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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29
广州市户籍的非从业居民和老年人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后,在选定的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小点)进行门急诊就诊,发生的属于本市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药品目录范围内的药品费用,由统筹基金按60%的比例支付,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600元。
如果参保人选定的基层定点医疗机构是经卫生部门批准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并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的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进行门急诊就诊时发生的一般诊疗费也可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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