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继保、励磁、直流、远动等二次设备技术交流、资料共享
一、极差概念
1、国能安全[2014]161号:
18.6.1 保护装置直流空气开关、交流空气开关应与上一级开关及总路空气开关保持级差关系,防止由于下一级电源故障时,扩大失电元件范围。
22.2.3.13 蓄电池组保护用电器,应采用熔断器,不应采用断路器,以保证蓄电池组保护电器与负荷断路器的级差配合要求。
22.2.3.14 除蓄电池组出口总熔断器以外,逐步将现有运行的熔断器更换为直流专用断路器。当负荷直流断路器与蓄电池组出口总熔断器配合时,应考虑动作特性的不同,对级差做适当调整。
22.2.3.21 加强直流断路器上、下级之间的级差配合时运行维护管理。新建或改造的发电机组、变电站、发电厂升压站的直流电源系统,应进行直流断路器的级差配合试验。
2、DLT 5044-2014 电力工程直流电源系统设计技术规程:
详情见: 附录A 直流断路器选择(上下级断路器选择要求)
条纹说明:5 保护与监视
3 由于直流断路建动作比熔断器熔断要快,当熔断器装设在直流断路器的下一级时,级差要求大,即使如此,也很难做到有选择性的动作,所以,不允许直流断路器装设在熔断器之前。
2004版本
E.3.5 直流分电柜电源回路
2 为保证保护动作选择性的要求,断路器的额定电流还应大于直流分电柜馈线断路器的额定电流,它们之间的电流级差差不宜小于4级。
E.4.1 过负荷长延时保护(脱扣器)
原则上应选择微型、塑壳式、框架式等不同系列的直流断路器,额定电流应从小到大,它们之间的电流级差不宜小于4级。
(2004-2014 从极差倍数改为为电流倍数的要求)
2014版本
A.3 断路器额定电流
A.3.4 控制、保护、监控回路断路器额定电流应按下列要求选择,并选取大值:
3 上、下级断路器选择性配合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对于集中辐射形供电的控制、保护、监控回路,直流柜母线馈线断路器额定电流不宜大于63A;终端断路器宜选用B 型脱扣器,额定电流不宜大于l0A;
2)对于分层辐射形供电的控制、保护、监控电源回路,分电柜馈线断路器宜选用二段式微型断路器,当不满足选择性配合要求时,可采用带短延时保护的微型断路器;终端断路器选用B 型脱扣器,额定电流不宜大于6A;
3 )环形供电的控制、保护、监控回路断路器可按照集中辐射形供电方式选择;
4)当断路器采用短路短延时保护实现选择性配合时,该断路器瞬时速断整定值的0.8 倍应大于短延时保护电流整定值的1.2 倍,并应校核断路器短时耐受电流值。
A. 4 直流断路器的保护整定
2 上、下级断路器的额定电流或动作电流和电流比可按下列公式确定:
A. 5 直流电源系统保护电器选择性配合电流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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