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有两个截然不同的世界,一个是以大观园为代表的女儿世界,另一个是以荣宁二府为代表的以男性文化价值为主宰的现实世界。
前者为宝玉所向往所眷恋,后者是宝玉的养身之所,虽极为厌恶却又不能弃之如敝屣。
作为前者,它虽然是作者虚构出来的理想王国,但却并非完全的空中楼阁,无有人间痕迹。
在封建社会,对两性接触实行限制和隔离,先秦时代对男女接触的防范措施有规定不同的活动范围。
“礼始于谨夫妇,为宫室,辨内外。男子居外,女子居内……男不人,女不出。”对于男女接触的方式也做了严格的规定:“男不言内,女不言外……外内不共井,不共泮浴,不通寝席,不通乞假……道路,男子由左,女子由右。”
唐代是一个相对开明的时代,尚有“内外各处,男女异群”的习俗,那么经由宋明两代的理学“洗礼”,男女大防之事在清代想来也不会有太大的改变。
这种限制和隔离的初衷,自然是为了稳固男子的统治地位而把女性圈禁于家庭范围之内,使她们自觉养成接受卑贱地位的心理和没有参与外政世务的机会。
但是利弊总是相辅相成的。
在另一方面,由于女儿们远离了世俗角逐的中心,这又使她们得以保留了一份心灵和性情的纯真。
大观园的女儿们的生活,正是封建社会女儿生活的一个缩影,只是它更为理想化罢了。
而荣宁二府,却是现实世界的一个典型写照。
这里的男人从最高一辈算起,贾赦身为荣府的顶门人,承袭着荣国公的世职,但却只知纵情享乐,甚至于儿孙满堂还要逼母婢为妾。
贾政在荣宁二府中虽可谓端正方直,但却迂阔无成。
贾府中的下一代贾珍、贾琏、贾蓉辈,则是纵欲乱伦、贪梦无比之辈。
而往来于贾府的人物,不是靠讨好主子以分一杯羹的清客,便是巴结权势富豪以往上爬的贾雨村类,真真正正是贾宝玉所讥讽的“国贼”、“禄蠹”之流。
生活于这两个世界中的贾宝玉,焉能不有“女清男浊”之感?
但应指出的是,贾宝玉心目中水作骨肉的“女儿”,与由传统男女有别所规定的“女不言外、“女不出”而养成的卑弱式女子是截然不同的。
后者的“清纯”或许更多隐含着无知和愚钝,惟知一味的屈从和忍让。
而贾宝玉所赞许的女儿,她们的清纯,只是少了男性世界尔虞我诈、争权夺利、纵欲无度的卑污恶俗,而绝不缺少一份聪慧、一份真情和一份独立的人格尊严。
尤其是贾宝玉所最钟情的黛玉、所最喜爱的晴雯,更是如此。
当然,在这个清纯如水的女儿世界中,偶尔也会泛起一丝混浊,如宝钗、湘云对宝玉的规劝。
“常会会这些为官作宰的,讲谈讲谈那些仕途经济,也好将来应酬事务”
这些规劝也让宝玉感到百般刺耳,甚至叹惜和气愤道,
“好好一个清净洁白的女子,也学的沽名钓誉,入了国贼禄囊之流!”
可见男性文化对于即使是身处深闺不问世事的女儿,也并非没有影响,女儿们到底不是生活在社会的真空里。
但是,和真正的“国贼禄蠹”比较起来,她们仍是纯洁可爱多了,毕竟她们与现实世界是远隔着一层,没有那么多的利益诱惑和利害冲突。
黛玉的痴情、才情和对于世俗的冷眼,宝钗的横溢才华、妩媚端庄,湘云的爽朗、憨厚、快言快语,探春的机敏果断、心地无私。
晴雯的千金一笑、毫无奴骨,袭人的温柔体贴、曲尽备至……上至小姐,下至丫环,大观园的女儿们,即便是微有瑕疵,也让宝玉感到心爽情畅。
他甘愿逃离那个本应属于他的世界,而躲进这个花红柳绿春光明媚的大观园来。
曹雪芹通过贾宝玉之口说。
“没有结婚的女孩是无价的珍珠。当她结婚的时候,不知何故就不好了。虽然是珍珠,但是是死的。随着年龄的增长,变化更多的不是珠子,而是鱼眼。”
所以女子婚后“变”出来的“许多不好的毛病”,究其原因,仍是在于社会。
只以刚刚定婚的宝钗为例,宝钗虽然素有“稳重端庄”之美誉,但在未与宝玉定婚之前,也还偶露女儿性情。
如“滴翠亭杨妃戏彩蝶”和“绣鸳鸯梦兆绛芸轩”两回。
前者略见宝钗天真自然的一面,后者可窥宝钗潜意识中尚未为男女大防所浸染的一面,但是与宝玉定婚后,她却连见宝玉的面也不可能了。
按封建婚姻习俗,未婚夫妇在婚前是不能谋面的,因此在家长们为他们定婚之后,宝钗虽然有一次病倒了七八天,发烧“汤水都吃不下去”,连薛姨妈也“慌了手脚哭得死去活来”。
贾府上下都派人去探视问候,但就是瞒着宝玉不叫他知道,因为一旦他知道,以他们往日间的友情,是必要去不可的,那就违了大礼。
而如果告知他与宝钗定亲的实情,他又必不会同意,乃至有可能送掉他和黛玉的性命。这是贾母和王夫人的良苦用心。
但也由此可以见出封建的夫妇之道实际上便是一步步将纯洁的男女青年,逼上假道学之途的罪魁。
出嫁以后的女性变成了“死珠”,乃是封建礼教剥夺了她们本应有的天真无邪。
而对于女人最后变成“鱼眼睛”、“混帐起来,比男人更可杀”的缘由,贾宝玉也说得十分清楚,是因为她们“嫁了汉子,染了男人的气味”。
这里的“男人气味”,自不能从生理学意义来理解,而只能是指为男人所代表、所奉行的一套道德文化规范和教条。
女子嫁夫之后,随着对世事的切人越来越多、越来越深,她们就会自觉不自觉地认同这些规范和教条。
不仅自己实践之(从宋元明清正史所载的节妇烈女之多便可证明),而且她们还反过来以此来要求甚至束缚和钳制她们的下一代或更下一代,贾府中的贾母、王夫人辈便是如此。
贾母对贾琏和鲍二家的私通的事很不以为然,说,
“什么要紧的事?小孩子们年轻,馋猫儿似的,那里保得住呢?从小人人都打这么过!”
还教训王熙凤叫她不要为此吃醋。
但是对于林黛玉和贾宝玉的纯洁爱情,她却不这么宽容了。
当她知道林黛玉对宝玉一片痴情,并因此而缠绵病榻后,她竟说,
“咱们这种家庭,别的东西自然就没有了,这个心病是千万不能有的!林丫头若不是这个病呢,我凭着花多少钱都使得;若是这个病,不但治不好,我也没心肠了!”
贾母能容得贾琏的偷鸡摸狗,却容不得黛玉纯洁而正常的爱情,贾母的所持,正是封建社会男女绝对不平等的一种价值尺度和道德标准。
所谓“人人都打这么过”的“人人”,只不过是男人罢了,至于作为女子的林黛玉,哪怕只是产生了精神上的爱慕之情,也是“断断有不得的”。
而王夫人呢,据说是“吃斋念佛”、“忠厚宽和”之人,可正是她逼死了金训,并间接导致了晴雯的死亡。
究其原因,竟不过是金钏与宝玉开了个小小玩笑,晴变等人长得比别人好一些而已!以王夫人的逻辑,长得好必然轻狂,轻狂必然会“勾引”坏了宝玉。
因此当她看到病中的晴雯“没十分装饰”就来见她时,竟火从中起,骂道,
“好个美人!真像个病西施了!你这种轻浮的样子天天给谁看?看看你做了什么,还以为我不知道呢!我且放着你,自然明儿揭你的皮!”
这番责骂,哪里还有半点“忠厚宽和”样?实则跟骂街的老妇相差无几了。
如果说,在宝玉的眼里,打骂了几下那些女儿丫环们的老婆子就已经是“可杀”的“鱼眼睛”了,那么对于贾母和王夫人呢?
自然宝玉绝不敢如此看待和评价自己的祖母和母亲,但是按照他那“三变论”来推断,结论是不言而自明的。
而宝玉的最后弃家饭依佛门,与对亲人们的失望很难说没有丝毫的关系。在宝玉看来,曾是女儿身的女人们,应该更能理解和同情女儿。
而他所看到的事实,却是与愿望正相违背的。女性的自我价值就在她们的嫁夫事夫、在她们对男性文化的接受过程中失落了。
2.《红楼梦研究》 俞平伯
3.《红楼梦版本探微》 刘世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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