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业主拖欠物业费,如果经过物业催缴,仍未支付的,物业可以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为案由,起诉业主要求支付物业费及逾期利息,法律没有您所谓半年限制,诉讼时效是3年;
2.业主如果认为,是物业公司服务不好,没有达到相关要求,在有证据情况下,一般是可以酌减,但不能拒绝支付物业费,双方不能协商的,可以通过诉讼确定。
3.一般来说,即使业主存在拖欠物业费情况,物业公司有途径维权,但不能降低服务质量、服务标准作为抗辩,没有法律依据,如果物业公司这么做了,属于物业公司的违约行为。
不管是行政诉讼,刑事诉讼,还是民事诉讼,都是有诉讼时效的。一般民事诉讼的时效是两年。但是期间有连续、持续性的事件,是最后一次的时间点计算。也就是说:假如一个欠物业费的业主已经超过缴费时间22个月,在第23个月的时候,物业公司又对对方发出过催缴的通知并有证据,诉讼时效又从第23个月起计算。
根据2017年10月1日新颁布实施的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之规定,受诉讼时效的限制,诉讼时效为三年。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及义务人之日起算。
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九十五条之规定诉讼时效因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等四种情形而发生中断,诉讼时效中断后重新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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