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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蒙古地区概述

在清代,蒙古族、维吾尔族、藏族等少数民族居住的内、外蒙古及青海、新疆、西藏等地区被称为“蕃部”,而维吾尔民族居住的天山以南地区又被称为“回部”。

清朝统一漠南、漠北和漠西三大蒙古各部后,把蒙古分为内属蒙古、外蕃蒙古和八旗蒙古,并在政治和军事上对蒙古进行了重大的改革,实行盟旗制度和军府制度。清政府一方面采取联盟政策,充分利用蒙古各部的力量为其统一和巩固服务,还设立理蕃院,负责制定和研究贯彻对蒙古的政策,专门处理对蒙古(包括新疆、西藏)的事物。另一方面,又采取防御和削弱蒙古各部力量的政策,把蒙古族列入以满族统治阶级为核心的政治行政体制,建立由中央直辖的军事机构,直接派遣将军、都统和大臣等官吏,对蒙古地区进行监督和行政控制。在漠南蒙古、漠北蒙古、漠西蒙古相继设立将军、都统(副都统)、总管、、大臣,用以加强对蒙古族的统治。这些官员大多是满人,一般都是皇亲国戚,少数为蒙古人。

他们代表清政府,在蒙古地区具有极大权威,所有蒙古贵族都要受其节制和调遣。清朝在漠南除盛京将军、黑龙江将军、吉林将军直控今哲里木蒙古地区外,还设有绥远将军、热河都统、察哈尔都统、呼伦贝尔副都统、安北将军、左卫将军等,在喀尔喀蒙古地区设有定边左副将军(或称乌里雅台将军)、科布多参赞大臣、库伦办事大臣,其下又按需要设有多名都督、副将军和参事等职务。在青海设西宁办事大臣。在宁夏、陕甘地区有宁夏大臣直控阿拉善蒙古,设陕甘总督直控额济纳蒙古。在新疆设伊犁将军,其下设乌鲁木齐都统、塔尔巴哈台和喀什噶尔参赞大臣与领队大臣等等。

“札萨克”系蒙古语,意为“执政官”,是清朝时主要对蒙古族和满族人授予的军事、政治官职。有内札萨克与外札萨克之分。

内札萨克蒙古或内札萨克,指归附清朝较早的漠南蒙古各旗札萨克,地位在外札萨克之上,属于外蕃蒙古。乾隆以后,内札萨克分为二十四部四十九旗,由理蕃院旗籍清史司、王会清史司管理。

外札萨克蒙古,指清代外蕃蒙古中除内蒙古二十四部以外的蒙古各旗,与哈密、吐鲁番、西藏等地的郡王同为外札萨克。外札萨克蒙古包括西套蒙古二旗、漠北喀尔喀四部以及科布多、青海、新疆所属札萨克各旗,由理蕃院典属清吏司与柔远清吏司管理。清末,外札萨克蒙古有时仅指挥喀尔喀四部,后演变出外蒙古的概念,即土谢图汗部、赛音诺颜部、车臣汗部与札萨克图汗部。

旗为军事、行政合一的单位,由清政府在旗内王公中任命札萨克为旗长,可以世袭。其职权为战时动员本旗兵丁出战,平时总揽本旗行政、司法、税收等项事务。下设协理台吉(札萨克之副职)、管旗章京(次于台吉之管旗官)等僚属,协助札萨克治事。旗以下置佐(或称“箭”,蒙古语为“苏木”),设佐领。佐原为基本军事单位,后逐渐成为旗以下的一级行政单位。佐领不仅统领本佐兵丁,还办理清册、收税、征丁等事宜。佐的多少标志着一个旗的兵力状况。原则上,佐由150名壮丁组成,但实际上有增无减。凡年在18~60岁的蒙古男丁,都有服兵役的义务。内札萨克建旗少而置佐多,外札萨克建旗多而置佐少,有的旗甚至只置1佐。

盟为旗的会盟组织,合数旗而成。盟的蒙古语名称是楚右勒干,意为聚会、盟的名称一般以会盟地点命名。每盟设盟长1人、副盟长1人。盟长原由盟内各旗札萨克在会盟时推举,后改由理蕃院在盟内各旗中推举合适人选并签请皇帝批准3兼攝。喀尔喀蒙古各盟是在部的基础上建立的,所以部长又是盟长。盟并非一级行政机构,盟长的主要任务是充当三年一次的会盟召集人,履行比丁、练兵、清查钱谷、审理重大刑民案件等职责,但无权发兵,不能直接干涉各旗内部事务,也无权向各旗发布命令,只是对盟内各旗札萨克实行监督,有责任随时告发札萨克的不法或叛逆行为。额鲁特蒙古各盟则不设盟长,其盟务由管辖该地区的将军或办事大臣直接掌管。

蒙古地区的旗分为总管旗、札萨克旗、喇嘛旗三种。总管旗设总管,由朝廷派遣到将军、都统、大臣直接统辖,其中包括内属的察哈尔8旗、归化土默特翼及热河都统所辖额鲁特一旗,科布多参赞大臣所辖明阿特、扎哈沁各一旗、阿尔泰和阿尔泰诺尔乌梁海九旗、定边左副将军所辖唐努乌梁海五旗、驻藏大臣所辖达木蒙古八旗等。

其余大多数蒙古部之旗,称为札萨克旗,受中央监督。札萨克旗又分为内札萨克(漠南蒙古,亦称内蒙古,六盟二十四部四十九旗)加上阿拉善、额济纳二旗和外札萨克(由漠北蒙古,又称外蒙古或喀尔喀蒙古,四盟六部八十六旗),以及漠西蒙古八盟四部六十四旗(包括青海蒙古二十九旗,新疆蒙古二十二旗,科布多蒙古三十二旗组成),共18盟、59部、246旗。

蒙古札萨克之爵位有札萨克和硕亲王、札萨克多罗郡王、札萨克多罗贝勒、札萨克镇国公、札萨克辅国公、一至四等札萨克台吉(或一至四等塔布囊)。有爵位而非札萨克者,称为闲散王公、闲散台吉。

清政府实行盟旗制度后,由清政府派遣官吏进行管理,建立直属于清政府的各级行政组织,从而把北方民族地区的政权与清政府进一步联成一体,同时使边疆各民族和内陆各族人民也进一步连成一体,加强各族人民密切的经济联系,形成更加牢固的统一整体,为我国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形成,为我国疆域的形成,成为各民族经济的共同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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