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的病原菌为铜绿假单胞菌、金黄色葡萄球菌、肺炎链球菌、肠杆菌科细菌等。应尽早局部应用能覆盖常见病原菌的抗菌药物进行经验治疗。严重感染者可联合应用全身抗菌药。
【治疗原则】
1.应尽早进行病原学检查,争取在给予抗菌药物前,进行角膜病变区刮片镜检、培养和药敏试验。
2.一经临床诊断,立即给予抗菌药物的经验治疗,并应首选广谱强效抗菌药。
3.主要给药途径为局部滴眼及结膜下注射。伴有大量前房积脓者,应同时静脉给药。
4.如果经验治疗效果不佳,应根据细菌培养及药敏试验的结果调整用药。
【病原治疗】
见下表。
本文节选自《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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