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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之道不同于夫子之道,它是道法自然,是自然而然的本性
富春之道
2020-11-29 10:00

道虽然有许多特性,但它的一个基本特性是自然。“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老子认为天地人要遵循道,而道不遵循其他任何东西,而只是遵循自然。

何谓自然?自然在汉语中主要有两个意义。它的一个意义是自然界。它是矿物、植物和动物所构成的整体。作为一个特别的动物,人甚至也包括于其中。它的另一个意义就是自然而然。这就是说,一个事物就是自己,是自己所是的样子。因此,自然就是自己的本性。在老子思想中,自然界的名字是天地万物,而自然则意味着自然而然和本性所是的样子。

于是,当他说道法自然的时候,不是认为道依据一个外在的自然界,而是强调道依据自身,遵循自身。为何如此?这是因为道没有一个比它更高的本原,而是自己为自己设立根据。作为如此,道的存在便是道法自身,亦即道法自然。在这样的意义上,道法自然就是道根据自身的本性去存在。

当道法自然的时候,它便表现为虚静。虚与实相对。实是已实现的,而虚是未实现的。但正是在未实现中包括了能实现的动力和源泉。作为如此,虚是道的无的本性的一种形态。正是在虚中,道自身保持为自身,而不是自身之外的他物。道在成为虚的同时,也保持为静。这在于虚无的道不可能是动的,而只能是静的。宁静意味着道居住于自身,自身与自身处于同一之中。相反,躁动则是道的远离和失去。因此,老子强调静为躁君,并认为清静为天下正。

道也呈现为柔弱。柔弱是刚强的对立面。一般的观念是肯定刚强,否定柔弱。但老子却反对这种看法。它认为柔弱胜刚强。这是因为柔弱代表生命,而刚强代表死亡。在天地间,没有什么比水更具有柔弱的特性了。“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

水虽然是最柔弱的,不争的,处于最地下的地位,但也是最刚强的,最富有韧性的。于是,没有任何事物能够胜过水。此外,它自身没有生命,但却是生命之源。这样,它能成为道的一个喻象。


自然、虚静和柔弱的道还显现为无为。无为不是指无所作为,丧失了任何生命的活力,而是指没有违反自然的行为。因为道只是依据自然而为,没有反自然而为,所以它便是无为的。但道的无为正好顺任了天地万物的自然天性。无为是道的泰然任之,是让万物如其自身而存在。依照这种理解,无为比一般意义上的有为更有作为,是作为的最高形态。

正是在这样的意义上,老子说道无为而无不为。这常常被误解为老子的阴谋术,亦即看起来什么也不作,但事实上却什么都作。然而,老子的思想和阴谋术风马牛不相及。阴谋术不仅是一种作为,而且是虚假的作为。但老子的思想的无为而有为揭示的不过是道本身自然的力量。

当然,道还有许多特性,但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点,即相关于道自身存在即虚无的本性。如果我们强行将道的本性分为存在性和虚无性的话,那么老子所强调的不是存在性,而是虚无性。这在于,老子所说的虚无性的意义超过了一般的存在性,而存在性的意义相反不如虚无性。所谓自然、虚静、柔弱和无为都是源于道的虚无的本性。因此,老子的思想是以存在即虚无为本。

正是在对于道的本性如此理解的基础上,老子展开了人们一般所说的辩证法的思想,亦即一种独特的关于事物矛盾的对立及其相互转化的思想。老子将任何事物分成了矛盾的两个方面,如阳性和阴性、积极性和消极性、肯定性和否定性等。它们是相互对立的。这种矛盾现象遍及天地万物,包括自然、社会、心灵等。事物矛盾的两个方面虽然是对立的,但也是相互依存的。

“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矣;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盈,音声相和,前后相随,恒也。” 如果矛盾的一方不复存在的话,那么它的另一方也就随同消失了。但如果矛盾的一方产生的话,那么它的另一方也就一起出现了。因此,天地间没有单独的矛盾的一方或者是另一方,而始终是矛盾的双方共同存在。

但更重要的是,矛盾的对立面不仅是共同存在的,而且也是相互转化的。在种转化之中,事物从自己变成为了其对立面。“曲则全,枉则直,洼则盈,敝则新,少则得,多则惑。” 事物的发展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它自身作为矛盾的展开表现为一个过程,也就是从开端到终结,又从终结到开端,如此循环不已。

老子非常重视事物的这种转化,并认为它是事物发展过程中的必然。当一个事物最终走向否定性的时候,最先却呈现为肯定性的。“将欲歙之,必固张之;将欲弱之,必固强之;将欲废之,必固兴之;将欲取之,必固与之。是谓微明”。 这里的欲并不是人的意愿,尤其不是人的欲望,而是事物的变化的趋向。

因此,这里的肯定和否定的变化不是人的阴谋,而是事物的规律。在否定性之前的肯定性,老子认为是事物自身微妙的征兆。这在于事物自身的肯定性包括了否定性,而否定性也包括了肯定性。但老子更强调事物发展中的阴性、消极性和否定性,而不是阳性、积极性和肯定性。这是因为前者是事物的开端,而后者则是事物的完成。

然而,老子认为道的存在即虚无的本性事实上并没有一般矛盾的对立,因此,人们必须放弃固守矛盾的任何一端,而超出矛盾。“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万物作而弗始,生而弗有,为而弗恃,功成而弗居。夫唯弗居,是以不去。” 圣人的言行是没有矛盾的。他不是克服事物已经存在的矛盾,而是远离任何矛盾,不会产生任何矛盾。

在这样的意义上,老子关于事物矛盾对立及其转化的思想不同于一般的辨证法。辩证法认为事物的矛盾在对立统一的过程中最后能够被扬弃,而老子认为事物发展的最初就应该达到没有任何矛盾的道本身。

在阐明道与存在的关系的同时,老子还揭示了道与思想的关系。道在自身的生成中必然走向思想。这是因为只有当道被思考的时候的,它才能向人显明自身。因此,道最终要在思想中发生。但思想和道的关系并非是简明的,而是复杂的。老子意识到了思想和道的关系的特性。他一方面讨论了道是否可以被思考,另一方面指明了道如何能够被思考。

道显然不是感觉的对象。所谓感觉的对象是那些存在于感性世界中的存在者,它们能诉诸人的感觉器官,而成为一般所谓的感性认识的材料。道是一,但既不是整体中的一个部分,也不是一个整体自身。作为如此存在的道自身是虚无。它不存在于时空之中,不可能成为人感觉的事物,是不可见、不可听和不可触摸的。

老子说:“视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博之不得,名曰微。” 这种对感觉的拒绝正是对于将道视为万物的整体或者万物之一的否定。反之,它要求将道理解为无自身。“复归于无物。是谓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是为惚恍” 。对于作为虚无存在的道,人们必须放弃感觉,超出感觉,寻找另外通达的道路。


同时,道也不是学识的对象。一般意义的学识、思想或者智慧都是背离道的,这在于它们是违反自然的、人为的,甚至是虚伪的。老子认为,智慧出有大伪。这里的智慧不是道的智慧,而是一般人的智慧。它是人为的谋划和策略。人们沉溺智谋,丧失了本性和本心。这种智慧只能误导人们,使其走到一条错误的道路上去。因此,圣人必须抛弃这种学识,使民绝圣弃智,无知无欲,从而让大道自身呈现。

本文作者系武汉大学哲学教授,著有系列学术专著“国学五书”(《论国学》、《论老子》、《论孔子》、《论慧能》、《论儒道禅》,均由人民出版社出版与发行)。本文图片来源网络,标题为编者所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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