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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代政治得失》 —— 明代(1)

第四讲  明    代


一、明代政府组织
明代是中国近代史的开始时期,同时也是世界近代史的开始时期。从明迄今,六个世纪,五百多年,西方欧洲走上一个新的近代史阶段,中国也复如是。要了解清代,该先了解明代,现代中国大体是由明开始的。可惜的是,西方历史这一阶段是进步的,而中国这一阶段则退步了,至少就政治制度来讲,是大大退步了。

(一)明代中央政府
1、废止宰相
(1)中国传统政治是专制的,政府由一个皇帝独裁 ,这一说法,可用于明清两代。但汉、唐、宋诸代的中央政府组织,皇权相权是划分的,其间的比重,各代纵然有不同,总不能说一切由皇帝专制。
(2)明洪武十三年,据正史记载,宰相胡维庸造反,明太祖受此教训,废止宰相,不再设立。并命令他的子孙,永远不准再立宰相。所以明代政府没有宰相,清代也没有中国传统政治,到了明代有一大改变,即是宰相之废止。
2、明代政府组织
唐代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三省分职制宋代,门下省退处无权,其给事中大体也如谏官,变成和宰相对立,很少能对诏、谏行使封驳权。其时的宰相,则只是一中书省。自元迄明,中书省还是正式的宰相明代则:
(1)废去中书省,只留中书舍人。中书舍人在唐代,是代拟诏敕的,现在只负责管理文书与抄写,职守等于一书记员,仅是七品小京官。
(2)废去门下省,留下给事中。给事中封驳权官阶虽七品,但却是一个很重要的官
(3)尚书省还在,但尚书令及左右仆射不设了,由六部分头负责。在唐宋,六部中每部的第一个司称本司,如户部有户部司,吏部有吏部司等,明代等于升六部本司为部长六部就是六个尚书,叫做六部尚书,这是一种秃头尚书。六部首长,各不相属。尚书省变成了一个多头的衙门。这些尚书都是二品大员,这已经是当时最高的官阶了。
明代给事中:
给事中依照尚书六部,分成六科。如户部给事中,兵部给事中,礼部给事中,故又叫六科给事中。皇帝诏书必经尚书,始分部行下全国。此六科给事中,仍可有封驳权。如关于财政问题,上面命令到了户部,户部给事中,就可参加审核,发表意见,就像现在西方政府中的专家智囊团 。只要他们不同意,仍可原旨退还。给事中虽不是大官,但可以各自单独发表意见。遇到廷推、廷议、廷鞠,他们也可出席。一般说来,他们的意见是很受尊重的。他们的反对意见,在当时谓之科参。六部尚书往往因为科参,束手无策,只有把原议搁下。这是当时君权节限之一。
(4) 都察院,由御史台演变而来,专掌弹劾纠察。全国各事都在都察院监督之下
(5)通政司,管理章奏。一切送给皇帝奏章,都归通政司,是一个公文出纳的总机关。
(6)大理院,主平反。一切刑法案件,最后判决不了,有什么冤枉,都可以到大理院求平反。
(7)武官则有大都督全国有五个大都督府(唐朝有十六个卫),只管出外打仗时带兵。至于征调军队,一切动员工作,这是兵部的事,不在大都督职权内。
在明代,一切事权,集中到皇帝。
—— 都察院和六部合起来,并称七卿。
—— 七卿加上通政司、大理院,并称九卿。只是七卿比较重要,后面两卿就不重要了。实际上九卿之上,有卿而无公,上面总其成者是皇帝。
—— 刑部尚书、都察院、大理院,合称三法司。这些都是司法机关,朝廷一切重大司法案件,就由三法司会审。
3、汉唐宋明政府之比较
(1)明代以前,宰相职权在政府至重
(2)明代,一切事权虽说集中到皇帝,但也并不全由皇帝独裁,多少还有些历史旧传统。有许多事,是必经廷推、廷议、廷鞫的。
—— 明代小官,归吏部尚书任用,大官则由七卿,九卿,或再加上外面的巡抚总督,开会公开推举,这叫廷推。
—— 倘使有大事,各部不能单独决定,也常由七卿,九卿公决,这叫做廷议。
—— 倘使有大的狱讼,三法司解决不了,也由七卿,九卿开会定狱,这叫做廷鞠。
这些制度,汉代早就有,朝廷集议大事,屡见正史记载。可见,在明代,一切事,也不全由皇帝独裁。

(二)明代内阁制度
1、内阁制度之缘起
(1)皇帝的工作量大。据当时统计,洪武十七年九月十四日至二十一日,前后八日间,内外诸司送到皇宫里的奏章,共有一千一百六十件。每件奏章里,有讲一件事的,也有讲两三件事的,共计有三千二百九十一件事。此因中国地方之大,一切事集中到中央,中央政府预闻的事当然多。秦始皇帝时,兀自天天看到深夜不得息,每日处理的公文,要用天平秤之,何况到了明代?那时,西方还没有现代像样的英、法诸国。西班牙、葡萄牙这些小国家,不仅疆土面积小,政治规模也简单得可怜。自然不能与中国比。试问当时偌大一个国家,件件事都要经皇帝批核,这当然很辛苦的。
(2)皇帝工作之辛苦。北平故宫,前面三大殿,是朝会之所,后面乾清宫等,皇帝住宿。他天天要到前面来办公,距离也相当远。特别是,北平九月就结冰,次年二三月才解冻,也没有近代的防寒设备,早上天气尤其冷。而中国政府传统习惯,总要在日出前上朝,天不亮就朝会,皇帝也须黎明即起,天没大亮前就到达,等到太陽出来便散会了。
一般官者,多半住宫城外,有的则更远,早上骑着一匹马,带着一个仆人,掌一盏灯笼,四更五更就要去。到了紫禁城,还得下马,仍准骑马的只有少数几个人。一律须先到朝房,静候皇帝上朝。遇到天气寒冷,生些炭火,不过摆摆样子。
—— 明制,一天有三次朝,称早朝、午朝、晚朝,皇帝要三次出面见群臣及民众
—— 制,常朝有两种:一叫御殿,又称内朝,是在大殿内朝会议事;一叫御门奉天门的阳台上,让老百姓可以见面说话。现在西方国家有什么大集会,还有在陽台上讲话的风气,这是一种民主政治的精神,其实清朝故宫的午门,就是与皇帝和民众见面的陽台,这种制度清朝没有实行,但明朝却有
(3)唐宋明谕旨撰拟之比较:
唐代,一切政令由宰相拟定,送皇帝画敕。
宋代,宰相向皇帝上箚子,先得皇帝同意或批改,再正式拟旨。
明代,一切诏令,皆出皇帝亲旨。全部责任在皇帝。皇帝如失职,对其也无办法,虽然给事中有时可以封驳,但给事中究竟是太小的官,拗不过皇帝。所以明代制度,可说是由皇帝独裁了。不过碰到大事情,皇帝还是会到文华殿、武英殿来同那批大学士当面商量,小事或不重要的事,由内阁写了条子送进皇宫给皇帝慢慢地批。
2、内阁和内阁大学士
(1)内阁名称之由来。在明代,一切事,最后都由皇帝总其成。因此单靠皇帝一人,自然管不了这许多事,秘书处的设立成为当然。明代皇帝的秘书处设在皇宫里的中极、建极、文华、武英四殿,以及文渊阁、东阁两阁。因为皇帝秘书处的办公地点在内廷当时称为内阁,秘书们便称为内阁学士或内阁大学士。
(2)官阶。内阁学士(皇帝私人秘书)官阶低,只有五品,而六部尚书的官阶则是二品。可见内阁学士在朝廷上的地位并不高。上朝排班,大学士的朝位班次也在尚书的下面。大学士这一官衔直到明代亡国,大学士还是一个五品官。
(3)工作职责。明太祖时,内阁学士不过是皇帝的顾问,皇帝不清楚的事,可以随时问他们,听他们意见,作为参考;奏章批答,从前是宰相的事,现在是皇帝的事。皇帝不能一一亲自动笔,便口授大学士写出,所谓“传旨当笔”。由皇帝口授,他们只照皇帝意见写下。所以,大学士不过是皇帝的私人秘书,政治大权还是在皇帝,不在大学士。
(4)大学士虽是一兼职官衔,然地位尊贵:
一是,内阁大学士由六部尚书(政府行政长官)兼任,这样一来,内阁学士地位虽不高,但尚书地位却是高的。上朝时,以尚书身份而兼大学士的,站在其他尚书的前面。
二是,由曾经的经筵讲官兼任。明代与宋代一样,也设经筵讲官。经筵讲官,是教皇帝或太子读书的,是皇室的老师。由曾任经筵讲官的人兼内阁大学士,自然和皇帝关系既尊且亲了。
大学士虽地位尊贵,然按制度正轨论,实则是尊在其本官,不尊在其兼职。所以明代内阁大学士,就官制论,绝对不能和汉唐宋时代的宰相地位相比论。
(5)内阁之权任渐重
—— 明太祖是开国皇帝,天下是他打来的,以前他是皇觉寺和尚,扫地挑水也干过,他有这样精力,可以做独裁皇帝;明成祖也算是亲手打天下,从北京打到南京篡了皇位,他也有精力可以亲裁庶务。这时的大学士只如一秘书。
—— 后来的皇帝生长在深宫,精力逐代萎缩。一则嫌一天上朝三次非常的麻烦;二则年轻不懂事,事事谘询大学士意见,所以也怕与大学士时常见面。于是皇帝就不常到内阁去,甚至不能天天出来上朝见群臣自宪宗成化以后,到熹宗天启,前后一百六十七年,皇帝都没有召见过大臣。 一切奏章,政事,看详批答,都先由大学士看过,拿一张小签条,写出他们意见,附贴在公事上,送进宫里,在由皇帝细阅决定,这在当时叫做“条旨”,即向皇帝分条贡献意见的意思。又称“票拟”,意谓用一个小条子(即票)拟具意见,送皇帝斟酌。待皇帝看过,撕了这条,再亲用红笔批下意见,名为“批红”,亦称“朱批”,这便是正式谕旨。渐渐地,皇帝便只有偷懒,把政权交付与内阁,阁权慢慢地重起来了。不过也不能尽怪这些后来的皇帝不好,他们精力、智力有限,天天困在深宫,要处决一应国家大事,何等的不易。也无怪他们怕事偷懒,避不上朝。只怪明太祖订下的废宰相而由皇帝独裁政事的制度不好。 

(三)明代太监制度
1、太监弄权之缘起
皇帝和内阁日常不照面,皇帝有事交与太监,再由太监交给内阁;内阁有事,也同样通过太监呈与皇帝。于是在皇帝和内阁间,太监就有了上下其手的机会。而太监也就慢慢弄权了。甚至有的皇帝嫌麻烦,自己不批公事,私下叫太监批。批红的实权,落到太监手里,太监变成了真皇帝,掌握政府一切最高最后的决定权。遇到太监也懒批的,奏章就成了包鱼包肉的废纸。这种黑暗腐败,在历史上,只有明代有。
2、太监领袖称司礼监,明代政制最坏时,司礼监便是真宰相,便是真皇帝。
太祖定制废去宰相时,也想到太监预闻政事的可能。故在洪武十七年,铸了一块“内臣不得干预政事”的铁牌,挂在宫门里。可见太祖心里尽明白,废除宰相,由皇帝独裁 ,接近皇帝太监,就易于弄权。正如汉武帝把相权揽在宫里,预知嗣皇帝幼小,容易招致皇太后预政,所以先把嗣皇的母后赐死。然而,明太祖规定不准立宰相,他的后任遵守了,始终不敢违背;然而不准太监干预政事,他的后任却没有遵守。明代太监预政,比任何朝代都厉害。
3、内阁学士与太监的勾结
因为见不着皇帝的面,内阁学士若真想做点事,就必须先勾结太监。否则,一切政事便到不了皇帝那儿。近人所推的中国历史上大政治家之一内阁大学士张居正,也只有结合太监,才能施展抱负。
张居正是大臣还是权臣之辩:
(1) 是当权还是弄权。内阁大学士张居正虽是神宗在皇储时的老师,但也难见皇帝一面。于是他伙同司礼监,策动当时的政事。张居正的握权,在当时就受朝臣一致反对,说他不是宰相,也不是政府正式的行政首长,不该弄权专政 。
(2) 从大学士政制论,张居正是无法主持政令的这批评实在也不错。当时尚书六部才是政府最高行政长官,只须听命皇帝,并不须听命内阁(张居正)。如果内阁和六部意见相佐,六部可以说:你(张居正)不是宰相,不是大臣,不该管我们的事。不该管的事而管,不该揽的权而揽,是权臣,非大臣。
(3)权臣弄权与大臣当权,在中国传统政治观点上是大有分别的。大臣在当时的制度上,有其正当的地位。中国传统制度下,宰相无论何事都该问,无论何权都可把。若宰相不问事,不当权,是失职,是无能。而不是宰相,问事揽权,是奸臣,是权臣。
(4)权臣弄权,不仅违反国法,也是违反政治上的传统道德。明制,没有宰相,六部尚书乃及七卿九卿,是名正言顺的大臣。当时反对张居正的人认为,部(六部)院(都察院)长官,分理国事,只受皇帝节制,张居正作为内阁大学士,只是皇帝私人顾问,只需在皇帝面前,“从容论思”,不该借着与皇帝的师生之谊,正式出面干涉部院,那是越权
(5)张居正要求各衙门奏章公事每样备两份,一份送内阁,一份送六科给事中。这又是他不对。给事中虽官阶低,但在当时政制法理上,一切文件,应由他过目。内阁则并无必须预闻的职权,只是在皇帝私下要他预闻时,才能预闻。所以当时人反对,张居正是没有理由答辩的。
(6)中国政治传统,皇帝不该干预宰相的事,此是汉、唐、宋三代政制;而明制则为内阁不得干预皇帝之权。所以因众人反对,张居正向皇帝辞职时说的所处者危地,所理者皇上之事,所代者皇上之言”的表述丝毫也不错。在当时,并未有一道正式命令,让张居正代理皇帝。
(7)我们不了解当时的情形,总认为张居正是一大政治家能主张讲法治,其实他本身就已违法,而且违反了当时国家的大本大法。若张居正生活在汉唐宋三代,那是一好宰相。而依明制论,内阁学士张居正,不是政府最高领袖,自然不得以内阁学士而擅自做宰相,这是明代政制上最大的法理,也是明代之所以异于汉唐宋传统之处。
(8)张居正以相体自居,死后就被抄家。虽然在明代,他有很大建树但当时清议并不讲他好话,就是认为他是权臣,非大臣。这不是就他功业言,而是由他在政府之地位上的正义言今天我们提倡法治,却又来推尊张居正,这正为不了解明代政治制度。张居正并未能先把当时制度改正,却在当时制度下,曲折谋求事功,至少他是为目的不择手段。
总之,上述的说法,只就制度与法理论,不从事业和居心论。至少在当时那些反对派的意见是如此。详细讲述这一层,正为阐明制度如何牵制着人事,而明代此项制度之要不得,也就即此更可论定了。

(四)明代地方政府制度
1、阐述中国政治制度的两位明代理论家
地方政治一直是中国政治史上最大的问题。中国国家大,地方行政之好坏,关系最重要。明代亡国以后,当时有两位大史学家,痛定思痛,讨论明代政治制度,和此下中国政治出路。
(1)黄梨洲(黄宗羲
著有《明夷待访录》。最注意的是明代废宰相一事。认为将来只有再立宰相,正名定义,宰相做政府领袖,不要由皇帝亲揽大权。
(2)顾亭林(顾炎武)
著有《日知录》。认为:天下太平,则小官多,大官少;天下之乱,则必然是大官多而小官少。总之,地方政治干得好,天下就太平。地方政治干不好,天下就大乱。
两人的着眼点,一上一下,各有不同。黄梨洲注意在上面,顾亭林注意在下面。但我们若细看全部中国政治史,便知他们两位所说,同样是颠扑不破的教训从中国传统历史意见论,地方政府制度最好的要推汉代唐代的也还好
2、中国的官驿制度
(1)中国地域辽阔,从前交通完全靠驿骑。虽然驿路可通全国,到处设有驿站,当时叫做亭,但邮发一份公文到地方,也是相当不易的。但当时的中国,并不曾因递讯之艰,而耽误政事。在当时,公文发送分缓急等次,递送某种公文,一小时马该跑多少路,都有一定的规定。从这一站到那一站,快的多少时,慢的多少时,都作了规定。每站都设有守站人,负责接待照顾送公事的人。第一天到什么地方歇,第二天到什么地方歇,都有限定。尚书各部每天都有公文送往各地,马络绎于路。虽也有误点,一般都能如限赶到。否则,政事就会乱,国家就会垮。由此便知,现在人们所说的中国人一向没有时间观念的话,并不尽正确。中国人若无时间观念,中国这么大的空间不可能统治这么久。
(2)驿站建筑极讲究。假山、水池、亭阁、厅房、洗澡间、马房,一应设备都周全。送公事的一到达,守站人早就预备好了吃的喝的,并让送信人充分休息,明天好饱满精神上路。即使只能休息一两小时,也足够消除疲劳,并为其准备好预先喂好的新马继续跑。
(3)马力也分等级。携带第一等紧急公文的,配第一级快马。这些荒山穷谷的守站人,也决不会误事。
(4)官驿制度保证了当时较高的行政效率。但这种功绩,不能全归中央,这不是宰相和工部尚书的事,而是地方政府的事。顾亭林说:只要看见一条大路,路基铸得坚实平坦的,询问查考,多半是唐代留下来。只要看见一座大城,坚厚雄壮,一经询问查考,也多半是唐代留下来。先生考察唐代驿亭建筑遗址,追怀唐代规模,如他在《日知录》中所讲,真好像近代欧洲人眷念推崇罗马古迹一般。但罗马是帝国主义者征服四周,一切为武力而措施。唐代则完全是地方政治之完善,两者间用意不同

(五)元明以下之省区制度
1、元代的行省制度
(1)“省”之原始含义
今天俗称江苏省、浙江省的省,是地域名。但历史上,”原始是衙门名,而非地域名
(2)元代的行中书省(行省)
—— 行省,在金代其实已有了,但正式成为制度是在元代
—— 在元代,中央的宰相府是中书省,一般称为都省。蒙古人虽然征服中国,但不敢分散政权给地方,而是要完全把握并集中在中央。于是,从中书省(都省)分出若干个行中书省(行省)到地方,管理地方政权,这些行中书省就是中央宰相府的活动分场所,行省长官也是中央官员。故所谓行省,一个行动在地方的中书省正名定义,行省不是地方政府,是流动在地方的中央政府
—— 在元代,有十个行省。这十个行省的所在区,并不是地方行政。元代的地方行政区与宋代一样,分成路、府、州、县。
—— 元代设置行省之法理性。中书省是中央政府最高机关,如何能分在地方?这是元代一个极不合理的制度,是异族统治的结果。外族不放心把政权交给地方,也不放心把政权分散,所以连地方政事,也要由中央政府最高领袖亲自统治,于是使用此制度统治中国英国在香港、印度设置总督即如元代设行省之意。殖民地总督是由英国国王任派,直属国王,而不是由英国内阁任派。这是因为在英国,内阁代表国会,国会代表民意。英国本土可以有民主 ,有自治,但英国不允许殖民地有民意。于是,像香港、印度等殖民地便没有了民主与自治,也没有了地方官,而是直接由皇帝派一总督来管理。任何一制度,其背后都有意义可说。元代的行中书省就是一个行动的中央政府,宰相府的派出所,分驻在地方管事。如是则地方绝无权,权只在中央。元代有中央无地方,中国只是其征服地,像英国的香港。
—— 再深一层言之。元代行省设置,实际上是为了军事控制。所以沿袭到近代,依然有迹可寻。现代的省区分划,与唐宋时代的道和路都不同。以清代时的江苏为例:军事重镇徐州,它的北面是山东,西面是河南与安徽。它的外围,江苏管不着,如是则江苏的总督或巡抚就无法控制徐州了。南京也是军事重镇,但如广德不守,或者芜湖放弃了,南京也不能保,而广德、芜湖并不在江苏行政区划内。任何一省都如此。给你这一半,割去你那一半。好使全国各省,都支离破碎。既不能统一反抗,任何一区域单独反抗也很难。这是行省制的内在精神
2、明清的省区制度
(1)明代的承宣布政使
元代的行省制度,明朝人自然懂得它的用意。明代人明知这一制度在名义上说不通,而且明代又废去了中书省,如何设置行省?于是乎,明代行省长官,改为承宣布政使。是地方行政首长之最高一级。
(2)明代的承宣布政司
全国正式划分为十三承宣布政使司。使是指的官,司是指的衙门。若正名讲,明代的地方行政分成为十三个布政使司,不该说它分成了多少行省,或说多少省。
(3)清代的巡抚和总督
清代,在承宣布政使之上,又设巡抚和总督,这是一个常设的官职。而在明代,这一官职属于非常设的官。
3、近代行政区划的“省”
(1)明代的布政使司为行政区域,已是名不正,言不顺;就官制言,地方行政区域,不该称为司。到了清代,也找不到适当的称呼,于是仍沿袭称了“”。譬如有江苏布政使,有江苏巡抚,而江苏地区则称为江苏行省或江苏省。清代一统志是这样称呼的。
(2)近代人对“”的误解
—— 其实省的称呼,更是名不正言不顺。又清一统志把省区再综合划分,如称关东三省(山海关以东),或岭南三省(广东、广西、福建)之类,是把政治地理和自然地理混淆了。后来不说岭南三省,或南三省了,而叫广东省、广西省。独关东三省,因为清代限制中国人出关,常混合称为关东三省,不分开。而后,又把关字省了,只叫东三省。习俗相沿,好像东三省和其他省区有所不同。全国以为只有一个东三省,却不看大清一统志,岭南也有过南三省的叫法。东三省并不与中国的其他地区有什么两样,而我们却误认它是两样了。
—— 后来又有人把东三省误叫为满洲,这更大错特错。满洲只是吉林省松花江外,长白山附近一小区域,在明代属建州卫,唐代称府,明代称卫,这是军事区域的名称,并不是东北的行政区域。关东三省,是东北行政区域。或是满洲人故意要放大满洲两字的地域观念,所以把省区分为关东几省,岭南几省等不合理的称呼,来牵强混淆。后来日本人故意把东三省说成是满洲,另外一区域。这实在是一个极大的混淆。后来弄出溥仪的伪组织,自称满洲国,认为是满洲人统治着满洲,实际上满洲何能与东三省相提并论
—— 孔子说,名不正,言不顺。清代学者中,有人主张不用行省或省,正名为布政使司。然而总督巡抚又如何称呼呢?所以当时没有人附和。然而行省之称到底是不妥,又加说本部十八省,那更荒谬。中国历史上根本就没有所谓本部非本部之别。秦代万里长城早已东达大同江 ,辽河流域永远在中国历史圈之内,如何说它不是中国之本部?这原是外族有意混淆是非造出来做侵略的口实。此刻又有所谓华南、华中、华北等称呼,试问中国政治区域上,有没有这些分法呢?中国人不注意,大家跟着这样叫,现在无事,十年二十年以后,说不定政治上,外交 上又发生问题。我们的观念上,也会发生问题。我们是华南,你们是华北,这些观念,都会发生很大作用。这都该值得我们警的。省区的省字,根本是一个不祥的名称,最好以后能在新的地方政治区域之划分下把这字革除,再不沿袭。

(六)明代地方的监司官与督抚
1、明代的地方“三司
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都指挥使司合称“三司”。
(1)承宣布政使司,又叫藩司,清时俗称藩台。长官承宣布政使全省行政布政使下面有参政、参议等官
(2)提刑按察使司,又叫臬司,清时俗称臬台。其长官提刑按察使,与承宣布政使并列,管司法按察使本该流动考察,不常川驻定一地方。但明清两代都已固定有驻地。提刑按察使下面有副使、佥事等官
(3)都指挥使司,其长官都指挥使,管军事
2、明代的地方行政制度
(1)明代的地方行政,正式的分为三级:最低一级是;县上面是府和州,这是第二级;府和州上面是就是承宣布政使司这是第三级。但是三级之外再加上分司,就变成四级
(2)监司官。元代把中央政府分置到地方,就变成行中书省(行省)。明、清两代是把地方高级政府派到低级去,这便是监司官或分司,在清朝,俗称道台,犹如省政府派几个参议到地方上协助办事。主要是因为省区大,事情多。不得已,才有分司分道制。
(3)分司分道制。
—— 分司分道分为两种:由布政使派出的叫分守道 由按察使派出的叫分巡道
—— 明末大儒王船山,在其所著《黄书》里,有一统计:山东省六个府,十六个分司;山西省五个府,十三个分司;陕西省八个府,二十四个分司;四川省九个府,十七个分司。如此,县上面有府,府上面有司(分司),司上面才是省(司)变成管官的官多,管民的官少县官是亲民官,府、州之上,都是管官之官管民的官不仅少,而且又是小。
—— 中国地方政治,宋代已经不理想。宋制分路,诸路分设帅、漕、宪、仓四个监司官。明代更不行,一省分成三个司,其中藩臬二司,又再分出许多分守分巡的司。这许多官下面,才是府、州和县。县官压得太低太可怜。他服侍奉承他的长官还来不及,哪有功夫去亲民汉代,一个县政府,往往是有属吏几百人的大规模。县上面是郡,多至一百以上。郡上面就是中央了。汉代的郡太守,是二千石官,阶位俸禄,和九卿相似今天中国的一省,有比欧洲一国更大,而现在的官场习气,还是薄省长而不为。至于县长,那真微末不足道,这实在是政治上一个大问题。
(4)总督与巡抚
—— 明代,在布政使、按察使、都指挥使这几个长官上面,还有更高一级的官,那就是总督与巡抚。总督巡抚在明代制度下还尚好,因必有事,才派出此等官,并都带一个都御史的衔,以说明,是由中央政府都察院的都御史,临时派到地方去办事,所办是巡抚、总督等事。譬如倭寇来了,沿海地方没有总其成的人,就派一个总督或巡抚去,这是临时的。过几年,事情平定了,这官仍旧回中央,机关也撤销了
—— 清代,总督、巡抚变成永久的地方官,位于布政使(藩台)、按察使(臬台)之上,地方行政就愈来愈坏了。从历史演变源头上说,汉时由刺史变成牧,唐代的十道观察使,这些都是由监察官变成地方行政长官的,只有节度使才是军事长官变成行政长官。然而还是意在开边对外。明清两代之总督巡抚,则是意在对内防乱。由中央来临制地方已不好,何况派军官常川镇压呢?若不是地方政治失败,又何必要如此?这实是中国政治史上一大失败。

(七)明清两代之胥吏
1、吏胥之制
中国传统政治有官与吏之分,最先,吏指的是管理一般业务的,略等于今天之所谓事务官。
(1)两汉时代,每一机关的长官独称官,其属官皆称吏。官、吏的出身,并无大区别。宰相由吏属出身,是件寻常事。所以汉代政治风气极敦厚,极笃实
(2)唐代的吏和官,已有区别,然两者间,尚未判然的划分
(3)元代,始出现吏和官判然划分端倪元代政府长官,都用蒙古人。蒙古人不懂政事,而且不识中国字,于是便仰赖书记与文案。中国读书人没有了出路,便混进各衙门当书记与文案。那便是官与吏流品泾渭之所分。
(4)明代起,官与吏判然划分。
—— 明太祖时,因人才不够用,推行荐举,任何长官都可荐举人才。所荐举的,不分进士(等于高等文官考试的及格人)、监生(等于是大学生)、吏员(公务员),朝廷尚不分高下,一律任用的。但那仅是一时济急。
—— 迨到明成祖时,便规定吏胥不能当御史,这就是规定曾任公务员(吏员)不能做监察官。又吏胥不准考进士。如此,便限制了吏胥的出身。官和吏就显然分开两途。于是在中国政治上的流品观念里,吏胥被人看不起。这一观念始于元,到明成祖时而确定。
2、流品观念
(1)西方社会有阶级,无流品。中国社会有流品,无阶级。这是双方社会的一大区别。流品这事在中国政治史上,实有甚大的影响。直到今天,流品观念在中国人脑里还很深。譬如教书人,是一种行业,衙门里办公文作师爷的也是一种行业,但行业与行业之间,却显分清浊高下,这便是流品观念在作祟。又譬如文官武官,一样是个官,官阶品位尽相等,但在流品观念下,则文官武官又显然有分别。这是中国社会独特的传统,西方人不易理解此分别的。也无法把流品二字译成西方名词,只有中国人脑筋里才懂得。譬如唱戏也是一职业,然而在中国人脑筋里,唱戏的自成一流。这一流,那一流,各自有品,等级不同。种田的、读书的,也同样是职业,而在我们脑筋里,除开职业之外,却夹有另一观念,这就是所谓的流品。
(2)明代政府的观念里,胥吏另成一流品,胥吏是没有出身的。先是不准做御史,后又不准考进士,结果只叫考生或秀才之中,无出路的人来当胥吏。胥吏流品虽低,但他们对当时政治影响却很大。近代政治界中最有名的绍兴师爷,早在元明时代已经有了。他们的势力,布满在全国。明代理学先生陈几亭的一位朋友,到绍兴去当知县,他给朋友写了一篇送行文章,大意是:天下治乱在六部,而六部的胥吏完全是绍兴人,这些绍兴人虽在中央政府办文案,但他们的父兄都还在绍兴。希望你到绍兴后,多能注意教化他们的家庭。把胥吏的父兄教化好,将来他们就可以教化胥吏。胥吏变好了,天下就治了。所以绍兴是天下治乱的根本
(3)历史上的事,有些摆在桌面上,有些则隐藏在桌底下。一般谈历史的,只注意桌面上的事,譬如宰相怎样,六部怎样,没有人注意到桌底下一样有力量,一样有影响。直到晚清光绪年间,还有人这样说:一切事情到了胥吏手里,铨选则可疾可迟,处分则可轻可重,财赋则可侵可化,典礼则可举可废,人命则可出可入,讼狱则可大可小,工程则可增可减。
(4)胥吏之乱缘由。中国政治界里,胥吏所经管的,不外七项,即铨选、处分、财赋、典礼、人命、狱讼与工程。其实政事之大者,在当时也只此七项。吏胥是此七项的专业人,是职业政治家且擅有专门知识。但当时官场又看不起这些人,这些人也自认流品卑污,因此不知自好,遂尽量地舞弊作恶。
(5)明清两代的地方行政官,大都是管官的,不是管事的事都交给师爷,由吏胥去办。这种师爷,各衙门都有,上下相混,四面八方相勾结。而管官的官却从科举出身,哪里懂得这些事。一个真想做事的官,一到衙门,至少需三四个月或一年半载,才把衙门里详细情形弄懂,而一辈吏胥就不免起来反对他,暗中作梗。这种情形,也是从明代起,以前是没有的。到了清代,这种趋势,日甚一日,其误在于,分出官吏流品之清浊。在上面流动的叫清流,在下面沉淀的是浊流。只要一行作吏,沉淀入浊流,再也不要想翻身,再也爬不上。
3、吏胥政治
(1)官场流品,深一层说,还是一种法,还是一种制度,而讲制度者不注意。当时的政治传统重法不重人。只要你在胥吏流品中,无论如何有才有德,也仍走不出胥吏之本流,仍还是一胥吏。所以胥吏不再要自爱,不再要向上而一切文书簿籍,例案掌故,却全经他们手。他们便操纵这些来束缚他们的长官。长官虽贤明,无奈他们何。此乃法病,非人病。现代一般人,都说中国人不讲法,其实中国政治的传统毛病,就在太讲法,什么事都依法办。一条条文进出,一个字两个字,往往上下往复,把紧要公事都停顿了。
(2)吏胥政治之另一面,便是今天所谓的文书政治这是中国传统政治里的尚文之弊。两汉政治的好处,便在其质实少文。而尚文政治之害处,则最易在政治的下层低层暴露。地方政治是政治之最低层,最下层。两汉是一个长官(县令)之下有许多小官(掾属即吏),明清两代,是一个小官(知县)之下有许多永无出息的办事员(吏胥),而政治上许多花样(文与法)却尽付与他们,试问其影响与结果会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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