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古代的科举词语
一、“进士”一词初见于《礼记·王制》:“大乐正论造士之秀者,以告于王,而升诸司马,曰进士。”意思是说,大乐正(官名)挑选出造士(学业有成之士)中的优异者,将他们的情况禀告给王,并晋升到司马(夏官,大司马之属官)的行列中。郑玄注:“进士,可进受爵禄也。”因此,“进士”的“进”为可以进受爵禄的意思。
二、乡试是地方考试,“乡试”的“乡”是地方的意思,与“国”相对。唐宋时称“解试”。由州县荐送中央参加礼部试者称“乡贡”。明清两代在各省省城(包括京城)举行。每届三年,考期在子、卯、午、酉年的秋八月,称“秋闱”(秋试)。
三、“三甲”是科举考中进士者的等级分类,是指“三个等第”,而不是指“前三名”。“三甲”始于宋代。宋代大力提倡科举,扩大录取名额,将进士分成三等,称为“三甲”。录取名额从唐代的二三十人增加到二三百人,甚至五六百人。《宋史·选举志一》:“(太平兴国)八年(983年),进士诸科始试律义……明年(984年)进士始分三甲。”明清两代沿袭,成为科举定制。第一甲仅限三人,“赐进士及第”;第二甲“赐进士出身”;第三甲“赐同进士出身”。
四、唐宋时,皇宫正殿雕龙和鳌于台阶正中石板上。考中进士者站在阶下迎榜,状元则立在殿阶中浮雕巨鳌头上迎榜,因此称状元为“独占鳌头”。
五、宋代初期,以第一甲第二、第三名进士为“榜眼”。因为填写进士榜时,状元的姓名居上端正中,二、三名分列左右,在进士榜上的位置好像人体的双眼,所以称作“榜眼”。“榜”就是告示应试录取的名单,亦即人们常说的黄榜,或叫“金榜”。到了南宋后期,第三名进士改称为“探花”,于是“榜眼”便成为第二名的专称。
六、据唐李淖《秦中岁时记》记载,唐时新进士曲江杏园初宴,称为探花宴,以进士少俊者二人为探花使,入园折花。“探花”之名始于此。宋仍此俗,谓之“探花郎”。“探花”本非贵重之称。至南宋乃专称殿试一甲第三名为探花。元、明、清三代沿袭不变。
七、“秀才”原来指称才能秀异之士,与《礼记》所称“秀士”相近,是一种泛称,并不限于饱读经书之人。“秀”有“特异、优秀”的意思。按明清科举制度,童生参加府、州学院每年举行的岁试,录取者即为生员,通称秀才。
八、“解”读作,解送的意思。唐制,举进士者都是由地方解送进京赴试的,故后世称乡试第一名为“解元”,亦称“解首”。
九、科举考试以名列第一者为“元”,凡在乡、会、殿三试中连续获得第一名(即解元、会元和状元)者,就被称为“连中三元”。球场上的“连中三元”是指连进三个球,和古代的“连中三元”不是同一个意思。
十、“学究”是科举考试的一个科目。唐代取士,明经一科有“学究一经”的科目;宋代简称“学究”,为礼部贡举十科之一。应学究试者,专重记诵,未必通晓文义,故有才思之士皆重进士科而轻学究。
十一、“举人”,俗称举子。得名于汉代的察举,但在汉晋南北朝,只是“被举之人”的意思,并非专称。唐宋时称各地乡贡入京应试进士科者为“举人”,意为应举之人,又称“举进士”。明以后,为乡试中式者的专称。
十二、“八股文”也叫时文、制义、制艺、时艺、四书文、八比文。文章就《四书》取题。开始先揭示题旨,为“破题”。接着承上文而加以阐发,叫“承题”。然后开始议论,称“起讲”。再后为“入手”,为起讲后的开始之处。以下再分“起股”“中股”“后股”和“束股”四个段落,而每个段落中,都有两股排比对偶的文字,合共八股,故称“八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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