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内两进沃尔玛
上午成功维权
下午被请去警局喝茶
两度登上电视新闻
2016年1月24日
注定难忘
| 在沃尔玛维权 |
临近年关,我妈让我帮他去打年货,跟家里备点糖果,一大清早就兴冲冲的跑到奥山世纪城的沃尔玛,看到徐福记的糖果在做满50减10元的活动,促销人员告知在收银台结账时会自动减扣。
我买了200元的糖果,就去结账了。结账时我并没有多注意总金额价值1097,因为附带还购买了其他商品,满满一购物车,小票也是随手往荷包一放。
本来相安无事准备直接回家,再出口处背其工作人员拦下,非要一项商品一项商品的核对小票,顿时心中有点烦躁,心想爷买这么多东西,你居然怀疑我,但是我也是相当配合,顺便清点自己的商品。
也就是这个时候,我发现小票上并没有显示糖果的折扣,难道这就是曾经被报道过多次的沃尔玛价格欺诈被我遇见了。
于是我拿着商品和小票去总服务台反映。结果收到两条神回复!
神回复一:现在蛮忙,等到。
神回复二:随便你找任何部门反映,然后就把我晾在一边。
其态度想当冷漠,基本没有人受理。
于是我相继拨打了市长热线12345,消费者热线12315,因为是星期天,只能等到星期一才能处理。
有些不甘心,心想沃尔玛如此店大欺客,而且在全国不是第一次爆出负面新闻了,这次我也要维权到底。
又拨打了楚天都市报,武汉晨报。经视直播和新闻360的热线电话,最终新闻360在第一时间联系了我,并派出新闻邦女郎和我一起了解情况。
以下的情况就如实视频记录直接在当天1月24日的新闻360播出了,新闻标题《说好的折扣没有了,沃尔玛又在进行价格欺诈》
我们再次来到服务台,这次的回复更是神奇:你可以直接向沃尔玛总部反映。
我当时就发火了,我说你们至少找一个负责人出面处理一下吧。
无巧不成书,此时沃尔玛自身一个员工也是购物发现没有折扣来服务台找说法,记者正要采访被其工作人员马上带走,此时服务台的工作人员发现了是有媒体,通知了一个负责人前来处理问题。
到此时其负责人不仅没有任何的道歉行为,对于其服务台员工的回复,也只是一句他们没有权限,对于价格错误推脱说是员工操作失误。
4、如此嚣张的态度,让我随便反映,或者找总部反映,就是在助长价格欺诈无措之理论嘛!
因为有媒体曝光,当事负责人给我的处理结果就是退还差价,偏偏我是学法律出生的,在这里我也稍微卖弄一下,针对价格欺诈,我们伟大的祖国在2014年3月15日公布并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明确规定!
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也就是说沃尔玛因该依法三倍赔偿,而不是简单地退差价。
相持不下,新闻邦女郎再次帮我拨通市长热线,并表明是媒体报道事件,于是在40分钟之内,青山区工商监督局的工作人员就赶到了现场。我向其反映了相关情况,并出示法条规定,工商人员对我的诉求表示支持。
由于媒体的介入,工商部门办起事来特别卖力,沃尔玛最终向我赔偿了500元。此事因为上了新闻360,媒体还对我进行了充值100元话费的奖励。但是我想我也应该上了沃尔玛的黑名单。
一早上就这样过去了,一看已经下午快2点了,如此结果是让人比较满意的,今天也应该是比较开心的一天,因为第一次维权成功了。
但是,人呐,就是不能太得意了,容易得意忘形,乐极生悲。
早上光维权去了,说好的年货也没有买,等我妈来到我家(我妈住在硚口,不在一起)准备拿东西才发现正事没有办。于是我就带着我妈和早上维权的500元来到我家附近的另一家销品茂沃尔玛继续采购糖果。
于是悲催和狗血的事件就发生了。
我妈选好糖果来称重台称重,此时人比较多,大家都在排队,我妈也排在队伍里,我在一旁玩手机。轮到我妈了,一个中年男人居然插队,还在那里不停推搡我妈,我妈并没有让步,质问其为什么插队,周围的人也对其指指点点。
那个中年男人被指指点点烦了,开始各种汉骂,我妈没有让步,毕竟我们是按规矩排队,他居然打了我妈一巴掌,我顿时火了,直接上前把他按倒在地。
但是他却此时把我妈衣领抓到,把我妈也带倒了,此时他被我按在地上,我让他松手,他不松手,扯我我妈的衣领还越扯越带劲,我妈整个后背全部露了出来,可能是当时太愤怒了,我照着他抓衣领的手咬了下去(此时我能体会为什么泰森会咬霍利菲尔德了)之后被扯开,中年男子开始在地上打滚撒泼,各种混乱不表,不过我确实是把他的手咬破了。
这次沃尔玛的工作人员倒是反应很快,赶到现场,居然叫两个保安把我拉住,马上报警。警察来了带到派出所,询问情况,录口供,教育不表。警察没有偏向哪一方,叫双方先各自看病,星期四调解。
对方家里呼呼啦啦来了20多个人,看到没有占到便宜,不依不饶,各种折腾吵闹骂人挑衅。
最狗血的是他们通知了经视直播。详细内容可以参见1月25日经视直播,新闻标题《年轻小伙口咬五旬老爹爹为那般》。
好嘛,早上我联系你们你们不来,下午报道坏事倒是蛮快。因为也是有媒体介入,对方年级比我大,我和我妈身上虽然也有磕碰,但是没有流血,而对方手被我咬破了,可以构成轻微伤范畴,警察也不可能一碗水端平了。
警察对我的教育就是中国处理这种打架纠纷的原则就是不分对错,也不分谁先动手,一般都是伤轻的赔伤重的,无伤的赔有伤的。反正我是被维权了,赔定了。
怪我自己太冲动了,冲动是魔鬼。
打架可以下重手,只要不流血不骨折,擦伤小于5厘米就行,咬人也不能把对方咬破。只要没到以上程度,打人就是白打了的。如果达到以上程度了,那你最好保证你的伤情比对方严重,不然就恭喜你,你要赔钱了。
当然,归根结底我还是太冲动了。
回归正题,对方需要打破伤风还有最重要的狂犬病疫苗,治疗费,路费至少2000去了。还有坑爹的法医鉴定费用最便宜都是1500,警察在调解之前也给我了一个肯定需要赔偿的限额,目测一共5000去了。
当然我也可以不服调解,对方起诉我,算了,真心不想折腾,舍财消灾吧。这还是要在星期四调解顺利的情况下,对方的那种我实在不想表达了,既然我错了,就是我错了。
冲动是魔鬼,冲动是魔鬼,冲动是魔鬼,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但是我更想说的是,如果有谁欺负我妈或者其它我的亲人,朋友,我还是会义无反顾的冲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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