是可耻可弃的罪犯、凶手,和我暴露不暴露没有丝毫的关系。你若还认为我“自取其辱”,你就该让天下所有的女人都来打你一记耳光,让你醒醒。”


是的,我是女人,我有美丽的权利,甚至是“诱惑”男人的权利,但你作为男人,你有“不受诱惑”的自由,更有“自制”的义务。


我想,只有当我们的社会,真正做到尊重女性,尊重女性展示自身魅力的权利,尊重女性美丽的权利的那一天,才不会再有这种“你衣着暴露就活该被人强奸”的强盗逻辑。


我虔诚等待,那一天的到来。


作者|左夏,深度(eyes_inSight)专栏作者,热烈的潮汕女子,如向日葵般虔诚地围绕梦想转动,觉得最美好的生活便是一觉醒来,看到阳光与爱俱在。


投稿请发邮件至:Editor@micircle.cn

出版社及其它合作:QQ1955318626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近世纪女人的美丽和权利
性权利〖两性健康〗
90后性权力
唐代夫妻关系中女性的法律地位,法制史论文
“生猛”的北欧女人
女权和女拳,建立在伪命题上的争执!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