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济南消息(记者郑心茹)昨日,山东省政府出台关于完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与本级工会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联席会议一般应每年召开1次,具体时间由政府办公厅(室)与工会商定。如遇特殊情况和重大问题,经政府与工会协商,可以随时召开。
意见中提出,联席会议应围绕解决涉及职工合法权益和影响劳动关系和谐的突出问题,工会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中需要政府帮助解决的实际问题,以及如何充分调动广大职工支持参与改革发展稳定的积极性等方面提出议题。要将联席会议制度建设纳入政府工作规划和工会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想了解更多精彩文章,点击中国著名财经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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