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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仲舒历史地位的总评价及其在学术思想史上的地位

一、关于董仲舒历史地位的总评价



       这里说的总评价,也就是在总体上对董仲舒做一个盖棺论定。根据上述的考察,对董仲舒的历史地位和作用可以做如下概括:董仲舒的一生是治经著述、改造儒学、实践儒学的一生。
  他作为开一代经学之风的《公羊春秋》大师,广采博纳,实现了对先秦诸子的真正综合,建构起了一套新的儒学体系,特别是由于他首倡"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经武帝钦定,从此使儒学登上了封建社会意识形态的王座,与此同时,他还为西汉封建社会的建设提供了理论基础,并在政治举措上提出了一套具体的改革措施。董仲舒的所有这些理论和实践活动,都适应了时代的要求,顺应了历史的发展趋势,因而巩固和加强了以刘氏皇帝为核心的中央集权的封建王朝,促进了西汉王朝大一统局面的形成和西汉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这对于中国封建社会的巩固与发展,以及对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丰富和发展,都具有不容忽视的重大意义。据此即可论定,董仲舒是汉代的第一大儒,封建社会理论大厦的设计师和建筑师,封建社会初期的有建树的思想家,同时,他还是汉代的第一大教育家。以上这都是值得肯定的方面。不过,董仲舒的新儒学体系也包含了神秘主义的、形而上学的东西,特别是作为封建地主阶级的意识形态,其维护封建专制和压抑人性的方面,始终是消极方面,特别是到封建社会的后期,便日益走向了阻碍社会前进的反动方面。这就是我对董仲舒历史地位的总评价。下面再对其中的三个问题做一简略的论述。
  (一)封建社会理论大厦的建筑师
  中国社会自春秋、战国之际开始向封建制度过渡,直到西汉前期,封建社会的意识形态或理论体系,或者没有一统,或者虽有一统,但都未能指导统治者取得社会的长治久安之效。
  这样便提出了为刚刚取得全国政权、但在政治上和思想上尚未实现大一统的封建王朝设计一套能够维持其长治久安的意识形态或理论体系的任务。董仲舒的新儒学就这样适应时代的要求应运而生了。
  董氏新儒学的体系如前所述:以孔、孟的儒学为核心,以阴阳五行学说为构架,并广泛吸取了先秦道家、法家、墨家等诸子的思想而构成。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以自然神论之"天"为最高范畴、以阴阳五行为构架和以"天人感应"为核心的宇宙论;"变而有常"的天道观;真天意、辨物理的认识论;待教而善的人性论;以"三纲"、"五常"为核心的伦理思想;继乱世必须"更化"的"三统"、"三道"的历史观;取法于天、以行仁政德治为核心的王道论;以及"独尊儒术"的大一统论。
  正是由于董仲舒所首倡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被汉武帝所恩准,从此,儒家思想不再是士人坐而论道和带有"平民"色彩的非官方哲学了,它的理论体系和经典,便成为居统治地位、为封建社会服务的官方意识形态。这一变化,在中国的文化变迁中起了双重作用:一方面把"布衣"孔子变成了统治阶级的圣人;另一方面,奠定了儒家学说在中国古代传统文化中的主干地位。从这个意义上说,董仲舒对于中国传统文化的形成和发展起了极其重大的作用。由此也就奠定了董仲舒在中国历史上和文化传统中的重要地位。孔子之成为封建时代的"孔圣人",而不是像老庄、墨子那样,仅是某一流派的祖师,以及孔子之成为今天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创始人,最根本的固然在于孔学本身,然而,从外部原因看,也有赖于倡导"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董仲舒。
  (二)封建社会初期的改革思想家
  从战国进入秦王朝,再从秦未的战乱进入西汉王朝的前期,中国的封建社会虽表面上获得了统一,但始终未得安宁。一方面,中央朝廷所分封的诸侯国不断有反叛者,朝廷因而频繁用兵;另一方面,土地兼并的现象日益严重,广大农民和残存的奴隶同新兴的官僚地主阶级的矛盾也在发展。这样便向新兴地主阶级的政治家和理论家提出了一个如何进行政治、经济、思想乃至吏制等方面的建设,以适应新时代的要求,促进社会的统一、安定和进步的问题。
  经过董仲舒改造的新儒学,便为封建社会初期这场势在必行的改革提供了理论基础。以自然神论为基础的天人感应的思想,以君权神授的形式,向人们宣布了汉王朝当兴的神圣性;它又以独尊儒术和大一统的观点,维护了以刘氏皇帝为核心的中央集权制;它以继乱世必须"更化"的三统三道的历史观,为汉王朝继秦乱之后进行改革直接提供了理论根据;而它的"三纲"、"五常"的伦理思想、取法于天以行仁政、德治为中心内容的王道论,又为其规定了建设的方向和目标。
  当然,董仲舒不仅为西汉王朝提供了改革的理论基础,而且还提出了指导思想以及政治、经济、法律、教育、吏制等方面的具体建设措施和主张。由此即充分表明了董仲舒作为封建社会初期改革思想家的立场。以往把他打入反动的思想家显然与其一生的理论和实践活动不符。
  (三)封建社会前期的促进作用,后期的精神枷锁
  如果说董仲舒为封建社会建构的理论大厦及其所提出的改革主张在西汉社会的前、中期及封建社会的上升时期,对巩固封建制度、特别是加强以皇权为核心的中央政府的权力,发展社会生产力,有着积极和进步的作用。那么,当封建社会经过漫长的历史发展,进入其衰落期以后,它的作用也就由进步转向了反动,变成了束缚人们的思想、阻碍生产关系的变革和生产力发展的精神枷锁。如毛泽东同志在《湖南农民运动的考察报告》中所指出的压迫农民的四大绳索,主要就源于董仲舒。看不到董仲舒所创立的儒学体系在封建社会前后两个不同时期所发生作用的这个变化,把它在封建社会前期的进步作用无限夸大,以至不承认或否定这种变化,只承认其具有进步作用,显然是错误的;同样,反过来,只见其后期的反动的作用,或以其后期的反动作用来抹煞其前期的进步作用,也是不正确的。以往的教训显然主要在后者。当然,无论是对其前期的作用,还是对其后期的作用,也都不可绝对化,而应进行分析:前期的进步作用是主要的,但亦有对人民实行压迫和剥削的一面;后期的反动作用是主要的,但在发展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等方面也有着一定的积极意义。这也就要求对问题进行具体和深入的分析。
  例如,还是以毛泽东同志所总结的束缚中国农民的四大绳索来说,毫无疑问,这四大绳索在封建社会的后期,是名符其实的,丝毫没有夸张,但这些对于刚刚建立封建制度的封建社会初期来说,恐怕就不能说是束缚的绳索了,而是对当时社会关系以及人们观念的一种变革,而对生产力来说是一大解放。这不但是对于形成君权、族权、夫权的"三纲"、"五常"来说是如此,就是他所说的"天"神,也是用来巩固皇权为核心的中央集权制的。
  说到这里还涉及到以往对董仲舒的所谓"中国的奥古斯丁"和"正宗神学"的指责,我以为也是难于成立的,这是因为第一,他所提出的"百神之大君"--"天"神,并不是他的创造,也不同于西欧所信奉的人格神--"上帝",而是带有泛神论色彩的自然神论。也就是说,他是把以前统治者所供奉的超自然的、至高无上的、具有人格形象的"天帝"自然化,当然他也还保留了它的神圣色彩。第二,也正是由于他把这种自然神论儒学化,并提出了"独尊儒术"的主张,把儒术作为统治者的最高指导思想,所以才使中国避免了像西欧的国家完全宗教神学化的前途,并使中国文化避免了神学化,应该说这是董仲舒提出"独尊儒术"的一大功劳,怎么能反过来成了他作为神学家的罪状呢?所以,这种指责是有违于中国社会发展的历史事实的。

二、董仲舒在学术思想史上的地位

       对董仲舒历史地位的评价,除了要对其一生的重要事绩及其在历史上的作用作出盖棺论定之外,对其在学术思想史上的地位亦需作出评价,其中包括他在当时学术界的地位、贡献以及某些重要学术观点在各自学术史中的地位。在前面的论述中,有的已作了详细的阐述,如"性三品"说的开山祖和古代进化历史观的拓荒者,在这里就不再重述,有些则需作必要的补充和概述。主要讲以下四个问题。
  (一)开一代经学之风的《公羊春秋》大师
  董仲舒作为汉代的第一大儒,主要以治《公羊春秋》开一代经学之风而闻名于世。
  据《史记·儒林列传》载,董仲舒"以治《春秋》,孝景时为博士。"又说:"言《春秋》于齐、鲁自胡母生,于赵自董仲舒。"后来曾做了汉朝宰相的公孙弘曾从学于胡母生,但他治《春秋》亦"不如仲舒"。时瑕丘江公治《谷梁春秋》,"与仲舒并。"武帝曾令江公"与仲舒议",即与仲舒当庭辩论。当时由于江公讷于口,不敌仲舒。故此武帝"卒用董生",并"尊公羊家",诏太子受《公羊春秋》①。这个故事《史记》亦有简略记载。故此《史记·儒林列传》称:"汉兴至于五世之间,唯董仲舒名为明于《春秋》,其传公羊氏也。"由此表明,董仲舒作为汉代《公羊春秋》的大师,是当之无愧的。
  董仲舒之成为汉代的大儒,《公羊春秋》的大师,主要就在于他首推阴阳,错纵五行,广纳博采,以"微言大义"的形式来解《春秋》经,从而构筑了一套新的儒学体系。特别是他又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创议,把注经与选士、任贤结合起来,从此便结束了先秦的子学时代,开创了一个以治经、解经为治学方式的经学时代。在西汉,首先盛行起来的是今文经学,到西汉后期,随着先秦古文经的发现,古文经学又盛行起来,直至东汉末,郑玄才把今、古经学融而为一。魏晋南北朝时期,经学又分为南北两派,即"南学"和"北学"。至唐,孔颖达奉命编定《五经正义》,以作为科举考试和取士的必读书及依据。到宋明时期,儒学发展为理学,以阐述经籍的义理为主。后来到了清朝的乾嘉时期,学者们继承古文经学的传统,注重训沽考据,又形成了所谓"乾嘉学派"。清朝中叶以后,今文经学又开始复兴,特别是随着变法维新的兴起,《公羊春秋》亦盛极一时。直至五四运动时期,新的革命阶级打出科学、民主的旗帜,彻底批判了封建专制制度和旧的封建礼教,特别是当时还发动了"打倒孔家店"的运动,从此之后,经学才最终退出历史舞台。由此可见,由董仲舒所开创的经学对中国古代文化影响之久远和深刻,他不愧为经学的创始人和一代经学大师。
  ① 《汉书·儒林传》。
  (二)先秦诸子的真正综合
  在谈到董仲舒的生平时我们就曾指出,他之能成为儒学大师,不仅在于他专精于儒家经典,而且还由于他广泛吸取了先秦诸子百家之学,把它们纳入了其新儒学体系,使之有机结合起来,实现了所谓真正的综合,而不是外在的、机械的、简单相加或凑合。
  我们所说董仲舒是汉代的第一大儒,并不只是由于他提出了"独尊儒术"的倡议,从根本上说在于他提出的理论体系核心是孔、孟的儒学。作为儒学创始人的孔子,其所创立儒学的核心是仁。"仁"不但是施政的原则,而且具有道德意义,最后还具有哲学上的人本涵义。这可以用以下六个字予以表述:"爱人"、"克己"、"人也"。孟子之成为孔子之后的名儒,亦在于他继承和发挥了孔子的仁学。经过董仲舒改造了的儒学,不论其吸收了多少先秦诸子的思想,但始终没有丢掉仁学这个核心。无论是"天人感应",还是"三纲"、"五常",以及取法于天的王道论,其中心所贯穿的都是"仁"学。所以,仁德思想也是董氏儒学的核心。
  阴阳、五行作为董仲舒新儒学体系的构架,显然是从阴阳家、五行家吸收来的思想。正因为董氏新儒学以阴阳、五行为构架,所以这一新儒学体系的大部分内容,如自然神论,"天人感应","变而有常"的天道,取法于天的王道,待教而善的人性,乃至养生之术等,都与阴阳、五行相联系。在此特别应该提出的是,作为新儒学核心的"三纲"、"五常"和仁政、德治,其理论的载体不是别的,正是按照一定规律运行的阴阳和五行,由此可见其结合的紧密程度。
  黄老道术是在西汉前期居于官方统治地位的思想,因此,董仲舒也从多方面吸收了道家的思想,这不仅表现于他关于阴阳刑德的思想,而且还表现于人君必需效法于天的藏形贵神,虚静无为,居无为之位,行不言之教,以臣言为声,以臣事为形的君道,以及表现于对老子"以不求夺,以不问问"的权谋的运用,最后,还表现于以"爱气"为主的养身术。从这里也不难看出,其所吸收的道家思想,也不是孤立的、外在的,而是与其有关君道的思想融为一体的。
  唯一法术是亡秦的指导思想。汉继秦总结亡秦的教训,认为最重要的就是它的任刑不任德。董仲舒所上《天人策》提出的重要改革主张,就是改变秦的严刑峻法,实行德治。不过,他不主张完全废弃刑罚,而是主张威德并用,德主刑辅。这样他就又吸收了法家的思想。首先是法家的君尊臣卑思想,他认为,"君不名恶,臣不名善",功出于臣,名必归于君;其次是法家的赏罚分明的思想,"有功则赏,有罪则罚",功多赏显,罪多罚重;最后是法家的法术势思想,他认为人君必须具有"禁制"之权,以保其"能制"之势,君必务致民令有所好,"然后可得而劝",又使有所恶,"然后可得而畏",这样亦就"可得而制"了。这些显然正是他的王道思想的不可或缺的内容。
  儒学在先秦虽曾厄于墨,但墨学与儒学在先秦曾并称显学,两者自然有相通者,因此,董仲舒从墨家吸收营养就毫不奇怪了。董仲舒思想中的墨家思想成分,计有以下几条:第一,董仲舒提出的"以人随君,以君随天",以及"事天"思想,显然正与墨家的"尚同"思想一致;第二,董仲舒的"天常以爱利为意,以养长为事",与墨子的"天志"相通;第三,董仲舒的郊祀、祭天、祭祖又与墨子的"明鬼"相连;第四,董仲舒的"博爱亡私"、"泛爱群生"及"至于鸟兽昆虫莫不爱",无疑同墨子的"兼爱"说一致;第五,董仲舒的"任贤"也正是墨子的"尚贤"主张;第六,董仲舒所谓春秋无义战,又同于墨子的"非攻"。以上就是董仲舒从墨学中吸取来的思想,但他显然也不是从墨学中简单拿来,而是化成了他的儒学的有机成分。
  名辨家的思想成分,不但体现于董仲舒在解释《公羊春秋》上所独创的辞指论,而且亦见于其深察名号的认识论。我们知道,综合诸子百家思想的倾向,早在战国的中后期便已开始了。儒家的集大成者苟子、法家的集大成者韩非,以及作为战国时期众多儒士集体创作的《易传》,都表现了这种倾向,吸收了不少其他诸家的思想,但他们终究未能把诸子百家的精华融于一炉。后来,在秦统一中国的过程中所出现的《吕氏春秋》,以及在西汉前期出现的《淮南子》,亦都力求将诸子百家融为一家,但可惜也未实现真正综合诸子百家的思想,而只是机械地、外在地包容进了他们的著作。真正把先秦诸子百家融合为一体的是董仲舒的新儒学。虽然他号称汉代的大儒,但他实际上是以儒学力核心,广泛吸取了诸子百家之长,熔铸成了一个新的有机体系。也正是因此,他所创立的儒学才能为汉代的统治者所采纳,使之居于统治思想的王座,并有效地为封建统治阶级服务。否则,如果还是固守先秦时期作为诸子百家一个门派的儒学思想,这样的儒术是绝对不会久居封建社会统治思想王座之上的。
  (三)"天人合一"说发展的中间环节
  这里说的是"天人感应"论在"天人合一"思想发展史中的地位。
  从"天人感应"论的由来我们知道,董仲舒的"天人感应"思想有着深刻的历史渊源和思想根源。早在董仲舒提出系统的"天人感应"论之前,就已有了天、人互相感应和灾异、符瑞的思想。这主要表现于《国语》、《中庸》以及《易传》、《吕氏春秋》的有关部分。这一思想从萌发到形成经历了几百年的时间,过程虽然漫长,然其思想脉络却有着一致性、连续性。但这种"天人感应"说仅仅是在中国有着深远影响的"天人合一"思想的一个阶段,在它之前和在它之后还各有一个阶段,所以它只是承前启后的一个中间环节。
  在"天人感应"之前的"天人合一"思想很复杂,但也有共同点,这就是"天命论"。这种"天命论"的出现,当然必须是在人类具有了天帝或天神的观念之后才产生的。这是在我国的远古时代,即从五帝到夏王朝期间实现了从原始宗教到阶级社会宗教的转变、并经"蒸馏"而使天神从地上升到天上,变成凌驾于人类之上、主宰人的命运的上帝之时才完成的。据说此前神人混杂,只是到颛顼帝才"绝地天通",①从而把天、人分开。但是在此期间,各部落的首领仍然与神相混。如《国语·鲁语》载:"禹致群神于会稽之山,防风氏后至,禹杀而戮之",即表明了此点。但夏禹在征伐三苗和有扈氏之时,即已把他的征讨看作"天之罚",②而其对内的统治则已称作"天命"③。这样从夏代开始便产生了对天神的崇拜。当然,最崇拜天神的是商朝。如《尚书·汤誓》曰:"有夏多罪,天命硕之";又说:"夏氏有罪,予畏上帝,不敢不正"。当然殷商之事神还表现于生活的各个方面,如《礼记·表记》所说"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周朝继承了殷人尊"天"的思想,但有关"天"的观念又有了变化。"天"对殷人乃是一绝对命令,到周朝则不同,天命与人事已密切相关。天帝虽把臣民托付于人君来治理,但他每时每刻还要监视着人间的事情,察人君是否有失德之政,并随时在寻求适合人君的人,以此决定转换天命。例如,当看到夏王罪多之时,便命商汤"简代夏作民主";后来又见殷纣无道,且等待他五年之久,以期其改正错误,以"诞作民主",但他"罔可念听",最后只得"简界殷命",改以周人作民主。正是因此,周公从中得到了教训,提出了"敬德保民而王"的思想。周初的这个天命理论一直影响到春秋时期。
  以上是"天人合一"思想第一阶段的主要内容。殷周两代虽有不同,但有一个共同的观点,就是"天命论"。这个"天命"在周人那里虽增加了敬德保民的内容,但不需"感应",而是天神直接"监观"得到;同时,这时的"天"仍然还是人格神,而不是后来带泛神论色彩的自然神。这就是这个"天人合一"的"天命论"与"天人感应"论的区别所在。当然,它们作为"天人合一"思想的两个阶段,也有其相同的方面:一方面后者继承了前者的天命,另一方面是天人"合德"。这就是说,因人合于天德,所以才有了天命。如殷、周之有天命,都是因殷、周之先祖敬德的结果。"天人感应"① 《国语·楚语》。
  ② 《墨子·兼爱下》引《禹誓》。
  ③ 《墨子·非命下》。
  论中天命的形成,虽然中间经过感应,但其受天命者亦是合于天德者。
  关于"天人合一"说的第三个阶段,即宋明理学的"天人一理"论。历史从汉唐进入宋明,此时,封建社会的政治、经济均已成熟,并开始从它的巅峰跌落。尽管地主阶级的改革派力图通过变法焕发它的活力,但在腐朽的大地主阶级看来,封建制度是永远不可变更的"天理",因此,儒学的第三种形态"理学"应运而生,在先秦就已出现的"理"概念以及董仲舒所提出的"天理",即此时便成了理学最基本和最高的概念。由此,"天人合一"说也摈弃了其粗糙的、带有神秘主义的"天人感应"的形式,而进入了它的第三种形态"天人一理"说。
  "天人一理"说的创始人是程颢、程颐二兄弟。他们认为,天下"万物只是一个天理"①;"天下之事归于一是,是乃理也"②;"诚一于理,无所问杂,则天地人物,古今后世,融彻洞达,一体而已"。①这也就是说,天、人、万物,虽是纷然杂陈,形态各异,但它们又都统一于理。这是因为在他们看来:"在天为命,在义为理,在人为性,主于身为心,其实一也。"②正是因此,在二程看来,"天人本无二","亦不必言合",③因为它们本来就是"一体",只不过表现不同罢了。朱熹对"天人一理"说就更明确了,如说:理无形无影、不生不灭、亘古亘今,"无所适不在";④"天下莫尊于理,故以帝名之"。⑤又说:"未有天地之先,毕竟也只是理,有此理,便有此天地,若无此理,便亦无天地、无人、无物,都无该载了。"⑥这些就进一步表明了天人之所以合一,乃在于天人有着同一理,或者说天与人及万物。都是这个先于天地、如同"皇上帝"一样的理或天理所派生的,因而完全可以说理乃是天、人以至宇宙万物的上帝、造物主。这样就从另一个方面说明了理乃是天人合一的基础,同时也是天人合一的所在。
  这个"理"的实质究竟是什么呢?其实很简单,就是维系封建社会的最根本的道理--"三纲"和"五常",也就是所谓忠、孝、仁、义、礼、智、信等。这一点早在先秦时,孟子就讲过:"心之所同然者,何也?谓理也,义也。"⑦又说:"君子所性,仁义礼智根于心。"①宋儒也是这样讲的。如朱熹说:"性是实理,仁义礼智皆具。"②又说:"理则为仁义礼智"。③由此可见,宋明"天人一理"的"天人合一",其核心正是封建的伦理纲常,这其实也就是封建社会的所谓"德"。因此,"天人合一"的第三个阶段,其合一的基础也是同前两个阶段一样,① 《二程全书·遗书》卷二上。
  ② 同上书《外书》卷一。
  ① 《二程全书·经说》卷八。
  ② 同上书,《遗书》卷十八。
  ③ 《宋元学案》卷十三《明道学案上》。
  ④ 《朱子文集》卷七○《读大记》。
  ⑤ 《朱子语类》卷四。
  ⑥ 《朱子语类辑略》卷之一。
  ⑦ 《孟子·告子》。
  ① 《孟子·尽心》。
  ② 《朱子语类》卷五。
  ③ 《朱子语类》卷一。
  即天人合德。
  通观以上"天人合一"说发展的三个阶段,便可清楚地看到,"天人感应"所处"天人合一"说发展的三个阶段的中间阶段,与董氏儒学在儒学发展三种形态的中间阶段有些类似和相当,都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
  (四)"合二而一"辩证法的先驱
  这是讲的董仲舒"合偶"形态的辩证法在一、两辩证法发展史上的地位。
  我们知道,早在先秦时期,老子就在《道德经》中讲过:"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而后期墨家为了批评公孙龙的"离坚白"说,也一般论到了"一与二"的"不可偏去"。④这里显然就一般提出了一与二的关系,但并未明确从分、合的意义上进行论述。后来,《易传》首次从"分"的视角表述了一分为二、二分为四以至无穷分化产生万物的思想。⑤而董仲舒则最先提出了"百物皆有合偶"①和"凡物必有合"②,"天地之气,合而为一"③,表述了从"合"的视角对事物辩证法的探讨。
  正是从此开始,在中国哲学史上,注重"分"者,便从宇宙发生论上论述了"一分为二"的辩证法思想。隋朝的杨上善第一次使用了"一分为二"④的词句,但这还只是从宇宙生成过程的一个环节来说的,尚未作为总规律来看待。最接近于把"一分为二"作为规律看待的是邵雍。如他说:"是故,一分为二,二分为四,四分为八,八分为十六,十六分为三十二,三十二分为六十四"。⑤最后是朱熹总结了历史上"一分为二"的思想,把它当作一个规律:"此只是一分为二,节节如此,以至无穷,此皆是一生两尔。"⑥然而历史上在董仲舒之后,也有从"合"的视角对事物辩证法的探讨,首先是宋代的张载提出了"一故神,两故化"的观点。他认为,"两不立则一不可见;一不可见,则两之用息"。他还说:"有两则有一","若一则(有)两",⑦等等。在此之后,明清之际的方以智,则更明确地提出了"两间无不交则无不二合一者",以及"交也者,合二而一也"。⑧虽然方以智还论证了朴素的矛盾观,但他这里显然是从合的视角,探讨了"合二而一"的辩证法。
  由此可见,从中国古代辩证法的发展史看,在中国古代哲学史上,历来就存在着从"分"的视角和从"合"的视角两种角度研究事物辩证法的倾向。从今天来看,分与合都是辩证法的环节,两者只要不是排斥另一倾向,它们就都从不同角度探讨了事物的辩证法,不应把它们对立起来,用一种倾向否定另一种倾向,而应把它们看作是互补的。以往有人以董仲舒讲"合偶"和"合而为一",就判定其为形而上学,我认为这种批评是不能成立的。第一,董仲舒并非"只讲合,不讲分",而是还讲了"分为阴阳,判为四时,列为五行";第二,"合"也是辩证法的环节,把"合"说成形而上学,把"分"说成辩证法,这并不是马克思主义的观点。辩证法是分与合的统一。在这个问题上,董仲舒要比批评他的人更正确些。所以,我们说董仲舒开创了从"合"的视角探讨事物辩证法的途径,是合二而一辩证法的先驱。
  ④ 《墨子·经下》。
  ⑤ 《系辞上传》说:"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又说:"分而为二以象两。"① 《春秋繁露·楚庄王》② 《春秋繁露·基义》③ 《春秋繁露·五行相生》④ 《黄帝内经·太素》卷十九《知针石篇》。
  ⑤ 《皇极经世绪合》卷七《观物外篇·先天象数第二》。
  ⑥ 《朱子语类》卷六十七。
  ⑦ 《易说·说卦》。
  ⑧ 《东西均·三征》。


三、附录董仲舒年谱


  汉惠帝三年,公元前192 年董仲舒生于汉广川董故庄,即今河北省景县河渠乡大董故庄村。
  汉惠帝四一七年,公元前191-前188 年董仲舒2-5 岁。
  惠帝二年"除挟书律",为孝文时"天下众书往往颇出,皆诸子传说"提供了可能,也为仲舒"少治《春秋》"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高后元年-孝景后元三年,公元前187-前141 年董仲舒6-51 岁。
  此间正是《汉书·董仲舒传》所载:"少治《春秋》,孝景时为博士。下帷讲诵,弟子传以久次相授业,或莫见其面","进退容止,非礼不行,学士皆师尊之。"其问社会发生了很大变化。先是高后任用诸吕,被除。文帝时前元六年贾谊上治安策,前元十五年沼有司举贤良文学之士,并平定了淮南、济北工之乱。孝景之时,胡母生与董仲舒同为博士;前元三年,晁错请削藩,吴、楚七国作乱,平定后"下令诸侯王不得复治国","天子为置吏"。大大加强了中央集权制。前元七年,改立刘彻为皇太子。
  汉武帝建元元年,公元前140 年董仲舒52 岁。
  据《汉书·武帝纪》载:"建元元年,冬十月,诏丞相、御史、列侯、中二千石、二千石、诸侯相举贤良方正直言极谏之士。丞相绾奏:'所举贤良,或治申、商、韩非、苏秦、张仪之言,乱国政,请皆罢。'奏可";"议立明堂,遣使者安车蒲轮,束帛加壁,征鲁申公",开始崇儒。
  汉武帝建元二年,公元前139 年董仲舒53 岁。
  是年御史大夫赵绾、郎中令王臧"坐请毋奏事太皇太后",皆下狱,自杀。丞相婴、太尉蚡免。
  另,是年"初置茂陵邑"。
  汉武帝建元三车,公元前138 年董仲舒54 岁。
  《汉书·武帝纪》载:"三年春??赐徙茂陵者户钱二十万,田二顷。"董仲舒可能就是此时徙居茂陵的。
  汉武帝建元五-六年,公元前136-前135 年董仲舒56-57 岁。
  《汉书·武帝纪》载:五年春"置五经博士"。建元六年"春二月乙未,辽东高庙灾,夏四月王子高园便殿火,上素服五日。五月丁亥,太皇太后崩。"汉武帝元光元年,公元前134 年董仲舒58 岁。
  是年对策,董被任为江都相。据《汉书·武帝纪》载,是年五月诏贤良,曰:"贤良明于古今王事之体,受策察问;咸吕书对著之于篇,朕亲览焉","于是董仲舒、公孙弘等出焉。"是年二月曾作《雨雹对》。
  汉武帝元光二年,公元前133 年董仲舒59 岁。
  江都相任内,作《止雨》;是年主父偃被召见,并"岁中四迁"。
  汉武帝元光五年,公元前130 年董仲舒62 岁。
  是年江都王上书,愿击匈奴,武帝不允。董仲舒中废为中大夫,居家。
  武帝初年,公孙弘曾以贤良文学士被征为博士,并使匈奴,还报不合意,上怒,以为不能,弘乃移病免归;至是年,复被征为贤良文学,并在对者百余人中,"天子擢弘对为第一",拜为博士,待诏金马门。
  汉武帝元光六年,公元前129 年董仲舒63 岁。
  仍被废,居舍,著灾异之记,主父偃窃其书奏之天子。天子召诸生,示其书。董之弟子吕步舒不知是其师书,以为下愚,于是下仲舒吏,"当死",又"诏赦之",并"复为中大夫",①但从此,"董仲舒竟不敢复言灾异"。
  另据《汉书·儒林传》,武帝时,瑕丘江公治《谷梁春秋》,与仲舒并,因而"上使与仲舒议",江公呐于口,"不如仲舒","卒用董生","尊公羊家,诏太子受《公羊春秋》,由是公羊大兴",并诏吾丘寿王"从中大夫仲舒受《春秋》"。①汉武帝元朔二年,公元前127 年董仲舒65 岁。
  是年"上拜偃为齐相"。僵告王与姊奸事,王"自杀","上大怒,以为偃劫其王","遂族偃"。②是年或稍后,董仲舒亦复江都相。
  汉武帝元朔三年,公元前126 年董仲舒66 岁。
  《汉书·儒林传》称,武帝时韩婴尝与董仲舒论于上前,"仲舒不能难也"。此事应发生于此时前后。
  是年公孙弘任御史大夫,张汤为廷尉。
  汉武帝元朔五年,公元前124 年董仲舒68 岁。
  是年公孙弘任丞相。董仲舒作《诣丞相公孙弘记室书》,说:"江都相董仲舒??误被非任,无以称职。??愿君侯大开肖相国求贤、广选举之门。"然而董仲舒以弘为从谀,弘疾之,乃言上曰:"独董仲舒可使相胶西王。"③于是董仲舒又相胶西王。
  "胶西王闻仲舒大儒,善待之。"④汉武帝元朔六年,公元前123 年董仲舒69 岁。
  胶西相任内。胶西王间"越有三仁"事,称"桓公决疑于管仲,寡人决疑于君"。董仲舒作《对胶西王越大夫不得为仁》,并提出:"仁人者正其道不谋其利;修其理不急其功。"规劝胶西王不得妄生邪念。
  ① 《汉书·刘向传》。
  ① 《汉书·吾丘寿王传》。
  ② 《汉书·主父偃传》。
  ③ 《史记·儒林传》。
  ④ 《汉书·董仲舒传》。
  汉武帝元狩元年,公元前122 年董仲舒70 岁。
  是年,据《汉书·董仲舒传》,"仲舒恐久获罪,病免。"《汉书·叙传》云:"抑仰仲舒,再相诸侯,身修国治,致仕悬车。"是年十月中,淮甫王安、行山王赐谋反,皆自杀,国除。
  据《汉书·董仲舒传》载:"及去位归居,终不问家产业,以修学著书为事。仲舒在家,朝廷如有大议,使使者及廷尉张汤就其家而问之,其对皆有明法。"据此,《郊事对》及《春秋决狱》应系此时所作。
  汉武帝元狩二年,公元前121 车董仲舒71 岁。
  是年丞相公孙弘卒,廷尉张汤升迁为御史大夫。
  汉武帝元符三年,公元前120 年董仲舒72 岁。
  是年水灾,董仲舒作"乞种麦限田章"。
  汉武帝元狩四-五年,公元前119-前118 年董仲舒73-74 岁。
  据《汉书·食货志》董仲舒曾提出"限民名田"和"盐铁皆归于民",及"去奴婢,除专杀之威,薄赋敛,省徭役,以宽民力"的主张。从提出盐铁专卖的时间看,此议当于此时。
  汉武帝元狩六年-元封三年,公元前117-前108 年董仲舒75-84 年此间元鼎二年,张汤自杀,汉武帝起柏梁台;元封元年武帝巡边陲,出长城,北登单于台,元封二年造甘泉通天台,又遣楼船将军杨仆等击朝鲜。董仲舒《循天之道》讲:"高台多阳,广室多阴,远天地之和也",可能作于此时。
  汉武帝元封四年,公元前107 年董仲舒85 岁。
  是年董仲舒应对御匈奴策,提出"与之厚利以没其意,以盟于天以坚其约,质其爱子以累其心"①的主张。汉武帝元封五年-太初元年,公元前106-前104 年董仲舒86-88 岁。寿终于家。
  ① 《汉书·匈奴传》"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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