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艋舺》剧照
朋 友 的 酒
姚良
“回来了,哥。”堂弟雨辰招呼我。
“嗯。”
“今晚,大明请客吃饭呢。他让我叫上你。”
“有啥事啊?”
“过几天,他都去打工了。”
“去哪啊?”
“上海。”
“做啥啊?”
“做饭。”
“厨师?”
“嗯。”
“晚上我就不去了。”
“不去不中啊。”
“咋不中啊?”
“他见你刚回来,就给我打电话,叫上你。”
“就放假两天,后天都走了。”
“一块去吧。”
“看看吧。”
“看啥,不用看也得去。”
“一会电话联系吧。”
“我先去了,都在他家打牌呢。”
“中。”
上小学三年级的时候,我跟王大明同桌,坐在北边第二排,靠窗。每到下午,他总是饿,饿得发慌时,便从书包里摸出一包方便面。他见李老师在课堂上讲着课,不敢吃,只是两只手放在桌斗儿里,摆弄着方便面。时不时,他低下眼睛看看面袋上的图案,那图案使得他垂涎欲滴。突然,他撕开了方便面袋,刺啦一声,惊得同学们纷纷环顾。稍后,他将一小块方便面塞到嘴里,咯吱咯吱嚼了起来,像嚼一块味道鲜美的肉丝。李老师见他一副贪婪的吃相,便大骂他没出息,然后将他的那包方便面也给没收了。
之后,他趴在桌子上发呆,手拿起笔,在作业本上胡乱画着,不大一会,他竟然画了一盘菜出来。他盯着它看,彷佛在看方便面袋上的图案。他抿了抿嘴,嘴角上浮起了一丝微笑,这丝微笑使得他再次拿起笔,又胡乱画了起来。慢慢的,他内心深处竟然浮现出一个伟大的梦想,他立志要当一位优秀的厨师。就在这时,李老师走到他旁边,将作业本也没收了。
小学念完后,他便不念了,去了县城,找了一家小餐馆打工。他做过洗碗工,端过盘子,历经千辛万苦,最后修成正果,成为一名厨师。不得不承认,李老师的那句话恍如信念一般,支撑了他那么多年。他说,在内心深处,他总忘不了那位老师,这种“忘不了”并非憎恨,而是心存感激。
“哎呀,小雨回来了。”王大明说。
“嗯,刚回来。”我说。
“吸着,吸着!”
“不吸。”
“吸个吧。”
“真不吸。”
我走到王大明家,只见几个人在打麻将,堂弟也在。房间内烟雾缭绕,伴随着打牌的声音,大伙你一句我一句,边聊边打牌,也挺开心的。我在一旁插不上嘴,只是呆呆地看着他们打牌,与其说看他们打牌,不如说观察他们的双手,由于北方的冬季干冷,他们的手背干裂而粗糙,时不时能看到几道青筋交织着。
直到有人赢牌了,哗哗的洗牌声才让我缓过神来。之后,我盯着桌面上铺着的那块帆布,看了起来,看他们洗牌,将牌搓来搓去,然后开始装牌。不大一会儿,牌如城墙一般在帆布上依稀可见。几个人各自推了推自己垒起的“城墙”,一个变了形的“口”字呈现在帆布上,“城墙”里只剩下两个骰子,“城墙”外放了两盒“帝豪”,一盒半开着,一盒没开。没开的那盒“帝豪”上放着一个打火机。一人拿起“城墙”里的两个骰子,随手一扔,骰子在帆布上滚动,起初看不清骰子上的点数,只是蓝色与红色的交织。一个骰子没滚几步,便停了下来:蓝色的三点。另一个骰子像发疯了那般,碰到对面的“城墙”上,并反弹了一下:红色的四点。
我看着“城墙”发起呆来,彷佛那年暑假,我坐在客车上,透过窗玻璃,远距离观看八达岭长城那般,青山隐隐,雾霭渺渺,看不清的前尘影事,只见如麻将块大小的长城在山间蜿蜒,并蜿蜒成一个变了形的“口”字。
他们开始抓牌,牌抓完之后,我内心深处的“长城”也不复存在。
“快出啊!雨辰。”
“调一下牌。”
“弄个凉的,先叨着。”
“一万。”
“别起,碰!红中。”
“二万。”
“发财。”
“杠。”
“事儿不少啊。”
“都一下午了,就开一杠,还有意见?”
“快出啊。”
“这盘结束,开始喝酒啊。”
“中啊。”
“哎,昨天在大海家『推饼』,推完之后,没少喝。”
“你连三两都没。”
“李老师没走之前,我都喝两杯了。”
“别提李老师了。打牌可不规矩。”
“有好几次,他都是空手套白狼。”
“李老师可是大明的恩人啊。”
“啥话一到你们这些人嘴里,咋都变味了?”
“快出牌。”
“你敢出,我就敢赢你!”
“哎,那个李老师啊,他在,我都不跟他打牌。”
“不规矩。”
“三万。”
“你咋不赢啊。”
“不想赢。”
“那我赢。”
“把麻将收了吧。”
“雨辰,迷瞪啥呢,去搬俩板凳。”
“我没赢钱,我不去。”
“没赢钱的,也不能喝酒。”
“不喝就不喝。”
“喝完还去县上呢。”
“你又不请客。”
“咋不请啊。”
“来,来,坐!”
“围围桌儿。”
“小雨,别客气啊,都是小学同学。”
“跟谁客气,都不会跟大明哥客气。”
“别说能话了。”
“大明,别倒了。我喝不了。”
“我不知道你的酒量啊。装。”
“够了,够了。”
“别动,把杯子放下。”
“够了,够了。”
“跟大家兑齐啊。”
“你看看人家小雨。”
“他能喝。”
“能喝个啥啊。”
没过多久,桌子上落了几盘菜,热气腾腾,直往上冒。王大明见此,便让大家尝尝他做的菜,彷佛那些菜就是他最好的“哥们义气”。每每提到做菜,他总有说不完的话,讲不完的故事。在那些话里,在那些故事里,可见他对做菜的痴迷。或许,正是这种痴迷成就了他。
“这是小雨。”
“好!”
“出来上学,把哥几个都忘了吧?”
“怎么会呢。”
“有一次,我去县城,大老远给你打招呼,你都不理我。”
“我怎么不知道啊,没看见吧。”
“没看见,你喝个酒吧。”
“喝个吧。”
“大伙都说了,你就喝了吧。”
“不能喝啊。”
“你随意。”
“这才像小雨。”
“雨辰,给你哥满上。”
“满啥,中了。”
“这会中?”
“再倒点。”
“中了。”
“来,小雨,我敬你个。”
“敬啥啊,都自己人。”
“叨菜啊。”
“这条鱼不错,红烧就可惜了。只好清蒸,蒸的时候,不要抹盐,千万不要抹盐,盐把鱼里的水分都吸干了,鱼肉就不嫩了。把盐放在盘边上,大火一蒸,那盐啊……”
“大明啊,你就别说这些了。”
“干!”
“干什么啊,小雨你俩碰个!”
“来吧,小雨。”
“谁跟你来啊。”
“来,来,大家敬大明一个。”
“在县里干得好好的,怎么跑上海?”
大明干了酒,拿起筷子叨了菜,菜没叨好,掉在了桌子上,然后他重新叨起那菜,吃了起来。不知是酒的缘故,还是刚才那口菜的缘故,大明打开了话匣子,滔滔不绝地讲了起来。
他说他成为厨师后,喜欢收集菜刀,收集各式各样的菜刀:切片刀、砍骨刀、斩切刀、水果刀……他将它们放在刀座上,当作装饰品。每到闲暇时,他总拿着一块鹿皮擦拭那些菜刀,从刀刃开始擦起,时不时刀面会化作一面镜子,将他的侧脸映了出来。在刀面上,他看到了青藤的胡须茬和红肿的酒刺,不免尴尬地笑了。就在那时,一种岁月已逝的惆怅在他心中泛起了涟漪,并如水圈一般渐渐大了起来。是的,他不想待在小县城,也不想生于斯老于斯。以他的厨艺,以他的刀工,他觉得自己待在小县城太憋屈了。曾几何时,他想往上海跑,他想逛一逛心目中的上海滩,他觉得自己在那里当厨师,混上个三年五载,名扬天下,衣锦还乡,也是绰绰有余的。
突然,他擦破了手指,鲜血如小墨点那般渐染了鹿皮。或许是他太不小心了,或许是刀刃太锋利的缘故。同时,他不知道哪种“或许”更接近真实,他倒宁愿相信是刀刃太过锋利的缘故。每想到此,他就忘记了流血的手指,忘记了疼痛,只是盯着菜刀看了起来,不管是从刀柄、刀背,还是刀刃来看,他觉得这个世界上再没有比菜刀更美丽的存在了。
有一次,他用斩切刀剁肉馅,剁了十多分钟。他停了下来,透过血红色的肉泥,他看到案板上一道道的刀痕,内心深处竟然翻涌着一种狂喜。他举起刀,刀面上再次映出了他的面孔,一刹那间,他觉得自己来这个世界走一遭,就是单单跟菜刀相遇。他无意识地伸出舌头,舔了舔刀刃。在刀刃上,他竟然咀嚼出了一种甜味,这种甜味使得他难以忘怀。
同行的厨师都知道,他脾气坏,有个性,并且不允许别人用他的菜刀,他总说别人不懂它,不懂刀刃哪部份锋利,哪部份迟钝。他觉得他挑选的那些菜刀,只有他自己最懂它们,懂刀刃哪部份锋利,哪部份迟钝。其实,也只有它们最懂他,懂他的手,懂他手的力度。他总觉得,别的厨师将他的菜刀拿在手里,未免会糟蹋了它们。每天下班,别的厨师将刀具扔在案板上,便离开了。而他却不这样,他总是将那些菜刀收拾好,人在刀在,人走刀走。
他剁完肉馅正准备下班时,突然发现他的水果刀被别人用了。原来,是一位刚来的洗碗工用那水果刀削了一个苹果。一刹那间,他忍无可忍,怒了。他觉得那个洗碗工侮辱了他的水果刀。他找到那个洗碗工,大骂了起来。而那个洗碗工却一头雾水,认为他胡乱发神经,认为他欺负刚来的新人,便跟他顶撞了起来。正是这一顶撞,使得他扇了那洗碗工一巴掌,然后蜗居小县城的屈辱又涌上心头。
他辞职了。
“喝酒,大明。”
“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
“扯正事。”
“喝完酒,雨辰要请大家去县里!”
“去县里?”
“干啥啊。”
“能干啥啊,这么晚?”
“酒后能干啥啊?”
“中啊,就这么定了。”
“最近查得严啊。”
“严个啥啊。”
“那天晚上,我跟鲁阳一起,一人找了两个。”
“鲁阳?”
“嗯。你也认识他?”
“暑假打工的时候,认识的。现在没联系了。”
“他在郑州呢。”
“干啥啊。”
“好像开了一家餐馆。”
——摘自姚良长篇小说《第三只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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