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医疗年审时应携带的材料
确定四险不欠费后,在大厅3号窗口拷取年审资料。
1、西安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核定表;
2、西安市社会保险用人单位缴费工资申报花名册;
3、先年审医保,提供地税系统打印的2017年7月社保基金申表复印件,审完养老后在审医保的,提供养老年审过的缴费基数汇总表复印件;
4、2016年度全年”职工薪酬”或”应付工资”总帐及明细帐复印件;
5、2017年度1月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明细表.调整变更表复印件;
6、其他特殊情况的需提供情况说明;
注意事项:
1、以上均须提供加盖红公章的复印件,无需携带原件;
2、第1.2.条需在企业端里做,拷回来的NS文件必须用,企业端9.0版本做,做好后提供电子版及纸质版,手机号码要记录全,且真实有效;
点击“西安市2017年四险企业端培训视频”查看视频;
3、第5.条有医疗保险退休员工的单位须提供退休金纸质版;
4、申报基数最低不低于2017年社均工资的60%(60%为3481元),低于3481元按3481元申报;高于3481元应如实申报;
5、有退休人员的参保单位待2017年养老金调整完成后到窗口拷取数据。
办理时间:
2017.06.01-2017.10.30
2017年1-6月新立户单位,年审提供2017年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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