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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史记》——真的有烽火戏诸侯的桥段吗?

有一本书被鲁迅先生称赞为'史家之绝唱',同《离骚》一同被认为最具有文学价值的著作。那这样一本正史有没有值得怀疑的地方了?答案是:肯定有。两千多年来,'烽火戏诸侯'的典故在民间广为流传,而且还被载入煌煌《史记》中,这个典故成了多年以来少有置疑的正史,影响甚广。前几日再次翻动史书的时候,却开始思考'烽火戏诸侯'是否真实存在?而编撰这样文学的司马迁是否带入了个人的情感色彩?

对于'烽火戏诸侯',《史记》上是这样记载的:'褒姒不好笑,幽王欲其笑万方,故不笑。幽王为烽燧大鼓,有寇至则举烽火。诸侯悉至,至而无寇,褒姒乃大笑。幽王说之,为数举烽火。其後不信,诸侯益亦不至。'意思是说周幽王为了博褒姒一笑,举烽火,戏耍诸侯,结果到犬戎进攻的时候,举烽火而诸侯不至,周幽王被杀,西周灭亡。然而事实真的是如此?

烽火戏诸侯的典故最早出现于《吕氏春秋卷二十二·慎行论·疑似》(戎寇当至,幽王击鼓,诸侯之兵皆至,褒姒大说,喜之),后被司马迁的《史记》收录(侯悉至,至而无寇,襃姒乃大笑。幽王说之,为数举烽火),又在明代冯梦龙的《东周列国志》被加以润色(今数年以来,天下太平,烽火皆熄。吾主若要王后启齿,必须同后游玩骊山,夜举烽烟,诸侯援兵必至。至而无寇,王后必笑无疑矣。'幽王曰:'此计甚善!'乃同褒后并驾往骊山游玩,至晚设宴骊宫,传令举烽)。

那么正史的烽火戏诸侯有什么值得怀疑的地方了,首先是关于西周的王畿制度,《周礼·夏官·职方氏》中说:'乃辨九服之邦国,方千里曰王畿。而孙诒让在《周礼正义》中也说:'方千里曰王畿者,谓建王国也。'这句话的意思是,在王城方圆千里内的地方被称为'王畿',而西周时期,周天子的直接统治地区是镐京千里内的土地,王畿之地不设有诸侯,而除开王畿之地就是诸侯的分封地,镐京在今天陕西地区,在交通不发达的西周时期,一去一回少则一两月,多则半年,就算真到了镐京,这褒姒也会笑得脸部抽筋了吧,维持笑容要长达几个月的时间,不吃不喝,这个妃子也当得太悲惨了。在明代冯梦龙的《东周列国志》中表现得更为夸张:'大举烽火,复擂起大鼓。鼓声如雷,火光烛天。畿内诸侯,疑镐京有变,一个个即时领兵点将,连夜赶至骊山。'且不说火光冲天,能够被诸侯所发现,单说这一个晚上就能赶赴镐京的交通已经是发达的不能再发达了。

其次是举烽报警,烽火又被称为'烽燧,(与城上烽燧相望,昼则举烽,夜则举火——《墨子》)钱穆说:'举烽传警,乃汉人备匈奴事耳。'意思大抵说烽火台在汉朝是用来示警匈奴。(诸侯并不能见烽同至,至而闻无寇,亦必休兵信宿而去,此有何可笑?举烽传警,乃汉人备匈奴事耳。骊山一役,由幽王举兵讨申,更无需举烽——《国史大纲》)。若是用烽火来传达信息,在千里之外能否看见就是一个疑问。但关于烽火台的用途究竟是什么,在史学界上还存在巨大的争议,但要在千里之内看见一个烽火台的火未免太夸张了。

其三是褒姒的身世问题,关于褒姒的出身,《史记》和《国语》中有记载,说其次,褒姒身世成疑。关于褒姒的出身,褒姒的生母原是周厉王时期的宫女,时年七八岁,因不小心触碰到由龙的唾液变幻成的黑蜥蜴,在成年后便怀孕生下褒姒。由于是未婚生子,所以褒姒一出生便被遗弃,但幸运的是被一对逃难的夫妻捡到,便送往褒国。后来,褒国为赎罪,便将褒姒送给周幽王。(漦流于庭,不可除。厉王使妇人裸而噪之。漦化为玄鼋,以入王後宫。後宫之童妾既龀而遭之,既笄而孕,无夫而生子,惧而弃之——《史记》)。如果真的按照历史记载的那样,从时间上分析,褒姒入宫时应年过四十。

记载足够传奇,但从时间来分析,周厉王在位时间为公元前879到公元前843年,被国人推翻后流亡晋国,直到公元前829年才驾崩。就以周厉王驾崩为起始点计算,等到宫女成年生女时(古代女人十五岁便是成年)则完全是一派胡言。就按宫女误触黑蜥蜴事件发生在厉王去世当年,那么等到她成年(古代女子十五岁算成年,行及笄之礼)生女时,时间已是周宣王初年,大概是前820年左右的样子。周幽王于公元前781年即位,就算他即位当年得到褒姒,那么褒姒的年纪至少已经四十。褒国为赎罪,竟然将一个年已四十的女人献给天子,不可笑吗?况且,历史并无记载褒姒的来路,褒国将这样一个身份可疑,来路不明的女人献给天子,岂不是无礼于周。

最后是西周灭亡之因,《史记》的理由说是:犬戎进犯,诸侯没有到达,而周幽王被杀于骊山(幽王举烽火徵兵,兵莫至。遂杀幽王骊山下,虏襃姒,尽取周赂而去)。而在2012年,北京清华大学整理获赠的战国竹简时,竹简上记载,周幽王主动进攻原来的申后外家申国,申侯联络戎族打败周幽王,西周因而灭亡。

那司马迁为什么会将王朝灭亡归咎于女人身上了?追根溯源,这和周朝的宗法制离不开,周朝以宗法制为核心,在此基础上进行分封。所谓宗法制就是国之传位,立嫡、立长。嫡,即正妻所生的儿子,具有庶出无法企及的地位。嫡庶的差别体现在方方面面,包括继承权、祭祀权、出征权等等,就连死后的丧葬权都是有严格区分的。所以说古代将长子,嫡子,庶子区分的很明白,早先时期,嫡子含括权利和地位于一身,庶出之子不可比。司马迁认为褒姒破坏了宗法制,周幽王宠幸褒姒,并废掉了申后和太子,进而立褒姒为后,立褒姒的儿子伯服为太子(褒姒生子伯服,幽王欲废太子。太子母申侯女,而为后。后幽王得褒姒,爱之,欲废申后,并去太子宜臼,以褒姒为后,以伯服为太子——《史记》),这是周幽王和申侯开战的导火索,直接导致了西周的灭亡。并且这种恶劣的影响将会延续下去,事实上后世所有的宫廷斗争都是围绕'立嫡,立长,立贤'。

在司马迁看来,这褒姒最大的过错不在于她导致一个王朝的覆灭,而在于她开了帝王废嫡立庶的先例,导致礼崩乐坏,这样一来,全天下都没了规矩。可以说,宗法制是西周的立国之本,毁掉了宗法制,自上而下就会陷入继承的混乱中,兄弟之间、父子之间为了王位,可以联合诸侯甚至勾结外族大打出手,国家将会不断的内耗,乃至于消亡。基于这种意识形态,诗经中有这样的诗句:'赫赫宗周,褒姒灭之'(《正月》),而王翰也说:'明明天子咸戒之,赫赫宗周褒姒灭'(《飞燕篇》)。宋·董颖说:'周亡褒姒,商倾妲己'(《薄媚》)。这种思想影响之大,让后人把褒姒和妲己同比,只不过妲己没有遭受司马迁更多的口诛笔伐,大抵也是源于妲己没有破坏,在《史记》的描述中也较为客观,但不同于后世的小说,小说将妲己描绘成狐狸精,更多的是追求故事性和艺术性,毕竟文学创作本就是三分史实,七分虚构。

最后,我们不妨大胆的猜测,司马迁这么浓墨重彩地表现褒姒的祸国,是不是同司马迁晚年时期看到了汉武帝身上所发生的的事情(废太子刘据,立刘弗陵为太子)。把汉武帝统治时期跟西周末年放到了一起进行对比,将这种个人情绪抒发到周幽王和褒姒身上,改变一向写实的传统。给她加上了'烽火戏诸侯'的桥段,以怀着对大汉走向不明的深深忧虑来给整个汉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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