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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南浔区一男孩被狗咬伤打第四针疫苗前死亡大家怎么看这件事
我把这次事件过程梳理成了表格:
这个事情经过基本上很简单,孩子被狗咬了,带到医院接种疫苗后,没有经过全程免疫,孩子发病死亡。
那么有些问题想必大家一定会非常关注:
①什么是狂犬病,动物的狂犬病潜伏期是多久?
答:狂犬病是一种病毒引起的人畜共患疾病,每年导致约59 000人死亡狂犬病病毒主要通过破损的皮肤或粘膜侵入人体,。临床大多表现为特异性恐风、恐水、咽肌痉挛、进行性瘫痪等,病死率接近100%。
没有进行暴露后处置,被疯动物咬伤后发生狂犬病的平均几率为:头部55%,上肢22%,躯干部9%,下肢12%。(来源:《世界卫生组织立场文件》2018版)
一般来说,人的潜伏期是短至一周以内,长达一年以上,但是一年以上的比较罕见。只要在狂犬病未发病前接种完全程的疫苗程序,那么就可以避免上一次受伤造成的风险,因此及时接种疫苗相当重要!
②为什么这个孩子被狗咬伤后会发病?
答:因为致伤犬只感染了狂犬病毒,并且已经发病。狂犬病毒在脑部增殖后会出现在狗的唾液腺和外周器官,再由咬伤伤口或被带毒唾液污染的粘膜传播到下一个受害者。
对于犬只是否发病,我们无法从外观上辨别,唯一的方法就是实验室诊断,而不是“看着很有攻击性”。
③受伤(暴露)是如何区分等级的,处理方式又是什么?
答:根据我国目前指南,各级别的暴露可以进行以下区分:
处置方法:
A.疫苗:我国目前采用的是接种程序包括“5针法”(Essen法)、“2-1-1”程序(Zagreb法)。前者是在第0、3、7、14、28天各接种一剂狂犬病疫苗;后者为在第0天的左右上臂各接种一剂,第7、21天各接种一剂狂犬病疫苗。
B.免疫球蛋白:ERA(马源免疫球蛋白)按40IU/kg给予,或HRIG(人源免疫球蛋白)按20IU/kg给予,将被动制剂尽可能多的在咬伤局部浸润注射,剩余部分肌肉注射。
目前国际上的处置方式与我国大陆略有不同,根据狂犬病疫苗世界卫生组织立场文件(2018版),我将内容进行了简单翻译,内容仅供参考:
④孩子不是打了疫苗了吗,为什么没有起到保护作用?
答:根据新闻内容,孩子在被狗咬伤后第二天到医院接种了狂犬病疫苗,并且在人民医院的死亡记录中提到“已肌狂犬病注免疫球蛋白及狂犬病疫苗3次”(如图)。如果处置方式如死亡记录所描写,那么似乎符合三级暴露的处理方式。
事实上,这次如果既使用了疫苗,但是又出现了免疫失败,这个情况并不常见。
首先我们要知道一点,就是疫苗接种(即便使用了免疫球蛋白)的免疫成功概率并不是100%,有研究显示发展中国家为每12000到30000人中发生1例。因此抛开处置方式的因素,即便是完全按照规范进行处理,也是有可能出现免疫失败出现发病死亡的。
另外在我国的《狂犬病预防控制技术指南(2016版)》就明确写道:国内很多暴露后免疫失败病例,是因未联合使用被动免疫制剂或使用方法不当造成的。
我们先看一下伤口:
腿部的伤口属于正常的三级暴露,在接种疫苗的同时使用免疫球蛋白完全没有问题,处置相对来说比较简单。
而眼部的伤口相对来说情况比较复杂,我们看到除了眉部的伤口之外,下眼睑也出现了贯穿性的伤口,我们可以判断在发病犬只致伤的同时已经出现了眼部的黏膜污染。
顺便一提的是,我们要引入一个概念就是眼结膜相关淋巴组织(CALT),这个组织在抗病毒免疫反应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而CALT根据其解剖学结构,更多的集中在了下眼睑当中(上眼睑也有,但是比较少)。然而即便如此,似乎对于狂犬病毒也并没有太好的办法,因此还是需要使用免疫球蛋白进行处理。
根据死亡证明内容,儿童接受了免疫球蛋白的肌肉注射,但是没有提到是否对于黏膜进行过被动免疫制剂的其他方式处理。根据指南建议:对于粘膜暴露者,可将狂犬病被动免疫制剂滴/涂在粘膜上。如果解剖学结构允许,也可进行局部浸润注射。
因此除了考虑其他因素造成的免疫失败可能之外,需要考虑的就是这个情况是否属于由于处置不当导致的免疫失败。
根据目前最新的消息,家长对于医院接种免疫球蛋白的情况表述为【眼部没有打血清。身上打了。医生说怕碰到眼球就没打】,因此基本可以判断是由于医院处置不当导致的儿童发病死亡!
⑤我们应该如何避免狂犬病的发生?
答:关于被动物致伤的暴露级别和处置方式上文已经提到,就不多做赘述,我只想说说关于动物方面的管理问题。
既往由于野生动物伤人事件(主要是流浪狗),我国多个地区都进行过看上去“惨无人道”的“打狗行动”,将一定范围内的犬只,只要不拴狗绳就视为流浪狗,一律捕捉或是就地打死,对大型犬无论是否栓绳,一律没收处理,甚至在户主不在家的时候入户进行捕杀。
实际上我个人作为犬只饲主,尽管希望表现出非常支持,但事实上也比较反对这项行为,原因很简单——治标不治本。
流浪动物出现的原因,包括饲主主动弃养、丢失(犬只很多人都不系狗绳),然后由于没有进行绝育,因此出现了不受限制的繁殖,最终大量出现在我们的生活当中,提高狂犬病传播风险。另外总有很多“爱心人士”的投喂行为,不仅没有体现出爱心,反而还增加了流浪动物集中在生活区的情况,加剧了动物致伤的可能。
既往国外有一个方法叫做TND(捕捉、绝育、放回原处),用于降低流浪猫的繁殖速度。这种方法尽管可能会在长期之后降低流浪猫的数量,但是短期之内很难看到效果,并且并不能防止动物伤人的情况出现。对于流浪狗,也是同样的道理,而且并没有真正的“爱心人士”愿意出资进行这项行为。
因此,对于减少流浪动物致伤的情况出现,我能想到的最好的方法就是以下几点:
A. 负责任的饲养,避免走失,拒绝遗弃,同时给动物接种狂犬病疫苗、避免走失(狗要系狗绳、戴嘴套)、进行训练等;
B. 负责任的收养,并且参考第一条;
C. 出现狂犬病病例时对于流浪猫或者狗进行大规模捕杀,对于家养猫或狗检查防疫情况;
D. 完善动物饲养登记备案制度,定期考核饲主饲养情况。
最后想说一下,孩子真的很可怜,遭遇到了免疫失败的情况。无论是由于本身免疫失败的概率,还是由于处理方式不当导致的孩子发病死亡,都已经不再需要过多讨论。我们现在需要关注的就是后续进展,狗主人(如果形成饲养关系就应该认定为饲主)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另外未来无论什么情况,只要被动物致伤之后,若无法判断动物健康状况,一定要第一时间处理伤口,接种狂犬病疫苗!
​ 为小男孩的遭遇感到痛心,白发人送黑发人,让父母、爷爷奶奶怎么活啊?!
这不是第一起被狗咬后及时打了疫苗但仍然发作狂犬病的病例,2017年6月20日,西安32岁的龙女士在外出跑业务时,被路上的流浪狗咬伤了左脚踝,她随即去医院注射了疫苗,28天后,在其应该打第五针的7月18日,龙女士离开了这个人世。
龙女士的离世,让家人不能接受,为什么按照规范进行处置治疗,还是没能逃脱狂犬病发作的宿命呢?其丈夫接受采访时表示,白天还好,最怕夜晚,女儿怕大家伤心,竟然再也不提妈妈这两个字,妈妈竟然成了敏感词……
因为此事,西安开展了全城打狗行动,专门捕捉流浪狗。
在此之前,安徽芜湖某小区,6岁的男孩在小区内玩耍,被一只大黑狗咬伤眼部,由于初始接诊的医院处置不规范,虽然注射了狂犬病免疫球蛋白及狂犬病疫苗,但还是在一个多月后病发身亡。
此案与安徽的案件有相似之处,被咬的部位都是头面部,对伤口进行处置的医院都不是专门的传染病医院,都是在注射疫苗后病发。所以,此案也可以参照安徽一案的最终结果,根据当地法院一审判决,狗主、物业、初始接诊医院分别按照35%、20%、45%的赔偿责任,共计赔偿死者家属78万余元。
再多的钱,也换不回一个鲜活的生命,笔者不是养狗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一些养狗人为什么给狗系个绳就这么困难呢?出了事情,就百般推脱责任,真的令人气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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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小世界  广州资讯达人 63赞
又是一起因为被狗咬后导致伤身亡的悲剧,这样的情况到底什么时候才能够不在发生呢?很多人都说这是狗的问题,殊不知这其实是人的问题,这并不是一条流浪狗而是有主人饲养的,只是因为没有豢养好跑出来伤了人;假如狗的主人能够尽到责任怎会有如此的悲剧呢?
根据小孩的父亲描述,当天晚上他们一家人在这条路上走着出去玩耍,然后突然从墙边跑出来一条狗将他的小孩养伤了,之后这条狗就快速的跑回旁边的厂房了,而之后警方在进入厂房之后也找到了养狗的痕迹,但是厂家负责人却一直没有给出说法。
小孩父亲说,孩子被狗咬之后,他们马上带着小孩到医院注射狂犬疫苗,先后接种了两次疫苗,之后又接种了第三次狂犬疫苗,离第四针还有两天时候,没有想到病情就发作了。
如果狗的主人能够将它的狗关好怎么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呢?动物毕竟是动物重要的还是要靠人来管理;某些爱狗人士说那些流浪狗不能够处理,可是这么多的因为流浪狗而伤人的时候,谁来关心那些受伤的人呢?你们是如何看的呢?到底是狗的生命重要还是人的生命重要呢?到底谁才是真正需要关怀呢?
感谢各位读者朋友的阅读,大家对于小男孩被狗咬伤,再打第四针疫苗前死亡,怎么看?
 62评论
Anson_cheng 0赞
国家对着企业发生事故万分之一几率都不到的问题三天两头揪着不放,非要企业花大钱整改,都是怕辖区有企业死人了乌纱帽不保,对这些浅而易见而且还容易处理的事情却从不处理,这些不是人命吗?从繁殖场、宠物店和没有繫狗绳的狗开始抓起,宠物店开在哪里都知道,摆出来卖的狗有没有来源证明、有没有打疫苗的证明、有没有植芯片,没有就重罚,宠物店如果正规化都要成本,成本提高就是提高养宠物的门槛,可以过滤掉一些一时兴起随时会扔掉宠物的人,这几天就可以完成,路上的狗只要没有繫项圈没有绑狗绳一律捕捉,有芯片而且有定期施打疫苗的找主人过来罚钱领回,没有芯片或没按时打疫苗的一律安乐死,我自己属狗也喜欢狗还养过狗,反对吃狗肉,但我们毕竟是人的社会,在不恶意伤害其他动物的前提下要以人为先,那些爱狗人士要叫去找那些不负责任的主人叫,难不成要造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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蜗牛的幸福你不懂 11赞
首先狗主人抵命赔钱,狗主人不服就要去看看疫苗是不是真的!但是好像作用不大因为假疫苗并没有受到太多的太大的处罚,就这样不了了之了!这个疫苗问题小孩是第一时间打疫苗了,而且已打了三针该打第四针却狂犬病犯了!那这个疫苗到底是真是假呢?为什么要首先要找养狗的人呢?起事件就是因狗引起的。所以养狗的人一定要付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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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实话  社会问答达人 43赞
大实话:狂犬病的治愈率本来就很低,做好防范工作才是关键。
租住在湖州南浔区城乡结合部的唐先生的儿子昊昊在家门口的路上被一直黄色的土狗咬伤,之后送去医院打狂犬疫苗,只是没想到离第四支疫苗还差两天,孩子突然发病于凌晨去世。
我们都知道,狂犬病其实是一个治愈率很低的疾病,如果狂犬疫苗在没发作之前起到效果了,那么还好,但是,如果狂犬病发作后,基本上就是回天乏力了。而现在警方也在附近的厂里找到了养狗的痕迹,但是厂家负责人一直也没有给一个说法。
现在狗的身份不明不白,显然,现在对于唐先生一家来说,接下来面临的将会是漫长的维权路。而如果最后没有直接证据证明谁是狗主人,可能唐先生一家就要自认倒霉了。
流浪狗必须集中清除
几乎可以这么说,现在的流浪狗问题已经是影响我们这个社会安全一个很棘手的问题了,一方面来说,流浪狗对社会日益造成越来越严重的威胁,另一方面来说,在清理流浪狗的问题上一些疯狂的爱狗人士有强行阻拦。
但是,这些人就是表面口口声声说爱狗,却很少有人真的去收养流浪狗。反正就是你要杀狗我不同意,你要我养,那不可能。
几乎可以说这些爱狗人士的疯狂是已经到了畸形的程度。所以,我个人认为是有必要使用强制性手段对无人认领的狗进行集中处理的,毕竟,和人的生命健康比起来,这些真的算不上什么。
疯狂的爱狗行为应该进行治安处罚
说真的,像“昊昊”这样的事情几乎可以说是只要是流浪狗存在的地方,就会有发生。虽然很多人幸免于难,但是,后期治疗和打狂犬疫苗几乎都是自掏腰包。
这些爱狗人士除了不让杀狗以外,并没有对这些受到流浪狗危害的人做出任何实质性的帮助。严格来说,清除流浪狗就是清除社会的潜在威胁,就好比是排雷,而这些人就是阻止排雷的人,所以,他们应该为他们那种疯狂的爱狗行为付出相应的代价。
要么就理智一点,流浪狗该清除就清除,要么就成立一个流浪狗基金,专门服务于被流浪狗咬伤的人以及流浪狗的收养问题,而像现在这种不允许杀,自己还不管的行为真的是需要进行治安处罚的。
当然,鉴于现在的实际情况,一时半会儿也解决不了这个流浪狗的问题,所以,还是希望大家能够做好预防工作,看到身边有流浪狗及时想办法清除掉,以免后患。
有理有据,实话实说,关注:大实话。让我们一起用理性的视角看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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